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这才站起身。
赵无双看了一眼,便也明白朱蝶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深闺女子,以她的见解,自然不会发现采花的事,便也放心下来。
朱蝶笑着:“你就是温夫人?长相倒也看得过眼,怪不得京城都传,温公子被你迷得神魂颠倒。”
赵无双谨慎的回答:“无双自知长相一般,只是夫君多有垂爱。早就听闻大公主美貌,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明明长相倾国倾城,却在和一个庸脂俗粉说自己长相一般,是个人都能觉得滑稽。
可这话似乎夸到朱蝶的心坎里:“嗯,算你会说话。”
说着围着赵无双转了一圈,赵无双紧紧低下头,朱蝶说:“想必这次的国宴,温家家眷全部也都会出席吧。”
“回大公主的话,没错。”赵无双回答道。
朱蝶讽刺的一笑:“当年温家老祖虽说是救过朱皇祖一命,可如今已过百年,朝堂之上早已没有温家后辈,这个传统也是时候该作废了。”
说着,不屑的看着赵无双:“什么人都有资格参加国宴大会,这可不行啊。”
听着朱蝶话里话外的暗讽,赵无双实属无奈。
的确,东吴国开国之际,温家祖辈正在民间开医馆,正巧遇到了打仗受伤的朱皇祖,本着医者仁心的念头,没成想就了一个开国皇上。
为了报恩,朱皇祖便有意多加提携温家,而温家也算争气,东吴国有百年历史,便在朝堂上辉煌了几十几年,可到了如今,辉煌已然逝去。
朱蝶笑着说:“或许是温家后辈没有本事,竟然再也无法匹敌往日辉煌。太傅教育我们,长江后浪推前浪,如若后浪推不走前浪,也会被时间冲刷殆尽,温家享受祖荫荣光,实在太久了。”
说完看着赵无双,挑衅的说道:“你觉得呢?”
自己没有得罪过朱蝶吧,为什么处处针锋相对,还是说只是讨厌温家,或者想打压别人?
赵无双低着头,认真的说道:“大公主教训的是,不过这些事情都由皇上说的算,不是我一个女子能妄加揣摩的,无双实在不懂,还望大公主念在无双无知的份上,饶过无双。”
说着,便曲弓行礼,一旁的石竹也急忙欠身。
看着坚决的二人,朱蝶不由得感到扫兴。本想着见识一下传说中赵神医的厉害,没想到赵无双并不应答。
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朱蝶刚想摆摆手就此离去,却不知他们的谈话内容全部落入了旁边人的耳中。
此时的国宴大会上鱼龙混杂,各国使臣都来了,便是藏匿了不少厉害的人物。
一穿着青绿色衣衫的女子气质出尘,腰背始终挺起,眼神锐利的看向他们:“碟公主,何必为了这种小事生这么大的气,你不是还忙着美容吗,竟然还有闲心,快让我看看你脸上的痘还在吗?”
抑扬顿挫的声音传进朱蝶的耳中,她便下意识发抖,缓缓转过身朝着来处看去,那梦魇般熟悉的倩丽身影便出现在眼前。
姒珑儿作为姒国使臣,已经连续来了东吴国参加国宴大会五次,作为姒国的公主,更作为姒国这个女子国度的臣子,加上博古通今的头脑和灵动的武功,提起姒珑儿,可是在江湖上如雷贯耳的名头。
自然吸引了朱蝶的好奇心,第一次见面便上前搭话,没成想姒珑儿根本不理会她,反而反讽她长相丑陋。那时的朱蝶脸上满是痘,因为长相的问题没少自卑,便是直接戳在了她的痛处上。
两人就此结下梁子不说,哪怕朱蝶问便京城名医和太医院的神医,勉强将脸上的痘印消除,用粉遮盖后看不出瑕疵,姒珑儿每次见到她还不忘记讽刺挖苦一番。
再加上姒珑儿是姒国使臣,朱蝶没办法用身份压制她,才有了这样好笑的一出。
他们二人用不着行礼,但赵无双可就不一样了。唉,怎么嫁给温阳轩这个没有名号的家伙,每日的行礼几乎是要腿断了。
“赵无双参见姒国使臣。”
这话引起了姒珑儿的注意,姒国是女子为尊,在这样的国家培养出的佼佼者,更是与众不同。
姒珑儿的长相兼具英气与魅力,好奇的打量着赵无双,忍不住感叹到:“你就是那个神医赵无双?救治鼠疫和红疹病的神医?没想到这么美丽。”
爱美是女子的天性,在东吴国的女子不免因为三从四德而被束缚,可姒珑儿完全没有,她毫不顾忌让别人知道她爱美,而且她就是美丽。
姒珑儿继续道:“以前听说赵神医医术高超,还是个妙龄女子,本以为是个丑八怪呢,没想到长相这么漂亮。”
说着又看向朱蝶,忍不住咂咂嘴巴:“和某人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其貌不扬了。”
“你!”朱蝶生气的指着她,却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她本身就是长相不好看,这根本没话说。
赵无双笑着辩解道:“长相不过是皮囊,姒国使臣根据您的个人审美说无双漂亮,无双自然感激,心中却也明白只不过是姒国使臣褒奖罢了。”
这话给朱蝶挽尊了,却也让姒珑儿高看起赵无双。
笑着道:“皮囊固然不是最重要的,但赵神医可是拥有美好的内在,这就完全不同了。”
“是啊,温夫人医术高超,的确值得钦佩。”朱蝶也不再针锋相对,反而和赵无双同一阵营起来。
但姒珑儿并不在意他们是否同一阵营,依旧挖苦:“不过像是大公主您这样,既没有皮囊又没有内在的人。因为大公主的身份,在此次国宴大会上说不定就作为和亲公主,被鹰飞国的人看上了。”
提到这个,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朱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也不再辩解,便是一句话也不说。
难不成这个公主真正担心的,是她作为和亲公主,远嫁到偏远小国度日吗。
这不仅是传统,也是现在的需要。如若赵无双站在皇帝的角度上思考,也会觉得这是比划算的买卖,身为当事人的朱蝶怎会不明白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