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欧吉斯被叫做“狗儒”。因为他看着像狗,闻着像狗,而且单身,“儒”只是为他的面子,看在他为学者的身份才加着一个字。
他将那个大木桶打点得甚为妥当,它干净,里面有一床被子,甚至还有一个隔板隔离出一间储藏室。储藏室的门掀开是桌面,正好可以坐在床垫上书写,桌上粘着一根小蜡烛,夜晚点亮,十分温馨,给这个贫民窟增添了一点希望。
一天清晨,有人敲响木桶盖,第欧吉斯疑惑地打开门。
“对不起,学士,打扰你了,我有一个小请求。”
“嗯?”
“我请求你作我十岁孩子的老师吧,自从战争以后,他再也没上过一天学了!”
第欧吉斯看到跟在大人身后的那个小子,脸上满是灰尘,似乎严重营养不良。
“我不是学士,我是一个流浪汉,就和你们一样,我没什么可以教的。”
“求你了,随便教什么都可以,我以前是一名商人,知识有限。”
第欧吉斯看着这人面熟,突然想到似乎是艾林丹进口商会一个重要角色,没想到会沦落到这里。他最终答应了。
他发现贫民窟里有很多人都是之前从事正当行业的人,有的甚至受过良好教育。他们分分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教导,于是他找了几个破木板,在路中间做了一个露天教室,教导着大大小小孩子们。
弗托斯坐在解剖室里,看着那些龙骨。他没有办法销毁它们,它们太坚硬,而且即使最小的一块头颅也要很吃力地搬动。
他看着这些再也熟悉不过的结构,眼睛又带飞了思想——在耳骨内侧,似乎有一些条纹。
他凑近观察,发现这个棒状结构被一圈圈深色的条纹套住,从基部到最顶端。那些条纹十分密集,大约有几百条,让他联想到自己曾经解刨过的大鱼,也有同样的条纹。
是年轮。那些树干中的年轮,蛤蜊壳上的年轮,和大鱼耳骨上的年轮。龙每个生长期内,耳骨变长的速度有快有慢,使骨头有疏有密,形成这些年轮。他马上计数且记录了所有龙骨的年轮。
“龙的寿命有一千到五千三百岁,可是这些年轮只有几百条,也许……”
他找到普拉图斯,借走伽利利的手稿。
“伽利利有把几百年来对太阳黑子的观测进行整理分析……哦,对,太阳周期,太阳黑子变化规律大约以十一年为一周期,这也正好是龙生长耳骨的一个生长周期。”
弗托斯庆幸自己把包裹龙骨的岩石样本都保存了下来,他开始来往于图书馆,学习土壤学和岩石学,用以鉴定那些土层年份。
经过精密测量与计算,他将每条龙存活时间与埋葬时间进行计算,绘出图表,每写一步就感到更加不可思议。
最后他得出结论:
世界由五万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分为无龙期和有龙期,无龙期极为漫长,有龙期只能持续短短几千年,而那时世界上只会有一条龙。
他通过计算推断,有极其微小的可能,上一个龙期的龙还没有死亡,下一个龙期的龙就已经出生,这时天上就会有两条龙。而几年后,本应发生双龙比翼的情况,可是没人见过那条老龙,也不知道新龙在哪里出生。
龙已经灭绝了,这是所有男孩童话故事的结尾,长大后,弗托斯再次激起对龙的强烈好奇,那种好奇超越了所有与一切,让人兴奋无比,急切动身。
他打包离开了,去哪里,没人知道。他没有向北,没有向南,划着一条小船,迎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像那遥远的海天一线漂去,之后怎么了,也没人知道。
杜特斯为自己结束战争而沾沾自喜,没想到看见本应该万分感激的圣特诺与艾林丹交往密切,十分灰心。不过这不值得他过度操心,他只是没怎么再把注意力放在邻国上面,国内的事情使他忙碌,而且他还有一个儿子要教育。
北方草原与森林的交界处被开垦成农田,大面积种植波里都。羊肉与波里都烤串成了北方美食,且在南方越来越流行;波里都酿成的酒烈性十足,几乎成了挪拿亚人的必需品。有时他们会嘲笑南方人,喝艾林斯种的低度果酒,像小孩。
他的儿子,斯克皮姆斯?因斐那(Scorpionems Infinas)迷上了各种毒液与动物。
有人看见他与响尾蛇一起玩耍,挑逗浑身乌黑的眼镜蛇,在沙丘上挖洞去找毒蜘蛛。现在,他迷恋上了一只蝎子。
作为父亲与国王,教导太子都是杜特斯的职责,可不知道为什么,合并十二军团以后,国王的工作量翻倍。在战争结束后,很多学者都跑回圣泉学院,留下杜特斯一个人,他的压力更大。
他抽出一点时间,将儿子叫过来,刚说几句,却发现小斯克皮姆斯十分生气。
“爸爸!为什么你养阿米巴可以,我养蝎子就不行呢!”
“这个……雷鲁不是阿米巴,雷鲁是海怪,是霸王乌贼,阿米巴只是它的幼年形态。”
“你当时都不知道它是海怪,但你还是养了一只。”
“孩子,还是我告诉你其中的区别吧……”
“这之间有什么区别!”
“那些更大的,更威猛,更有气势的东西,才是国王应该驾驭的。比如角兽,白角,你的太爷爷的巨鹰,你祖先的巨鹿,还有海怪……可是蝎子,蝎子,老鼠,小虫,都不行。突显不了王者气势。”
“可是爷爷的马呢?马比骆驼小半节,跑得也不快?”
“你爷爷是英勇的战士,英明的国王,国王不会养一只蝎子当成御兽的,蝎子有毒,且邪恶狡诈。”
“胡说!海怪也是邪物,天上还有属于蝎子的星宫,那可是黄道十二宫之一,而且人不能对动物妄加评判。你以前也说过,狡诈才是国王最需要的品质。”
“我什么时候说的?”杜特斯望了望四周,没有人。
“你当国王的那天,你喝醉酒……”
“知道知道,行了,反正,你驯化不了它,就算驯化了也通过不了认同仪式,那时你不怕丢脸就算了!”
斯克皮姆斯走回夹板,在阳光下的一个木箱前站住。木箱装满沙,有一个瓦片盖在沙上。
斯克皮姆斯将手放在滚烫的沙上,一只乌黑的蝎子从瓦片下钻出来,爬到他的手上。
“我们走,去预先见一个重要的人。”
那只蝎子有着闪亮金属光泽的外壳,巨大的一对夹子,还有永远高高竖起的尾部,怎么看都是英俊的蝎王,斯克皮姆斯十分自信。
他们回到室内,进入一个房间。房内充满湿气,就像进入水族馆或红树林,四周木头墙壁已经长上青苔,还有豆大的水珠从表面渗出。
里面阴暗,地面放着一根蜡烛快支撑不住了,它创造的干燥空间正极速缩小,斯克皮姆斯一进门,鲜红的头发就包裹了一层水汽,让人无法呼吸。
他看向墙边的巨大水盆,水已经溢出,泼洒在周围,正向四处流淌。水盆里盛放着盘曲的触手,挤在一起,有一根被挤出来,耷拉在盆边,吸盘散发着水汽。一颗巨大的脑袋,几乎占了盆子的四分之三,还有一大部分在水面上。两只眼睛灰溜溜地,无神地盯着他们,皮肤成稍微有点灰的柠檬黄,像橘子皮一样粗糙,分泌着奇怪气味的粘液。
“雷鲁,你怎么了?”
“咕噜咕噜……”
盆边吹起泡泡,可是连吹出的泡泡都无精打采。
“爸爸!爸爸!”斯克皮姆斯跑出门。
摩伏斯的海水不够了。
它正停留在白海南方不远处,可是白海的海水不是海水——白海从来没有鱼生活在里面,只有一群水藻——杜特斯想过将雷鲁放在白海里,可是这样它就会变得褶皱脱水,像腌章鱼一样,而且没有吃的。雷鲁拥有的是整个海洋,这样它才勉强觉得不狭小,把它放在白海里,如同捆住四肢,放在盆子里更是如此。
于是它就被放生了,在玫瑰古战场,约希普里亚港原址,约希普里斯塔前的海岸上。
也许它有着什么思想,什么疑问,或是一点希望,未完成的梦想,让它迷恋人类世界。
不过最终它放弃了。游历四海的水怪绝对不会因为被关在笼子里而憋死,它用自己的语言主动表达了请求,结束了这个动机不明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