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察局到法院,这样的心路历程对梁小冉是一个严峻地考验。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与法律沾上边,更没想到会成为被告席上的一员。都说是天有不测风云,梁小冉只觉得这个“不测”对自己仿佛特别眷顾,怎么会如此地接二连三呢? 还好院方这次及时聘请了资深律师,然后和梁小冉仔细研究了案情,后来律师初步得出结论:即使自始至终都是梁小冉的责任,那也只能算是一个医疗过失,而不能算做医疗事故。因为在法律上,这两个名词是有很严格区分的——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过错是医方在医疗行为中并不一定违法医疗法规,但存在医疗差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所以说,梁小冉根本不用担心,究其根源在妇产科副主任陈建功,只要法院仔细审核,一切都会弄清楚的。
然而在这时间问题上,只能说是尽力争取越快越好。 因为这还是要看那个原告是怎么纠缠了,律师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唉,听了律师的讲解,梁小冉真是绝望了,也就是说,如果蒋平想纠缠下去,那么时间就有可能是六个月、再六个月,乃至更久…… 现在想什么也没用了,只怪自己倒霉遇到个蒋平这样不讲理的人。本来医疗事故争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选择行政程序,而蒋平直接选择了司法程序,可想而知,他是不想给梁小冉回旋的余地,至少,梁小冉的蜜月是摆脱不了这个官司了。
而唯一最快的办法就是与原告进行调解,可是蒋平的脑瓜晃得像个波浪鼓,一口咬定不接受调解,必须按法律办事…… 此时此刻,梁小冉真是恨啊,她恨吴玉兰太不通人情,为什么就不能通知方正一声呢?明知道这个案子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得了的,为什么冷酷得像个老佛爷?她不是想要蜜月孙子吗,难道她就不想想,自己这个新娘子都根本见不到方正的面,怎么给他们方家传宗接代? 难道……难道…… 梁小冉被自己的想法给震惊了,那个吴玉兰为什么不在乎自己会不会立刻出境?难道,她对蜜月宝宝有把握了?难道……自己无意间安排了替补新娘,而老巫婆反过来还自己一个替补宝宝?! 这个念头一出现,立刻像有虫子在心里爬,梁小冉再也冷静不下来。不正常,老巫婆的反应太不正常!因为婚礼只是一个讲排场的过程,真正的目的是要生孩子啊!可是老巫婆怎么反而不着急了呢? 是的,梁小冉是没有尚敏的“智慧”,但是她的纯洁并不代表她就是愚笨,什么事情仔细想来,她同样会发觉其中的不对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