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惊语和白倾走出城堡,白倾扛着黑色长剑,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心里很气啊,就想一把火把房子给烧了。
“我们这算是被赶出来的么?”白倾不住地翻白眼。
莫名其妙地,女官引煜天使进殿后,出来对他们说,城主有事要忙不方便见客,二位还是快回去吧。凭什么,见神族有空,见人族就没空了?种族岐视嘛这是,气死人了。
“是被请出来的,给自己留点面子。”木惊语说。
白倾单手转一下长剑,“这你都能忍?神族那个家伙上来就打架,打完还被礼遇,我们却不受待见,这城主老头儿还讲理不?”
“要不你杀回去?”
“这次算了,别让我看见那家伙,见一次打一次。”白倾把剑扛起来,走路的姿势很嚣张,当然他心里有数,就算跟木块一起上,也打不过那个啥天使。
回到熙熙攘攘的街道,头顶是温暖的太阳,周围被嘈杂的声音充斥,这种熟悉的感觉倒有几分亚欧大陆的气息,真没想到,在魔法领域也有着如此熟悉的人间烟火气。南天城真是一个适宜居住的城邑,据说这座城是历史久远的防御之地,可是大多数人的脸上都写着幸福、安逸,连起码的戒备心都没有。
走过城中心,眼前是一片居民房,这些5米高蘑菇式的屋群背后,居然还有一片金黄的麦田。阳光在麦田上方铺了一层光晕,麦穗在风力下起起伏伏,像是昏黄海洋,有一股梦幻的美感。只是异域他乡,木惊语和白倾这两个无业游民,现在在为怎么填饱肚子而发愁,欣赏景色什么的只好先放一边。
胖胖的小男孩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挡住两人去路。他穿卡其色的夹克,阔腿裤和毛绒绒的羊皮靴子,装扮像个小大人。手里抱着一把花,花的颜色粉白交错,花瓣倒卵形,层层叠叠地卷到一起,像玫瑰,又像蔷薇。
“哥哥,买花吗?”小男孩仰起圆圆的脸,瞳仁里闪动狡黠的光。
白倾挠挠头,心想这闹哪出啊?怎么会给两个纯爷们推销起鲜花来了,是把我当成女的了,还是把木头当女的?怎么看还是自己比较清秀……
“不买!单身狗,穷狗。”白倾指了指自己。
“不啊,哥哥很快会有女朋友了,有两个小姐姐一直盯着你们,对你们很有好感哦。”小男孩指了指左侧的茶饮店。
白倾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哪有什么小姐姐,就几个大叔围坐在一起胡侃,似乎还能看见飞溅的唾沫星子。
“调皮。”木惊语摸一下小男孩的头发。
“刚才明明有两个漂亮的姐姐……”小男孩继续演。
木惊语笑笑说:“可能走开了吧。还有,不能因为人家看了我们一眼,你就以为产生了好感,这样是不对的啊!”
“这小鬼,明显为了推销他的花。”白倾补刀。
小男孩生气地扯一下脖子上的深红围巾,摇了摇头,一副跟你们说不清楚,大人怎么这么笨呐的表情。
看着小男孩像小胖狗一样跑开,白倾被他的跑姿逗笑了。
实在是饥肠辘辘,他们在附近的餐饮店坐下来,点了两份青菜面。
白倾大口吃面,两夹子过去,面条少了大半。
“老木,不吃饭你最多能撑多久?”白倾的腮帮鼓鼓的。
木惊语看了他一眼,说:“现在的话,应该能撑个十来天吧。”
“好,我们下一顿饭,大概是十天后。”
木惊语停下来,哭笑不得,“真那么窘迫了吗?”
“真那么窘迫!”斩钉截铁。
回想起师傅的重托,师傅把结盟精灵国的任务交给自己,自己稚嫩的肩上,扛着的是亚欧大陆生死存亡的命运。身为欧冶子的传人,又跟亚欧大陆的守护灵尊组队,怎么样也能做一些轰动的事情。然而命途委实多舛,先是神族教训了一顿,再是被南天城主赶出来,以至于沦落到饭都吃不上的地步。他本来是想着跟精灵国结盟后顺便借点钱,改善下经济,可人算不如天算啊,白倾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端起碗把汤也喝干。
“要不,咱们在这里找份工作,不然只能睡荒郊野外了。”白倾说。
“以我们的高中肄业的学历,工作不好找。”木惊语说,想了想,这里是精灵国,亚欧大陆的学历在这儿也用不上。
“打螺丝,端盘子也行。”
“这里没有工厂和公司。魔法领域的人们生活上大都自己动手,很少请人,一路上都没看到什么招聘信息。”
白倾一只手托腮,一只手用筷子敲碗,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那只能挨个去餐馆问店主要不要服务员了,我觉得餐饮业找到工作的机会大一些。”
木惊语看他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悠悠地说:“行吧,试试吧。”
白倾东想西想,越想越来气,自己好歹也是玉树临风、天资聪颖、名师传人,怎么就要低声下气地求人赏个服务员的职位,“要是有银行,小哥我可就抢了!”
宁可辜负节操,也不能辜负一身的本领。
背后传来“噗哧”的笑声,接着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宝贝,你听说了吗,昨天一个小青年因为拦路抢劫,被逐出精灵国了,并永远禁止其出入精灵国境。要知道,精灵族人心纯粹,可不容许人随便胡来哦。”
木惊语没有回头,脸上略显尴尬神情,如果可以,他真想表明自己是拼桌的,没有这个劫匪朋友。
白倾默默给了后桌一个白眼,把声音稍微压低一些,“来这之前呢,我听人说精灵大陆是个梦幻的领域,不仅景观迷人,还是个充满奇遇的地方。可是咱们这一路上,磕磕绊绊倒没少碰到,都绊成流浪汉了。”
背后悦耳的声音又传来,“精灵国呢,的确有很多奇迹的。比如啊,流浪汉只要肯放下架子求赏,这个流浪汉便很容易获得意想不到的财富。毕竟精灵国资源富饶,居民福利好,从来没人为钱发愁的,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过分了!声音这么小也被听到了,后桌这丫头明显偷听自己说话。白倾“刷”地站起来,风风火火地走过去。
“这个,你们刚才说的话是真的么?其实敝人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流浪汉,二位女侠,能不能行行好,赏我一口饭吃?”白倾见后桌的两个女孩样貌不俗、穿着不凡,立刻没骨气地换成一脸谄媚。
戴着粉色薄口罩,只露出秀美双眸的女孩不为所动,瞥一眼木惊语,说:“叫那个也过来。”
木惊语夹面条的手停滞了一下,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吃起来。
脑海在飞速运算,以自己偏冷漠的人设,断然不会被人随叫随到,况且自己对金钱有天生的免疫力,不会为了钱而卑躬屈膝。可是,现在是非常时期,如果再放不下面子,不去讨好一下后边两位金主,可能生活受制,处处为难。做一回流浪汉,说几句求人的话,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大丈夫当以大局为重。不过,也不能就这样被叫过去。以白倾的哈巴狗性格,他必然会把自己拉过去,到时候自己再假装矜持一下,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一些颜面。嗯,这是最优的方案。
果然,白倾走过来拉木块的衣服,要把他拽过去。木惊语一脸的不愿,脸上写着,干嘛,非得这样么?白倾焦虑地皱眉,脸上写着,糊口啊大哥!于是木惊语半推半就地坐过去。
他抬起头,坐对面的女孩也正好抬头,那一刻,时光仿佛也静止了。
又目交会,他仿佛融入了女孩的眼眸深处。对面女孩穿一件浅紫褶裙,外边披一件极薄的纱衣,纱衣和秀发都在飘动。她的背后,一片金黄的海洋,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她整个人散发着极致安静的气息,静得让时间具像化成了水流。目光明澈温暖,像是大地上的第一缕晨曦。
木惊语以前不理解“一见钟情”是种什么感觉,但他现在或许能体会。不过女孩带给他的吸引并不是爱情,而是一种熟悉感,仿佛一把名剑在千万年的沉睡后终于等到它的主人,感知被主人重新握在手心的温暖与信任。不,不,不,他不是剑,女孩也不是他的主人。可是,仅仅一个眼神的交流,他就像找到了此生重要的伙伴,愿意把她放到心里的一个极其柔软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