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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婚姻[382]

第一节 引论(绝欲的问题)

从社会的立场说,也多少从生物学的立场说,婚姻是性关系的一种,凡加入这种关系的人总立意要教它可以维持永久,初不论在加入时有无法律或宗教的裁可。不过在入题以前,我们似乎应当把绝欲或禁止性交的问题与夫绝欲后所发生的恶劣影响,无论其为真实的抑或传说的,先约略地考虑一下。

绝欲的问题自来经历过好几个阶段。在一百年以前,这问题是极难得和医师发生接触的,即使发生接触,他在情理范围以内所能说的话是:就男子论,婚姻以外的绝欲是道德的,而性交是不道德的(不过这是冠冕的说法,私人的行事是不一定受这限制的,即男子在婚外有无性交的行为是个人可以自由抉择的一件事);至于女子,她是公认为没有性的要求的,因此,绝欲与否,就不成问题了。[383]后来,当本书的部分读者入世后不久的时期里,社会状态发生了变迁,一般人对性的题目的态度也比较公开了,于是就有人开始向医师请教,要他对绝欲的问题宣示几条大家可以遵守的原则来。结果就演化成不少笼统与模糊的说法,认为节欲是无伤的,这种说法可以说是全无意义,并且还可以有被人任意利用的危险;例如,有的道学家之类主张生育子女而外,为传宗接代的必需而外,一个人尽可以绝欲,换言之,即一生中只需有两三度的性交,于事已足;这一类道学家就大可利用这种说法,而踌躇满志。毫无疑问,一般肌肉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撙节利用是于健康无碍的,与性的功能有关的肌肉和内分泌腺的节用也未始不如此。不过,这一类绝欲的说法失诸咬文嚼字,故弄玄虚,稍知自尊自爱的医业中人是不屑做的;因此,日子一多,这种似是而非的努力,就掉进庸医和江湖医生的手里,一般民众对于性知识既缺乏,即有一知半解,又大都是些传统的成见,也就成为这一类庸医的敛钱的工具。真正的医师原是准备应付实际的病例的,无论是预防未然的病,或治疗已然的病,他所接触的都是一些活泼的男子与女子,而不是一些抽象的说法或死板的条文。这一层现在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解,且自近年以来,既然性道德的观念也不像以前那般呆板,绝欲问题究竟应如何应付,也就比以前灵活得多,而不限于一个千篇一律的答案了。

在以前,大家对于绝欲的危害不是估计得太大,便是估计得太小。一方面,有人以为绝欲的困难和危害是微小得不足挂齿的,不惜舌敝唇焦地向人申说;这种人大都属于上文所称的道学家一类,他们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浓厚得过了分,他们所日夜焦虑的是人心不古,世道衰微。在另一方面,有人以为各式各样的疯癫,各种不同的神经错乱,是绝欲所酿成的,这样一个极端的看法虽局部与一部分古代的传说有关,而局部也未始不是道学家的看法所引起的反响。据我们所知,在先天健康的人中,只是绝欲一端似乎不会酿成任何严重的精神病或神经病的。以绝欲为此种病态之因的人是犯了一个很普通的错误,就是把前后发生的关系当做前因后果的关系;反过来,假如一个一生淫纵的人后来也得了这种病态,我们若把病源归咎到性冲动的身上,也是同样不合逻辑。弗洛伊德在1908年说过一句话:“组织成我们社会的分子,就先天气质而论,大多数是不配讲绝欲的。”不过弗氏接着又说过几句极有意义而值得我们牢牢记取的话:“绝欲是可以引起极大困难的,但必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有神经病先天倾向这条件存在,则绝欲的结果,不免引起神经病态,特别是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anxiety neurosis)”。后来在他的《导论演讲集》(Introductory Lectures)里,弗氏又说:“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把绝欲对于神经病的影响看得过分重要了;因久旷而欲力壅积所造成的可以致病的状态里,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用唾手得来或用钱换来的性交来减轻。”我们都知道,弗氏从来没有把性冲动对于生命的意义估得太低,所以他这一番见证的话是特别有价值。还有一点值得参考的事实,天主教的神父在神经方面的健康大抵极好,难得因绝欲而发生困难或痛苦;洛温费尔德也提出过这一点,洛氏对这问题的经验很丰富,并且曾用不偏不倚的眼光加以研究,他的结论也复如此[384];他的解释是:或许因为神父的贞操生活是从幼年便养成的,所以没有困难。

我们总得牢牢记住,生命是一种艺术,而这种艺术的秘诀是在维持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势力的平衡:一是张,现在叫做抑制,一是弛,现在叫做表达或发扬。[385]广义的抑制,而不是精神分析家有时所了解的狭义的抑制,也未尝不是生命的一个中心事实,其地位并不在于表达。我们在同一时间里,总是不断地在那里抑制一部分的冲动,而表达另一部分的冲动。抑制本身并无坏处,且有好处,因为它是表达的先决条件,不先抑制于前,何来表达于后?抑制也不是文明生活所独具的特点,在比较原始的各时代里,它也是同样显著。甚至在动物中也很容易观察得到。抑制既然是这样一个自然的东西,其对于人生在大体上决不会有害处,是可以推想而知的;抑制不得其当的弊病固然也有,特别是对那些先天禀赋浅薄而在身心两方面不善作和谐的调适的人;不过这些终究是例外。[386]

不过我们也不否认,绝欲的结果,即使对生命的安全与神志的清明不发生威胁,就许多健康与活动的人而言还是可以引起不少很实在的困难的。[387]在生理方面,它可以引起小范围的扰乱,使人感到不舒适;在心理方面,对性冲动既不能不驱遣,而又驱遣不去,结果是一个不断往复的挣扎与焦虑,而越是驱遣不成,神经上性的意象越是纷然杂陈,那种不健全的性感过敏状态越是来得发展,这两种倾向更会转变而为一种虚伪的贞静的表现[388],特别是在女子中。例如有一个大学青年在此,他很能守身如玉,志气也很远大,愿意把所有的力量放在学业上面,但因和性冲动挣扎的关系,在精神上不免忍受着大量的焦虑和抑郁。许多女子也是如此,她们或许也在求学时代,或许已经加入社会而从事各种工作,冲动之来,无法排遣,只好在学业上、工作上或体育运动上加倍努力,甚至弄得精疲力竭、头昏眼花,也还是不能排遣。[389]我有时甚至以为女子在这方面所感受的困苦要比男子为大,倒不是因为升华的工夫在女子比在男子为难(弗洛伊德有此见地),也不是因为女子的性冲动要比男子为强,而是因为在婚外发生性的关系的机会,在男子比在女子为大,向来如此,现在也未尝不如此;同时,还有一层,就是守身如玉的男子还有一条正常的出路,就是睡眠期间自动的亢进作用,而在女子,除非她以前有过性的经验,这种作用是比较很难发生的,初不问其人性欲强烈到什么程度。往往越是才性过人的女子在这方面的困苦越是大,因为越是这种女子,越不愿意把她的困苦诉说出来。[390]

戴维斯女医师在她的研究用的征求案里,曾经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来:为了身心两方面的十足的健康设想,你认为性交合是必需的么?我们可以很有趣地把1000多个女子对这问题的答复参考一下。当然我们得记住,这些答复,即使一般都能考虑到比较严格的生理与心理的需要,也还不一定全都能考虑到,其间自然有许多不能避免的道德标准、社会观念以及流俗的成见等等的影响。不过我们从这些答复里,总可以知道一点,就是在二十世纪初年长大的美国知识界妇女,对这问题究属有些怎样的私人观感。1000多个答案中,我们发现38.7%(即394人)认为性交合是必需的,其中少数更认为是绝对的必需,大部分则附上一些特殊的条件,还有一小部分则不很肯定。其余的大多数,61.2%(即622人)认为不必需,有的认为绝对不必需,也有一小部分不很肯定。认为必需而附有条件的答复里,其所附的条件自不很一律:有的认为“特别是为男子”是必需的;有的认为“为心理的健康”,则然,为身体的健康,则否;有的添上“为生命的完整”或“为某几类的人”一类的字样。在认为不必需的一方也附有不少有条件的说法:有许多答案说“不必需,然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需,然而是可以的”;有的,“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需的”;有的,“不必需,但有困难”;有的,“不必需,但没有性交经验的人似乎见得很粗糙鲁莽,而身心方面也似乎有些干瘪的样子”。一个很有趣的从旁参考之点是:在那些认为不必需的女子中,59.5%即半数以上,是有手淫习惯的;而在认为必需的一方,则有手淫习惯的人更多(76%),这当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为奇了。认为必需的一方有过性交合经验的例子要比认为不必需的一方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391]

凡是把绝欲的困难与痛苦看得太无足轻重的人很应当参考一下基督教初期许多禁欲主义者在沙漠里的经验,例如帕拉狄乌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书里所叙述的种种。这些独身绝欲的人都有强健的身体与坚忍的意志,他们对于禁欲主义所昭示的理想是准备全神贯注地求其实现的,他们所处的沙漠环境,为实现此种理想计,真是再理想也没有了,而他们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是严厉到某种程度,在我们看来,不但是不可能,并且几乎是不可想象。但是,他们感到困难而排遣不来的一点,始终是性的诱惑,终他们一生,这种诱惑多少总不断地和他们为难。[392]

还有一桩事实,可以警告我们,对于这问题不要轻易听从许多近乎道学家的老生常谈,我们可以撇开古代禁欲主义者的经验不论,而就目前的情形而言,一切比较精密的研究都证明,真正能绝欲而历久不懈的人,即真正没有任何方式的性的活动的人,即使我们把从事于医业的人包括在内,事实上是很少很少的。[393]除非我们把这些方式都除开不算,例如向异性勾引、搭讪一类虽正常而不完全的性满足的方式,又如种种歧变的性的活动,又如自动恋的种种表现等,那数目自然是比较大了。罗雷德是这方面很有经验的一位医学家,他在好几年前就说过,绝欲或绝对童贞的现象是根本没有的,少数真正能绝欲或真正毫无性的表现的人无非是一些性能或性感缺乏(sexual anaesthesia)的例子罢了。[394]至于表面上好像是性操贞洁的例子比较多,那大体上是因为各国传统的风气不同,而这种风气又不外两途:一是宿娼的一途;二是手淫的一途。事实上在这题目上医师也分两派:一派极端地反对手淫,认为是乾刚正气的一种玷污,而对于宿娼,却持一个比较宽大的态度;另一派则极端反对宿娼,认为是一种危险而不道德的行为,而对于手淫却比较宽容。(不过沃瑞尔则认为二者是一丘之貉,在他看来,和一个不关痛痒的异性的人发生狎娼的行为,“也不过是手淫的一种方式罢了”。)[395]这一段讨论是很值得医师们参考的,他们在行医时,对于因性欲的不满足而发生的种种病候,例如局部的充血、失眠、易于发怒、抑郁、头痛以及各种模糊的神经的症候,必须设法加以治疗或减轻,这一类的讨论到那时就有相当用处了。假如这一类的症候再进一步,而逼近精神的领域,那其间我们总可以发现一些别的合作的原因,精神分析者因为要推寻这一类的原因,曾经在下意识或潜意识的领域里发现过不少的弯曲的小径。据洛温费尔德的观察,在24岁以下,绝欲的生活对男子所发生的困难很少,即在24岁以后,困难虽有,也还不至于到一个必须请教医生的程度,不过希尔虚弗尔德则以为30岁以前绝欲而30岁以后方才结婚的男子是要相当感受到一些困苦的。无论如何,要绝欲的经验成为神经病态的一个原因,先天气质的恶劣是一个必需的条件,而这种神经病态,据弗洛伊德、洛温费尔德以及其他专家的发现,无论病者是男是女,大都取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的方式。

绝欲所引起的症候是需要治疗的,不过在性的领域里的所谓治疗,事实上往往不用药物的方式,而用卫生调养的方式,而此种方式,还得绸缪于未雨之先,才会发生效力。这调养的方式包括:朴素的生活、简单的食品、冷水浴、奢侈习惯的预防、一切身心两方面强烈刺激的避免、谨慎的交游、相当繁忙的工作、充分的户外运动,等等。一个孩子,家世既清白,天赋又健康,再从小能得到这种调养的工夫,除非碰上不可避免的危险事故,是很有希望可以把性意识的开发缓上好几年的。尽管在理论上我们承认儿童也自有其性的活动,但这种理论终究是很抽象的,和性的自觉发展的迟缓并不冲突。而性的自觉发展尽管延缓,相当的性教育的实施依然可以进行,其间也并无妨碍。不过一旦性的自觉已经发展开来,而有机的性冲动已经在意识上作有力的冲击,这一类极好的调养方法就不像有的人所口讲指画的那般有效了。无论如何,这些方法还是值得履行的,它们的效用虽不如以前所说的那样大,有时也未始不能减轻或牵制性冲动的鼓荡的力量,不过我们绝不能抱什么奢望就是了。适当的肢体运动,实际上不但不能抑制性欲,并且往往是可以激发性欲的一个刺激,在男女都是一样;只有过分剧烈而使全身疲惫不堪的运动才有一些抑制的影响,但这种运动又是违反了健康的原则的。[396]肉食的避免也是同样没有多大效力的[397],希尔虚弗尔德曾指点过,肉食的兽类所表示的性的兴趣反而要比谷食的兽类为冷淡。至于脑力的工作,有时即使是纯粹抽象的一类,也容易激发性的兴奋。这都是不足为怪的,一切一般的摄生方法,对全身既有增加精力的效能,而性的领域又既属全身的一部分,自亦不能不分受其惠;我们绝不能一面设法教全身的精力增加,而一面又强加干涉,不让一部分多出来的精力分发到性的领域里去。

固然,我们可以把性的精力转化成别的更神妙的方式,但我们以前也提到过,以后还有详细考虑的机会,这精力之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可以这样升华的;弗洛伊德说得好,性的精力之于我们的身体,好比热力之于机器,只有一部分是可以转化成工作的。[398]当然我们还可以用药物来应付剩余的性的精力,特别通用的和也许比较最有效的是各种溴化物。不过药物的用途也有限,它对某一种人是有用的,就是神经衰弱、感觉过敏而其性的兴奋又并不是性的精力的自然表现的那种人。对于身体强健性能焕发的人,溴化物是往往全无效力的,除非是因特别大的分量,但分量一大,性能固然受了管束,其他精神方面比较细腻的活动,也就不免遭受一番萎缩的打击。性冲动是一个伟大的自然的冲动,用之有节,它对于人生可以发生许多好处,如果这种好处因药物而横受糟蹋,当然也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办法。总之,绝欲期间性能的应付是一个很难的问题,我们得承认目前的学识有限,还无法解决,但有两点我们应当注意,一是碰到社会环境所已酿成的许多困难的时候,应明白承认它们,不应用老生常谈的方法把它们轻轻搁过一边,二是在可能范围以内,还应当让有问题的本人自己去相机设法,来解决他或她的问题,我们最好不要故作解人的帮忙,免得越帮越忙。

医学界有一部分人很大胆地当众说:“对于这个问题他们自己总得负起一个无限制的责任来。”一个有问题的人来了——假定说是一个天主教的神父罢,或者是一个嫁了一个阳痿不举的丈夫的妇人罢,因为长期绝欲的关系,这个来人显然在神经方面有些问题。这一些医师们拍着胸脯说:“我们的责任来了,我们得坚决劝他或她找性交合的机会。”我以为这是不对的。即不论性交合的这个药方是否真有效力,即开方子的人究属能不能担保,也不论这个方子合乎道德与否,做医师的人这样随便越出了他的业务范围说话,至少也得考虑到,如果向他请教的人真照了他的方子行事,在请教的人身上,除了生理的一端而外,还会发生些什么影响。再就刚才不论的两点而言,关于第一点,我认为是未必十分有效的,关于第二点,我认为简直是不道德的,医师暗地里劝告这种人寻找性交的机会,而他在公开的场合,也许根本反对一切胡乱的性交行为,或者明说反对,或者在言辞间隐含反对的意思,总表示他对乱交是不赞成的;如今公开的是一种话,而暗地里又是一种话,并且两者完全背道而驰,这岂不是不道德么?至于对请教的人本身的影响,我还可以申说一下。假如那个神父或那个守活寡的妇人真照了方子去行事,在前者,其结果势必至于和他的宗教信仰及职业的人格发生正面的冲突,而在后者,势必至于叫她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此种冲突与社会地位惨落的影响,即单单就生理的健康而论,又何尝是有利的呢?其为不利,也许比因禁欲的挣扎而发生的更进一步;禁欲的挣扎方去,而道德的挣扎已来,结果只是一个以暴易暴,而事实上道德的挣扎所引起的痛苦大概更要在禁欲的挣扎之上。我以为如果一位医师不得不越职言事的话,他应当把问题以及各种可能的出路的是非利害明白地、宽泛地、不偏不倚地向请教的人交代清楚,至于抉择哪一条出路,应由请教的人自己决定,因为这原是他自己的责任,别人不能越俎代庖的。医师的责任在这里好比是一个督促着陪审官的法官,他只能把案子的原委审问明白,至于有罪无罪的判决,那是陪审官的事,不是他的事。医师诚能这样去应付,他不但可以不闹乱子,并且同时可以让请教的人心气上更平和一些,态度上更合理一些,可以使他不操切从事,硬把一个不容易解的结一刀两断。快刀斩乱麻的办法,在别处也许有用处,在别人也许可以出这样一个主意,但是在性的题目上,从医师的嘴里说出来,却是很不相宜的。

要补救绝欲的弊病,天下通行的唯一方法——只要环境良好,条件适当,无疑也是最美满的方法,是一个人地相宜的婚姻。

第二节 婚姻的可取性[399]

现代的医师比从前的多了一种任务,就是在婚姻的可取性一点上,向他请教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凡是将要结婚的人,对于未来夫妇的幸福或子女的健康发生疑问时,总要找他帮同解答。医师在这方面的意见,在以前是比较不受人重视的,现在也更有分量了。因此,做医师的从今要特别小心,不应再轻率地用些老生常谈把请教的人打发开,而应尽能力所及,在替他作一番郑重与周密的考虑后发言。这种考虑所必须依据的科学资料现在还不完全,也还没有整理清楚;至少对一大部分婚姻的例子,这种资料还不很适用;不过整理的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在不远的将来可以应用,到那时我们或许可以预料一桩婚姻的可能的结果,此种预料虽未必完全准确,总要比目前准确得多。就目前论,霍尼女士(Karen Horney)在一度研究这问题之后,也说,就是精神分析的方法(她对这种方法是有很大信仰的)也不能教我们窥见婚姻问题的底蕴,而知所预测。不过婚姻问题终究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我们若穷根究底,不免越出我们的题目的范围。我们在这里所能讨论的,事实上只能限于这问题的一小部分,甚至只是这一小部分的一些端倪而已。

举一个时常发生的简单的例子罢。一个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事前既不向家人亲戚朋友说明,临事又不听任何旁人的劝告,突如其来地宣告行将和某某人结婚;不过这样一桩婚事,即使表面上并不违反什么优生的原则,而实际上从别的立场看,是绝对人地不相宜的。也许第三者看不过去,总希望这样一个恶姻缘可以打消,于是便向医师请教,并且有时还指望他明白地宣告,说明那轻率从事的对方实在是一个精神上不健全的人。对方精神上究属健全与否,是应该仔细探讨的一个问题,不过,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论,这是一个几近罗织罪名的说法,那所谓轻率从事的对方或许在遗传上有一些轻微的神经变态的倾向,但此种变态,即使可以叫做变态,在分量上实在是很轻微而并不超越寻常生理的限度,因此,单单把医师找来而凭他的片言只语,是不足以断定的。莎翁剧本里所描写的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一类的爱侣,因为不胜一时兴奋之故,把反对他们结合的社会障碍完全置之度外,这是有的,但他们并不疯狂,除非是我们从文学的立场接受勃尔登在《愁的解剖》(Anatomy of Melancholy)一书里反复申论的说法,认为在一切恋爱状态中的人是疯狂的。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论,我们所碰见的绝不是两个疯狂的人,而是两个还没有从“狂风骤雨”[400]里钻出来的青年;新发展的性爱的生活原是这番风雨的一部分,当其突然来临的时候,势必至于产生一种生理上的惊扰与此种惊扰所引起的精神上的失其平衡。一刹那风息雨止,生理的惊扰既消,精神的平衡自然恢复,并且更不至于发生第二次。

再有一种很有代表性的例子。一个行为正直而操守纯洁的青年男子,或因一时的好奇,或偶听朋友的怂恿,或完全因偶然巧合,认识了一个妓女,情投意合,竟想和她结婚,他的动机是极理想的,他以为妓女是俗人眼里最下贱的东西,既受人糟蹋于前,又永远得不到翻身于后,他这一来,就可以把她搭救出来,永离苦海,岂不是功德无量;至少这是他当时自觉的动机,在他比较不自觉的心理里,一种正在暗中摸索的性的冲动固然也未尝不存在,不过在那时是不免被搭救的理想所隐蔽而看不大出的。[401]和妓女结婚,在原则上本来没有什么不可以,事实上结果美满的例子也未尝没有,不过在男子方面总得是个成熟而有经验的人,并且在成婚之前也一定有过一番谨慎的选择。若在一个初出茅庐的男子,天真一片,再加上理想所唤起的一般热情,莽撞做去,结果大概是不会圆满的。[402]我们碰到这种例子,最好的方法是暂时取一种虚与委蛇的态度,然后相机劝止。直接与强烈的禁遏手段不但不行,并且适足以煽动他的热情,使大错的铸成更不免急转直下。虚与委蛇的用意是让他把婚事延缓下来,在这延缓的期间,就可以设法教他对所爱的人有一番静心观察的机会,结果,他对于对方所估的价值也许会降下来,而和亲戚朋友所估的相差不远。到那时,这样一桩婚事便不打消而自打消了。[403]

再假如一个青年女子,一时为情感所驱,想草率地和人家成婚,做家长或监护人的往往可以想法使她改换一个环境,让新的兴趣和新的友谊取而代之。有时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这是屡见不鲜的)一个青年女子,一时意兴所至,想和一个社会阶级比她自己低的男子结婚。无论我们对于阶级的观念怎样不重视,这样一桩婚事是应当竭力加以反对的,因为它很不容易有美满的结果,而当事的女子,如果能悬崖勒马,自己也绝不追悔这马是不应当勒的。近年小说里的恰特里夫人虽一时爱上了一个农家子弟,但若真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未来的生活是绝不会幸福的。[404]这一类拿一见倾心做根据的造次的结合往往要产生一系列悲惨的结果。因此,我们如果在成婚之前,能设法加以阻碍,这种设法总是合理的;固然我们也承认在“远亲远亲”或“近看一面麻,远看一朵花”的说法下[405],障碍越多,在恋爱状态中的青年越是一往情深,追求得越用力,越不甘放弃,即使障碍发生效力,使一段姻缘功败垂成,在当事人也许会引为终身的一大憾事。英国小说大家狄更斯(Dickens)的经验是很多名望赶不上他的人同样身受过的。狄氏早年曾经爱上一个女子,但终于被她拒绝,没有缔结姻缘。后来这女子在狄氏的想象中成为十全十美的女性典型,他的作品里的女主角,也无形中拿她做了蓝本[406],但最后双方再度有机会见面时,狄氏终于不免大失所望,嗒然丧气。

婚姻也有许多我们局外人的注意所达不到的特殊的疑难问题。但看不到,并不就证明没有问题。男女两人之间,不发生婚姻之议则已,否则总有一些要解决的问题的,问题发生的方面尽管很不一致,但其为问题则一,而这一类的问题之中,总有一部分会请教到医师手里,近年以来,请教人的更一天多似一天,而所请教的问题的方面也一天比一天增加了。对这一类特殊一些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能略微提到,一则为本书的范围所限,再则要解决这类问题,我们不容易有什么固定不移和到处可用的简单的答案。每一桩婚事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单独地解答,也许对甲是最有利的解答对乙却说不定是最有害的。也许将来全世界的各大都市里我们都可以有一种婚姻的咨询机关,专门帮助已婚与将婚的男女就婚姻问题的各方面寻求答案〔已成立的柏林性学院(Sexual Institute of Berlin)可以看做这种机关的一个前驱〕。[407]

这类问题包括年龄、个人的健康与家世的健康或遗传、婚前的体格检查、对于婚姻生活的准备与准备到何种程度、生育的展缓与节制,特别是夫妇在身心两方面可能融洽的程度,因为这种程度的深浅和婚姻幸福的大小往往大有关系。

婚姻的年龄问题就是对待迟婚早婚的问题。究竟迟早到什么程度,才对夫妇的幸福以及健全子女的产生最为有利,是一个意见还相当分歧的问题。就目前论,这方面的资料数量上既嫌太少,范围上也不够宽广,使我们难以做出一些可以适用于多数人的答案。在美国费城,哈特和希尔兹(Shields)两氏,根据法院里婚姻关系专庭上所处理的案件和每一对夫妇因勃谿而构讼的次数,来衡量年龄与婚姻生活美满程度的关系,发现早婚是不相宜的,而同时另一位费城的作家,柏特森(Patterson)在这方面的研究发现,在20岁以下缔结的婚姻中发生的龃龉并不比20岁以上缔结的婚姻中明显得更多。狄更生和比姆女士合作的调查里,发现凡属可以认为婚姻生活满意的(即双方能彼此适应而无不足之憾)妻子的平均婚年比全部调查里的平均婚年要大几岁,而在考虑到婚后同居生活的长短和后来分居或离婚的关系时,又发现婚年最早的人中,此种同居的期限倒也并不是最短的。[408]成婚迟一些的女子当然比较明白自己生活里最需要的是什么,而比较能有一些健全的主张,这固然是好处;但同时这种人的心理习惯大抵已趋固定,而在身体方面,也说不定已经有一些小毛病,这种习惯与毛病的存在对婚后夫妇间的顺适总要引起不少的困难;反过来,早婚的女子不但在心理方面比较容易适应新环境,并且体格方面也比较健全,性交既不感困难,生育亦易于应付;这种比较,在一般人还不很了解,但事实确乎如此。不过实际上,问题并不只在年龄的大小,而也和性格、智力及经验有关;单就年龄而论,目前的平均婚年也许是已经够高的了,并且往往是太高。近年来在婚姻问题的作家里,伯格杜弗尔(Burgd?rfer)竭力主张早婚,同时哈根(Hagen)和克里斯欣的结论是,从优生学的立场,男子婚年应为25岁,而女子则在25岁以前,假如这样提早以后,不免遭遇种种困难,这种困难,无论多大,应该用最大的勇气来克服,不应规避退缩。在德国,男子的平均婚年是29岁,女子的是25岁,不过在数世纪以前,男子的是在19岁以下,女子的是在15岁以下,相差得真是很多了。[409]

无论在什么年龄结婚,男女双方,为未来夫妇的关系和子女的生育设想,都应当有一度周密的医学检查;这一层不但有利而值得做,就道德的立场说,也是义不容辞的。并且检查的手续要做得早,在婚约发表以前,在许多亲友知道以前,就应当做。当然,检查的工作也必须包括女子的妇科检查和男子的生殖与尿道检查。有人更主张,检查后必须有证书,而证书的有无应当成为婚约成败的第一个条件;所以在行将结婚的人应当被强迫接受检查而出示他或她的受检证书;这种主张,在有的地方,已经有实现的倾向。[410]不过这种检查的关系实在是太多了,即专为未来夫妇的幸福着想,而不参考到本节范围以外的种种优生学的需要,行将结婚的男女也是应当照做而愿意照做的,并不待外界的强制。[411]

婚姻还有另一种准备工作,其意义的重要更要在医学检查之上,是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私底下自己做的。这种准备工作是性知识和性感觉的自我检查,婚姻关系最重要的一部分当然是性的关系,在发生这种极亲密的关系以前,双方对于自己和对方行将发生这种关系的条件,应当有一个比较明白的认识。他们应当自问,对于自己和对方身体的构造和生理,以及彼此对于性题目的情绪的反应,已经有充分的了解没有。就一向的情形而言,狄更生和比姆女士在他们的研究里所说到的一点是很寻常的,就是“少不更事的未来的新郎觉得对方是‘太神圣得’不可侵犯了,因此,对于她内部的结构,不便作什么探索的尝试;在未来的新娘方面也把自己当做是一棵树,那么一根实心的木头。这种男女对于生理与解剖的知识比起古代的波斯人来,并不高明多少”。他们特别应当自问一下,他们对于婚姻之爱或床笫之爱的观感究属如何。我们知道有的夫妇生怕对方触摸到自己的私处和其他平时不大呈露的发欲带部分;有的夫妇从来没有在浴室里碰过头,不是他怕见她,就是她怕见他。在这种情形下,身体上的开诚布公、和盘托出,既谈不到,要取得精神上的推心置腹、肝胆相照,更不必说了;这样,试问还有真正的婚姻结合可言么?戴维斯女医师发现,凡属婚前的准备,不论在哪方面都比较充分的女子,比起没有准备的来,其婚后生活比较圆满的,在百分数上要多占许多。

这种相互的认识当然不限于性的方面。婚姻关系中,性的关系既属中心,但并不是唯一的关系。我们知道有许多婚姻的例子里,真正的性关系始终不曾有过,但因双方有十足的性格上的体认,所以也不能算完全不圆满。许多婚姻的研究都认为性情投合是婚姻幸福的最大的钥匙。[412]两个人的性情,单独看,也许是很不差的,但放在一起,就合不起来,所以必须在婚前加以认识;留待婚后再加以体验是不妥当的。最好在结婚以前,双方就能有较长期住在一起的机会,这同住的环境必须能供给种种寻常必须解决的问题以至特别不容易解决的难题,让双方共同设法应付;如此,双方才可以观察到彼此对自己、对第三者以及对一般事物的反应的方法;我特别提到对第三者以及一般事物的反应,因为只看双方彼此间的反应是不够的,这些,在婚前婚后往往有很大的不同。天主教里的修士和修女必须经过一个见习期,见习及格才可以正式做修士和修女,我认为婚姻也应当有一个见习的阶段,见习有成,才许在婚姻祭坛前立下正式的誓约。这种见习工夫究竟做到什么程度,包括不包括性的交合在内,是一个次要的问题。[413]

所谓性情的投合,不一定指性情的相同,有时相反的情形也可以彼此和谐,不过只是性情的投合还嫌不够。见解、兴趣与才能的投合也是极关重要的。性情的不同,例如一个内向(introvert),一个外向(extrovert),也许是和谐而相辅相成的,也许比性情的相似和反应的相同更可以促进婚姻的幸福。不过要此种幸福的长足进展与长久维持,趣味与才能的相投也是极基本的,而所谓相投自然也不一定非相同不可。一方不爱好音乐,而一方则专心致志于音乐,这大概是不容易调和的;政治的见解不同,即使性的关系很和合,怕也不一定能维持长久的美满。至若宗教的信仰完全不合(例如罗马式的天主教和福音主义的耶稣教),则婚姻绝无和乐之理,无论如何应以不缔结为是。应知在今日的时代,做妻子的已经不止是一个纯粹的家庭的成员,她多少总有一些家庭以外的兴趣,所以对于外界社会生活里各种较大的活动与潮流,双方理应有些共同和相似的见解,只要大处相同,细节不同,就不要紧,所持的原则同,方法不同,也就不要紧,但若大处和原则上便有冲突,婚姻生活就难期美满。

不过我们总需记住,对于任何一桩婚事的事前的一切劝告多少总有几分臆断与预料的性质,未来是否一定成为事实,是谁也不敢断定的。一对当事人,尤其要是很年轻的话,是会因发展而随时变迁的,今天这样,明天就不一定这样。埃克斯纳(Exner)说得好:“从心理的立场来看婚姻,把婚姻当做一个富有创造性的人格关系看,它根本是一个造诣的过程。这种关系,这种过程,在行婚礼的时候,不一定就会发生或开始的。”[414]这造诣的过程也往往很慢,也许要费上好几年渐进的工夫,一种圆满的与深切的婚姻关系,即真正配叫做婚姻的婚姻关系,才有希望确立。表面上已到白头偕老的阶段,而此种关系还没有确立的例子,也所在而有。[415]

世间也有不少人,因为若干特殊的个人的原因不适宜于婚姻,而我们便也不以婚姻相劝。另有一部分人,因遗传的关系,为种种的健全起见,可以许其结婚,而不许其生育子女;对于这种人,比任何方法要高明许多的不生育的方法,是让做丈夫的接受绝育的外科手术。[416]

第三节 婚姻美满的问题[417]

在旧时候,婚姻是看做一种神圣的责任,不是由神道命定,便是由国家裁可。法国散文家蒙田(Montaigne)说,我们结婚,不是为了自己。[418]在当时,满意不满意的问题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一个人把这种神圣的义务完成以后,就算是已经取得了幸福。至于那些得不到幸福的,是一些例外的人和一些邪孽的人,可以不论。这种对婚姻的看法,不但得到宗教的裁可,也受到艺术的承认;冠冕一些的爱情小说,结果总是一个夫妇团圆,百年好合,而主持婚姻的教会也认为这是唯一可能的结果,旁的结果是不可想象的。不过这种看法现在是早就过去了,事势所趋,也是不能不过去的,所谓事势,一则指以前所承认的并不是真正的事实,而是想象所蒙蔽的事实,再则近代的社会与生活状态确乎是比从前要复杂得多了。到了今日,不但这种看法已经站不住,并且许多人的见解已经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婚姻不仅不能供给百年好合的甜蜜生活,并且连相当的满意和幸福都拿不大出来。

弗洛伊德在1908年就说过:“大多数的婚姻的结局是精神上的失望和生理上的剥夺。”又说:“要消受得起婚姻的折磨,一个女子必须特别健康才行。”这一类的话,出诸声望没有弗氏那般大的作家之口的正不知更有多少,我们只要愿意,可以连篇累牍地征引。

不过,这一类的话所传达的终究是一些个人的印象,在科学的题目上,个人的印象是最容易错误而不足为凭的;个人的印象始终是个人的印象,不会有统计的根据的。并且,这种个人的印象,和别的有经验的观察家所得的个人的印象不一定相符。我们所知道的婚姻的弊病,无论就丈夫、妻子或子女等三方面的哪一方面而言,虽大部分不难于事前加以预防,确乎是很多而很实在的。美国洛杉矶的家庭关系研究所(Institute of Family Relations)的波普诺发现凡夫妇间发生困难,在1930年间连续到所里来咨询的500个例子里,只有1个是没有性的成分的,即在其余的499个例子里,性生活的不调和都成为一个增加问题的复杂性的因素。但是,埃克斯纳又从另一方面说,我们对于婚姻的未来也无须乎过于悲观,假如社会能比以前再谨慎一些,对于青年的理想,不多加干涉,对青年涉世的最初若干步骤,不故示老成地强加指导而把他们引入歧途,这种对待婚姻的悲观的态度也就更可以缓和一些。埃氏又说得很正确,婚姻普遍的不满意,好比塞翁失马,不一定是一个十足的祸患。它表示从事婚姻的人大都有一种很高的理想,并且都切心于实现这种理想,唯其这种理想不容易实现,才发生不满与失望的反应;这是一个好现象,事实上婚姻是一个造诣的历程,一个需不断努力攀登的历程。[419]这一层见地确实是我们所时常忘怀的。在我们西洋文明里,也许在任何文明里,真正的婚姻关系,即十足配得上叫婚姻的婚姻关系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原是在我们意料之中,不足为奇的。加入婚姻的人,对自己,对对方,既十有八九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全不认识,只是盲人骑瞎马似的做去,一下子又怎么会到达真正圆满的婚姻关系呢?即就严格的个人一端而言,婚姻已经至少有三个方面(照霍尼女士的说法),一是身体的关系;二是精神的关系;三是一种建筑在共同生活上的人事关系。关系之多而复杂如此,而准备工夫的欠缺又如彼,未来困难的丛生与必须历时甚久才有克服的希望,才可以到达一个真正圆满的境地,可以说是一件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事了。设或始终达不到这种境界,即婚姻关系里多少总有一些罅漏,我们若再加仔细地观察,在大多数例子里,大抵可以发现种种补苴罅漏的办法;不圆满的婚姻关系既所在而有,这种补偿的办法也就不一而足。美国文哲家爱默生(Emerson)的补偿的学说原适用于生活的许多方面,但最最适用的方面无疑是婚姻生活。

要相当程度看清楚婚姻的事实,一番范围很广的按部就班的调查是万不可少的。但即使有了此种调查,所可能得到的,也不过是很大略的一个结果。许多人不愿承认他们的婚姻是一个失败,对自己不肯承认,对别人自更讳莫如深了。又有一些人的态度恰好和此相反,婚姻生活总有一大堆不可避免的小烦恼和小冲突,当其在烦恼和冲突之中时,他们很容易把婚姻的大纲大经或婚姻的中心事实完全忘却,而很匆遽地承认他们的婚姻是失败了;等到烦恼和冲突的情景过去之后,他们有机会比较超然地观察到生活的大处,于是婚姻大体的情形复又呈露在他们的眼前,这时,他们又会承认,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一大成功。这其间还有一个发生困难的基本原因,就是:很少人了解,他们所希望的婚姻生活的满足究属什么性质,安知他们怀抱着的不是一种婚姻根本就无法供给的奢望?他们不了解婚姻终究是人生的一个缩影,一个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就不成其为一个缩影,换言之,就是不可能的;而对于人生真有阅历和真已备尝甘苦的人,这种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事实上也不能给予什么餍足。

因此,我们对于满意不满意的问题,虽得不到一个绝对准确的答案,我们至少必须把这种答案的尝试放在一个统计的基础上。戴维斯女医师,在“性关系无疑是全部婚姻关系的主要部分”的假定下(按这假定必须附有条件,才能成立),发现1000个大体上认为正常的已婚女子中间,872个毫不犹豫地承认她们的婚姻生活是美满的;116个是不很美满的或完全不美满的,而其主要原因是性的不相投合;只有12个女子在这方面没有答复。[420]

狄更生的资料和戴氏的不很一样,他的研究对象是到他的妇科医室里来请诊的女子,她们的正常程度大概赶不上戴氏的那一批研究对象。狄氏发现自认为满意的百分数似乎不及戴氏所发现的那般大;他的结论是,在所研究的1000女子里,每5个之中有3个,即3/5是“适应[421]得当”的,即对于婚姻生活至少是“无憾”的。其余2/5便是“有憾”的而“不善适应”的了。“适应得当”和“不善适应”的两组女子,在成分与性质上是没有显著区别的;她们的社会身份和经济地位很相像;两方面各有2/3的分子,在以前都有过不少的自动恋的习惯;“适应得当”的一组,在生育力方面要略微强些;不过两组之间最主要的一个一般的区别似乎是在人生观方面,“适应得当”的一组的人生观要比较客观,比较不以自我为中心,比较不受内心冲突的折磨。不过狄氏也发现那组“不善适应”的100个妻子在“社交生活上是正常的”,她们的教育和经济水平也在一般人之上,而其中少数代表的分子也是很温雅的,穿着的也很齐楚,有的也很美,很有头脑;其中有13个是很清楚有不健全的性格的;100个中,精神不健全到近乎“深刻的整个人格的扰乱”的,有19个。无论如何,在社会地位、教育造诣或健康程度上,这一组和“适应得当”的一组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而就一般的外表看,双方的人格和环境可以说是一样的。婚前的自动恋或手淫一类的习惯也是差不多同样的普遍;而在成婚以后“不善适应”的开始也不一定全都由于性的不相投合,往往其他方面的不相投合是一个起点。两组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内心冲突”的有无多寡。看了狄氏的这一番研究,我们可以了然于这个婚姻“适应”的问题是往往很复杂的了。[422]

汉密尔顿医师所研究的人数比较少,但两性都有,并且大体上都可以假定为很正常的,其中100个是已婚男子,100个是已婚女子。汉氏对于婚姻生活满意不满意的问题探讨得最为细到,他根据每人所得的积点或分数,把满意或幸福的程度分做14级。他发现男子满意的程度很清楚地要在女子之上,在最高度的满意的各级(第7级到14级)里,男子有51人,而女子只有45人,剩下的49个男子和55个女子就都在低度的满意的各级里了。汉氏认为这种统计的结果是和个人接触时他所得的很确切的印象相符合的,这种印象也以为“就一般情形而言,女子对于婚姻的失望,比起男子来更要见得严重”。[423]

我不能说这样一个结论是值得诧异的,我个人所观察到的结果似乎也是如此。女子在婚姻生活里更不容易得到满意,一部分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也许是两性在婚姻关系里所必有的一些结果。一样是婚姻,但对女子,它的意义比对男子要深长得多,因为既要当心丈夫,又要生育子女,还要管理家务,一身兼数役,她必然要把更大的一部分精力交付出来,因此,如果在她那方面有失望的感觉,那失望一定是更严重的。至于男子,他的生活既然普遍是大部分在家庭以外,他对家庭生活和家人的关系,所处的是一个比较超然的地位。在他的活动范围里,家庭只占比较小的一角;而在这一小角里,事实上他用不着活动,他只需休息。反过来,一个女子一定时常要感到婚姻就是她的生命的全部,因此她时刻要顾虑到种种比较严重的问题。这就叫我们回想到上文狄更生的一点很有意义的观察,就是“适应得当”与“不善适应”的两组妻子之间,主要的区别是前者比较客观,比较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换言之,这种比较客观与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的妻子,在生活态度上,和普通的丈夫,就更多几分相像了。

不过我们时常遇见的一些妻子对于婚姻的失望,虽则多少是表面的或离开表面不远,但实在是很有根底的一个现象。这种失望当然是和近代妇女生活的变迁有连带关系的。近代的妇女对于生命已有一种更大的展望,因此,也就感到一番更大的要求;男性的优势,她们自己的比较委屈的地位,在她们的母亲一辈认为是很自然而不可避免的,在她们看来却是很不满意的。对于女子,这世界是变了,特别是在她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对于男子,这种变动虽也未尝没有,但远不如对女子的那般深刻;在女子不能不感到这种变动的深刻,部分也是因为这种变动的一大部分是经过舆论的特别承认与法律的特别规定的。男子一般的传统生活也没有改变很多。因此,一个女子加入婚姻生活以后,很容易感到一种刺谬的情形,一种事实与理论的刺谬,一种生活与主张的刺谬,而这种刺谬又很容易引起一番内心的冲突。有许多女子——其中有旧派的富有浪漫主义理想的女子,从小到大很少和男子发生接触;其中也有比较新式的女子——到了蜜月时期才第一次了解男子是怎样的一种人和婚姻是怎样的一回事,而从那天起就深深感到不满与失望,甚至到老也不会完全忘记或摆脱。对于旧派的女子,这固然是由于旧式教育的错误,而对于新式的女子,这种不满的心理就得追溯到方才所说的那种刺谬的情形了。

不过婚姻生活之所以令人不满,还有一个更基本的理由,这我在上文已经偶然提到过。近代婚姻制度虽曾经发生不少的变迁,不过这种变迁大都是限于表面的,对于婚姻关系的基本事实,往往忽略过去。这种变迁把注意点集中于种种浮面的条件或格式上,叫大家以为只要条件合宜,格式允当,婚姻的幸福就有了保障似的。最不幸的是,这种变迁把婚姻关系最紧要的一层搁过了一边,就是婚姻关系绝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至于混化,除了极度肤浅与无聊的人,这种深入腠理的精神关系,虽属不容易培植,却是谁都可以有的,如今所注意的既然只是外表的条件与格式,风气所趋,不但是从事婚姻的人忘了这种培植工夫的不易,并且教他们不再感到这种工夫的必要。就这一点说,近代的婚姻是退步了,因为在旧式的婚姻里,这一点能比较充分做到。[424]旧时的一种观念认为婚姻必有其不可避免的痛苦,现在这观念是不时髦了。不过痛苦依然存在,所不同的是方式已经换过罢了,而这种痛苦是从婚姻关系的内在性质所发出的。要解除这种痛苦,离婚的方法也许完全没有效力,我们即使承认离婚应当有最大的自由,也并不一定能解除这种痛苦。离婚而再婚的人,在再婚以后并不享受更大的幸福,这种人是我们时常遇见的。可见这其间错误的不是婚姻,而是他们自己。德国凯塞林伯爵(Count Keyserling)在他那篇很皮里阳秋而又鞭辟入里的关于婚姻问题的分析里[425],把婚姻描写成“一种两极间的张力”;婚姻是一元的,但这一元是由两个焦点组织而成的,焦点之所以能彼此维系,是由于其间有一种紧张的引力——他在别处说,这张力也许是个很悲惨的张力,但若这焦点的关系必须维持于不败,这张力是不能取消的。这种焦点间的关系事实上也是一般生命的一个象征,自有其在生活上可以增加愉快的价值,在婚姻里如此,在一般的生命里也未尝不如此。我们说婚姻自有其痛苦的成分,或焦点之间的张力自有其悲剧的性质,我们并不采取禁欲主义的立场,认为痛苦与悲剧本身有很大的意义而值得加以申说。我们说这话的用意,有一位诗人而兼先知的作家纪伯伦(Kahlil Gibran)已经再三地说过,就是:快乐与悲苦是分不开的。“那盛你的酒的杯子当初不就是在陶人的窑里烧炼过的么?”没有烧炼的痛苦,又何来饮酒的快乐?远在纪伯伦以前,智慧的蒙田,在他的《关于维吉尔(Virgil)的几句诗》那篇论文里,早就向我们提醒过,管我们哭的几根肌肉也就是管我们笑的那几根[426];蒙田这一类值得记诵的话不一而足,这不过是一例罢了。[427]

第四节 一夫一妻的标准[428]

到近代为止,单婚或一夫一妻的婚姻是我们西洋文明所认为唯一合情合理合法的婚姻方式。[429]西洋文明不但这样承认,并且,就一般的见解而言,以为是一种天造地设的格局,毋庸讨论的;假定有一二例外的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加以讨论甚或提出疑问,那人大概在事实上是个有怪癖的人或有心疾的人,至少也要被别人看做有怪癖或心疾的,以至于比有怪癖或心疾更要不堪,他的意见当然是不值一笑了。到了今日,婚姻的方式问题是再也不能这样一厢情愿地承认下来而搁过不谈了;婚姻的方式是可以有变化的,绝不是宗教、道德、法律,甚至社会的惯例所能叫它一成不变的。那些议论到它的人也不再全都是无足轻重的了。所以,距今而研究性心理学的人,在讨论到两性的关系时,对于一夫一妻的标准,总得准备拿出一些见地来。

开始把一夫一妻的婚制当做一个社会问题来讨论的前驱者不止一人,其中最早的一个我们要数英人兴登(James Hinton)。兴氏的评论大约在五六十年以前就有了的,但比较明白地用文字印行出来不过是一二十年以前的事。他之所以迟迟不公布的理由是因为他觉得对于这西洋单婚制的研究还嫌不够,不欲轻于问世,但等到公布的时候,他已经是古人了。兴氏的为人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他是一个相当常态的人,没有心疾,因此我们不能把他搁过一边,认为是无足轻重的。他是伦敦一位著名的外科医学家,也是一个哲学思想家,对当时科学界的活动有紧密的接触,对当时一般的社会问题也有很博厚的兴趣。他也是和现实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而不只是一个高谈理论或潜心于小题目钻研的专家。他的遗稿尚未成形且无系统,但其中对单婚制以及建筑在单婚制上的一般社会制度的那一部分评论大致是有线索可寻,而可整理出来的。他认为在人类婚姻史里,真正的单婚制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又以为在他所认识的西洋社会里,真正笃守一夫一妻标准的男子在数目上等于凤毛麟角,实际上还没有东方的多妻社会里那么多。[430]一夫一妻的婚制,就已成的格局而言,他以为根本上是一个自私而反社会的制度,娼妓制度的由来与成立要归它负责。一夫一妻制是个理想,我们赶得太快了,我们想一蹴而就,并且以为是真赶上了,殊不知过于匆忙地把一个理想演为事实,演为一个天下通行的法定格式,无论那理想多么可爱,但终究是个大错。结果是,表面上与名义上单婚制好像是防杜了不少淫逸的行为,实际上所唤起的淫逸行为比多婚制所能唤起的还要多。[431]所以据兴氏看来,西洋的婚制是已经腐烂的,目前正在因腐烂而解体。他相信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比较流动的性关系的制度,不是死板的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容许相当的改动的,例如,只要多方面都有益处,容许一个男子和两个女子结合之类;在不妨碍人类共同生活的大原则下,这种更动是随时应当有的。[432]

自兴氏以来,这一类议论我们时常可以遇见,发议论的人的立场也许和兴氏的不一样,议论的扫荡力也许难得赶上或根本没人能赶上兴氏的那一支笔,但大都是在一条路上,是没有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得注意,我们的婚制在实际上也发生了不少的变迁。如果我们把目前婚制的状态和兴氏那时的比较一下,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的变动,并且这些变动往往和他所希望的方向相符合。离婚是比较容易了;妇女在法律和社会方面已经取得更大的独立的资格;社会对于私生子的看法,也似乎没有以前那般严厉了;生育节制的方法已经传播得更广;而两性之间应有更大的接触的自由也已经受到一切文明国家的承认。

同时,从不止一方面看,一夫一妻制在今日的地位却和以前一样的稳固,甚至于可以说更见稳固。这是不足为怪的,一种能维持长久的东西是应当有弹性的,婚姻制度有了弹性之后,以前在没有弹性状态下所发生的种种流弊就有很大的一部分可以不再发生。

还有一点必须弄清楚的,就是“单婚”一词我们时常用错,因此又引起一番见解上的混乱。例如,我们常听见人说,两性之中,有一性是比较更有“单婚”倾向的,所谓有一性,特别是指女性,而男性则更有“多婚”的倾向。严格地说,这种措辞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没有意义是一目便可以了然的。初步的事实告诉我们,人口中两性的比例,在初生的时候,便是差不多相等的(最初,男性略微多些),既然相等,要叫文明社会里的男子人各二妻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即在承认多妻的社会里,真正多妻的也不过是少数富有的男子罢了。即使男女的数量不平均,而女多于男,我们也不能说我们文明社会里的男子(少数例外搁过不提)大都有两个妻子的要求,无论这两个妻子是合住成一户,或分居作两户,总有各式各样的不方便与弊病教大多数的男子不敢尝试;至于女子,要同时维持两个家庭,各有不同的父亲,是更行不通了;她必然是要走“单婚”的路的。[433]

实际上,这单婚或多婚的名词是用错了的。一般人讨论到男子是不是比女子更有“多婚”的倾向时,他们的意见是,是不是男子比女子更有“多恋”的倾向。[434]那就是说,所问的并不是他们是否喜欢多结婚,而是他们是否愿意有更多的性的自由。我们若说,某一个男子是喜欢单婚的,我们并没有答复他究竟是指单恋抑或多恋的问题,即使我们确定他是多恋的,那我们也并不能断定他是喜欢多婚的,甚至是乱婚的,所谓乱婚,指的是不分皂白、毫无选择的性的结合,那是任何人所不会有的[435],除非在特殊的疯狂状态下。[436]因为这种名词的乱用,很大一部分讨论就成为混淆不清,因而毫无意义。

据我们的观察,大多数的人,无论男女,是单婚而兼多恋的。那就是说,他们只愿意有一次永久的婚姻,而同时希望这种婚姻关系并不妨碍他或她对其他一个或多个异性的人发生性的吸引,固然我们也可以感到这种引力和在婚姻以内所经验到的引力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同时他们也会知道,把这种引力多少加以控制,使不至于推车撞壁,也是很可能的事。[437]这种单婚与多恋的倾向,似乎是两性所共有的一个现象,即其间并无性的区别。女子似乎完全和男子一样,也可以同时对不止一个异性的对象发生性爱的情感,不过因为性的意义对女子比对男子要深刻得多,她在作性的选择时,也许更出乎天性似的要苛求得多,因此,自然而然表面上就见得多几分限制,同时,因为社会和其他方面的顾虑,她在表现这种情感或接受男子的情感时,也比男子要更加小心,更加不露声色。

上文说大多数的男女都有单婚而多恋的倾向,当然其他的型式还有,而个别的变异更是不计其数。这许多种的性的型式之中,我们绝不能说某一种是绝对最富有道德的意义或社会的价值,而其余的型式都赶不上它。苏联的勃朗斯基(Blonsky)讨论到女子可以分做主要的两类(勃氏研究的对象大部分是学校教师),他分别叫做单男型(monandric)和多男型(polyandric),前者只和一个男子发生严格的性关系,而后者则倾向于和许多男子发生性关系,或在同时期内发生,或更迭地在不同时期内发生;这两个主要的型式之间,当然还有不少居间的类群。勃氏发现单男型的女子,无论从个人的立场或社会的立场看,都要比多男型的女子高出一等;多男型的女子是比较自私的、独断的、逞能的,而神经也比较特别容易受刺激。至于单男型的女子则相对更富有责任心,神经比较稳称,有更大的组织能力,在社会与人事关系上,也比较易于成功;在数量上,单男型的女子要比多男型的多出一倍。勃氏这种结论大体上无疑是很正确的,在俄国固然适用,在其他国家也未尝不适用;不过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太快地作什么过于肯定的概括的论调,我们知道也有不少多男型的女子在品格上也是很好的,比勃氏所说的和所肯承认的要好得多。勃氏的这番结论也可以完全适用于男子。

关于单恋或多恋的问题,我们的责任是就这问题的性质与原委加以说明,至于一个人应否多恋,要我们加以指导,那就在我们的任务之外了。这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问题,而凡属可以牵动到社会道德的举措行为,是必须由个人负责的。不过在研究心理学的人,遇到旁人有这一类的行为举措时,应当用一种同情与了解的态度来观察,他应知他所处的目前的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大家在这种环境里的反应也必然是不单纯的;如此,庶几不至于教社会道德的问题更见得严重。在这方面,我们无疑正目睹着一番变迁的进行,不过这种变迁并没有走上什么了不起的极端,至少距目前关心世道人心的人所口讲指画而深恶痛绝的极端还很远。[438]

目前有一部分人所引为可以痛心疾首的“多婚”的倾向,大部分属于被人称之为“连续的多婚”,不过这名称是不正确的。这一类的多婚倾向是由于离婚的增加;一个人连续结婚不止一次,旧婚方才解除,新婚便尔开始,一而再,再而三,近时的所谓多婚大都属于这一类。不过这也未尝不是寻常的单婚的一个扩大,不过每一次单婚的时间比较短促罢了。无论用哪一种看法,这种现象总是对多恋倾向的要求的一个承认。每一个男子或女子,就基本与中心的情爱而言,无论他或她如何倾向于单婚,对其夫妇而外的其他异性的人,多少总可以发生一些有性爱色彩的情感;这一点事实,我们以前是不大承认的,到了今日,我们对它的态度却已经坦白得多了。因此,从今以后,婚姻以内以及以外的性的关系必然要更见复杂,而此种关系的调整适应必然要更见困难,必须人人有比较开放的胸襟,宽阔的度量,能彼此谅解,彼此体贴,必须人人有持平的恕道,能把原始的嫉妒心理的遗蜕充分地加以克制,这种调整适应的工夫才有希望。本来,假若没有这些品性上的进步,不要说婚姻内外的男女关系的适应要发生问题,就是一般健全的文明生活怕也不能永久地维持一个和谐的状态。[439]

不过婚姻制度,就其纲目的大处而言是始终存在的,今日存在,千万年之后,怕还一样地存在,并且还是千万年前之旧。不过如果我们能在这制度上多加一些弹性,对于这制度的原委多几分精密的了解,对这制度的因时因地而不同的需要多表示几分同情,结果一定是,不但摧毁不了它,并且可以叫它在人类的历史里,更取得一个巩固的地位。

婚姻不止是一个性爱的结合。这是我们时常忘怀的一点。在一个真正“理想的”婚姻里,我们所能发现的,不止是一个性爱的和谐,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而且与年俱进的感情调协,一个趣味与兴会的结合,一个共同生活的协力发展,一个生育子女的可能的合作场合[440],并且往往也是一个经济生活的单位集团。[441]婚姻生活在其他方面越来越见融洽之后,性爱的成分反而见得越来越不显著。性爱的成分甚至于会退居背景以至于完全消散,而建筑在相互信赖与相互效忠的基础之上的婚姻还是一样的坚定而震撼不得。[442]

第五节 生育的控制[443]

德国凯塞林伯爵说过,凡是不能接受真正婚姻关系的人我们不妨劝告他们索性避免婚姻,而采取其他的性关系的方式。[444]

除了凯氏所提出的这样一个解决而外,在今日的情势下,还有一点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就是婚姻还有一个优生学的关系,即未来子女可能有的品质的关系。在以前,婚姻与生育是一回事,就目的而论,两者是分不开的。教人结婚是等于允许他生育;劝人不生育等于告诫他不要结婚,直接的结果是把两个可以享受婚姻生活的人贬入冷宫似的永远地度那凄凉寂寞的生涯,而间接的结果是无形中鼓励了娼妓和其他有害的解欲方式。如今这种婚姻和生育的连锁关系是不存在了,至少任何文明国家的知识分子已经知道它不再存在。所谓防止受精或避孕的现象(contraception),就是运用各种方法,一面可以不妨碍性交,而一面可以防止受精——无论有无正式的舆论的许可,已经通行很久,至少在西洋,稍有知识的人几乎无人不知利用,所以究属这种现象的利害如何,似乎不值得多加讨论。在有的国家,现行的法律还在禁止此种知识的传播,但事实上避孕的方法依然流行得很广,甚至于即在反对此种方法的宗教中,其信徒利用此种方法的也不在少数。[445]

总之,到了今日,一个人或一对人宜乎不宜乎结婚是一件事,宜乎不宜乎生育是又一件事,我们对二者应该加以区别。宜乎不宜乎的问题牵涉很多,它不但牵涉到夫妇本身的利益,尤其是妻子方面,并且影响到子女的健康。能把两个问题分开应付,无疑是一种进步。而这种进步又是很自然的,其间并不包含什么剧烈的变革。在医学的经验里,我们早就有一种习惯,就是劝健康上有特殊情形的妻子用绝欲的方法来停止生育。我们现在做的不过是比此更进一步,就是在初婚时就加以劝阻罢了。不过这也并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很多人知道神经有病态的人有彼此吸引的倾向。这种倾向是跟着物以类聚的原则来的,品性相像的人容易彼此吸引,原是一个一般的倾向,有精神病态的人当然也不例外。以前以为品性不相像的人,根据相辅相成或截长补短的原则,易于彼此吸引,现在我们知道是不对的;换言之,同品相婚(homogamy)要比异品相婚(heterogamy)普遍得多。[446]异品的吸引是有的,但只限于第二性征的范围以内;就是,特别阳刚的男子容易和特别温柔的女子接近;若男子特别温柔,则其所爱悦的对象大抵是富有刚性的女子;但一出第二性征的范围,异品相聚的道理就不适用了。

两个精神有病态的人考虑到结婚时,也许要我们予以指导;而我们不加指导则已,否则上文所说同品异品的道理是很有参考价值的。一个精神有病态的人,往往感觉很锐敏,智力也相当高,而性情兴趣又大都很温雅细腻,他对于另一个精神有病态的人一定会发生不少同情之感,而一个健全与正常的人,在他看来,反而见得木强与索然无味。反过来,在正常的人也觉得一个有精神病态的人有些不近人情而不可捉摸,因而彼此之间,总有几分嫌厌,而不易接近。以前常有人以为我们应当劝一个有精神病态的人觅取一个遗传健全而体魄强壮的人,如今看了本节的讨论,可知这种劝告是很徒然的。假若我们再参考到遗传的法则,例如孟德尔的品性隐显和品性分合之理[447],则更可知此种劝告在理论上也不会正确。无论如何,这种劝告是行不大通的,因为他根本没有理会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常态和变态是合不大起来的,即使结合于先,也不会和谐于后。教两个都有显著精神病态的人成婚,根据同品相聚的道理,宜若可以好合了,其实也不然,既然双方各有显著的病态,好合的可能性当然不大,因此,为他们自身计,为他们的配偶计,我们劝他们最好不要结婚。明知在独身的状态中,性欲的不容易满足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但根据福求其大、祸求其小的原则,也只好听之了。假若精神病态中又有显明的性歧变的成分,而此种歧变又属对方所无法顺应,无法满足,则不婚的劝告,在我们就更义不容辞了。对于精神病态程度不深的人,这一类反对成婚的理由当然就不大适用,事实上这种人也往往一往情深,因缘固结,旁人的劝告也极不容易发生效力。遇到这种例子,婚姻可而生育不可的劝告就大有其必要了。

生育节制的必要到现在已经得到一般人的公认,不但是不想要子女的人承认这一点,即是想要子女的人也已大都有此认识。这是有显然的理由的,为母亲计,为子女的健康计,两次生产之间应该有适当的距离,而这距离至少应当有两足年;这就需要生育节制的帮忙;早婚的青年,为了经济以及其他种种很合情理的原因,也许愿意把生育展缓几年;这也同样需要生育节制的帮忙。无论一个夫妇怎样喜欢子女,子女的来临是应当有时间的选择的,就是应当选择父母最有能力来接纳他们和养育他们的那几年。尤有进者,大家庭[448]的日子是过去了。为家庭设想,也为国家与民族设想,每一对结婚的夫妇平均能生育两个甚至三个子女,在文明社会的卫生条件下,事实上也已经足够维持人口的数量。若因不得已的理由,例如母亲的健康程度不宜于生育或父母的一方有不良的遗传品性,那最好是不要发生胎孕的作用,遇到这种例子,生育节制的方法就得严格地与强迫地加以运用了。[449]

生育节制的各种方法的讨论不在本书范围以内。好在这方面的文献如今已经很多,大可供读者的参考[450];固然我们也承认究属哪些方法最好,到现在还有争论的余地,而所谓最好的方法,不管是哪一个(下文所论绝欲的方法除外),也不一定十足可靠。幸而在各国的大都市里,生育节制的咨询与治疗机关很快一天多似一天,凡属愿意节制的人可以得所问津而解决他们种种疑难的问题,从此以后,因知识不足而引起的困难与失败可望逐渐减少了。[451]不过我们也承认,知识的充足是一回事,而运用的谨慎又是一回事,运用而不慎,无论知识如何充分,同样可以失败,而运用之际,要始终谨慎行事,也并不是容易的。在新式的节育方法流行以前,最古老与最普通的节育方法或避孕方法是“中断交接”或“户外射精”,这是无须什么物理或化学工具的,也是不需指示而尽人能为的;并且,就防止受孕一端而论,也相当有效。不过这古老的方法会减少性交的满意,因为就大多数男子而论,这方法失诸过于迫促,过于仓皇,那是不痛快的,而对女子也不相宜,女子解欲的过程本较男子为迟缓,交接的时间过于迫促,则不满足的程度不免加深。户外射精对于男女的健康也有不良的影响,但此种影响并不像有的人所想象的那般大。

中断交接或户外射精也确乎是一个久悬未决的问题。医学界的最高权威都承认它是最普遍的节育方法。无疑它也是最古老的方法,在犹太《旧约》经典的《创世纪》里就提到过俄南的例子。[452]这方法的所以普遍,也因为它简单;它事先无须计虑,临事无须准备,并且在经济上无须分文的耗费。不过若就神经系统的健康而论,户外射精的习惯有时也是无疑可以发生问题的。固然我们也承认户外射精既如此普遍,只是一个可以发生问题或往往有害的说法是不够的。不过事实也很清楚,有部分例子——初不问这部分的人数,是可以发生种种轻微的神经病态的,其表现大都是一些神经方面的烦躁不安,经不起种种刺激,有的只在男子或女子方面表现,有的男女双方都有这种表现,而这种表现的由来,除了户外射精而外,更推寻不到其他的原因。在女子方面容易有这种表现,是比较不难了解的。做丈夫的,在交接的时候,不一定每次都能体贴到妻子解欲的需要,不一定都能顾虑到妻子已否到达亢进的境界,而女子的性欲亢进在正常的情形下原比男子为迟缓,因此,女子性欲还没有到亢进的程度以前,户外射精大抵已经发生;这样,男子尽管得到解欲的结果,而在女子,则势必因亟切得不到解欲的缘故而感到神经上的紧张、失望与烦懑。而在丈夫方面,既生怕得不到户外射精的结果,不能不提心吊胆时刻顾到他自己那方面解欲过程进行的程度,将进亢进的境界,又不得不提早抽身,那种悬崖勒马而又深恐勒不住的光景,以及幸而勒住的动作所招致的情绪上的震撼,有时对神经的健康,也不免有几分不良影响。所以做夫妇的,一方面对户外射精的方法尽管了解,有时也不免再三运用,但若神经上发现有此种不良影响,而此种影响又似乎别无其他原因可供解释时,便应暂时放弃不用。就许多夫妇而言,户外射精的方法无疑是不适宜的,他们应当采用其他比较无害的节育方法。即为一般夫妇设想,除非性交的艺术已达相当成熟的程度,双方真能有相互的同情,密切的合作,纵使射精虽有内外之分,而双方亢进的到达无仓皇、迫促、不足与后期之患,这种方法的利用也只可偶一为之,而不宜成为一种惯例;要使妻子方面不吃不足与后期的亏是有法子的,就是在交接之先,多留一些准备的时间,务使在妻子方面,积欲的过程先行进达很深的程度,庶几男子射精的发生,比起女子亢进的到来,不会失诸过早。

中断交接或户外射精的反面的一种交合行为是延宕交接或忍精交接,有始终忍耐不达亢进程度便终止的,也有到最后还是任其到达亢进程度的。彻底的忍精交接自可以用作避孕的一法,因此近来提倡这方法的人很多,实行的人也有不少,但并没有实行中断交接的那么多,因为这方法是比较不容易的。用忍精交接法来避孕是当初奥拿伊达新村(Oneida Community)[453]中人的惯例,后来又经斯托克姆女医师(Alice Stockham)在她那本很传诵一时的《卡雷扎》(Karezza)一书里提倡过。拖宕交接对女子方面无疑是十分适合的,并且毫无不良的结果;因为这种交接对她全无拘束,并且总维持着充分的时间,可以让她从容到达亢进的境界。凡是对这种交接有过经验的女子似乎都表示赞同。不过对男子方面是否同样适宜,同样没有不良影响,那意见就不很一致。对于有的例子,忍精过久在神经的健全上或许可以发生一些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是和中断交接所发生的属于同一性质,不过在程度上大抵要轻些罢了。我们有一些理由叫我们想到这种影响是可能的。但就很大的一部分例子而言,我们并没有能发现这一种影响。这种交接是不大容易的,大抵非神经系统很健全而又很稳称的人不办,而这种人似乎并不感到拖宕交接对他们有什么不良的结果,当然我们也承认,假如运用过度,坏的影响也还是可以有的。

假如避孕不得其法,或有法而失诸粗疏而至失败,即依然不免于成孕,那也就只好听之了;堕胎的行为是不能做的。帮同一个女子打胎,无论是为了个人的健康或社会的福利,甚至民族的前途设想,到现在还是一个刑事的罪名。女子大都愕然于为什么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也不了解为什么一个穷苦的女子,对于不欢迎的胎孕,只能私底下乱服不生效力的有害健康的打胎药的一法,而在比较富有的女子(在英国是如此)只能走到国外去施行手术的一途,此外别无可以取得国家与法律所许可的长策。将来妇女对于国家的立法有更大的权力时,法律对于堕胎的禁条无疑不免要经过一番修正,这种禁条的修正在事理上也正复有其必要,因为它所根据的是一些陈旧理由,现在已经不适用了,未来总有一天大家会很明白地承认这是一个个人问题,而不是法律所能过问的。要是有胎而打不得,那配说打不得的话的人是医师,而不是法官,不是警察。目前在许多国家里,开明的舆论已经渐渐朝着这方向走,而在苏联,堕胎虽不受鼓励,也并不受禁止,因此凡属要堕胎的人都可以在医院里得到相当的医事与卫生的调护,这并不是承认堕胎是一个好法子,但是在避孕的知识没有充分传播与避孕方法没有充分进步以前,这是只好容忍的一条出路。[454]

因为普通避孕的方法非谨慎行事不容易成功,于是近年以来一种替代而更彻底的方法便渐渐通行起来,那就是绝育的方法(sterilization)。绝育方法的避孕效力是绝对的。而其方法,在外科医术昌明的今日,又是很简单而没有危险的;手术是需要的,但无须将性腺割除,男子只需把输精管截断(vasectomy),而女子只需把输卵管或喇叭管结扎或截断(salpingectomy),用绝育的手术来治疗精神病态,也许没有什么很大的价值,若用强制的手段加以执行,对于一个人的精神生活可以有很坏的影响;但若自愿采用一个避孕的方法,那似乎有很大的成效;普通避孕方法的种种麻烦,运用时节所必不可少的经心留意,绝育以后,便可以一扫而空;所以在对普通避孕方法感到厌烦的人大抵可以赞成这个彻底的绝育方法。[455]绝育的避孕方法既属彻底,既属一经手术,便无可挽回,所以从事的人必须于事前加以充分的考虑,否则不免噬脐莫及;这一层是无须多说的。

有的人,甚至于医学界的人,以为绝育在现在还是干犯法纪的。这种教条并没有确实的根据。英国的优生学会曾经设法请国会通过一个推广绝育的议案,其用意倒并不在使它成为一种合法的行为(有人以为用意如此,但这是无须的了,因为这在事实上已经做到),而在使绝育的好处可以传播开来,让生活困难或有重大遗传缺陷的分子也得沾实惠。对于这种好处也有人提出过疑问,很不幸的,甚至于医学界中人到现在也还不很了解。遗传有重大缺陷的人所生的子女,不一定各个都有同样的缺陷固然是不错的,但无论此种子女的比例的大小,这类人能实行绝育,那无疑总是对个人、对社会,以至于对民族有益的一件事。就民族的利益而言,绝育并不能把人口中所有在智能上不适于生活的分子完全淘汰;但它可以做这种淘汰工夫的一个起点,也是不成问题的。总之,关于绝育的题目,我们目前还得做不少教育工作,因为了解它的人还实在太少,其所了解也不够充分。[456]

还有一个时常有人讨论到的连带的问题是性交接的频数。这方面的意见很参差不齐,并且主张的人各有各的成见,说来都很武断。有的人认为即使每夕交接一次,也是正常的,并且是必需的,他们实行了多少年也没有感到明显的害处。在另一极端,有的人以为除非为身后嗣续之计,一个人不应当性交——即一生之中也许可以有两次或三次性交,否则便是不自然、不正常的。就一般的动物而言,除了生育的功用以外不作交接的行为固然是个事实,但应知我们问题的对象是人,我们在对人决定自然与不自然的标准时不免参考到在血缘上隔离得很远的物种,岂不是有些问道于盲?我们要考虑的是,人类在这方面的一般习惯究属如何,而我们知道这种习惯是并不很狭窄的专以生育为目的的;固然我们承认,在文明程度低而没有受文明之累或沾染文明的恶习的民族,比起文明程度高的民族来,要寡欲得多(这一层是和一般人的错误的假定相反的)。但我们也不一定要师法文明程度低于我们的民族,假如我们觉得所行的是合乎情理的话,我们也尽可以有我们自己的习惯,且不必拿它们做什么蓝本。不错,天生了我们的性器官,是为传种的,不是为个人逸乐的;但天生了我们的手,目的原在帮助我们的营养的功能,如今我们拿它来弹钢琴、拨琵琶,难道也错了么?一个人用他的器官来取得生命的愉快,增加精神的兴奋,也许和这器官的原始功用不很相干以至于很不相干,但因为它可以帮一般生命的忙,这种用法还是完全正当的,合乎道德的,至于我们愿意不愿意称它为“自然的”,那毕竟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总之,我们不能把自然的含义看得过于狭小,那些主张“问道”于低级动物,而认定只有以嗣续为目的的性交才合乎“自然”的人,似乎在别的生活方面也应当拿低级动物做师法,例如,废除衣服的“不自然的穿着”。换言之,人类若没有活动则已,有则艺术的成分或人文的成分,当然会演展出来,而此种演展并不会和自然发生真正的冲突。[457]前人有诗句说:

这是一种艺术,

把自然改头换面则有之,

就自然根本补充则不会,

不过此其所谓艺术,

本身也未尝不是自然。

把一切似是而非亟切无从证明的说法撇开而从事实的立场说话,我们必须承认性交频数的自然变异范围是很广的[458],因此,我们在这方面不能定下什么规律,而必须就个别的例子,分别寻找对他最适当的一个频数,不但对一个例子的本身,并且还得参考到他的配偶,假如双方有些悬隔的话,还需进一步设法调和。在以前,频数的规律是有过一些的,从很古老的时候就有。希腊的政治家梭伦(Solon)教人一月3次,希腊医师们的主张大致也是如此。宗教革命的领袖马丁·路德定下的规矩是一星期2次,赞成这规矩的人大概占最大的一个多数。哈维医师(O.Harvey)把美国各家的统计表加以综合研究的结果,发现最中庸的频数是一月8次,约占50%,两端所跨的变异的范围是从最少的一月3次到最多的一月15次。[459]不很规则的次数有时也有几分好处,所谓不规则,指的是有很密的次数于前,而继之以长期的休息于后;次数之所以密接也许是将顺女子性欲的结果,女子在经净以后往往性欲比较旺盛,所以有此必要。女子的性欲大抵比男子不规则与不可捉摸,因此性交一事,很相宜地应当由她发难,由她主动,而做男子的把这种主权交付她之后,自己在事实上也不吃亏。不过,就事理而言,把交接的次数匀开,让每两次之间总有相当的时间上的距离,总要比增加交接的次数好些。次数增密的结果,总不免减少性交对身心两方面的利益。要使性结合真正成为一种人生的乐趣,成为性爱小说里所称的“真个销魂”的乐趣,根据物以稀为贵的原则,次数总以稀疏为宜。[460]

交接太频的习惯,一经养成以后,还有一种困难,就是遇到必须长期节欲的时候不容易应付,例如旅行在外,配偶的一方有病,或分娩后的休养时期(一个月到六个星期)。妊娠期内应不应交接是一个疑难的问题,医师在这问题上大抵不大愿意给什么劝告,因为生怕夫妇之间因此而引起感情上的纠纷。不过这问题的最大关键,无疑是流产的倾向[461];这倾向的大小,在女子之间是大有不齐的,据说有的女子,只要你在她面前打一个嚏,她就会流产;有的,即使你把她从五层楼的窗口推出去,也不会流产。假如有流产的倾向,妊娠期内便应节欲以至于临时绝欲。就一般而言,到了妊娠期的最后几个月内,这种节欲或绝欲的习惯也是应当培植的。不过要劝告别人在妊娠期内完全避免交接,是要加以相当周详的考虑的。大抵一对富有同情和聪慧的夫妇总会自己想出应付的方法来,绝不至于遭遇很大的困难,真属万不得已,即使暂时运用手淫的解欲方法,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但要叫做医师的劝人在这时期里完全绝欲,这种劝告也许会引起以后他所无法纠正的困难。

关于生育子女的条件,即在何种状况之下才配生育,或一对正常与健全的夫妇应生多少子女,这些问题的详细讨论不在本书范围以内。一般人的见解以为除非一个人结婚太迟,对于成孕一节,最好不要操之太切,即婚后最好有一个避孕的时期。不过在目前社会状态下,婚后立即受孕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因为避孕的知识已经相当普遍。并且即使有孕育的事,这其间也并没有什么危险,以前以为青年女子不宜于生育太早,这种看法是不很对的。不久以前(1932年6月8日),在爱丁堡产科学会里,米勒医师(Miller)提出报告说:在皇家产科医院里临盆的174个17岁以下的产妇里,85%是所谓瓜熟蒂落而丝毫不假手于医药的,只有8个例子因为大小不称,才用了一些人工的帮衬;同时,在婴儿方面,哑产(即产下已死)与产下不久即夭殇的死亡率是6.5%;这也比一般的同样的死亡率要低,在同一医院里,这种一般的死亡率(即包括一切年龄的产妇所分娩的婴儿在内)是11.8%。可见妙龄生育,对母子的健康都没有什么不相宜。反过来,若第一次生育发生在中年以后,那困难与危险倒要大得多。[462]不过无论第一次生育时产妇的年龄如何,为母子双方的利益设想,也为做父亲的人设想,在每两次妊娠之间,至少总应该有两足年的休息。就一般的情形而言,在近代的景况下,最恰当的子女数目是从两个到三个,为一家设想应该如此,为全部人口的数量设想也应该如此。在以前,社会状况没有现在的健全,人口死亡率要比现在高,生育率要高些,平均子女的数目要大些;但现在是无须了,社会的文明向前推进以后,优生或民族卫生的需要行将更见得迫切,到那时,有的家庭一定要比两个或三个更少生些,而有的家庭则不妨多生几个。[463][464]

第六节 不生育的问题

婚姻的又一个问题是无出或不生育的问题。在讨论这问题之先,我们很可以把下面的两种例子搁过不提:第一种是,在婚姻之前,男女双方先有过一番深思熟虑,觉得因为种种原因,最好是暂时不要子女,或根本而且永久不预备生子女[465];第二种是,想要子女;而一时因生理或心理关系不能有子女,但只需经外科或医药的诊治以后,依然可以有生育的希望。除了这两种以外,还有一小部分夫妇一方面想有子女,而另一方面又明知根本没有法子有。这种例子又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根本不能生育的情形论理是不应当很多的。这种夫妇要是真渴望着有子女,他们在结婚以前,应当先经过一次医学的检查,检查的结果至少可以让他们预先知道,成孕与分娩的机会大概有多大。我说大概,因为无论检查得如何细密,要预先完全断定是不可能的,也因为,有的例子,在第一次婚姻里没有能生育子女,期望虽殷,杳无踪影,但后来离婚而彼此再婚以后,男女双方居然都生起子女来。还有一种情形,婚前的检查是认为可以有子女的,但婚后局势变动,成孕的可能性也就随而变动,而这种局势的变动当然不是在婚前所可预料的。凡已婚而根本不能希望生育的例子只有四条可能的路走,而每一条在当事人的精神生活方面都有它的影响。

(一)第一条路是坦率地接受不能有子女的局面。[466]对于许多例子,这也许是最好的出路。大多数人,特别是大多数妇女,固然愿意有子女,但这种愿望不一定是很长期的,过了一段时期往往会成过去,他们会发现子女而外,生命中值得向往的东西还不止一端。他们同时也会看到当代的世界事实上也并不吃人口太少的亏,少数人不生子女是无关宏旨的。他们的阅历增多之后,他们更会感到他们的专业也已够叫他们操心的了,或已需要他们的全神贯注,再要叫他们,特别是在妇女一方,担当起做母亲的责任,也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何况这种母道的任务,要是做得好,也等于一个必须维持上好多年的职业,而其所需要的惨淡经营,全神贯注,也许还在一般专业之上呢。又或许这女子自审对于母道根本缺乏特殊的能力,即使勉强做去,也是吃力而不见得讨好。又或许男女双方或男女的一方感到自己的遗传气质里,多少有些不很健全的地方,能够不把这种气质传递到下一代,也未尝不是一桩功德的事。好在做父母的本能一大部分是可以升华的;母性的本能是不难改用社会事业做它的对象的。加入社会事业之后,这样的一对夫妇虽不是一些未必成材的子女的骨肉上的父母,却不难成为许多别人家子女的精神上的父母,他们造福所及,也许要远在生养两三个子女之上,许多被人称为“万家生佛”的人不往往就是这种社会分子么?在西洋社会里,有不少妇女,就是这样成了名,造了无量的功德,而赚取了生命的乐趣的。

(二)第二条出路是离婚。为那些以子女为婚姻的第一要义的人,这也许是一个合理的解决困难的方法。[467]但是,这实在不是一条很值得欢迎的出路。大多数国家法律在这方面是很复杂的,要老老实实根据不能生育的理由提出离婚,往往困难很多,因此就不能不假造理由来迁就法律的条文。即使撇开这一点困难不说,这一条出路还有许多问题。我们一面尽管在原则上赞成离婚不应当太困难,但同时在实际上也尽可以采取一种态度,认为这路子是越少走越好。[468]离婚之后再婚,也许结果比第一次婚姻还要不好,关于子女生育的一点,也许更毫无把握。同时,离婚的举动,我们即使极表同情,也总等于一个失败的自白,失败的招认,而这失败又是非同小可的,因为它是人生最密切的一种关系的失败,此失败后,将无往而不失败;而反过来,一桩婚姻,除了不生子女这一点而外,也许是好好的,不生子女也许是唯一的美中不足之处,只是为了这一点,我们即用最苛刻的眼光来看,又何能断定这婚姻是已经失败了呢?因无出而想离异的人,不明此理,贸然地舍此而就彼,岂不是有几分愚拙?凡是用没有子女的离婚理由的人,我们若把真相研究一下,实在是性情上有些问题彼此融洽不来,不过恰巧又没有子女,于是就拿它做一个比较冠冕的题目罢了。因此,就这种夫妇而言,不生子女的问题实际上不过是一个更大的问题的一部分。

(三)第三条出路是抱养别人的子女。[469]这是很容易想到的一条出路,并且要是做得得法,也是最好的一条出路,特别是因为在目前它可以取得坚强的法律的保障,我说在目前,因为至少在英国,这种法律的基础是近年才有的事。子女的抱养不但不拆散一个婚姻,并且或许可以教它更见巩固;而对于这种子女,做父母的,特别是做母亲的,除了生理或血缘的一端而外,尽可以把父道与母道的兴趣与能力完全施展出来。同时抱养的举动也有不少社会服务的意义,别人家的一个子女,本来也许免不了糟蹋的,免不了成为家庭与社会的一个累赘的负担的,从此可以有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比较充分发育的机会,这也岂不是很好么?对于不少妇女,即使大部分的生活是在家庭以外,大部分的兴趣是在事业与学问上,抱养子女以后,往往精神上更见得饱满,生活上更见得愉快。

不过抱养子女显然是要很小心的,否则恐怕不容易成功。不但所抱养的小孩年龄要小,要很小,并且抱养的手续要做得清楚干净,最好和本生父母完全脱离关系。主要的问题是子女本身的健康和家世的清白。假若对子女所从来的父母家世不加充分的理会,未来也许会产生很痛苦的经验的。抱养子女的人家,应当先请医师帮忙,把养子或养女的来历,凡属可以调查清楚的,都弄一个清楚与加以熟虑以后,才实行抱养,否则不宜轻于尝试。

(四)第四条可能的出路是在婚姻以外别谋结合,而希望从新结合里产生子女。这是最困难的一条出路。[470]有时也有人想到这条出路,但除非有很特别的情形,实行是不容易的。最大的困难是这种举动第一要取得三方面的同意,而三方面的意见很不容易完全一致,即使勉强一致,又不免感到这种举动总要遭到大部分外界社会的反对而不能不多所顾忌。要实行这条出路,而希望各方面都不发生问题,所需要的条件的凑合是极难的,是百不得一的,所以我们觉得也就不值得加以讨论了,至于劝人家走这条路,那更是不容易的。

我们也知道这条路还有两条变通的办法,第一法是绝对要不得的,就是,做妻子的,瞒了丈夫,暗中自己去找外遇,把由此所生的子女算是和丈夫所生的子女。[471]第二法是比较可行的,就是人工授精的方法。不过这方法也往往失败,并且也有许多显然不近人情的地方。但这是可以做的,并且成功的例子也间或可以遇到。人工授精的技术问题,范·德·弗尔德医师在不久以前曾有过一番讨论。[472]

第七节 阳痿与阴冷(性能不足与性感过敏)[473]

性冲动能力的大小与它发生和衰歇的年龄,其变异的范围都是很大的。在这一点上,除了少数高等的猿类以外,人和其他低于人类的动物可以说完全不相同,在这些动物中,性冲动和生育的功能有不可须臾分离的关系,而在不生育的时期里,性冲动是十有九例不存在的。

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过,性冲动在身心两方面的表现,即在寻常健康的儿童中,也并不是不常有的事,因此,它的特别提早的呈露,我们不能当做变态看。[474]至于到了老年,性的生活,特别是在精神方面,也很难说有什么确定的止境。在女子方面,月经的终止并不一定代表性冲动的衰歇,即性能的衰歇并不一定随经绝而俱来,甚至于往往不是一个并行的现象;而在男子方面,即年登耄耋,性欲往往还存在,甚至于性能也还完整。[475]

性能的大小也因人而异,其变异范围之大不在出现的快慢与衰歇的迟早之下。我们不妨把守身如玉的青年男子梦遗的频数做一个比较的尺度;在有的青年,一星期内梦遗两次或三次,而并不引起什么严重的疲乏的感觉;有的一月只有一次或两次,有的从不曾得到过遗精的经验。对于有性关系的人,性交接的频数也是一个尺度,对于有的人,每夕必交接一度,习以为常,历经多年也并不感到什么损害,而有的一个月只能有一次,过此他认为就要过度了。总之,即在一般的健康程度很过得去的人中,性能的个别变异是很大的,因此,我们没有法子定下什么可以共同遵守的规律来。

十足的性无能或性能缺乏〔sexual an?sthesia,齐恩(Ziehen)称作anhedonia〕,在男子中是极难得的或绝无仅有的。性能不足(sexual hypo?sthesia或hyphedomia),即相对的萎缩、冷淡与不受性的刺激,在男子中却是很寻常的,比我们有时所想象的要寻常得多。有的男子,性能不足是表面的而不是真正的,这种男子的性冲动往往有些不太正常的倾向,特别是一种尚在发展中的同性恋的倾向,不免把原有的性能藏盖起来,使它潜而不显,成为潜意识的一部分,其于性能的表现,在浮面上便呈不足之象,其实未必如此。另有许多例子,性能的萎缩是手淫过度的结果,是精力消竭的表示。第三种例子,性能不足是由于生活的其他方面过于忙碌,过于紧张,把身心两方面的剩余精力消耗殆尽的缘故,不过我们也得承认,在这种例子里,有一部分的性能不足是一个原有的虚弱状态,和生活的紧张无干。再有第四种例子,性能不足是由于一种幼稚状态(infantilism),那就成为发育停滞的一种表示了。

在文明社会里,因为生活紧张,劳于应付,以至于疲于奔命,也因为性冲动所由发展的环境多少有些不自然,男女当交接时,容易发生局部的或完全的阳痿或阴冷的现象。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发现只有55%的丈夫和38%的妻子认为他们自己的性能是正常的,而这些丈夫和妻子,我们要知道,全都属于社会里所谓最上流的阶级的;在男女的答复中,虽则有一部分不大清楚,不很肯定,但总体来说,无论男女,自己承认性能在水平以下的,在比例上比自认为在水平以上的要高得多。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我们一般总以为,无论男女,对于一己的性的能力,喜欢夸大者多,而谦逊者少;汉氏调查的结果既适得其反,足证不是我们寻常的见解错了,便是性能不足的男女实在为数不少,以至于无可夸大,只好谦逊。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就是,认为妻子的性能不足的丈夫,和认为丈夫的性能不足的妻子,在数目上不相上下。汉氏又发现41%的丈夫自己承认,现在或以前遇到交接的时候,有过痿不能举或举而不坚的困难,而同时24%的妻子(不一定就是所调查的那些丈夫的妻子)认为她们丈夫的性能是有欠缺的。[476]不过性能的大小并不一定是圆满的婚姻生活的唯一以至于主要的关键。在汉氏的研究里,那些自认为性能在水平以下的丈夫和妻子,同时承认婚姻生活相当圆满或很圆满的,在比例上比自认为性能中平或性能中上的丈夫和妻子为高。这一层的发现事实上倒是和寻常的经验符合的,那些把婚姻看得太狭窄的人,认为婚姻关系以性结合为主体的人,把高度的性活动看做婚姻幸福的主要条件的人,应当牢牢记取这一点。狄更生医师关于妇女性能的那一番研究,虽和丈夫的性能只有一些间接的关系,似乎证明男子中,只有6%的光景是阳痿的。[477]

我们应当记住,性能萎缩的产生,后天的纵欲过度和原有的性能不足或性感薄弱都是有分的,甚至于两者还可以合作,共同造成萎缩的结果。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因为一部分男子在婚姻生活里最大的一种恐惧就发生在这一方面,他们自己以为性能有问题,自己以为有“不男”之诮,于是疑心生暗鬼,一种莫须有的恐怖心理就笼罩着他们的生活。我们说婚姻生活里如此,其实在婚姻生活以外,或虽在婚姻状态以内,而事实上已到了这状态的后期,这种恐怖心理还是可以发生。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性冲动与性能力的缺乏,在男子中是很寻常的,其寻常的程度要在我们有时所认识之上。这是一个事实,因为这个原因而夫妇始终未尝享受床笫之乐的婚姻,数目也不为少;这也是一个事实。但这种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成为婚姻幸福的一个障碍,这种人的婚姻幸福并不一定在一般人之下。所以事实上性能不足往往不大成问题,成问题的是想象中的性能不足。性能的薄弱、欲念的静止、所谓“古井不波”一类的情绪状态,在另一部分的人是求之不得的,而对这种疑心生暗鬼的平常人却可以引起极大的忧虑,他总是千方百计要把它治好,他不惜向任何走江湖的庸医请教,庸医利用他这种恐惧心理,从中渔利,他也执迷不悟。他不知道在紧张的情绪状态下,暂时的性能消失是很容易的,并且也是无关宏旨的。对于神经脆弱和经验不足的人,这种暂时的消失特别容易发生。蒙田虽不是个科学的心理学家,但对于这一点他看得很正确,在他那篇论想象力的散文里,他说性能的消失本身就从恐惧而来,他又很有眼力地叙述到,只要用些巧妙的方法,把恐惧心理抵消以后,原有的性能可以完全恢复。

不过,在有的例子,性能的欠缺是建筑在神经系统的后天获得的一个习惯上,而不是轻易可以补救的。性欲的长期抑制[478]、手淫成癖、交接过度,都普遍被指认为性能欠缺的一些原因。[479]还有一层,近代文明社会的生活环境很容易养成一般的神经锐敏的状态,对一般刺激的反应,往往不免失诸过于匆促而不能从容与委婉行事;这在性的方面,就容易使积欲的过程过于缩短,而解欲的过程与亢进的到达过于提早,根本影响到交接的圆满程度。性能的不足或欠缺,这也是一种解释了。

弗洛伊德和其他学者认为男子泄精过早的现象是很普通的,我观察也是如此;但洛温费尔德把75%早泄的例子归咎到手淫上去,我却不敢赞同。在部分例子里,手淫无疑是早泄的一个因素,但我们知道,极端的手淫癖习有时也可以对性能不发生任何严重的影响;无论如何,手淫的习惯既如此普遍,我们要拿它来解释任何变态或病态的现象时,总需特别小心,一定要证据确凿,原委分明,才可以咬定它是一个因素,否则总有几分捕风捉影,如今我们讨论到性能不足,当然也得注意到此,而不便信口轻作因果之论。或许就通常的情形而言,我们一定得把神经衰弱性的性能萎缩看做近代的一种一般倾向的特殊表现。什么倾向呢?就是,在忙迫的都市生活里,一切反应不免失诸过于急促、过于锐敏(即如女子怀孕以后,不足月便分娩的现象也未始不是此种一般倾向的一个特殊表现)。[480]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把神经衰弱性的性能萎缩看做长期忍欲的结果。青年的结婚年龄延迟以后,自春机发陈以至成年,这许多年以内的性欲是无法满足的,虽有手淫一类的解欲的出路,但往往因积欲太久,其满足的程度也自有限;这时期以内的性欲,既有积而不解的一般倾向,而虽解又每患不尽,影响所及,对于解欲过程的循环机构,不免引起几分损坏。有此内外两个原因,于是神经衰弱性的性能萎缩便很难避免了。

就大多数例子而言,性能萎缩只是一种相对的或比较的亏损,而不是绝对失其效用。阳道的勃起多少也总还完全,射精的作用也照样发生,所憾的是发生得太快了些。在当事人本身也许并不感到这其间对人对己有什么问题。不过在我们看来,近代女子方面的性能萎缩,或所谓阴冷,无疑要间接归咎到这种男子性能的缺陷上去。

但若或因气质的实际衰弱,或因一时精神刺激的关系,引起了比较绝对的性能萎缩,当事人在心理上往往可以发生很大的忧惧。在这种忧惧心理下,他会一天到晚揣摩着自己的性的能力,不断地想把它激发起来,假如他还没有结婚,也许再三再四地想寻花问柳,为的是要测验他的性能有无进步——但结果总是失望。[481]

所以事实上我们有两种性能萎缩的例子,一是心理上的萎缩(psychic impotence),二是神经衰弱性的萎缩(neurasthenic impotence),后者是一个旧有的名词,我想我们现在还可以用。在第一种例子,解欲的机构并无问题,始终完整,但因情绪方面的抑制,张而不能弛,结而不能解罢了。所以治疗的方法只需把这种抑制的势力尽量消除,对当事人的种种疑虑加以排解。在神经衰弱性的例子,解欲的机构不是受了抑制,而是多少有衰弱的倾向,因此治疗的工夫通常虽未尝不可能,而复原的希望却比较不大,不过经治疗以后,虽未必能把损坏的机构恢复原状,至少可以减轻损坏所引起的影响。无论哪一类的萎缩,治疗的要点是在缓和当事人的恐惧心理,让他的意念从性的题目上转移开去,并且要他能切实留意到日常的卫生。我们在这里不准备考虑各种药物,市上尽管有这些东西出售,尽管有许多广告宣扬它们的效力,它们的价值终究是次要的。对部分的例子,有的药物也许有些用处,但除了心理方面可以增加少许兴奋与慰藉而外,究竟有几许影响得到体质的实际功效,却始终是一个疑问。马钱子(一称番木鳖,nux vomica)一类的药物,对于性的系统以及整个脊脑,是有兴奋影响的,当一种强壮剂或补益剂用,也有它的价值,但若服用的人已经在一个过敏与易感的状态之中,用了比不用还不好。[482]性交也不是治疗方法的一部分,不应当鼓励,至于用寻花问柳的方法来锻炼性交的能力,更是应当在劝止之列。不过对已婚的人,久旷和期待的时间太长,倒也是不相宜的,对常人如此,对此种例子尤其如此,同时,一切太用力的心理活动和情绪上的焦虑也是犯忌的。在这种地方,一个明慧和能随机应变的妻子是医师的最好的副手。卢梭的经验在这方面就供给我们一个很好的例子。卢梭是个神经过敏和极容易引起兴奋状态的男子;他的一般情绪是一触即发的,而他的性冲动也反映着这种高度的神经易感。要是对象是个娼妓,或是个他能感到热恋的女子,他是不能完成交接行为的。但是他和泰蕾丝[483]相处既久,既维持着一个宁静的伴侣生活,他似乎并不萎缩,并且,要是他在《忏悔录》里所自信与自述的种种确实是事实的话,他还生了许多的儿女咧。对于这一类易感而易于兴奋的例子,凡属可以和缓或轻减这种易感性的事物都是有用的。寻常一个男子,在久旷之后而有交接的机会时,第一次的亢进与射精作用也许不免提得太早,但第二次交接的结果即便恢复了常态,至于第一次与第二次间的距离,少的不到半小时,多的可以延缓到好几天,那就要看各人性的方面的气质了。久旷则易感,易感则不免射精过早,常人如此,萎缩的人更不免如此,道理原是一条。我们在这里不妨再进一些劝告,性交的尝试,最好不要在夜间就枕的时候,而在已经有一度睡眠与休息之后,或在清晨已醒未起之际,据一部分专家的意见,以为就大多数萎缩的例子而言,清晨实是最适宜的交接时间。凡属萎缩的例子诚能留心到这些细节,同时又能涵养些精神上的静谧和注意到一般身心上的合理的调摄,相当满意的结果是可以有的。

上文的讨论表示性能的薄弱或欠缺大部分是一个个人与社会适应的问题。就大多数例子而言,假定一个青年,从小和异性的人始终维持一个自然与健全的关系,到了结婚的时候,如果对方人品相当,要取得和谐的好合,是不会成问题或发生很大困难的,见了可爱的异性以后,上文所提的那种神经性的恐怖、那种事先的畏惧或临事表面上虽急色而实际上却萎缩的一类的状态也就不至于发生。我刚才说性能萎缩大部分是对社会生活适应得不完全的一个表示,我以为这不是徒托空言,而是有相当理由的。我们当然不能忘记那些先天的因素,例如,同性恋的倾向之类;我们也未尝不顾到体格上或结构上的弱点或缺陷,这些,要有的话,是不能不请教外科医生的。但是一个有见识的外科医生自己就承认,他把他的一部分责任尽了以后,心理学家和精神治疗学家应尽的责任正还不少咧。

我们也有理由可以相信性冲动虽因人而有强弱,但总不会弱到一个完全不能表现的地步,即在最弱的人,遇有良好的机缘,也总可以有几分表现。克拉夫特_埃平承认性能完全缺乏的例子虽属极少,却是有的,但他自己并没有提出亲自观察到的例证来,他所提出的只是两个不完全的例子,一是迪索尔(du Saulle)所研究的,一是哈蒙德的,前者始终能遗精,后者甚至偶然还有暂时勃起的能力。这一类例子的性感觉无疑是极薄弱的,但既有遗精或勃起一类的表示,就不能算作性能完全缺乏的例证了。

女子方面是否真有性能完全缺乏的例子,也是一样可以怀疑的。女子中性能薄弱的例子或普通所谓阴冷的例子,特别多是不成问题的;有人曾经加以估计,认为几乎多到70%,这种估计究属是用什么方法,我却不知道了。这一类夸大的数字当然是要不得的。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在一百个正常的已婚妇女中,真正阴冷而始终不曾有过性感觉的例子,他只找到一个;至于只能接受自动恋与同性恋的刺激的例子,虽也有几个,但为数也不多。狄更生的《一千件婚姻的研究》里有很长的一章讨论到这问题,狄氏认为“阴冷”不能看做一个固定的状态,也不能算做一个确切的先天的品性。阴冷的成因真是不一而足,体格、性情、教育、习惯(包括知识缺乏和自动恋的种种习惯在内)以至丈夫的知识能力不足等,都有关系。狄氏又认为最一贯“阴冷”的女子是那些有自动恋习惯的女子;不过,严格说来,自动恋的女子是一点儿也不阴冷的,只要性刺激对她们的胃口,她们的感觉和反应是再敏捷没有的。

许多女子之所以被认为“阴冷”,主要的原因并不在她们自己身上,而在男子身上。上文已经再三说过,在男子方面,性冲动的发展是趋向于自动与主动的一途,好像是不靠什么外力似的;在女子则不然,无论性冲动的潜在能力是如何强大,在潜意识里的地位是如何重要,它的活跃的表现是要靠外力引逗出来的。在我们的社会里,就正常的情形而言,这外力就是丈夫的功能与工夫了。妻子的性生活的教育,是丈夫的一种责任;要教妻子有性的要求,要教这种要求成为她的自觉的欲望,只有丈夫做得到。[484]如果因为知识不足,或成见太深,或过于急切,或不善体贴,做丈夫的不能完成他的自然的任务,做他的妻子的,尽管身心两方面全无缺陷,也可以被认为“阴冷”一流。在近代以前,在很长的一个时代里,一切性知识既在所必禁,既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又何怪乎一大部分男子不能成为热情的丈夫,而一大部分女子不免被认为属于“阴冷”一类,有如不波的古井呢?到了最近,我们才渐渐从这时代里解放出来,也正因为我们去那时代不远,所以“阴冷”的女子至今还是那么多。

在我们的文明状况下,女子容易发生貌似阴冷的状态,根据上文的讨论,可见是有许多理由的。我们的社会情形,名为文明,一般男女在性的题目上,却是充满着茫昧无知、浑浑噩噩的状态,再加上一般教育的不得其当,性态度的假仁假义,酸腐不堪,同时,性关系开始的年龄又复延缓到无可再缓,许多女子不免于阴冷的判断,也就无怪其然了。不过若说绝对的性能缺乏或性感缺乏在女子中是个普通的现象,那我们必须记得,在女子方面,这问题要比男子方面困难与复杂得多,轻易下什么断语是危险的。还有一层,在女子的性生活里,我们更需辨别一点,就是性欲和性交时的快感往往是两件事。在有的女子,也许有其一而无其二,即使两者俱无,我们也不便断然说她是一个性能完全缺乏的例子。汉密尔顿医师的研究里,有一点也许是很有意义的,就是,有很大一部分女子(55%),色情亢进的能力虽薄弱,却自己承认性欲的强烈要在一般女子的水平以上。另有一些女子,虽然嫁过好几次,和好几个男子发生过接触,虽始终表示着阴冷的状态,但到了最后,也许已到中年的后期,性冲动才开始活跃起来。即使性冲动的活跃始终不在性交的时候发生,它也往往可以在别的时候用别的方式表示出来,或成为种种歧变的活动,或假手于其他比较边缘的发欲带而取得满足;在女子身上,发欲带比男子要多得多,并且接受刺激的能力要大得多,这是以前早就讨论过的。

总之,要肯定女子有性能缺乏的存在,比在男子身上作同样的肯定要困难得多。假如我们遇到貌似阴冷的特殊例子,我们只能说,我们还没有发现这个女子所由表现她的冲动的方式,或目前虽无表现的方式,将来或许有,那就得留待将来再说了。阿德雷是一向笃信性感缺乏是女子中常有的现象,但当他想提出一个最确切的例证来的时候,要提出一个真正的“冰一般的女子”(femme de glace)或“在心理上纯粹缺乏性感”的女子时,他却只能在故纸堆中搜寻出一个,而这个例子是在他自己出世以前已经作古了一百多年,并且除了文学的记载外更无丝毫医学记录以资对证的一个,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华伦夫人(Madame de Warens)。并且他所依据的只是卢梭在《忏悔录》里的一段笔墨,而我们知道卢梭只不过是一个善于设词的文学家,其记述未必可靠,同时,即以情人的地位来观察,卢梭的才具也颇有问题,即卢梭根本不是一个富有性经验的情人;更可异的是阿氏根本没有看到华伦先生自己对他的夫人的一些记载,他说她是有歇斯底里的神经病态的。而自性心理学发达以后,我们知道这种病态是容易引起性冲动的种种诡谲的变相表现的,如果一个例子没有精细的医学记录,这些微妙的变化便根本无从究诘。总之,这一类的例子是很难置信的,我们必须寻根究底以后,方才可以接受。我根本怀疑“冰一般的女子”的存在,不但当代没有,怕从来就不曾有过。

上文讨论的是性能不足的一端,下文对性感过敏的又一端也要约略说一说。在目前文明状况下,男女性感过敏的存在,比性能不足更要普通一些,而其大部分的原因也就由于文明的生活情境。这种情境一面增加性的刺激,而一面对于性的冲动,却又多方阻挠,不让它有适当地表现。在寻常求爱的过程里,少许的性感过敏原有它的地位的;在动物中,性感过敏的表现是一种极度的兴奋和躁动,其在人类,此种兴奋在表面上往往取一个比较静止的方式,而成为对于对方才貌的朝思暮想、魂牵梦萦。在绝欲或久旷的状态下,性感过敏也时常可以发生,普通和性生活不很相干或很不相干的事物到此也可以成为性的刺激。但若性感过敏到一个程度,以致随时可以发生反应或反应的倾向,那就成为一种变态,而是和神经病态多少有些关联了。

但性感过敏和性能强大并不是一回事。性能异常强大的人,或贝内迪克特(Benedikt)所称的“性的运动家”,或“性的健将”,在性感上是并不过敏的;力量的表现需要事前的宁静,而在性感过敏的人是享受不到宁静的。性感过敏的人若有性能强大的表现,那只是一个形似,虽往往足以教本人自信为性的健将一流,但明眼人自能辨识;性的过敏是孱弱的表示,不是强健的表示。

变态的性的过敏可以在春机发陈前表现,也可以在老年的时候发生。在上文所讨论的各种歧变里,它或许也是个很重要的成分;必须一方面有接受不寻常的性刺激的力量,一方面又有相当敏感的程度,一种歧变的方式才有成立的可能。上文说过,在性感过敏的状态下,任何和异性对象有关的事物,甚至和性的事物至多只有一些形似或比类关系的事物也可以引起性的联想和激发性的情感。身体的任何部分;并不是穿在身上的衣服;任何比较特殊的姿态,也许和性的题目全不相干的姿态;动物的媾和以至于昆虫的交尾[485];寻常至多不过是一些浮动的象征,过眼便忘却的,到此不但都成为象征,并且都具体化而变为可以留恋的刺激了。在这种广泛的性感过敏的状态里,一个人对于刺激是无所谓选择的,几乎一切都是刺激,而一切刺激都有提示或暗示的力量。有了这广泛的过敏状态做基础、做土壤,各种特殊的物恋现象就可以分别地生根茁长[486];物恋现象的发生虽大多不由此路,但这也未尝不是路径之一。我们在这里更不妨提一笔,性感过敏也可以有变相的表现,或假扮得教一般人看不出来,甚至于连本人都感觉不到。上文说过的性的寒酸,或性的假仁假义,就是此种扮相的性感过敏。对性事物的畸形的恐怖或憎恶以及畸形的爱好,同样是建筑在过敏状态上的。[487]

变态的性感过敏往往和神经病态有连带关系,但不一定是癫狂的表示;过敏的状态是可以约束的,可以掩饰的,即多少是可以受意志的控制的。但在极端的例子里,冲动的力量和筋肉活动的力量,也可以大到一个不能控制的程度。在这种情形下,就可以成为一种病态,在男子叫“嬲狂”或“求雌癖”(satyriasis),在女子叫“花旋风”或“慕男狂”(nymphomania)。[488]

第八节 贞节[489]

我们在上文讨论过绝欲的问题。我们谈到绝欲,我们心里想到的是一个消极的状态;只是把一个自然的冲动抑制下去,当然是消极的。这种抑制自有其动机,而动机又自有其外铄的因缘,而此种因缘往往是卑之无甚高论,不但和冲动很不相干,而且完全和冲动作对。绝欲往往有害,原因即在于此。绝欲本身绝不是一种德操,固然我们也承认造成绝欲的一部分动机也许是一些德操,或与德操有关系的事物。法国作家福楼拜(Flaubert)有一次写给法国女作家乔治·桑(George Sand)的信里,很有趣地讨论到这一点,他说绝欲的努力是好的,但绝欲本身不是。我们如今要讨论的贞节,却不能和绝欲同日而语了。

贞节可以有绝欲的成分,但不一定包括绝欲。贞节这个名词,在一般人的用法里,常有时和绝欲相混,那就不免小看了贞节,是很不相宜的。贞节可以有一个界说,就是在性领域里的自我制裁。换言之,贞节的人有时可以绝欲,但有时也可以适度地施展他的情欲,紧要之点,是要在身心两方面对性冲动有一个熟虑与和谐的运用,而把这种运用认做生活的一大原则。我们有此了解,就可知贞节不是一个消极的状态,而是一个积极的德操。有一次我从旁听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女童责备一个差不多同样年纪的男童,说他太贪吃,她说:“你从来没有懂得自我节制!”男童说:“这是不必要的。”女童说:“你并不需要节制,不错,但能节制要比不能节制好些。”我认为这女童将来长大以后,一定很容易了解什么是贞节。贞节是情欲有分寸、享用有分寸的一种表示,这个一般的节制或有分寸的原则英文叫做temperance[490],而古希腊人叫做sophrosyne[491],性欲的有裁节,就是贞节。

贞节之所以为德操是不受任何信仰与宗教的限制的。固然我们承认,在全世界许多地方,宗教对于性欲总有一些制裁的力量。换言之,从宗教的立场看来,性的活动只应在相当规定的范围以内,超出了这种范围,便成罪孽。一切宗教社会,无论其为基督教的或其他宗教的,不能不有此种态度与规定,是很容易了解的。不过我们若把宗教搁过一边,而完全就社会以至于人性的立场说话[492],贞节也始终是一个德操,以前如此,现在还是如此。

在世界各地的野蛮人中,幼童可以很自由地在性的方面做些游戏,甚至于实行一些性的活动。这证明在这种民族里,抽象的、凌空的性活动的禁止是不存在的。不过,一到春机发陈的年龄,即在我们所认为的原始人的眼光看来,一种新的对于性的态度也就似乎成为必要:这态度就是一个制裁的态度。在有了一些文化的民族里,种种对于性活动的限制的规条就很普通了,这种种限制也许和基督教对于未婚犯奸(fornication)与已婚犯奸(adultery)等的限制不同其旨趣,但其为限制则一。大体说来,这种种限制对于性的价值的提高,性的尊严的维护,都有几分帮助;有的限制目的在避免有害的性活动,有的在规定有利的性活动,有的则把性活动和民族相传为神圣的节气或仪式联系起来,所谓有利有害当然得用他们的眼光来看,但客观说来,大致也是不错的。这一类的制裁,这一类经过调节后而认为可以趋利避害的性活动,我们可以很正当地叫做贞节,并且这种贞节可以被认为是初民生活机构里一个很中坚与有机的部分。民族文化不论高低,大抵总有一大串所以直接或间接维护贞节的惯例,往往有很离奇的,但即就这种离奇的惯例而论,其目的也无非是在增加性生活的庄严性,所以不但可以得到大众的拥护,并且可以历久而不敝,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英国人类学家克劳莱说得好,在我们看来,这种惯例尽管离奇,“但至少从初民社会学的立场而言,它们是和生物学的事实相和合的。并且这种和合的程度是很深的,同时,这种惯例也有许多传说的解释,表面上这些解释似乎也很不相干,但事实上它们对于初民富有弹性的神经系统也帮了不少忙,使初民的生活可以日臻于能克己、有理性,而无论于个人或于社会,都可以在事业上多取得有效的成绩”。克氏随后又说:“但若这种惯例太走极端,一种分崩离析的趋势也在所难免;不过,就大势说,它们的目的是一个节制的目的,经过许多试验之后,试验,不用说,总是很迂缓的,他们终于很有把握地到达了这个目的;这种原始而自然的贞节既然是几经试验,才发展完成,也正富有它的科学的价值;这初元的贞节便是人类性生活史的起点。”[493][494]

克氏所讨论的这一层,到了文化比较发达以后,往往有转趋暗晦的形势,而其原因就在上文所提的走极端那一点,也就是宗教的信条和社会的习俗往往把贞节的概念看得过于绝对,在最近几百年的西洋文明里,这一层便有很好的例证。贞节一旦变相而成强制的绝欲以后,它就成为不自然的了,也就不成其为一种德操,并且也不再有什么实际的效用。贞节的根本性质也就无形消灭。到此境地,不明原委的人便转以贞节为“不自然的”或违反自然的行为,从而加以贬斥,并且认为它是陈腐的宗教信条以及衰弱的政治统治的一个附带的条件,应该和这种信条和政治同其命运。这真可以说是冤极了。因为一般人有这种不明原委的看法,所以到了近代,在西洋社会里,这种不自然的性的藩篱一旦撤除或破败以后,许多人的性活动便往往走上另一极端,不但把纵欲和乱交看做一个理想,并且真把这种理想见诸行事;他们不了解这样一个极端是一样的不自然,一样的要不得。[495]

贞节是一个平衡的状态,禁欲和纵欲是两个动荡而各走极端的状态,平衡状态一旦转入动荡状态以后,要再恢复是需要相当的时日的,因为像钟摆一样,既摆到了东,便不能不摆到西,这其间有自然的物理的限制。[496]这种困难我们在近年的苏维埃俄国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在帝俄时代,在表面上,习俗对于性活动的限制是很多而很严的,在底子里,纵欲败度的行为也正复不少,这两种相反的倾向自各有其反应。革命以后,性活动是解放了,而此种解放大部分趋于纵欲一途。目前(1933)离开革命已快二十年,但这种放纵的趋势还很有人感到需要,特别是那些把节制看做资产阶级陈腐德操的人。但主要的趋势总是对于纵欲的反动。因此,共产党员因私人性行为不检而被开除党籍的,近年来也不在少数,也许并不少于因政治行为有所干犯而被清除的分子。目前俄国这种情形很像十八世纪加尔文宗(calvinism)统治下的日内瓦的情形,因为俄国的马克思主义的板执与严厉根本上和加尔文教义很相像。在苏俄,有人说:“谑浪、乱交、淫荡、强奸(也许包括短期中连续不止一次的离婚再婚在内)等是受人厌恶的,犯者不免被开除出党,因为这一类行为是违背党的社会的目的的。”

这种动荡的状态虽属不幸,却不应教我们忘记平衡状态中的贞节;它终究是一个值得怀抱的德操。这一德操也是万不可少的,为了培植性功能的活力,我们少不得它,为了维护做人的庄严,我们也不能没有它。此外,对于可以增进幸福的恋爱的艺术,它也正复是一个很大的要素,所谓恋爱的艺术,有人下过一个界说,就是“用双手来和性的事物接触的艺术,而这双手同时并不忘记它们对生命的一切细微目的也同样有追求与范制的工巧能力”。

第九节 经绝[497]

在婚姻的过程里,月经止绝或经绝(menopause)是富有心理意义的一个阶段;以前关于这种意义的看法也许是过分了些,但重大意义的存在,终究是个事实。我提到这一点的缘故,是因为最近的趋势又不免把这种意义看得太轻。许多医学界的妇女如今常说,把这年龄里的种种病痛推源到月经止绝上去,是人们的一种“怪癖”,就她们行医的实际经验而论,真正因缘于经绝的症象是极难得发现的。这又未免把经绝的重要过于小看了。

经绝确实是富于心理意义的,直接对妇女本人或间接对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都不容我们忽视。经绝是妇女生殖期的终点,好比春机发陈是生殖期的起点一样,起点可以成问题,终点也同样可以成问题,因为都是一种关口。

经绝,在英文里,一称climacteric,有交逢关口的意思[498],又称生命的变迁(Change of life),是性与生殖系统的一个退化时期,其发生的年龄往往因人而异,最早的35岁,最迟的55岁,普通的年龄则为45~50岁之间,大抵少则2年,多则3年,便可以完全止绝。它和内分泌功能的变迁以及自动神经系统的变动,都有连带的关系,而其所引起的结果,则为情绪方面、动脉血管方面以及神经方面的种种症象,其中最叫人感觉不快的是心跳、升火等;这些症象与其说是由于血压的增高,毋宁说是由于血压高低的动荡不定。好久以前,马拉尼昂就提出过一个“多腺说”(pluriglandular theory)来解释经绝的由来,据他看来,最有基本关系的是卵巢、甲状腺(一称盾状腺)和肾上腺,其次是脑下垂腺;这些起了变化,月经也就随而发生变化。[499]菲茨吉本(Fitz gibbon)另有一个说法,他认为女子到此年龄,生殖器官便会自动退化萎缩,经绝便是这种退化的一部分,而退化之际又不免发出一种毒素,上文所述升火以致面红耳赤一类的症象便是毒素流行的结果,所以在比较严重的例子里,若把子宫割除,这一类的症象就可以随之消灭。不过我们知道有些女子,早年因病把子宫割除以后,这一类的症象到此依然可以很显著地发生,所以菲氏这个说法至少也是很可怀疑的。

在经绝的时期里,身心两方面轻微的变动或扰乱总是有的,但就许多妇女而言,甚至即就一部分神经不很稳健的女子而言,她们全都可以安全地过渡,不会经历很严重的困难。只有少数女子在身心两方面会感受到一些不可支持的虚弱而非静养不可。

在精神方面,有一种影响倒是很实在而不可避免的;人人怕老年的来临,妇女也许特别怕,并且总想教它延缓,如今经绝的时期到了,生命的变迁开始了,她的壮年行将结束——这种不由她不认识的事实不免在精神上留下一个很深刻的印象。同时,生殖生活的结束好像也就是全部性生活的结束,固然在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在上文已经谈到过。女子到此,更不免大吃一惊地发现,她毕生最主要的一个阶段是像日落西山一般快要结束了。有的女子,自制的力量比较差,不甘心的感受比较深,会不自觉地突然增加她的性活动的范围与努力,甚至于主动地弃旧迎新,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即在未婚的女子,一向循规蹈矩、深畏人言的,到此有时也会发生同类的行为;不过这种女子神经的不稳健大抵要在一般女子之上,否则不至于此。这一类的表现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但在一般人的闲话资料里,又不免言之过甚;其实有这种表现的女子终究是不多的。

不过我们还得承认月经止绝的时期里,性心理的生活有时是可以发生各种扰乱的,特别是性欲的畸形强烈,就是上文所已暗示的生殖之火的一次回光返照,或许还要添上一些别的心理品性,如同性情古怪、多疑虑、好猜忌等,有时性欲的表现又不免突然走上歧变的路。在已婚的女子,这一种情形往往更见得严重,因为她的丈夫的性的能力,到此也不免因年龄关系而日渐衰退,同时,因为结婚既久,彼此的情感关系已趋于和平淡泊的一流,要男子鼓起余勇,来响应妻子的强烈的性欲,是很不容易的,因此,这一种欲力便不免别寻发展的途径,或许转而表现为嫉妒的方式。所以当此时期,不但生理方面可以有种种痛苦与困难,在心理方面,许多不近人情的品性也不免应运而生。不过如果这一类身心两方面的品性转趋显著,无论显著到何种程度,我们应当知道,它们是和经绝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直接的原因还在本人的气质里原有此种种特点,潜伏在内,到了经绝时期,才乘机窃发罢了。

我们更需认识清楚,在经绝时期里,不但上文所说的种种症象和经绝没有根本内在的连带关系,到时候非发出来不可,并且女子到此年龄,事实上还有不少补偿的优点。菲尔丁(W.J.Fielding)说过:“对于无数的妇女,经绝是成就事业的一个黄金时代的开始。同时,只要先天的遗传良好,后天的生活正常,妇女到此年龄也不会失掉她的姿色风韵,至少我们找不出什么非失落不可的理由来,实际上,有许多妇女在50岁时反而比她在25岁时要见得美;如果她们的人格,随年龄经验的增进而日趋开拓丰满,她们到了60岁时,或许比30岁时更要见得风神逸秀。”[500]

霍甫施塔埃特(Hofstaetter)说,在这个时期里,女子不但在体格方面表现一些男性的特征,并且“在习惯与思路方面也表现很可以教人惊怪的近乎男性的种种品性,如条理清楚、见地客观、对公道与正义一类的抽象概念的了解容忍的态度、经济的能力、一般社会与政治的兴趣等”。我以为我们尽可以承认这些是经绝以后女子可能有的心理品性,但我们并没有把它们看做男性特征的必要。它们都是一些和性别无关的品性,很多人虽以为寻常男子中表现这种品性的人要比女子为多,但事实也未必如此。但经绝以后既有这种种心理特征的表现,我们可以说,许多配偶的共同生活一定要到这个时期,才算最后完成,才可以看做十分美满与和谐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尽管在表面上看去好像只是一种兄妹或姊弟式的关系,其为美满与和谐则一。妇女到此年龄,理智的活动会比以前增加,这一层也是无疑的;在事实上,许多有名望的妇女是在生殖时期过去以后才开始她们的事业上的活动的。这种理智的兴趣或事业的活动能力,若不在一般社会生活里表现出来,就会在家庭里找到用武之地,因此,有的妇女于子女的发育,不免干涉过甚,特别是对已经长成而家居未婚的女儿,这样,做子女的就不免很吃亏了[501];后辈如果遇到这种母亲或祖母,一种坚决而不伤和气的反抗是很必要的;不伤和气的反抗大抵不至于引起家庭任何一方的痛苦,但若痛苦势在难免,那么,与其教小辈受苦,毋宁让老辈吃亏。不过在有见识的老辈,处此境地,一面对后辈往往既能尽量爱护,一面也会把母性本能的力量解放出来,而施之于更广大的社会与事业上去。[502]

男子的生命里有没有一个约略相当于经绝的时期呢?这到如今还是一个争辩的问题。要有的话,这时期一定没有女子的那样清切可指,因为我们知道,精液分泌的功能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最后年龄的,有的男子到了耄耋之年还能分泌精液,记载所及,有一个103岁的男子还有这种功能。不过有的男子,到了生命的某一个时期里也会突然感到一个转变,而在精神上引起一些烦扰。孟德尔(Kurt Mendel)是最早教我们注意到这一点的人,从此以后,很多人却认为这种转变是相当于女子经绝的一个现象;但也有不承认的,例如克拉夫特_埃平和一部分别的专家。不过就在古代,大家在男子的生命里也公认有一个“大关口”(grandclimacteric),而其交逢的年龄是63岁。[503]这所谓关口的说法倒也不错,因为我们绝不能说男子也有一个经绝的时期。马拉尼昂也见到这一点,替它另起了一个意思差不多的名词,就是“危机的年龄”(critical age),承认它是个人有机演化里的一个阶段,其中心现象是生殖生活的减少以至于消灭,不过这只是中心现象,而非轴心现象,是一个关口,而非一个枢纽,个人生命的演化只是经历着它,而不绕着它走,它是以前演化的果,而不是以后演化的因;所谓不是轴心,就是这个意思。个人的生命推演到这个年龄,生殖功能是退化了,同时,神经和内分泌腺的联络反应也起了变迁,这便是所谓危机的年龄的生物基础了。沃克(Kenneth Walker)把这个年龄约略放在55~60岁之间[504],托雷克(Max Thorek)认为这年龄比女子的经绝年龄要迟7~10年[505],兰金(Rankin)把它放在57~63岁之间,马库斯(Max Marcuse)则在45~55岁之间,但认为最早的可以在40岁。我可以说还有比40岁更早的例子,有不少人在38岁前后就感到这个年龄的来临。男子到此,自己会突然发觉他的能力的扩展时期已经终结,从此就不免日趋衰退,一般的能力如此,性的能力自亦不成例外;这种发觉当然是不舒服的;到此,发虽未白,齿虽未落,而所谓“垂垂老矣”的厌倦心理不免油然而生。能力衰退与此种衰退的发觉是很有一些不良影响的,一种所谓“不服老”的心理,在一般性格方面,可以表现为妄自尊大、自私自利、缺乏同情、待人粗犷等的品性,而在性生活方面,好比上文所说女子在经绝时期所表现的那样,也可以像火山一般有一些突然喷火的现象;这些性格上的变迁,大体上是有好处的,就是它们对于风烛残年,总可以加上几分自卫的力量,老人所切忌的是强烈的情绪作用,而这些品性是和这种作用背道而驰的,即有了这种品性,青年人和壮年人所表现的情绪作用便不需要了。不过它们也可以引起许多问题,而这些性格的会同表现,包括性冲动的突发与不容自制、私利心之多与同情心之少等,其所引起的问题,不免更见得严重,而成为各种变态的性行为,例如上文所已讨论的裸恋;对女童的特别爱好;又或转入同性恋一途而对男童发生兴趣,所谓“迟暮的同性恋”(retarded homosexuality)的就是。德国著名小说家托马斯·曼(Thomas Mann)在他那本《在威尼斯之死》(Der Tod in Venedig)里就拿这问题做题材,曼氏自己也说明著作的原意是在把病态男子的关口年龄描画出来,希尔虚弗尔德认为在未婚男子与已寡女子中,这种病态独多,而马库斯则以为凡是性能欠缺的男子特别容易表现这种病态。

男子到了关口的年龄或危机的年龄以后,心理品性的变迁自不止上文所叙的一些。从广处看,勇气的减少;一切行为的自积极趋于消极、自急进趋于恬退;在社会与政治的见解上,自革命的或改革的而趋于保守的一流;这一类到处认为是老年的特征的,我们也可以看做肇始于这一年龄。固然我们也承认,人老心不老的例外分子也还不太少。

总起来说,男子的生殖的生命既远不如女子的那么浓厚,所以男子的关口时期要比女子的经绝时期模糊得多,也比较无关宏旨。不过它依然可以引起一些轻微的不健全的品性,相当于女子在同期内所发生的品性,例如烦躁、卑鄙、吝啬,等等。但比较健全的也有,到了老年,一个人的人生观要比以前宽广,宁静,不过这其间所牵涉的精神上的变迁,比起女子来,更见得是内在的,而不是外铄的,因为男子的生活一向既比女子为活跃,其外倾的性质也比较显著,到此情形一变,便不免更见得内倾了,而女子的则似乎相反。内在的品性与行为的方向既有此种转变,所以朗金说,这也许是“生命的一个新的租期”,是一种新生命的起始,在这种新生活里,即使活动减少了,志向与豪气改变了,人生哲学也经过一番折磨而归于淡泊宁静,也正富有它的好处。[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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