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门关久了,就会分割成两个不同的世界。纵然是几公分的距离,也会有截然不同的两个生态。这个距离到底有多远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按理说在当今社会里,信息传播不再依赖交通工具,再远的距离只需动一动手指就会人尽皆知,一扇门对人们的生活已构不成什么威胁。
那也只是按说,凡事总会有特例。这么绝对的一句话,按说不应该在这里说,让人听了总有种矛盾的错觉。矛盾就矛盾吧,既然说了,那就多加一句。有人说时间可以验证一切,也能磨灭一切。
也不知道这一切包不包括时间自己。包不包括又能怎样呢,形神俱无的存在,飘渺得又令人神往;花开花落的演示,真实得又让人敬畏。
还有一种摆脱不掉的负担叫做宿命,安逸是一辈子,奔波也是一辈子;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是一辈子,风餐露宿披星戴月也是一辈子……
人总有操不完的心,满足不了的欲望,从懂事的那一刻开始,亦或从更久的时候开始……
我写这本书,不求有多大的文学价值,只愿把自己的阶段性经历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出来,至于为了什么暂时还说不清。可能是为了心中的那种不情愿吧!
临近不惑之年,对生活的执念却又愈发浓重起来,有时候完全不受控制,冥冥之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指引着我。
我不信佛也不修道,我只想把在世间走过的这一遭,拼力展现出来,从我的角度我的视野。我还算不上科班出身,也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只是从我的视角,也是一个接近客户的视角来做这件事情。经了了什么我就写什么,减少不必要的修饰,有可能有些东西不是专业术语,掺杂了当地的叫法,起码是接地气的。
我的一个朋友也是做装修的,曾经跟我说他也有写书的想法。他的书起名叫《我和客户谈恋爱》,这个书名对我的触动很大。
装修涉及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谈单的过程真的不亚于一场爱情马拉松。所以用爱情马拉松来形容装修一点都不为过。
业主就像是现实中的女方,高高在上,装修从业者就像是迟迟不可得的男方,苦口婆心。
既然是恋爱,那就避免不了一见钟情,白首偕老皆大欢喜,这是大众喜闻乐见的故事情节。
还有一种最俗套的恋爱过程,从初恋到热恋,经历了这些有的走到了一起那就结婚生子白头一生。有的还会再起波澜,两口子因为鸡毛蒜皮闹点矛盾,再加上局外人挑拨离间,闹到法院离婚了事草草收场。
有的人又为了那些许的牵绊黏黏糊糊,重新组合到一起,继续起他们的鸡毛蒜皮。
有的至此天各一方,或者近在咫尺永不交集。难,真是难!
还有就是装修也是考验夫妻双方的战场,不同的认知会让两个朝夕相处的人瞬间横眉冷对。因为房子装修出现的离婚案件在我们国家是真实存在的。因为装修夫妻感情增进的不少,破裂的也不少。
所以用恋爱来形容装修,我觉得再贴切不过。装修从业者和业主之间是“谈恋爱”,夫妻双方之间也要重温一次恋爱过程。希望这场恋爱都以喜剧收场吧!
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一个行业,能够义无反顾的放弃眼前的所谓稳定生活,重新踏上一条没有保障和承诺的不归路。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憎恶,莫名的就迎下了这漫无边际的混沌生活。不停地挑战,不停地折腾,这才符合我本来的性格。
我做不成辛德勒和温顿,那至少也要让更多的普通人从专业的角度了解这个行业。毕竟大部分人的大部分时间都和这个行业息息相关,享受着,忍耐着。有时候迷茫的一塌糊涂,有时候仿佛清醒的超凡脱俗,但那也许都不是本质,隔了一层纸,一层皮。
装饰,不仅是一种建立在装修基础上的全面包装行为,更是一种融入了参与人员情感和追求的生活理念。她所涉及的领域广阔到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无所不及。
不诋毁同行,让这个行业在阳光下快乐的生活。大道至简,给这个纷繁的世界增添一道别样的的风景线,不约束只讲述,评论自有后人说。
既然做不成伟人,选择做一个凡人也是不错的选择。谎言说多了,容易迷失自己,所以从这一刻开始我选择实事求是。利润的分割有多种形式,我选择在遵从良心的前提下去甄别。甄别他人同时也是重塑自己。
和每个客户谈单我都像经历了一次重生,不断地解剖自己的灵魂,不断地刷新自己的认知。每次谈单都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每一次签单都意味着信任彼此。客户是我的衣食父母,难道我会辜负自己的父母吗?答案是否定的!
日风不古,风云变幻。但是哪个年代都少不了一群激情澎湃的人,我希望能加入到他们中来,做一单自己想要的事业,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至于别人怎么评价,我在意,也不在意。凡事总得试试,不然还活着干什么。
当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给她起了一个很俗套的名字叫做《我的第三个十年》,我想把我的人生每隔十年总结一次,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并非纪实,只是一种表现形式。可惜后来改成了《岁月流过》,匆匆的来,匆匆的去。现在我的第四个十年即将迎来收官之战,就用《装修之恋》来诠释这十年发生的故事吧,从另一个角度。
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代,把曾经的风雨兼程写进故事里岂不快哉。可以没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一定要保持高尚的灵魂。
把我的客户写进故事里,把我的经历化作文字记录阶段性的人生。诚信做人,诚信做事,此生无憾!
在内行看来我是班门弄斧,书中有些地方用词不当在所难免。可是我认为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权利,只要不是主观意愿上的恶意中伤都值得肯定。就像没结过婚的人,同样有发表感情感言的权利一样。不一定非得离过婚的人,才有发表对离婚的看法一个道理。难道只有杀人犯才能讨论杀人是否犯法吗。
其中的部分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诸君看看笑笑即可,别太当真。权当娱乐,仅做参考!
有时候不求甚解的智慧远大于打破砂锅,问到底。有人说人生难道不是一道伪命题?人生让我们在迷茫之后豁然开朗,还是迷茫之后依然迷茫。
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