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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最后一头驴

春节前那天,殷屠夫走进主人家,我看见母亲眼里流露出恐惧和绝望,我当时还笑它了呢,也不想想,民间自古就流传着那句俗话——卸磨杀驴,我们驴类本来就是那种命运嘛,更何况母亲已逾壮年,它老得已经没有多少力气犁地和拉车,主人当然不会再在它身上白白浪费草料了。记得母亲刚生下我的时候,母亲百般呵护地为我舔舐浑身的毛发,它的眼里就曾涓涓地淌过泪水,只是当时我净顾着撒欢,没完没了地在它肚皮下吸吮那两只干瘪的乳头,没去细细揣摩那泪水的含义呀。

那个春节我过得很孤独,仿佛主人突然间就不爱我了,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总之被镇上的人称为大漏子的主人甚至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更别说给我改善伙食了。大漏子其实是个十分勤快且心地善良的人,我一向认为工作和生活在这样的人家是件非常愉快而幸福的事情。那之前,他每天早晚都要为我各打扫一次房间,我房间的地面总是被铺满既柔软又干燥的沙土,为了感谢主人,每当他用那把光秃而坚硬的竹炊清洁我的皮毛为我解除瘙痒时,我总是暗下决心——我要给大漏子做一辈子奴隶,坚定不移地效忠终生,事实上我也的确是那么做的。我出生在大漏子家已经两年多了,换句话说我虚龄已经三岁了,我长得很结实,明眼人只要一看我圆圆的屁股蛋和像铁棒一样精壮的两条后腿就知道了;而且我尖尖的耳朵、大大的眼睛以及雪白的鼻头儿,均标明在驴类中我是特别漂亮的一个。大漏子家有十来亩地,母亲年老体弱,我几乎承揽了所有的活计,大漏子一贯都比较喜欢和疼爱我!

其实,最令大漏子欣赏的是我比一般的驴都聪明,你是没有和我交往过,假如交往一次,你就会完全相信我所言非虚,我不会说话,但是我能用各种独特的表情和动作表达内心的喜怒哀乐。可惜世间没有一所学堂是为我们驴开办的,倘若有,我敢说我的成绩一定是最优秀的。你不要以为我在吹牛,只要来到田间检查一下我的工作,你立刻就会竖起大拇指。

我确实不知道大漏子为什么不给我添加草料,春耕马上就要来临了,我想不出他懒得看我的原因,难道他不怕我饿瘦了而无法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吗?那可关系到他家全年的收成啊。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母亲为何默默哭泣,弄懂了它在被殷屠夫拉走的一瞬间为什么会那么痛苦而绝望,它当时丝毫没有挣扎和反抗,其实它一点也不怕死,它是在为我流泪,为我而痛苦绝望啊。

这天大漏子从外面弄回来一个庞大的怪物,砰砰的响声吓得我心惊肉跳,你没瞧见它的眼睛,它的眼睛足有头号海碗那么大,大漏子耀武扬威地坐在它的身体上,它的身子通体呈火的颜色,这色彩同样让我恐惧万分,它还长了四个轱辘呐。

我缩在房间的角落胆怯地偷偷睃视它,我窥见大漏子神气十足地从上面跳下来,他的表情令我忌妒,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爱,我只在刚刚出生的时候曾在他的眼神里模糊地捕捉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过,即便是我出色地完成最艰苦的劳动后。

不知大漏子摸了一下什么地方,砰砰訇訇的响声戛然而止。我忽然记起来,我曾经在田间和公路上见过这种怪物,听人们议论,那依稀叫作什么机,是的,我想起来了,骆三叔的主人家就有个那样的怪物。它主人的责任田与我们的毗邻,是去年秋种,接近黄昏时分,我整整拼命一天了,仍没有干完,我累得脚步趔趄,浑身的毛发被汗水浸泡成一条一绺的。

突然我听到轰隆轰隆的巨响像打雷一样沿着远处的工作路滚来,正是那样的怪物,它身后拉着个稀奇的铁东西,铁东西长了许多只脚。不一会儿它们就跑到骆三叔曾经干活的地里,又不一会儿那块比我们干活的地还多的地就被它轻而易举地耕种完了,简直太神奇了,真不可思议!我看得眼睛发呆,大漏子也发呆,他的面庞被毒太阳晒得黑红黑红的,可能是体内再没有汗液,他的蓝褂子瞧上去干巴巴的,结起一圈圈的图样的白碱,他一点儿也不比我轻松。

大漏子扬着头望着它们,像牛伯伯那样哈哧哈哧地喘气,我看清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歆羡,不知怎么他猛然举起鞭子恶狠狠地抽到我的屁股上,我立刻感到一股灼辣的疼痛在全身游走。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骆三叔了。一回,我好奇地问母亲,我说妈妈,骆三叔到哪里去了?母亲缄口,黯然神伤。我又问母亲,妈妈,那个长了轱辘的红色大怪物究竟是什么呀,它怎么那么能干?母亲这下说话了,母亲首先感叹了一声,接着就告诉我那叫个什么鸡,我感到很惊讶,我说怎么还有那么大的鸡呢?得吃多少粮食呀?母亲苦笑着说:“傻孩子,那不是下蛋的鸡,是机器的机,它不吃粮食也不吃草,只喝一点橙色的水。”我再问母亲关于骆三叔的下落时,母亲又不说话了。不过,母亲低落的情绪已经向我昭示骆三叔肯定已经凶多吉少了。

只要见过骆三叔的人,谁都不能否认它是一头不可多得的棒驴,它虽然不比我灵巧,但是你听听它的名字——骆熊,就足以显示出它的高大雄壮和威猛剽悍,它真的像一匹大骆驼呀,皇亲镇上没人能测出它真实的力量,反正马不能拉动的犁它能拉动,骡子不能爬的坡它能爬得动,总之关于它的事迹母亲在世时就频频向我提及,骆三叔确实是一头被人们公认的杰出的驴啊。然而就是这样一头功勋卓著的驴,还是悲惨地成了人们的酱肉……我并非是在为骆三叔的死而感到悲哀,前文我就说过,我们驴类本来就是那种命运嘛,只是骆三叔还正值壮年,难道真的是这个世道变了?如果真是历史的必然趋向,那么我的遭遇岂不是更坏吗?

我知道我在大漏子家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作为了。大漏子已另结“新欢”,我无法与他的“新欢”一较高下,自然要被打入“冷宫”。一个春夏悄然过去,我整日无所适从,闷在一隅,几乎无人问津,我瘦得像一只病入膏肓的野狼,身上生了许多虱子,墙皮被我蹭得又光又滑,凹进去一大块。我的脾气越来越糟糕,吃饭的木槽竟然让我咬掉了过半,我的指甲愈生愈长,劈了许多道口子,站立的时候就感觉钻心的疼痛,苍蝇恣意在脚边繁殖蛆虫。

一天,我终于抓住一个向大漏子倾诉的机会。大约还有月余就到中秋了,那天大漏子莫名其妙地给我端来满满一盆嫩玉米,初时我真的有些受宠若惊,也有些惶恐。你知道嫩玉米尽管比不了山珍海味,可也赶上人们的大鱼大肉了,我馋得直流口水,更何况我早已饿得眼睛发绿,我真恨不得一口气就把它们咽下去,但是我没有,我乞求地望着这位善良的主人,对他说:“老板,你就把我卖到别的人家吧,我想工作,我实在待不下去了。”

大漏子似乎懂得我的语言,不过他没有说话,默默地为我擦拭湿润的眼睛,又轻抚我的脑门,我感触到他的掌心里滚动着一股模糊的伤怀。

少年时期是茁壮成长的阶段,二十几天的“大鱼大肉”使我突然间变得判若两“驴”,我的腰身像大碌碡一样又圆又硬,屁股蛋如两面镜子,只要你站在我身后,就可以清晰观赏自己的容貌。我差不多赶上记忆中的骆三叔了。我不管大漏子将要把我卖到谁家,或者那根本就是临刑前的几顿饱餐,总之即便是死,我也要死得悲壮,我不能让人们小觑我们驴类。

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把我们看成牲口,是的,我们没有那种文明的一夫一妻制。但起码也不像你们整日展现一副虚伪的面孔,口口声声说着道德伦理,处处宣扬着宗教信仰,可私下却又做着我们牲口都鄙夷的事!远的不说,大漏子有个女儿名叫梅华,我见过这个女人,应该讲她是个很不幸的人,大概半月前,她回到了老家,听说是因为她男人另结新欢不要她了,而她自己又下了岗,很让人心疼。

果然,殷屠夫再一次来到主人家了。

中秋前夜,那个夜晚出奇地宁静,月光是那样的惨白,大漏子家宽阔的院落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息,那是刽子手殷屠夫肮脏的身体所留下的,我恨死那家伙了,牛伯伯是他杀的,骆三叔和母亲也是他杀的。我见过他家的高房子,我知道那漂亮的高房子处处流淌着我们同胞的鲜血,还有你看看他家的胖儿子,如果不是经常喝我们的血,能长得那样壮吗?

别以为我们驴不会报仇!

老实说,面对死亡谁都害怕。我才三岁,三岁是花一样的年华,但是人类是强大的,落在他们掌中,我除了束手待毙还能怎样,我只是心有不甘。那晚我更多地想到了母亲,其实母亲早已料到了今日。美好的月亮正在西下,银色正在转为灰暗,我知道当月亮完全沉下去时,便是我永绝阳世之刻。

院子里好沉寂呀。

我听到了一连串的脚步声,他们正在悄悄向我迈进,我发出了一声震天般的厉吼,我相信整个皇亲镇都听到了这声血和泪的撞击。这天夜里,我同时经历了大喜和大悲的双重感受。走向我的并非是什么殷屠夫,而是我的救星,她就是大漏子的女儿,一个离婚又下岗的名叫梅华的女人。这个女人怪怪的,她走到院子中央,默默注视着我。后来,她就走到我身旁,用手掌轻轻划几下我的脖颈,接着就将脸贴过来摩挲,那一刻我才领略到什么叫惺惺相惜。

她把我放了,送到了院门外,她的眼睛里全是鼓励,为了感激我抬起前腿和她握了手。我说过我是一头聪明的驴,能以各种独特的表情和动作表达内心的一切喜怒哀乐,本来接吻才是我们驴类表达最亲密关系的行为,可不是说我们驴的唾液中可能含有病菌吗?虽然我知道我没有,但是万一呢,我怎么能让恩人冒那种危险啊。

半年多没有走出大漏子家了,皇亲镇的街景显得些许陌生,我在寂寥的大街上茫然地奔跑了数圈,我没有嗅到同胞的任何气味,换句话说,我成了这个镇上唯一的一头牲畜,孤独和无助感霎时袭遍全身,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负突然注进四腿里,仿佛在那一瞬间我的思维也全被抽了去,我当时什么也不会想,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来到“公主坟”的。月亮已经下去了,正是黎明前的黑暗,皇亲镇的田野出奇地荒凉冷峭。“公主坟”是大漏子家最大的一块承包田,一畦畦小麦刚刚出土,尖梢上挂着晶莹的露珠,工整而有序,一看便知是那种铁东西的杰作。忽然想起我曾经问过母亲的一件事:这块地没有埋死人,为什么叫坟,还叫什么公主坟?母亲说这块地埋过人,而且真的是一位公主,她是乾隆爷的女儿呐,只是后来在“破四旧”的时候被人们挖掘整平了。

太阳露出了半张红脸,万物似镀了一层黄金。我听见四周开始传来隐约的吆喝声,慢点儿,好不容易才找到,别再把它吓跑喽!小心,逼急了,它有可能踢咱们的!大约十几个人,我看见他们手里有的握着棍棒,有的提着绳套,从四面八方警惕地朝公主坟围拢过来,大漏子一马当先,这位善良的主人大概是豁出去了,他擎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铡刀,满脸杀气,那位名叫梅华的女子神情紧张地尾随其后,她嘴里不住地喊叫:“爸,你把铡刀放下,你别伤害它。”

包围圈越来越小,我没有跑,你不知道我当时的内心有多么泰然,我静静地坐在田埂上,像个还不会走的小娃娃那样,两腿朝前伸直,两臂抚在胸上,我闭上了眼,我看见了一轮红日正微笑着徐徐向我走来,一首来自天堂的乐曲就像清澈的淙淙溪流在我耳边奏响……

好久都没有动静,我睁开眼睛,发现人们木木地站在不远处,原来他们全被我奇怪的举止吓住了,他们或许以为一头驴在做着某种妖法呢。我望向梅华,这个女子正焦急地冲我挤眉弄眼,头使劲地一下一下歪向东南方,我瞭向那里,一道堤坝挡住视线,我豁然明白梅华是在示意我赶快逃跑。那里有一条宽阔的河流,她相信我能游过去,而只要一游过去人们就不可能再抓到我了。是的,这个想法固然不错,但是好心的恩人,你有没有想到即便侥幸逃脱眼前的劫难,那后果也同样不堪设想,哪里还有我们驴生存的地方呢?我凄厉地发出一声苦笑,冲恩人感激地摇摇头。

我被重新抓回了大漏子家。

那条铁链子可真硬,而且还有股难闻的生锈味,起初我不肯让大漏子将它勒进我嘴里,我的头固执地甩来甩去,躲避着。可是大漏子的手实在太有劲了,就像一把特大号的钢钳,死死地钳住我的下巴,逼迫我不得不把嘴巴张开,我的舌头和嘴角一下子就被勒破了,鲜血滴滴答答地往下淌。我有些恼恨他,牙齿咬得铁链咯咯响,我瞅着他凶神恶煞的脸,心里怨怼,你不是要把我卖给殷屠夫吗?不是要把我杀了吗?干吗还要折磨我?难道死也不给我来个痛快?

主人家的大铁门被牢牢地闩起来,显然是防止我再次逃跑的。大漏子彻底犯了犟劲儿,他根本就听不进梅华的苦苦哀求。梅华似乎再也想不出阻止他的言词,只能眼睁睁地任由他在我身上乱发脾气,我瞥见她眼里焦急地涌出泪来,她围在大漏子身后就像只热锅上的蚂蚁,转来转去,大漏子一鞭紧过一鞭,专捡我的软处抽,我的耳朵绽开了一道道血口子,他一边打一边咬牙切齿地骂,他说:“没用的东西,我打死你,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跑。”

梅华拉着他一条手臂,声嘶力竭地哭求:“爸,别打了,别打了,它禁不住你这样打的。”

暴打一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

三天以后,我的头上及软肋上结了许多血痂,多亏了梅华,我不太清楚她为何那么细心地照料我,她居然偷偷地给我涂了红伤药,还喂我最好吃的黄豆呢。你也许怀疑大漏子为什么那么痛打我,其实这问题十分简单,完全是因为殷屠夫不要我了。殷屠夫说,过了时辰的驴肉是卖不到好价钱的,赔钱的买卖谁愿意做呢?

过了一周,我的伤势彻底痊愈了。这天早晨,梅华突然把我拉出了家,这个女人怪怪的,肩上挎只鼓囊囊的旅行袋,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我茫然地跟在她后面,不时有路人狐疑地看我们。

在镇西我们遇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领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男孩哭着喊着非要叫奶奶抱着他追我们。我听见那个小男孩央求说:“奶奶,奶奶,咱们家也要一只那么大的黑羊。”

老奶奶显得很烦躁,大声申斥他:“什么羊,那不是羊,是一头挨千刀的驴。”听听,挨刀也就罢了,还挨千刀,若搁在以前,谁家要是有我这样一头驴,那份骄傲劲儿就甭提了。

梅华领着我像放牧一样行走了三天。三天里,她简直赛过母亲,或者更像一名循循善诱的老师,她给我讲了许多人生的哲理,诸如不要向命运屈服,不要受了一点坎坷就一蹶不振,应该学会坚强,世事艰难,事在人为,等等。我虽然听得懵懵懂懂,但是我的心情不知不觉间逐渐开朗起来,我偶尔还会做出一个滑稽的动作引逗得她开怀大笑。我们暂时忘记了一切烦恼。

第二天住旅店时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那是一家靠近路边的机动车旅馆,旅馆的房子很高,起码相当于大漏子家四所住宅摞起来一样高,方方正正的,看上去宛若一块大石头。看门的是个秃顶老大爷,戴一副老花镜,面目一点也不奸恶,可是他说什么也不让我们进去,他机警地询问梅华:“你是牲口贩子吗?”梅华摇头,他又问:“那你牵着头驴干什么?从哪来到哪去?它是你家的吗?”

梅华本来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被老人一追问立刻显出慌张的神情,双唇翕动,支支吾吾。老人突然严厉起来:“你是不是小偷?”梅华连忙摆手:“不,大爷,我不是小偷。您听我说,我真不是小偷。”

接着她便从她如何下岗开始,一直讲到我如何要被宰,她又怎么营救我的全过程,初时老人家尚能耐心地听,后来脸上渐渐露出一种怜悯和疑惑,当梅华讲到是要给我找份工作时,老人嚯地由座位上弹起来,他随手抄起墙边的拖把高高举起,大声呵斥:“滚!”他用拖把一直将我们逼到门外,我看见一个年轻人快速跑过来,他问大爷:“怎么回事?”大爷厌恶他说:“真晦气,来了一个神经病。”

天空已经黑下来,马路上的车辆如织布机的梭子般来回穿行,凶狠极了,它们的眼光刺得梅华睁不开眼,她的腿脚一瘸一拐,明显力不从心。两天了,我们大约走过了一百五十里路,她什么时候如此长途跋涉过呢!她的脚板早已磨出了大水泡。

我甩开缰绳,奔到她前面,匍匐在地,用鼓励的眼光示意她骑到我背上。梅华没有一点经验,胆也太小,她根本就不知道驴骑屁股马骑腰,她紧紧搂住我的脖子,结果尽管我小心翼翼地站起,一连三次她都笨拙地滑到地上。在这个夜晚,我们都玩得很开心。

差不多快天亮的时候,我驮着熟睡的梅华走着接近了一座特大的村落。这个村落也太大了,如果不是从外面进去,而是长期生活在其中,我说什么也不会相信它能有边缘。这里的房子更高,你得仰头使劲往上看,否则就甭想望到顶儿,而且奇形怪状的,还有一水儿玻璃的呢,街道也不像皇亲镇,纵横交错,起起伏伏。随着太阳的升起,行人车辆越来越多,每到一处十字路口,简直就像一大锅熬得扑哧扑哧响的稠粥。梅华可能实在疲倦了,一直安稳地趴在我背上,直到一个戴坡形怪帽的人拦住我们,那人瞪着眼睛喊:“嗨,站住,危险!”梅华才一蹁腿溜了下来。

那人盘问了梅华好一通,不过后来还是放我们走了。

太阳悄悄爬过了房顶,天空仿佛蒙着一层云翳,光线是淡淡的,房顶儿是模糊的,处处熙攘嘈杂,好像耳朵眼儿里被塞了一团乱麻,这么大的村庄见不到一块田园,梅华要到哪里给我找工作呢?好不容易碰到了一片绿地,可是四周弥漫的竟是花草的酽酽奇香,又哪里种着什么庄稼?我看见里面种的不仅是各色的花草树木,还栽了许多石桌石凳,这里无论老人、小孩,或者年轻人,看上去个个像懒虫,我不知道他们手里拿的那叫什么农具,长长的、窄窄的、亮亮的,尾巴上坠着一条像鞭子一样的长穗子,他们把它举在空中慢慢地挥来挥去,根本就不往地上刨或戳,那哪叫作干活哟。

我们来到了一座宽大的门楼附近,霎时间缕缕氤氲扑面而来,这是什么地方?带我来这干什么?我望向梅华,发现她突然就显得不自信起来,她的脚步开始迟疑,叮嘱我站着别动,犹犹豫豫向一面小窗口走去。不久她返回来,说:“走,我们进去吧,缎弟儿,以后这可能就是你的家和工作的地方了。”对了,忘了告诉你,缎弟儿是这次出走的第一天梅华给我起的名字,挺好听吧?她管我叫缎弟儿,我在心中叫她华姐。

我们由一个女孩领着走进园内,这园很深,远处的嬉闹声缥缥缈缈。女孩做不了主,她说我们只有去见领导才能下决定。

我们说话的时候,一些好事的人围拢过来,我听见两个人在那里议论:“这头驴长这么结实,不在田里做活,拉这儿来干什么?”“大概是动物园买的吧。”“不可能,动物园买它?又不是国宝。动物园有驴,你以为这里没驴怎么着?”“我知道这里有。”“正因为有,所以才不可能买……”两个人的声音越来越高,你一句,我一句,竟然争吵起来。我感觉他们两个准是吃饱了撑的,咸吃萝卜淡操心,等哪天也下了岗,看你们还有没有这种心情!

我不清楚动物园是什么地方,不过从这三个字和这里漫天的气味推测,它应该像我们那里的养殖场,也许这里的动物品种更多些吧,不然建这么广阔的一块地方,得什么时候才能把本金捞回来?但是,动物园养驴做什么,鸡、鸭、鹅能产蛋,猪、羊可以供给人们肉食,而我呢?这里绝不像有田要犁的样子,难道……难道是想让我当一头种驴?

我见过我父亲一面,那是在我刚出生不久,我跟随母亲和大漏子去镇东南的茎秆河边吃草,当然是母亲吃,我在一边任意地玩。日将落时,我看见一头没法再高大的驴从河堤上昂首走过,它的脖颈下挂着一串铜铃,随着脑门上的红缨甩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背上老汉得意而满足地哼着不知哪家子的戏曲,母亲也看见了它。

我说:“母亲,你看,它多威风。”母亲瞪了我一眼,不屑地说:“它有什么威风的,你知道它是谁?它就是你不学无术的父亲。”我以为母亲早就认识它,对它有成见,遂继续吞吞吐吐地问:“既然它不学无术,那么它……它……”母亲生气了,非常严厉地训斥我:“它是靠那个东西生活的,我们驴类全都看不起它,以后不许你再羡慕它,听见没?”

母亲的话犹在耳畔萦绕。

母亲的话我懂,母亲的意思是,即使将来我被饿死,也不要做种驴。我有些气梅华了,你怎么能给我找这样的工作呢?我不肯再往前走。其实,你知道的,那都是我误解了梅华,动物园根本就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那几位叫领导的,简直连小丑都不如!他们不打量我,却一味地将目光放在华姐身上。老实说,华姐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毕竟已年近四十,加上连日奔波,头发松松散散,勉强遮盖着黑瘦的双颊;再说衣着,为了抵抗寒冷,又因为已近深秋九月,赶夜路自然不同于睡安乐窝,里边是件浅绿色的羊毛衫,外套米色风衣,脏兮兮的,且纽扣也掉了两颗,扣眼儿豁开了一道口子。

不过这应该全怪我呀,要不是我昨天晚上三番五次地将她摔下身体,她怎么会弄成这样?

那个油头粉面的中年男人肯定不是好人,他嘴里叼着烟,首先往我脸上喷了口烟雾,我禁不住打了一长串喷嚏。他的表情最让我憎恶了,是那种既猥亵又轻蔑的嘴脸。他点着头,又转到华姐身前,你怎么替它着想的,他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华姐,说:“它和你什么关系。”

听着他嫌弃的语气,我真想上去踢他几脚,或者干脆咬伤他,把身上的病菌全都种在他身上,叫他最终抽风而死。华姐也被他激怒了,但是华姐气势汹汹的目光很快收了回来,她赔着笑脸唯唯诺诺地自嘲:“我是有些衣冠不整,像个疯子,可是您千万别把我当成疯子,我知道,你们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连混口饭吃可能都艰难,何况再多养活一头毫无观赏价值的驴。我只是……只是……”她望我,冲我轻轻点一下头,又把脸转回去,“这头驴实在太好了,我实在不忍心看着它死。这样,如果你们确实感觉有难处,我就不要钱,一分也不要,白送给你们,只希望你们能善待它。”

在场的人尽皆怔住,看得出他们均有些紧张,沉默少顷,还得说是那个中年人脑子快,阅历深,他狡黠地盯了华姐片刻,突然朗声大笑,他吩咐领我们进来的那个女孩说:“小范,到我的办公室给警察打个电话,就说这里有个骗子,叫他们赶快来一趟。”

“别打!”华姐急了,扑过去,拦住那个叫小范的女孩。华姐说,“领导哇,我不是骗子,真不是!我知道,这年头骗子很多,五花八门的都有,我不怪您,请您仔细想想,我拿一头驴骗你们干什么?难道还想换一只老虎或大熊猫不成?如果你们还不信,我可以给你们当场立字据。来,你们看,这是我的身份证,我就是不愿意让它死,所以才奔波来到这里,难道白送你们都不要吗?”

几个人面面相觑。

我最终没有被留在那个叫动物园的地方,不是因为他们不要,而是因为华姐不给。华姐是在气愤到极点的情况下,把我从他们手里夺回来的,试想白得的东西谁不要呢?错就错在他们依然把华姐当成了又疯又傻的人,他们说:“哎——这傻东西,她不舍得吃,竟送给咱们吃。”没料到,这话恰巧飘进依依目送我的华姐耳中。

我们向着西南方向走,华姐坐在我的背上,无论怎么说,华姐都算是那种最刚强的人,我对她从心底里肃然起敬。动物园的那些打击像完全没有发生过似的,她依然有说有笑,快乐得如同一个无忧无虑的天使。用她教导我的话说,所有的深渊都有边缘,只要你用心,锲而不舍地去寻找。

我们穿过一村又一村,越过一个又一个城镇,华姐总是乐此不疲地给我讲述古今中外、地下乃至天上的故事,我知道了那个大村庄其实叫城市,知道了那些既高又漂亮的房子原来叫楼,天空隆隆翱翔的巨鸟是飞机,铁轨上呜呜奔驰的长怪物是火车,我知道了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上有一望无际的大海和比云彩还高的山,有发达的地方和穷困的地方,有好人也有坏人……

我们晓行夜宿,忘掉了走过多少时日,只记得我们由宽阔而平坦的柏油路转向了比较窄的马路,最后又来到起伏跌宕、坑洼不平的小径。终于这一天,我们乘坐一回摆渡,眼前忽然出现了熊熊燃烧的火焰山。见到火焰山,我激动得忘乎所以了,我禁不住立刻问华姐:“华姐,看,这是火焰山吗?”我当然不是真问,因为我根本不会说人话嘛,我是顿时止步,瞅瞅火焰山,弹弹前腿儿,摇摇耳朵,甩甩尾巴,再用目光询问华姐的。华姐霎时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笑了笑告诉我:“傻缎弟儿,那不是火焰山,是野枫坡。因为野枫坡上到处长着枫树,赶上枫叶红了的时候,远远望去就像火焰山了。”

看着挺近,实际上还很远,我驮着华姐整整又跑了小半天,大约接近黄昏时分才勉强赶到野枫坡脚下。果真是漫山的枫叶,太阳被挡在了西面,使它们看上去殷红殷红的。在微微的秋风里,树叶哗哗地响,表现出极其雄浑的生命力。我们在枫林边缘寻找到一座老屋,老屋门前一位持板斧的老汉正在劈柴。老汉待我们如亲人,听说我们是从遥远的城市赶来的,要过坡,要到坡另一边送头驴,他高兴得连忙喊来孙子,他命令孙子说:“枫儿,快,快把爷爷捕的那几只鸟放在火上烤了。再把酒找出来,爷爷要款待天上下来的菩萨。”名叫枫儿的男童十分可爱,他八九岁的样子,指着我和华姐问爷爷:“爷爷,爷爷,什么是菩萨?她们俩都是菩萨吗?”“都是,都是。”老汉已经开心得合不拢嘴了。

这一夜我们住在了老屋,睡得忒香甜。

翌日清晨,我们由老汉和枫儿领着翻越并不太陡的野枫坡,枫林内有条羊肠样的小径,老汉在前,华姐第二,我紧随其后,枫儿拿着树枝不时捅一下我的臀部或尾巴,这孩子像只话匣子,问这问那,似乎你不给他关电门,永远都不会止歇,然而你又不知道他的电门在哪儿。从他嘴里我们得知,坡那边的村名叫二十间房,共居住着十七户人家。看得出华姐依旧不放心,她再三地向老汉发问:“二十间房一定会收留它吗?”老汉十分肯定地回答:“会的会的。”“您怎么知道一定会呢?”老汉就发出神秘的笑。原来他在昨天夜里趁着我们熟睡时,早已偷偷回过一趟村子,并不是怕村里人拒绝,而是忍不住要早些把这天大的好消息通知他们哩。

没想到坡西与坡东竟截然不同,坡西没有一棵枫树,“二十间房”隐藏在半山腰一块平坦的地势处,周围长着密密麻麻的杂树,袅袅的炊烟像浮云般缭绕不散,这里的土质是红色的,满坡都是红色的梯田。有几块田里种着小麦,长势喜人,鲜绿鲜绿的。

我们在二十间房受到了平生从未有过的欢迎,六七十口人一齐拥到村外,列成长长的夹道,为首的村主任脖颈下挂着一面陈旧的羊皮小鼓,还有两个人各拿着两只小铜锣排列左右,他们卖力地敲哇敲,其他人奋力挥舞着由枫枝临时做成的简易花环。我看见华姐流泪了。我也流泪了。华姐就是我的普罗米修斯,也是她自己的普罗米修斯。

还想听我后来的故事吗?我猜你肯定还想。不过想也不行了,现在已是春天,那边新建起的小学校已经传来普罗米修斯和枫儿们琅琅的读书声,我哪还有闲暇和你瞎侃呢?记住,我住在野枫坡,这儿是个十分美丽而幽雅的地方,我生活得非常幸福,只要你有心,就一定能见到我。好了,我们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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