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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逃亡者(1)

丁厌躺在床上,拇指和食指张开,像八爪鱼的两根触须,一步一步向上挪动,似乎在丈量黑夜的尺寸。夜深了,大概有无底洞那么深。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其实是生活在一个无底洞里,总想抓住点什么,可总是什么也抓不住。最近来作自杀咨询的人越来越多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要放弃生命的理由。生命有时候确实很沉重,这种沉重,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负担得起的。想起童年的历历往事,丁厌觉得自己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奇迹。她想,或许明天,她会自己给自己作一次自杀咨询。黑夜的颜色并不是黑的,有点灰,有点蓝。翻来覆去睡不着的,还有王晓峰。他无法形容自己看到米莉尸体的那一刻,那一刻有点讽刺,他竟然……他承认,他对米莉有好感,那个女人浑身散发着某种气息,总是让他忍不住要接近,继而再接近。可是,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那种气息,正是死亡的气味。有点阴冷,有点湿腥却颜色鲜艳,那正是,死亡的魅力。在死亡的魅力中,他第一次获得了快感。这让他想起童年的某些片断,同学叔叔支离破碎的尸体,以及那个嗜血如命的女孩。当时他一直觉得那个喜欢倒挂在树上的女孩是个妖怪,是个吸血鬼。

可是在这个夜晚,他深刻地理解了她,她只是,沉浸在生命的鲜红里而已。想到生命的鲜红,想到米莉的尸体,他再也按捺不住,却又不知道按捺不住什么。他爬起来,拿起手术刀,来到屠宰场,扯过一头母猪。显然,被从美梦中扯出来的母猪并不乐意,它惊叫着拼命挣扎,它越挣扎,王晓峰就越觉得兴奋。他的手术刀,稳且狠地刺入母猪的咽喉,鲜血在黑夜里有点像趵突泉,温热而黏稠,喷在他的脸上,他褪下裤子,站在垂死挣扎的母猪旁,一次又一次达到高潮。达到高潮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回到十里镇那个破旧的家里,回到那一个又一个的晚上。嗜酒的父亲,在黑暗里一边殴打着母亲,一边骑在母亲身上。他还记得,每次他都很害怕,每次他都很担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母亲冰冷地躺在床上,再也不会起来。可是,每天,她母亲都按时起来。人有时候总觉得饿,吃什么也吃不饱;人有时候总觉得渴,可喝什么也不解渴。这种感觉,总是抓心地难受。丁厌就时常有这种感觉,每当她觉得空虚饥渴到抓狂的时候,就会想办法来点刺激,比如,偷东西。丁厌靠在医院的安全出口,把偷来的麻醉剂放进口袋,窃笑。其实她可以偷着买,但是直接偷更刺激。

“哎?是你?”一个警察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你是这个医院的护士?”“呃?!”丁厌看看自己的护士服,“哦……是啊……”“怪不得上次那么勇敢,救死扶伤啊!”那个警察,就是杨信。“应该的……应该的……”丁厌心虚地吐吐舌头,急匆匆地要溜走,却被杨信拉住,“正好又有人自杀了,正在急救室,你跟我来!”“可是,我不是负责急救的护士啊!”丁厌对杨信喊着,“你把我手腕弄疼了!”那个人已经死了,跳楼。没有当场死亡,衣服挂到了阳台上。有的人活着的时候就拖拖拉拉的,死也死得拖泥带水。拖泥带水并不是好事。“真是笨蛋,早就告诉他跳楼不要穿这么啰唆的!死前受罪了吧?活该!”丁厌揉着手腕小声嘟囔着。“你说什么?”杨信转过头,看着这个单眼皮女生,眼睛里闪过一丝疑惑。“啊?没什么,没什么……”这时候,本来已经宣告死亡的自杀者,突然坐起来,抓住丁厌的手。“啊--”丁厌大叫一声,却怎么也挣不脱,自杀者死鱼一样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厌。医生急忙检查,说:“已经死了……”然后,他一根一根地掰开那人的手指,丁厌这才收回手。“你没事吧?”杨信关切地问。

“没事儿!”丁厌眼睛里含着泪花,不是因为淤青的手腕,而是因为那个死人的目光。“知道吗?自杀的人是最怕死的人,尤其,自杀后没有马上死掉,最痛苦了……”她想,他抓住她的手,一定是在后悔没有听她的话,她从他那死鱼眼里,看到了痛苦和恐惧。“你懂的真多!”杨信赞赏地看着她。“你是哪个科的?”那个医生突然问,他觉得他们医院没有眼神如此清澈却清不见底的女护士。“哦,是实习护士,跟我一起的。”身后一个年轻的男医生温和地说,他看起来很干净,干净的眼神,干净的脸。那干净中,透着一丝忧郁。“是啊……是啊……”丁厌讪笑着,跟在那个男医生身后,“我们还有事儿……先走了……”“喂!”杨信追出去,“你的手腕没事儿吧……好像青了……那个人的手劲真大!”“不是他抓的,是你啊!”丁厌凶巴巴地说。“那我请你吃饭好了!”杨信说完这句话,才觉得有点突兀,霎时红了脸。“算啦改天吧!我还有事!”此地不宜久留。“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呢!”杨信紧紧跟在后面。“我姓丁!”她边说边上了电梯,把杨信挡在电梯外面。“丁?”杨信摇摇头,笑,想在医院查一个护士的资料,对他来说实在太容易了。

实习医生王晓峰知道急救室有跳楼自杀的病人时,脑海中立刻想起了鲜血淋漓的伤者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美丽情景。他有点迫不及待。然而,更令他惊喜的是,他看到了她,她的身上,有血的味道,她的眼睛似曾相识。当他听到她说她姓“丁”的时候,更加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就是她,那个总是孤独的,倒挂在树上的女孩。丁厌的手腕今天很倒霉。先是被杨信抓着,刚才又被死人抓过,此刻,则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医生抓着。“喂!我说你这个白大褂,虽然你刚才替我解了围,但是我不会感激你的哦!快放开我,这只手腕,刚才被死人抓过!”王晓峰松开手,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只活泼的绿蚂蚱:“你是……丁厌吧……”“呃?”丁厌并不觉得自己认识这个人。“十里镇,还记得吗?我是王晓峰啊!”王晓峰有点激动。“哦……叛徒班长!”丁厌跳起来,“哈!幼儿园的时候,你还出卖过我呢!哼!不过,小时候玩医生病人游戏的时候,你和杨信老是扮演医生,想不到现在真的成了医生啊!”“对了!杨信!”丁厌拍拍大腿,她突然想起来,那个叫做杨信的警官,或许正是自己童年的玩伴。确切地说,是自己童年认识的人。丁厌的童年,几乎是没有玩伴的,成为她玩伴的人,全部都死了。

王晓峰突然握了握丁厌的肩膀,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某种光芒,这种光芒,令人快乐。然而,当王晓峰拿着一袋鲜血出来的时候,丁厌早已不见了踪影。他眼睛里的光芒立刻消失了。他以为,丁厌装扮成护士,一定是来医院偷血的。他捏了捏血袋,里面暗红色的液体看起来有点风起云涌,一如他体内,某些沸腾着的液体。丁厌躲进医院的洗手间,锁好门,换衣服。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在隔壁响起,那声音很压抑,似乎很怕别人听到,又担心丁厌听不到。“请问……门口还有别人吗?你、你、你别怕,我不是色狼……”那个男人说。丁厌笑:“你走错厕所啦?”“呃?是……是啊!是啊!麻烦你,帮我看看门口有人吗?”“好的,稍等啊……”丁厌匆忙换好衣服,把麻醉剂装好,才走到厕所门口,四下看看。回头小声说道:“有人!”医院里怎么可能没有人呢?来来往往的医护和病人,每个人都皱着眉头,仿佛人生有经历不完的痛苦似的。

“有可疑的人吗?”“什么是可疑的人?”“穿制服的!”“穿医生制服的算吗?”“不算!”那男人的声音颤抖着。“那就没有。”丁厌小声说,仿佛在从事一种令人振奋的特务工作。那个男人战战兢兢地从厕位里站起来,长长舒了口气。他看起来很憔悴,眼神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他四下看看,才走出来警惕地看着丁厌:“你不是他们派来的吧?”“呃?!”丁厌摇摇头,好奇地问,“你是通缉犯吗?还是……是执行任务的间谍?”男人摇摇头,于是丁厌就很失望地叹口气,说实话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通缉犯呢,当然更没见过特务,就算见到了,人家也不会告诉她身份。“那你在躲谁啊?”那个男人又审视地看了看丁厌,什么话都没有说,闷着头就出了厕所。“哎!通缉犯大叔!”丁厌大叫着追上去,引得走廊里的众人侧目相看。“就是她!”后面突然有人大叫,丁厌拉起那个男人,一起向医院外奔去。“大叔,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丁厌边跑边问。

男人阴沉着脸,反问:“我跑,你跟着跑什么啊?”“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追我还是在追你啊!只好一起跑了!”丁厌捂着背包,侧头看看后面,医院里的保安紧追不舍。她摸出电话:“大米!把车开到医院门口!快!”大米一向是很快的。丁厌拉着那个男人上了车,看着捶胸顿足的保安们,边气喘吁吁地笑,边问:“大叔你不是通缉犯,也不是间谍007,那你是什么人啊?”男人擦擦汗,看了丁厌和大米一眼:“我……我什么人也不是……”“那他们为什么要追你?难道你也是小偷?”丁厌说完“也”,急忙吐吐舌头,还好那个男人并未发现她说漏了嘴。他叹口气,又审视地看了看丁厌,咬咬牙,似乎下定了决心:“因为我知道一个大阴谋,所以……”“大阴谋?”丁厌一下子来了兴致,“什么大阴谋?”男人低下头,从嘴里挤出三个字:“忘记了。”事情就是这样。这个男人叫鱼伟,是本城一家非常有财力的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司机,并兼职当保镖。他并没有像电视里那些明星扮演的保镖一样穿西装戴墨镜。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平时总是穿着灰蓝色的衬衣,搭配军绿色的裤子和黑色的平底布鞋,就像菜市场上摆摊的普通大哥。鱼伟是个退伍的军人,他和他的老父亲以及五岁的女儿住在医院的附近,据说几年前他还有过一个老婆,但不知为何离婚了,据街坊们说,那女人不甘寂寞。鱼伟很少说话,旁人很难和他成为朋友,当然更很难和他成为敌人。他和每个人都保持着礼貌的距离--据说这也是他能一直拥有那份工作的原因。身为大人物的贴身随从,难免知道很多秘密黑幕,鱼伟只听该听到的,只看该看到的。可是,他并没有过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因为,他忘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关系到自己一家人的性命。可有些人认为他并没有忘记,所以一直在跟踪他。“可是,你知道。”他抬起头,“我说的都是真的!他们追杀我!他们有阴谋,而我知道。”“但是你却忘记了!”丁厌好奇地盯着他,“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已经忘记了?”“你认为他们会相信吗?”鱼伟抬起头,灰暗的眼袋,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来,他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

“或许会吧……”其实连丁厌自己都不相信,既然是秘密,那一定很重要,很重要的秘密怎么会轻易忘记呢?但是,她又隐约能理解他的感觉。有时候丁厌自己,也老觉得别人会谋杀自己似的。但是她觉得那是因为自己的职业而令自己做贼心虚。难道,这个大叔也是因为什么事情而心虚?鱼伟不再说话,只是不停地打量着车里的每一样东西,先是丁厌,然后是大米,继而是车座、后视镜、方向盘以及脚垫。这种不礼貌的警惕让大米十分不自在,好像他和丁厌是某个阴谋团体成心要加害他似的。“喂!你在找什么?!”大米从后视镜里看着他。“没什么。”鱼伟的目光停止了巡视,“你们是什么人?”“普通人啊!”丁厌耸耸肩膀,“而且还是好人,或许我们可以帮你哦!”她边说着边摆出一脸的天真,那清澈的眼睛,令鱼伟觉得安心。“怎么帮?我可没钱。”他一脸窘迫地搓着手,右手的小拇指上带着一枚与他极其不搭调的尾戒。

“没关系……”丁厌盯着鱼伟的手指,“其实我看上你那个戒指了……”那是一枚很普通的戒指,甚至很简陋,很廉价,它很像丁厌小时候的一件玩具,勾起她最美好的回忆--要知道,所谓“美好的童年回忆”对丁厌来说可是弥足珍贵的,因为她的童年实在无法和“美好”挂钩。鱼伟条件反射一般把手藏起来,大叫:“我要下车!”大米刹车很猛,所以鱼伟是揉着脑袋下车的。“丁厌,你别动不动就调戏别人好不好”大米回头看着如惊弓之鸟的鱼伟,他的影子在太阳下很短,看起来有点滑稽。“生活太无聊了,总得找点有趣的事情做,否则连我自己都要自杀了。

”丁厌打了个哈欠,向前弹出身子,“我觉得你也应该送小米一枚那种戒指。小米一定喜欢,多浪漫啊!”大米撇撇嘴:“她喜欢什么,我最清楚。”丁厌无趣地靠在靠背上:“说实话大米,你真的那么爱小米吗?你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浪费了真可惜。”大米不再说话了。丁厌百无聊赖地没话找话:“我觉得那个鱼伟一定会拿着那个戒指回来找我们的。”“那个戒指有什么特别吗?”大米问。“那个戒指没什么特别的,可是一个大男人带着小女生过家家玩的戒指,就很特别啦。而且你没见我一说那个戒指,就跟踩到他的雷区似的啊?”丁厌转头看着消失在公路尽头的鱼伟,笑得很开心,她很久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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