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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最后的菊花茶 (2)

其实很多留学生,都很穷,都要靠自己打工补贴生活费。她不以为意!这次他没有抓住她的手,但她却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屋子里很简陋,只有小小的三间小房。堂屋里入目的是一个大灶台,边上则摆着一个放碗筷的低矮木橱,颜色灰灰的,看来已经有好些个年头了。堂屋里还有一张四四方方的八仙桌,也是灰暗的颜色。这么三个物件就占据了屋内大半的空间。破旧的墙上挂了他父母的黑白遗像,笑容温煦,仿佛在注视着他们。

她的眼光停驻在了母亲的手腕处,黑黑灰灰的照片里头,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母亲戴了个手镯,与她现在手上戴着的,一模一样……东面的一间房间,显然是他父母的卧室。他则带她来到了西面的一间,只有一扇小小的木窗,光线正透过两块小小的玻璃照进来。此时按时间算已近黄昏,屋子里头已经很暗了,有一种几乎接近夜晚的黑。

只摆了两张小床,两张床中间拉了一条钢丝,挂着一块印蓝色花纹的土布,有些类似蓝印花布。另外还摆了一张小书桌和一把椅子。整间屋子大概就数小桌子上的那盏台灯最值钱吧,但也看得出已经是很久之前的式样了。

他的声音低低地传了过来:“吃惊了吗?这就是我从小到大居住的家。跟你们上海的小洋房比起来,是不是一个地狱一个天堂?”她轻轻地靠在墙上,连说话也无力了起来。她一直知道他家境不好,在刚认识的时候就知道了,但她从来都不知道,他家境竟然差到如此程度。

可他还是用打工赚来的钱替她付了一年的学费!她心头轻颤!

“我和姐姐就睡在这里。这张小书桌是我和姐姐共用的……其实我去过你们家的,在我们谈恋爱半年后,可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你。那年暑假,我们是一起回来的,就是在我们刚恋爱那一年。那几天你不在,去旅游了,你哥哥把我接到了你们家……他的目的,我是知道的。想让我知道两家的差别……真的是天差地别。让我自己主动跟你说分手……”

他当时很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她母亲和她哥哥的钱:“楼大哥,我爱小乔,不是爱她的钱或者爱她可以带给我的好处。我只是爱她而已。就算今天小乔很穷,跟我一样,来自农村,社会的底层,我依然会爱她!所以,请你不要用这种方式来侮辱她,也来侮辱我!你是小乔的哥哥,你应该知道她有多美,有多好……”

楼远乔只是冷笑:“乔乔的确很美好,只是你配不上她。”

秦慕天抿着嘴不语。楼远乔想不到他竟然这么难对付,挑了挑眉毛道:“你开个价吧!”

秦慕天淡淡地道:“对不起,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我无法照办!再见!”

盛夏的蔷薇枝条四蔓,开得一簇簇,一丛丛,筛下一城的阳光。可他当时的心却凉得透彻。

不被祝福的爱情,终于还是没有修成正果……

如果没有当年的事情,他和她或许早已经有属于他们的宝宝了。可是,可是,谁能知道结局呢!

姐姐残废,父亲撞成了植物人……他被现实逼得实在走投无路了……可能,可能一切都是命运吧。最后他还是走了那条路,拿了楼家的钱,与她分手。

他永远记得他木木地从她大哥手里接过支票的情景。薄薄的纸张仿佛有千斤重般,他捏着,手不由自主地颤抖……从头到尾,他没有看她大哥鄙夷的眼神……因为他不用看也知道……怪不得那个暑假后,他对她好像有些冷漠的样子。当时她还害怕他不爱他了,整天整天地缠着他所有的空余时间……可他每天要打工,根本不能陪她,她就去赖在他屋子里……缩在袖子里的手,慢慢地捏紧成了一团,她似乎觉得自己在摇头,也似乎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地响了起来:“不要再说了,都过去了……”

他却仿佛铁了心似的,径直说道:“你以为我想拿你大哥的那笔钱吗?可是……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我父亲开拖拉机撞上了一辆车,撞死了几个人。他被交警认定事故全责,因为是无证驾驶……可是那年头我们农村里开拖拉机的,从来没有人有驾驶证的。父亲自己也受了重伤,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命在旦夕。我姐姐……我姐姐的脚那个时候已经残废了,应该负责的老板却跑路了……我一点也不知道,因为父亲和姐姐都不想告诉我,怕影响我的学业……

“那几个死者的亲属天天来医院,要求我们巨额赔偿……可我还在念书,就算我立刻辍学,我也拿不出什么钱来……小乔,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因为我明知道拿了那钱,对我们来说,就是末路了。可是我还是拿了……因为我没有其他选择。是,我是卑鄙,我是无耻,我知道。是我亲手葬送了我们的感情……可当时,我能怎么做,怎么做呢……我是卑鄙无耻可恨……可我能怎么办,能怎么办呢……”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痛苦的疯狂。这个样子的他,她全然陌生。

楼绿乔的心仿佛被刀狠狠地刺着,那么的酸,那么的痛。他那么迷乱,那么烦躁,那么痛苦,仿佛一个做错事情又迷路了的孩子。哪里有半点意气风发的影子。

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悲凉地道:“不要再说了,我都知道了。”她从来都不相信命运的,但这一刻,竟然生出了认命的感觉。

在这一场感情里面,根本没有谁对谁错。大哥和爸妈没有错,他们因为爱她,所以怕她吃苦受累。他也没有错。在当时那个条件下,异地而处,她也会作出这样的选择的。

他确实曾经爱过她,他们确实彼此相爱过。这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真的,已经足够了。

她现在相信了,他也挣扎过无数次。但怎么也逃不开命运的枷锁。

他也确实是拿了大哥一笔钱,才答应大哥离开她的。只是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晚了。世界上的路是如此之多,只是他们两人已经走到了尽头,再也无路可走了。

两人默默地站在屋里,静得可以清晰地听到彼此规律的心跳声。只是不再说什么了,再说什么都已经是多余的了。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一点,一点,直至无边无际的黑。

正沉默间,屋外传来了阿三伯爽朗的声音:“小天。”他这才回过了神,转身而出。只听两人的对话声从堂屋传了过来。“阿三伯。”“小天,来,拿着。你阿三婶知道你回来了,宰了只鸡……快,快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啊……”

秦慕天委婉地道:“阿三伯,不用了,我们马上就回去了!”阿三伯道:“回去?你看雪已经下了这么久了,肯定积得很厚了。你可千万不能现在开车回去。我们这里的路,虽然你出钱修过了,可山路难开啊。你也不差这一两天的时间,等雪融了再回去。”

秦慕天道:“阿三伯!下次吧。她特别害羞……还是不去了。我随便煮点就行了。”听秦慕天这么一说,阿三伯甚为重视,小天的女朋友第一次来,不好意思是难免的,自己还是不要勉强的好。否则人家女孩子下次不高兴来了。

这才点头:“那好吧。你们一定得多留几天。等雪化了,去你父母的坟前祭拜一下,好让他们知道,你找好女朋友了,马上就要结婚生小孩了。你们老秦家要有后了。”秦慕天点头:“嗯,晓得的!”

秦慕天看着阿三伯的身影佝偻着逐渐远去,脑中闪过的却是父亲笔直的身影,瘦却笔直,那一年父亲用拖拉机载着他,将他送到十几里远的镇上。由于是镇里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孩子,乡里乡亲的都知道这个好消息了。

一路上,不停地有人驻足打招呼:“爱国兄弟,你孩子真出息……”“爱国兄弟,你孩子真给你长脸啊……”“娃,以后要跟小天哥哥学习,长大了也去美国念书……”

父亲乐呵呵的,一直笑,脸上的皱纹也更深了。到了镇上唯一的破旧车站,一再叮咛:“父亲啥也不懂,也不会教你。但你要记着,无论做什么,不能给爸妈丢脸。要努力读书……总之,总之,不用担心家里……晓得吗?”

他背着包,一直不停地点头。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给父亲姐姐争气。

可是谁能想到那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却将父亲永远地带走了……

他好半晌才回屋。她依旧静静地靠在墙上,没有移动半分。他找出了抹布,将一把椅子仔细地擦了几遍,这才道:“你坐下来休息一下吧……”

远远地又听到阿三伯的声音,由远及近而来:“小天,小天……你阿三婶让我把鸡给你拿过来。你不要的话,自己去还她。还有些晒干的香菇,自己家腌制的咸鱼和咸肉。还有些青菜和大白菜。”

秦慕天忙开门:“阿三伯,真的不用了。你们拿回去自己吃吧。”阿三伯哪里能容他推辞,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道:“晚上冷,煮点热汤喝喝,驱驱寒气。”

“阿三伯……”“我要回去了。这雪啊,越下越大了。你难得带女朋友来一趟,一定要住两天再回去。哎,谁让爱国兄弟两人走得这么早呢,否则肯定开心死了。你都这么大年数了,也从没有见带什么女孩子回来过。你看村里头跟你同年的小正、小锋他们,哪个人的孩子不会打酱油了啊。你阿三婶都替你急死了……好了,好了,这下我们也放心了。”阿三伯絮絮叨叨的,一步三回头。

他在矮小破旧的木柜子里找出了一件破校服,大约是初高中时期的,可他现在的身形又不比当时,所以穿在身上显得短小滑稽。从屋檐下熟练地搬来了些柴火,利落地点着了之后,烧了满满一大锅的水。

又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个铜的圆壶,类似于上海人说的“汤婆子”。仔仔细细地清洗了一下,灌了满满一壶热水,将盖子拧紧了,又在外面套了一个自家缝制的厚布套,才递给她:“当心烫着,暖暖手。”那布套很是老旧,看来有些年头了,不过还保持得很好,干净整洁,依稀看得出来原来的花色。

她坐在长长的木条凳上,隔着他的大衣,抱着热乎乎的铜壶,定定地瞧着自己的鞋尖,呆呆地出神。

他又拧了一块抹布,利索地将屋子的东西擦洗了一遍,边擦边跟她说话:“我平均两个月回一次家。上个月才回过,所以还不算太脏。”她也不搭话,任他这么自说自话。但他却一直不停地说着,也不期待她回应。仿佛只要她在,他就觉得满足了,连空虚的心房也被填得平平满满了。

才不过一小会儿的工夫,他已经利落地打扫完毕了。端了一盆热水过来,道:“洗把脸吧。”毛巾自然没有新的,他把他以前用的那条拧干了,递给她:“就这么一条,你将就着用用。”她柔顺地接了过来,也不说话,慢慢地梳洗了一下。

他又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袋干菊花,给她泡了一杯菊花茶。细细小小的杭白菊,在水里肆意地舒展了开来,一朵一朵,仿佛正在枝头盛开一般。

伴着阵阵特有的清甜香味,让人有些情不自禁。她慢慢地饮了一口,果然跟想象中的一样,茶气氤氲袅袅,带着菊花的清浅幽淡,喝了几口后,连身子也开始暖了起来。

小时候奶奶就特别爱喝菊花茶,每天到了下午,必定会泡上一壶,一边吃些蛋糕饼干,一边喝菊花茶。还教导她:“杭白蕾菊,性凉甘苦,归肺、肝二经、有疏风、清热、明目解毒之功。通肺气,止咳逆,清三焦郁火。”

大约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她也爱喝菊花茶。久了,在办公室,大家都知道她只喝两种饮料,一种是咖啡,一种便是菊花茶,就如同她人一般,很矛盾的两种,却很自然地结合在一起。

他看着她轻轻闭眼的小动作了,一刹那,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小幸福。他自然知道她喜欢喝这个。每次回来,他总会带一小袋过来,仿佛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喝到的。

现在看着她双手捧着热气腾腾的杯子,脸上呈现出一种满足的神色,他几乎想让时间就此凝止了。只觉得此刻是如此的美好,只怕过去了,再寻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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