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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伙伴

我们打了辆出租车,爬了两层木头楼梯,来到我租的老公寓房。为了吸引法国人达米安,从认识他那天起我就重新布置了房间。东南亚一带的旅游纪念品在窗台上一字排开。烛台上插好蜡烛,房内散发着印度熏香的味道,沙发上扔了许多尼泊尔产的靠垫,老式家具三三两两,质感都还不错。床头柜上放着青瓷花瓶,故意只插了一棵野草。沙发前有只老樟木箱,用来搁吃的喝的。我点上蜡烛,从厨房里拿了瓶红酒,给两只玻璃杯斟上酒。

“我很喜欢这地方,”达米安坐下来,喝了口酒说,“感觉很像老上海。这里原先是法租界,对吧?”

达米安穿蓝色牛仔裤、白色长袖衬衫。他在我周末就读的法语培训中心当老师。认识他之前,我已经上过两学期课,可以在MSN上和他天马行空随便聊。他身材不错,仍然看得出大学时热爱运动留下的肌肉。我二十八岁,每天练瑜伽,出门必涂防晒霜,大部分人都认为我顶多二十五岁。我把头靠在沙发靠背上,仰头看着他,觉得这个故事的走向基本已定:我不会再换男朋友了。

我向他简单介绍了一番我租住的地段。建国西路,原来是法租界公董局筑的一条打靶场路,从这条马路辐射出去的衡山路、复兴中路、淮海中路都是有名的马路,有无数名人故居和历史优秀建筑,几十条林荫道永不拓宽,外国人来上海最喜欢逛的地方。

我没有告诉他,就在这样一片老洋房林立的上只角,有一片保留了几十年的棚户区,借由一条和建国西路相交的嘉善路,把建国西路都阻断了。在那里,我住了十几年。

“你怎么会想到学法语?”

“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他搂住我。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

基本上,每个学习法语的人在被问到为什么要学习法语时,尤其是在被法国人问到时,都会这么回答。“Parce que le fran ais est la plus belle langue du monde”,这句话我说得很顺。嘴唇被吻遍了,拉链被拉开,鞋子蹬掉,他拉着我的手在床上躺下。我们的动作大了点,蜡烛跳动的火苗闪了几下,其中一下,闪过我模糊的记忆:很小的时候,我就学过法语。

第一次学法语的时候,我几岁?怎么会学起了法语?这些问题,九年后我才重新想起。

那是在我生病手术,开始在家休养以后。

我妈一个人住在拆迁后分到的大房子里。我生病前,她只来过我家一次。那时我刚和达米安领证。我告诉她我们不打算摆酒,她的反应可说是波澜不惊,只是,出现了冷场。金色的光线透过玻璃窗,亮了一地。她的目光移到达米安的脸上。达米安的眼睛细细的,瞳孔颜色随光线而定,或深褐色,或琥珀色。那天是琥珀色。他冲她笑了笑,我能看出他的笑容里透出紧张。“那你们想要孩子吗?”我摇了摇头。“为什么?”她问,目光开始紧盯我。“没什么,就是不想要。”“他没病吧?”她用上海话飞快地问道。“我们都没病。”我说,站起来去厨房给她倒了杯水。

我生病后,她来我家看我的次数明显增多了。和几年前一样,她还是把一头灰白长发拢在脑后扎成马尾,眼睛看起来神采奕奕。我注意到她一进屋,达米安就会借故离开。我们住的房子不大,她在仅有的一张沙发上落座,赞许地拍拍旁边的空气净化器。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要喝水吗?”我问她。

她自己去饮水机那里放了一杯水,取出一只小白瓶,小心翼翼地滴了几滴液体进去。

“那是什么?”我问。

“细胞食物营养素浓缩饮液,不是药,比药好。”她喝了一口说。

“治什么的?”

“治各种病,关节炎感冒肝炎胃炎高血压高血脂……听说人休克时直接滴在舌头上就可以苏醒过来。”

蠢,又被洗脑了,我心里骂了一句。“治好了你什么病?”我无精打采地问。

“晕车。来看你我要换两趟车。”

“给我看看?”

她把小瓶子递给了我。配料表上写着:海洋深层水、米醋。

“什么味道?我能尝尝吗?”

我喝了一口她递过来的水,真酸。

“虽然酸,但很管用。”

我叹了口气。

“你就把它滴在水或果汁里,一次八到二十五滴,一天喝三次。我给你带了好几瓶,一瓶要四百多呢。”

她把它们放在桌上。我克制着不去心疼钱,之前平静的心情已经无影无踪。事实是,退休以后,她每年在这样的保健品上花几万人民币。

我咂巴着嘴里的酸味,闭上了眼睛。“老妈,”我说,“你还真是怕死啊。”

“是啊,怕死了。”她继续说,“你不注意,你就生了病。”她把身体向我凑过来,“我觉得你得喝点了。”

我睁开眼睛,我们对望着。她瘦削的颧骨上已经有不少老年斑了,还是挺清秀,但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是个怕死怕得要命的老太太了。

“妈妈,我打算写写你。”说着,我从床头柜里取出我的小笔记本,匆匆写了几个字。

“你写什么?”她问。

我递了过去。

她用她那有点金属味的嗓音大声读了出来:“教会女中、卵巢癌、针灸麻醉、一生一次性生活、领养、长病假、一天几种保健品。”

从确诊那天算起,我已经有三个多月没写作了。

“这些都是你要写的题目吗?不好,我一个都不喜欢。”她把本子还给我,郁郁不乐,“花那么多钱培养你,可不是让你来丑化我的。”

从我五岁开始,她就塞给我太多东西。五点起来压腿劈叉练功,悬腕写二十张大字,背一整页成语词典加两首唐诗,十分钟内做两百道100以内加减法……不堪重负时我就离家出走,躲进附近建筑工地的水泥管里。没人到处找我。深夜待在里面,冻得够呛。真是没地方可去。我直接跑回了家。她给我留了门。我脱了鞋,没入黑暗的屋子里,脚步声一点儿都听不见。床头灯突然亮了。她坐起来,双眼炯炯。但她给我冲炒麦粉,用大碗装着端给我。小学五年级我交了男朋友,他和我一个班,把可乐罐做成花篮送给我。初中二年级,我把看上去总是一团乱麻的头发剪短了,抽大前门,喝嘉善黄酒。高一时我和在大学念书的笔友混在一起。他们穿运动衣,弹木吉他,我会和他们一起听打口磁带。电锯一样的音色,我闭着眼睛,是最安静的那个。他们站起来,推来推去,撞来撞去,我也被拉起来,我的皮肤和他们的皮肤碰在一起,他们的汗水让我也出了汗。夜里我读劳伦斯,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的性描写改头换面写进日记里。我用了那个故事的每个细节。我总会在日记本上留一根小头发。我不知道头发是怎么挪了地方。

我妈已经对我绝望,她骂我不自重不自爱,从小就不学好,以后不会有人要我。她还说我基因不好。说这话时她浑身发抖,就像有人在摇晃她。我还小的时候,我妈就告诉我她拣了我。那时她说,谢谢老天让她有了孩子。

但我没和任何人谈恋爱。我甚至考进了复旦。

“我那时管你管得有点太严了,你肯定很恨我。”

我笑了,是真的笑,我明白我原谅她了。

“别人都想看笑话,”我妈说,“我不想让他们得逞。”

“可你逼得太紧了,我都没时间玩。”

“你可以和猫玩。你每学习一小时,我都允许你玩十五分钟。”

最多的时候,家里养过七只猫,它们到处乱跑。其中六只小猫都是它们的妈妈大白猫在家里生下的。每只都是我妈接生的。她把手洗干净,把灯全打开,大白猫用力蹬直后腿。刚出生的小猫是个灰色的泡泡,我妈迅速用手撕开胞衣,用一条提前准备好的热毛巾给小猫擦拭口鼻。我什么忙也帮不上,就在旁边看。小猫闭着眼,细弱地叫,我用指尖小心翼翼地碰一碰。我妈等的可不是它们。要再等五分钟,胎盘才能娩出。每只胎盘都要等二十分钟。据说猫的胎盘很难收取,母猫会自己吃掉。我妈和母猫比速度。眼疾手快。看着碗里的胎盘,她脸上光灿灿。

二十八岁那年,她被检查出卵巢癌,在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动的手术。1977年,她被切除双侧附件、全子宫、大网膜及阑尾。手术全程使用的是针刺麻醉。术前一天,针灸医生对她进行了不到三十分钟的术前探视,教了她一些放松和呼吸技巧,确保整个针刺过程顺畅。医生许诺她,只会有一点点不适,甚至没有。“依靠中医取得治疗效果,将为主席和中国增辉。”我妈相信这是真的,她对主席对医院都充满信任。针灸被用来减缓疼痛的历史长达上千年,但在1958年,毛泽东批示前,没人将其应用于手术。她告诉我,她闭上了眼睛,就像睡着了一样。手术室里的医生一直在交谈,简单的家长里短。她从没抱怨过,她说她不是作家,形容不出来。她一共住了三年医院,接受大蒜液静脉点滴、化疗、照光。就是在那时她开始收集新生儿的胎盘,蒸熟了吃,连盐都不放。不知是胎盘的特效还是她自身的免疫力在提高,癌症没再复发。出院后她开始养母猫,就盼着它们生崽。胎盘洗干净后,可以和鸡蛋一起炒,也可以混进馄饨馅里。或者把它们展平、烘干、捣成粉,和其他东西搅和着吃。我妈一个人吃,吃得津津有味。我偷偷尝过一次,腥到反胃。

六只小猫,有黑有白,有黑白杂色,我最喜欢的那只全黑。“跟它爸一个颜色,”我妈说,“它长大了肯定很凶。”和大白猫交配的黑猫是邻居家的,很壮,皮毛特别亮。

“人还能看后天,猫只能看先天。”我妈拿来一只塑料脚盆,把小猫全都放进去。她开始慢慢摇晃起盆子,小猫受惊了。它们有的把脸藏在爪子中间,有的滑下去,尾巴竖向空中。也有的用尽力量扒住盆子边,胡乱抓挠着,四肢微微抖动。挤在盆底的那些,看上去小得可怜,在彼此身上滚来滚去。最后只有一只,扒到了最后。孤独的小黑,我最想要的那只,它的叫声盖过了所有其他小猫。“就留它吧。”我妈把它放在我的手掌上,它毛茸茸、肉乎乎,凄厉地叫了几声。

打那以后,一有空,我就去找小黑玩。乌黑的小黑,它最爱在屋子里奔来跑去。大白猫摇摇摆摆,总是蜷在哪里睡觉,安静得没啥动静。小黑一会儿在地上打滚,一会儿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只要有根稻草逗它,它就不停地扑腾着跳起。四条小腿还很细嫩。蹬地、离地、掉下去,我会一直这样玩它,玩到它四条小腿颤抖几下,随即缩成一团,脸朝下趴在那儿,像要把头钻到地底下。我蹲下来看它,把脸凑近它,它把头转向一侧,不再理我。我去学习一小时后,它的体力又恢复过来了。“小黑”,我叫它,它跑出来,眼睛亮亮的,我在前面走,它在后面跟,在房间里撒欢儿。我把它抱在怀里。那么幼小的生命在轻声叫唤,在用小舌头舔我的手指,我用手指沾了一点牛奶。它一定和我一样,感觉很孤单。我把它放到地上,抚摸它的小肚子,它为我躺了下去,四脚朝天,扭动不止。我坐在那里,它在我脚边转来转去,有时它像个小猴子,攀上我的裤腿,四条腿缠着我,尾巴晃啊晃。

我真希望它能开口说话。

据说灾难来临前,动物们会逃走。它们会迁移到其他地方,尽可能避开地震海啸。可是那天天气晴朗,那几天都阳光明媚。它黑得那么耀眼,但是那辆卡车没有看见它。我再没见过它。我妈不让我见它。我只看到轮胎滚过之处,留下一摊血痕,沾着一小块湿漉漉的皮毛。夏天的柏油马路摸上去发烫,只有那一小块潮湿。我蹲在地上。我想把那块地皮整个剥下来。死没有任何气味,可我开始吐。我妈告诉我我把早饭全吐出来了,吐到后来是水,还在不停地干呕。“你一边哭一边吐,伤心得像你妈没了。”我其实不太记得了。我只记得,打那以后我再没养过任何小动物。

我在床上慢慢挪动身子。手术后才五天,绷带绑得很紧,一圈圈回旋,夜里我只能往一侧蜷曲着身子,滚着撑起来上厕所。后背终于贴到了床头板上。我妈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

“你长这么大,只去过两次医院,还记得吗?都是我在家里帮你治。”

上次是在脸上缝了七针,这次是在胸前背后开了三处口子。其他头疼脑热的,我妈久病成医。她住院几年,和她同过病房的女人全死了,她迷信地觉得,医院是人肉身记忆的最后一站,所以也是鬼魂流连最多的地方。我小时候,她每星期去一次医院,回到家就往床上一躺。这次在医院陪了我几夜,她怪话不断。什么早上离开医院就像被剥了壳的乌龟,浑身不得劲。或者说她被老妖吸了气。“你不觉得医院里死气沉沉的?”她说,“它们都想吸走你的精气神。”话是这么说但她看起来并不害怕,既不信佛也不信神,但她坚持不过生日,“人不能在阎王面前招摇”,每年生日那天她都揣好我给她的红包,穿上洗得最褪色、最松垮的衣服出门去银行存钱。

关于上次进医院的回忆很乱,思绪绕来绕去的。下午放学后,我和另外几个三年级女生挤在沙滤水槽上;一群男生站在地上围着我们;我爬到水槽边上一个更高的平台;我弯腰拉另一个女生上来;我摔到了地上,眼镜撞击到了什么上;能隐约听到其他孩子的声音;我被体育老师放上食堂的黄鱼车;也许还坐了其他人,经常有人跳下去推,推着奔一会儿,又跳上车;黄鱼车风驰电掣开进中山医院;我不记得自己痛过,连是不是流了血都不记得;上了年纪的男医生站在我床边,俯视我,他一直在叹气,说我破相了;我央求他,“千万不要告诉我妈,她会打我的”。我很高兴她没打我。她搂着我,脸蹭着我的头,我后来尝到了一点咸味。有半年时间我没吃到过酱油,她说疤痕会发黑。

至于这次,一直到麻醉面罩落下之前,我都清清楚楚,但我更喜欢十岁那年,那种不清楚周围发生了什么的晕眩感。十五年后,我还是懵懵懂懂。第二任养父得了胰腺癌,我妈说我不用去医院,有她就够了。我离家上大学后就几乎没再见过他。“我每天坐在他床前看着他,他整天昏睡,不进食,小便黄得接近酱油色,心跳一百三十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来反而让我操心。”我就去和朋友喝酒,去那些喧闹的周末派对,去和日后不会再与我有任何瓜葛的男人几小时几小时待在床上。我对死真是毫无感觉,接到我妈的报丧电话时,我脸上喝出的红晕还没完全褪下去。“我就告诉你一声,”她说,“你不用来,这里可伤元气了。”

这会儿我天马行空地想起那些事。那时我二十五岁,有很多选择,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现在想起那个在医院里住了三个多月的男人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我当时去看过他,照料过他,我的左肺又会变成什么样?在我自己生肺癌之前,我还没见过一个正常人濒临死亡。当然,小学同桌的妈妈算一个例外,她似乎死于自杀,有人说她死于安眠药过量。死亡似乎是无迹可寻的。我妈非常注意,不去提起那些上了年纪的远亲。她从不带我看望病中的亲朋好友。她会说,他们受损的元神会像夏天的苍蝇一样黑压压落到我身上,这样我的元神就会变差。病人吸走的好元神越多,身体就好得越快。为什么她从来不换个角度想想:健康的我站在病房里,充满正能量,气场开始向我倾斜,所有残存的元神,突然都,归我所有?

我从来没反驳过她。但我妈最终会明白,她希望我躲过的那些东西,没几个人能躲掉。

“你躺在那里,我都不忍心看。”镇痛泵失效后我整整痛了一夜,每一秒都清晰得让人受不了。出了很多汗,床单被我睡得皱巴巴的,我也显得脏兮兮的。过去我生病,我妈会给我准备白米粥,里面铺满一层肉松。收音机开着让我听歌,还会陪我玩一会儿牌。她只会玩“24点”。这一次,只要我一看她,她就会冲我笑笑,疲惫,半心半意。

“你打电话来告诉我你生病了,我一晚上没睡着。我一点力气都没了。”她喃喃自语,说她怕失去我,怕从此一个人。

“还早呢吧,哪那么容易。”我有感觉,生命还好好在我身体里待着呢。多几道疤倒是容易的。只要化化妆,我就能把自己弄得又像新的一样,但我的胸部自此不再平滑。

我们一个坐在床上,一个坐在沙发上,有一会儿,屋子里静静的。陪护我那段时间,她得了黄疸,整个人变得非常黄,再加上熬了几夜,一下子老了许多。而我似乎也在老去,一点一点地,缓慢地。就像我左肺上叶那个直径约五毫米的结节,它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肺还在那儿,它藏在里面,在我屏住呼吸时,它也屏住呼吸。我不知道它在那儿。几乎所有人都说:“发现得那么早,你运气真好!”我也这么觉得。我向每个关心我身体的人热情推荐老干部爱去的华东医院:“那里的医生水平也许不是最高的,但是体检用到的设备可能是全上海最好的。”

“你以后不要再累着了。怎样心情好就怎样做,要学会放松。命比一切大。”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妈可不这么说我,“你过得太散漫了!”上海抵制日货那段时间,她整天嘀咕我在大学学的四年日语是走了弯路。“以后没人再来找你翻译怎么办!”她建议我“重拾法语”,“法国是第一个和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西方大国,中法关系向来不错。”这话听起来合情合理。在她持续唠叨了几个月后,我去“法培”报了名。花了将近三年时间,从A1.1学到了B2.3。也是四月,空气闻上去很不对劲,我坐在书桌前大声念网上的新闻:“巴黎火炬接力抗议事件使很多中国民众感到愤慨,并普遍认为法国该负事件恶化的责任。……抵制法国货,从家乐福开始……”我妈镇定地做着家务,一声不吭。

“你怎么会想到让我小时候就学法语的?”我眼睛瞟到书架上搁着的一些照片,都是我和达米安的合影。其中一张,他的手放在我的肩上。我穿了吊带裙,露出锁骨,头发乌黑地披在脑后,咧开嘴对着镜头傻笑。也就两年,我怎能想到自己竟会生癌,还生出许多白头发。拍照那次,我们是在朋友家。一个夏日派对,请了达米安和“法培”的其他几个老师。我们一起喝啤酒,抽烟,在院子里烧烤。我们吃了很多炸薯条和烤鸡翅。要用很多油才能把薯条炸得金黄。医生问我,你平时做不做饭?我摇摇头。他告诉我,接触高温油烟,患肺癌的风险会增加。家里请了阿姨,但那个周末,我一直待在厨房里,热得大汗淋漓,头发像被抹了油,卷得特别厉害。我希望达米安的朋友们喜欢我。如今我看着自己,真想把那张照片拿下来,将它夹进一本再也不会去看的书里。

我妈笑起来,那笑容荡漾在黄黄的面皮上,显得很坦然。“我喜欢法国呀,我从来没喜欢过俄国。”我妈生于1948年,是家里三个孩子中的第二个。没受过什么宠爱,所以表面看起来脾气很好。“我对革命没兴趣,不喜欢俄语,总想学法语。”

我妈工作前一直住在南市区的大兴街,存款达到六百后她给自己买了房,搬进了徐汇区。那里的人可不会轻易对陌生人友好,我妈搬去之前就知道这点,但她并不怎么在乎。“没多少人值得做朋友”,她说。高兴时她冲邻居们笑笑,不高兴时就低头匆匆走过。领了我以后,主动和她打招呼的年轻妈妈多了起来。其中有一位,我妈很快和她成了朋友。“就住在我们右手边过去五家,她儿子很可爱。”我妈先认可了她的工作,她在离我家不远的卢湾区图书馆上班。“说话声音很轻”,我妈回忆道。整个棚户区,和我年纪一般大的小孩不少,但没被送去幼儿园念书的只有我和她儿子。“他们可以一起在家学习。”不知是谁先提议了这一句,另一个随口回答:“好啊。”这两个都爱看书的三十岁母亲在选择请家庭教师教法语这件事上严丝合缝地默契了一回。

没过多久,她俩就找到了一位。初夏的一个下午,家住“步高里”的老头走上了我家阁楼。年轻时他在法国留过学,195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法语语言文学专业成立,他进去教书,“文革”时扫过大街。他告诉我妈,扫大街那些年,他得到的是已经失去几十年的一种平静感,为此他对婚姻破裂、子女离弃保持了平和的心态。“他床头柜上放着安眠药,吃了药还是睡不着,就起来抄写法语诗。”老头的花体字写得很顺溜,说话却磕磕巴巴的。两个母亲最后决定每月付他二十元授课费,因为商定在我家上课,由我妈准备他的茶点,我家只需承担五元学费。

我妈这么絮絮叨叨时,我在脑海中努力搜索着记忆。老头佝着背,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念一遍字母表就会呼哧呼哧喘气。稀稀拉拉的白头发。不过,每次来上课,都梳得整整齐齐。他甚至还喷古龙水。我妈去过他家几次,说他早餐会吃涂了黄油的面包,屋子里一股煮咖啡的香气。可是在我们家,她每次只给他准备盐水毛豆、苔条花生米。他颤颤巍巍地爬上楼,缓缓没入楼上唯一的那把木头靠背椅子里,椅子就放在窗子旁边,我妈把窗子擦得干干净净,但他一眼也不看窗外,他低头看书,看字母卡,似乎已经做好准备,要重新开始多年前从事的严肃教育事业。我妈给他端来热茶,给两个在高脚凳上扭来扭去的小朋友倒上麦乳精,课就开始了。

男孩姓蒋,他酷爱被框框框起来的东西,比如他家的相册,我家的相册,以及他收藏的那些火花,还有洗干净的糖果包装纸,它们都压在透亮的长方形框框里。他打开它们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嘴里都要嘟哝:小心点,小心点,轻点。

“我们已经学习了A到Z,是不是?”老头的注意力突然从课本转向我们。我们假装没听见他。

“他现在怎么样了?那男孩子,我后来好像没再见过他。”

我妈摇了摇头,她在沙发上挺了挺身子,叹了口气。

男孩瘦小的模样在我的脑海中电影画面般显现出来,他比我大两岁,有黑亮的大眼睛,睫毛浓密纤长,比我认识的所有人的都长。他总喜欢凑近我说话,他的高脚凳在我的右边,所以他总在我的右耳边呼吸,头发散发着苦味儿。我那时在武术队学习,个子和他一般高,感觉自己是他的保护者。他喜欢把脸埋在手心里,朝手心哈气,告诉我那样脸就看起来红扑扑的,我试过,温暖而又洋溢着湿热的眩晕感。有时他会伸出手指玩我的辫梢,它又细又卷,像小黑的尾巴。

“你背出字母表了吗?”他小声问我。

“你们一个一个来。”老头用食指关节敲了两下桌子。

二十六个字母在我嘴里咕噜咕噜打着转,像黄油在嘴里一圈圈化掉。老头随身带着一小罐黄油,我希望他没发现少了一点。男孩背得比我清晰,但是背得气喘吁吁,他吐出每一个字母都像是重重吐出一口气,背完又喘两口气。老头吃着花生米,一粒一粒送进嘴里,咀嚼的声音像是在给我们伴奏。

有个周末,两个妈聚到了一起,我们四人一起去肇嘉浜路林荫大道玩。林荫大道的中段有个很小的园子。因为被树木挡住,走近才会发现,这是一个四周都有栏杆,独立的小园子。园子里有些花,总体看起来杂乱无章,到处都有野草蓬勃生长的身影。蜘蛛漫无目的地结网,蒲公英的细茎修长优雅,两个妈坐在园子前一张有点歪歪扭扭的石头长凳上,三心二意地聊着天,看我们吹蒲公英,采小红莓,拔狗尾巴草,把大个的黑蚂蚁捏起来,放到尖尖的草尖上。大概我折断了太多小黄花,他突然回头看我一眼,“你说它们会疼吗?”才不会呢,我说,明年它们照样会长出来。

“你们都玩了快一个钟头了,不累吗?”两个妈的脸上都落了长长的树影,都跷着二郎腿。

“不累。”

但是男孩还是跟着他妈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离开那个园子的了,好像我妈用力拉着我往前走,而我低着头,走得别别扭扭,很不情愿。为此我给那园子起了个名字:不不园。

肇嘉浜路改成双向十车道的时候,开来很多机器,机器的轰鸣声湮灭了昆虫的叫声,机器轧碎了很多东西,不不园只是其中一块零碎边角料。

我妈开始说起别家的事来。我靠坐在那里,快要睡着了。手术后,我不敢再熬夜,下午也会打个盹。我靠在沙发里,倚在床头边,伸直腿,身上裹的被子让我看起来像是一堆物品。太阳照亮东南朝向的内阳台,显得房子很有朝气。

“我后来没再见过他,你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模模糊糊中,我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我妈抬起头,她的目光触及我的视线,显得有些惊讶。

“我有点想起来了,那时你说我们俩在一起不学好,就不让我们再学法语了。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从小就不学好?”从医院出来才几天,咳嗽一直没停。我咳了一阵,用手轻轻压住肺上叶切口处,压住那里传来的疼痛感。

“你从小就喜欢和男孩在一起玩。五岁半就喜欢亲人家,抱人家。我总是打你,但你还是改不掉。带你去公园,看到漂亮的小男孩,你就会走到人家跟前说‘我看见你,就想亲亲你’。别人都在笑你,你还露着牙齿笑。”

笑不露齿行不摇头踱不过寸坐不露膝站不倚门手不上胸……我怎么还记得这些。

“我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我说。

我妈冲靠在床上的我咧嘴一笑:“你才那么点大”,她用手比了一下。

“我就亲人了?”

“是啊,你从小就是小大人。”

“我也亲他了吗?”

男孩的形象渐渐真实起来。

“嗯,我是那么说过。我说你们在学亲嘴。”

“我们……玩玩的吧……”

我朝我妈笑了笑,眨了眨眼,但她避开了我的眼神。

“和他……没……可你……死只猫你都哭成那样……”她嘟嘟囔囔。

我想起自己后来跪在那一小块潮湿旁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有蚂蚁爬上我的膝盖我也没有把它掸下去。天太热,我哭得想吐但是没办法停下来。那些天我妈对我特别温柔。因为整个卵巢被切除,她二十八岁就进入了更年期,本来一到下午她就会阴晴不定、一触即发,那些天她连和我说话都轻声轻气的。她对着我被硌红的膝盖吹气,用她整个身体紧紧裹着我,反复抚摸我的头发,给我做溏心鸡蛋,还带我去了次动物园。

“我一直没告诉你,他那时已经查出来血液有问题,免疫系统疾病,医院说活不过半年。”我努力想,想不起他背字母表的声音了。我可以想起他的样子,但就是想不起他的声音。

“我不想让你知道他快死了。停课后没多久他就……”我妈终于看了看我,她居然已经有了那么多皱纹,脸、脖子、双手……她摇了摇头。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又想咳嗽了。被切开过的胸口一阵震痛。

我往下滑了滑,把被子拉高,盖到脖子下面。我怎么都想不起来,我们一起上的最后一堂法语课。那天下课后,他和老头一起出了门。在和我说再见时,他有没有露出笑脸?他走到路口,打算向右走去,而我就这样看着他走远。他停了一下,转过头看向我,我在阁楼窗户后对他挥手。他转回头,消失了。

他们再没来过我家。

我将自己抱成一团。我妈走过来,拍了拍我,她小心地把我的头抬起,把抱枕垫在我脖子底下。在我努力坐起来的时候她把手轻柔地放在我背后,给我支撑。

“你没事,”她说,“你会好起来的。”

有小黑的时候,我妈总是把它洗得干干净净的,她先把肥皂抹在自己手上,再抹到它的毛毛上,把它洗得乌黑发亮,剪掉它的指甲,把它放在我的小床上。它趴在我腿边,我抚摸着它丝缎般光滑的身体,看着它眯起眼睛。

我不是独自一人。

我以为我是独自一人。

但其实只有死亡会让人孤身一人。

我妈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临走前她替我打开了客厅里的吸顶灯。其实没关系。没亮光没关系。我能感觉到自己身体里仍然有光。虽然四分之一的火堆已经熄灭,但还有四分之三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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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年,法国著名的空军23团在飞行员实习生的结业考核时,下了一道特别命令,严禁中国飞行员穿越巴黎的一座桥洞,理由是中国飞行员技术不佳,容易发生机毁、桥毁、人亡的危险。有一个中国飞行员不顾禁令,不但穿越桥洞,而且侧飞急转弯,再次穿越桥洞。这个只有法国王牌飞行员才能完成的动作,为他赢得了5个A的证章。这个人,就是张学良派遣赴法留学的空军精英——高志航。结业后,高志航回到飞鹰队——这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支空军,凭着精湛的飞行技术和作战意识,使得日本空军教官都不得不为之叹服。然而就在九一八事变时,飞鹰队连飞机都没起飞,沈阳便已沦陷。深以为耻的高志航化装入关,投入南京航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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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她在校园中分手,不是因为不爱,只是坚持于各自的倔强和理想。步入社会,两人总在种种机缘下尴尬的相遇,却已经有了身份上的鸿沟。她,仍是待业女青年,只想激扬文字,针砭时弊,过平淡如水的生活。虽然她知道他们就像两只刺猬,相遇就会伤害对方,但是她依旧因为他瞬间的温柔而放下武装。他,扶摇直上,成了“陆总”,身涉浮华,吸引着众多女子的目光。可是总被她气到拂袖而去。如果真能离去,也算好,至少不用看着那张倔强的脸,对自己满是不屑。最初的心动并没有完全消失,他们偶尔的互动仍能撩拨心弦,但是要鼓起勇气再爱一次,又何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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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棺材山附近的人们上千年来都遵循着古训,人过世之后抬到那个叫做鬼门关的地方,然后死去的人会自己走到那个巨大的棺材里,去填一个曾经大闹阎王殿的祖宗留下来的死人债。那条抬死人上山的路叫阴阳路,这条路是通往棺材山唯一的路,相传这条路沟通阴阳,活人只有抬死人上山的时候才能走,并且只能到鬼门关止步,平时封山封路,绝不能让活人进入,否则死人会念及阳间,跑回了家事儿小,要是因此阎王爷发怒可就不得了了。然而,一名退役特种兵、一名户外运动高手,再加上一名酷爱探险的投资人,为了揭开死人走路和活人禁入之谜,毅然踏上阴阳路,走进了神秘莫测的棺材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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