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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寒门贵子

清朝遗少

季羡林出生于1911年8月6日。就在他出生后的两个月零四天,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清朝政府,末代皇帝溥仪从宝座上被请了下来,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从此一去不复返了。中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即民国时代。但是,新的时代并没有新的气象。皇威犹存,旧习未除,似乎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正如鲁迅所说的:“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这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混乱、最黑暗的新旧交替时代,但是,也是思想界最为活跃和人才辈出的时代。由于季羡林的生日多少与“大清王朝”沾了一点边儿,所以他常常戏称自己是“清朝遗少”。

季羡林的家乡是山东省清平县(现属临清市)康庄镇官庄。季羡林就出生在官庄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

临清地处鲁西北平原,京杭大运河由此穿过。由于盐碱地多,土地贫瘠,更兼降雨集中在夏季,常发生春旱夏涝,农作物产量较低,丰年难以果腹,灾年则颗粒无收,所以临清是山东的贫困地区之一。农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棉花为主,也产大枣、柿子。此外,临清的大蒜个儿大味儿好,颇有名气。

临清有悠久的历史,西汉初年,即以清渊之名建县。后赵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由于地倚清河(卫河古称)而更名为临清。至明代升格为临清州,属东昌府。后又恢复为临清县。1984年撤县改市,称临清市。

在过去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中,临清曾经是一个繁荣的城市。隋代开通京杭大运河之后,临清是运河上的一个大码头,几百年中,商贾云集,百业兴隆,歌楼舞馆,鳞次栉比,是很阔过一阵子的。几代皇帝南巡,都曾经过临清,在史书上都有记载。据季羡林考证:英国学者亨利·裕尔(Henry Yule)的名著Cathay and the Way thither(《东域纪程录丛》)中,就有关于临清的记述。

这是天主教神父鄂多瑞克(Odoric)旅行记中的一段记载,时间是1316年至1330年,是在中国的元朝。原文是:

离开了那座城市Manzu(扬州?明州?镇江?),沿淡水运河走了八天以后,我来到了一座城市,叫做Tenyin。它位于一条叫做Caramoran河的岸上,这一条河流经中国的正中,一旦决口,为害甚剧,正如Fenara的Po河。

——《故乡行》

季羡林认为:“根据鄂多瑞克航行的时间,再根据此城(Tenyin)的地望,此城必是临清无疑。”至于鄂多瑞克为什么在旅行记中给临清记上一笔,只能推想,元代的临清必定已经贸易兴隆,文化昌明,成为大运河沿岸的一个重要城市了。

临清在历史上也曾是人文荟萃之地。著名的舍利宝塔,与杭州的六和塔遥遥相对,成为临清的著名景观。明清两代文人墨客多有题咏者。明代万历年间州人柳佐建永寿寺,规模宏伟。据乾隆十四年(1749年)《临清州志》,清李基和有《清渊十景诗》,可见其时临清人文景观的盛况。其他如鳌头矶、钞关、清真寺等,都是著名的文化古迹。

可是,随着大运河北段逐渐干涸,特别是津浦铁路通车以后,陆路交通代替了水上航运,沧海变成了桑田,临清昔日的辉煌逐渐成了历史陈迹,慢慢衰败下来,最终成了一个无名的小县城。但是,文化是件古怪的东西,它并没有随着经济的衰败而衰败。它的流风余韵仍然长久地盘桓在临清这块古老的土地上。至今,这块齐鲁故土,孔孟故乡,依然民风淳朴,凝聚着厚重的传统文化气息。

然而,正如季羡林常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料想,近年来京九铁路修通,临清为车站之一。如今临清借京九线通车的东风,又开始大兴土木,渐渐繁荣起来。

临清古代曾经出过几位文臣武将,但都不甚有名。近代名人中,名副其实的临清人,大约要算抗日将军张自忠了,他是临清人的骄傲。

今天,临清又出了一位闻名全国的大学者季羡林,据说家乡人早就打算把他的名字修进县志里,恐怕是进入艺文志之类的吧。不过按老规矩,活着的人是不进县志的,不知道老家的人有没有按老规矩办事。但是,不管进没进县志,如今季羡林的名字在临清早已经家喻户晓,成为临清人的又一骄傲。

按照季羡林的说法,在他出生的年代,全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的其他省份)穷,专就山东而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他的家乡清平县在山东西部,是最穷的县。官庄则是县里最穷的村,而他的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简而言之,季羡林出生在一个穷得不能再穷的家庭。

官庄距临清县城40里地,是鲁西北平原上一个贫困僻远的小村。官庄笼罩在一片黄色之中。黄色的土路,黄色的土坯房,黄土抹的房顶,甚至连天空也是黄的。村子中央有一个大坑,夏天雨后,坑里积满了雨水,孩子们就在这黄泥汤里游泳戏水。全村唯一的一点绿色,是村南打麦场边的几棵大杨树。只有当阳光照射在树身上,绿色的树叶映出点点光亮,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时,才给这个单调、沉闷的小村庄带来一丝生气。

季羡林在回忆中说,也曾经看见过一点红色,那就是新娘子脸上抹的胭脂,还有枣树叶子落尽以后,挂在干枝上的几个红枣。除此而外,故乡在他头脑中留下的印象,便是“一片灰黄”。季羡林的家在村子南面,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实际是在村外,这里是村里穷人住的地方。他家住三间破旧的土坯房,房前有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两棵高过房顶的大杏树,结的是酸杏,可还是常常有人来偷摘杏吃。有一次,同村的一个男孩,爬上房顶偷杏,不慎跌下来,摔断了腿。院前门旁还有一棵花椒树。除此而外,院子里就什么也没有了,空空荡荡的。

季羡林的祖父母早亡,他从未见过他们,因此也就从未尝过祖父母之爱。祖父母留下三个儿子,季羡林的父亲排行老大,他还有两个叔叔。小的一个叔叔过继给了外姓人,改姓刁,从此与季家脱离了关系,父亲和另一个叔叔相依为命。他们俩上无怙恃,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一贫如洗,甚至连一餐饱饭也没有吃过。

饿得没有办法的时候,兄弟俩就到村南枣树林子里去,捡食掉在地上的烂枣,聊以果腹。后来,乡下实在待不下去了,待下去也是死路一条,兄弟俩商量后,决定去大城市闯荡一番,去找一条活路。离官庄最近的大城市便是山东省首府济南。于是,兄弟俩就来到了济南。两个毛头小伙子,在人口稠密的济南,拉过洋车,扛过大包,当过警察。他们俩究竟碰到过多少困难,遭遇过多少挫折,谁也不知道。

后来,叔叔在济南终于找到了工作,立定了脚跟。兄弟俩又商量,决定弟弟留在济南挣钱,哥哥回乡务农。季羡林的叔叔希望有朝一日,混出点名堂来,即使不能衣锦还乡,也得让人另眼相看,为老季家争一口气。

于是,季羡林的父亲便从济南回到了老家官庄,耕种祖父留下的几分薄地,以维持生计。就在父亲从济南回到官庄种地的这段时间,1911年8月6日,这个贫穷农民的家庭里,终于有了一丝欢乐的气氛——一个小生命降生了!季羡林呱呱落地,来到了人间。

关于季羡林的生日,这里顺便作一点说明。几十年来,大家都知道季羡林的生日是8月6日。每逢这一天,他的亲朋好友,学生晚辈,各级领导,甚至外国大使,都会向他祝寿,这已经成了惯例。可是,2001年8月,聊城和临清市的党政领导邀请他回故乡,庆祝他的90岁生日。在祝寿大会后,他在写《故乡行》一文时,却写了下面一段文字,“八月六日——我在这里顺便说明一件事情:我的生日从旧历折合成公历是八月二日。由于一次偶然的笔误,改成了六日,让我少活了四天——算是我的生日”。

这个“顺便说明”,颇让大家吃了一惊,实际上季羡林也并未因此“笔误”少活四天,只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这件事也算得季羡林生平中的一件趣闻。不过,这么多年来,他对自己生辰的讹误,听之任之,将错就错,不置一词,也颇耐人寻味。

季羡林的母亲也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娘家姓赵,就在离官庄5里的一个村子里。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不识字,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季羡林6岁以前,同母亲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母子之间的感情至厚至深,至博至大。季羡林每每念及母亲时,仍然忍不住老泪纵横,不能自已。

季羡林幼年时和母亲形影不离,总是整天缠着母亲,母亲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有时候,在做午饭前,母亲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做午饭。季羡林便跟着母亲到地里去。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歌唱,空气中飘浮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

在绿豆地里,季羡林像一只小羚羊一样,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又像百灵鸟一样,不停地问这问那。他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母亲看一看。棒子上长了乌霉,他觉得奇怪,一定要问母亲这是为什么。母亲总是一边摘着豆荚一边耐心地回答他的问题,还时不时地停下来,看着心爱的儿子,打心眼儿里感到高兴,脸上也会露出难得的笑容。有时,他和母亲比赛谁摘豆荚快。尽管他全神贯注,使出全身力气去摘豆荚,想超过母亲,结果他还没摘到半筐,母亲的筐已经满了。

失望之余,他细心观察,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秘,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上。从那以后,母亲那双长满老茧的手,就在他心里占据了重要位置,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一想到母亲,那双长满老茧的手便浮现在眼前。

季羡林的童年是在怎样的境遇中度过的呢?他在《我的童年》一文中曾经这样写道:

在我记事儿的时候,我们家已经穷到了可观的程度。一年大概只能吃一两次“白的”(指白面),吃得最多的是红高粱饼子,棒子面饼子也成为珍品。我在春天或夏天,割了青草,或劈了高粱叶子,背到二大爷家里,喂他的老黄牛。赖在那里不走,等着吃一顿棒子面饼子,打一顿牙祭。夏天和秋天,对门宁大婶和宁大姑总带我去外村的田地里去拾麦子和豆子。把拾到的可怜兮兮的一把麦子和豆子交给母亲。不知道积攒多少次,才能勉强打出一点麦粒,磨成面,吃上一顿“白的”。我当然觉得如吃龙肝凤髓。但是,我从来不记得母亲吃过一口。她只是坐在那里,瞅着我吃。眼里好像有点潮湿。

有一年夏天,季羡林拣到一小篮麦穗,高兴地递给了母亲。母亲把麦穗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季羡林越吃越想吃,吃完饭以后,他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追着要打他。季羡林当时浑身一丝不挂,连忙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来捉他,只好站在水坑边上,看着他站在水里,把剩下的白面饼子津津有味地吃完。最后,母亲也笑了。

季羡林童年时要好的伙伴有两个: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另一个叫杨狗。这都是小名,大名不知道。三个人天天在一起玩,浮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从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绿林好汉,被官府捉住,十冬腊月,赤身裸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也没求饶,最后被杀掉了。季羡林每当想到这个从小一起光着屁股玩耍的小伙伴,竟如此硬气,成为这样的“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杨狗则在官庄做了一辈子羊倌,到死也是一个目不识丁、老实巴交的农民。

命运转折

季羡林家徒四壁,穷得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不可能去私塾念书。当时,他的家中没有一本书,甚至连个带字儿的纸条都没见过。季羡林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如果不是出现非常的机遇,大约他至今仍然是个农民,就像他儿时的伙伴杨狗一样,在村里当个羊倌、猪倌什么的,了此一生。季羡林自己也常常这样说。但是,世事难料,人生变幻莫测。

季羡林6岁时,幸运之神突然向他伸出了召唤的手,幼小的季羡林时来运转了。转瞬间,他的人生道路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事情是这样的。官庄的季家原来是一个大家族,父亲一辈中,大排行兄弟就有十一人。其中六个因为家贫,下了关东,从此杳无音信。留下的五个,一个送了人,自然也与季家无缘了。余下的四个,只有季羡林的大大爷有一个儿子,但不幸早亡;而留在济南的叔叔又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这样一来,季羡林就成了整个季氏家族中唯一的男孩子。

在当时,他当然就成了给季家续香火、光门楣的唯一指望。为此,叔叔与父亲经过反复的商议、筹划,终于共下决心:为了光宗耀祖,为了给季家争气,无论如何也要把季家的这根独苗苗培养成人。恰好,此时叔叔在济南谋得了一个职务,有了稳定的收入。于是,把小羡林从官庄带出去,送到济南去培养,自然就成了兄弟俩当时的唯一选择。

父辈们的这个决定,对于季羡林来说,无疑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这个决定,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1917年春节前夕,父亲把当时只有6岁的季羡林送到济南叔叔家。从此,季羡林便离开了父亲、母亲,告别了故乡和儿时的伙伴,结束了农村生活,开始了一个全新的然而却是寄人篱下的生活。

6年的童年生活结束了。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农家孩子的童年生活。对一般人来说,这也许没有太多的意义,但是,对于一个将要成为一代学术大师的人来说,特别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大师来说,童年时期的蒙学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人文社会学者不同于作家,他需要长期积累知识,包括中外文化知识,只有在掌握了前人创造的知识的基础上,融会贯通,然后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而要打好这样的文化基础,一般是需要从童年时代开始的。

作家则不同,他主要靠生活的积累和创作灵感。事实上,古今中外的著名作家,没有几个是科举考试的佼佼者,或者大学中文系科班出身的。纵观20世纪中国学坛大师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像季羡林这样,6岁以前还在地里拾麦穗,割草喂牛,与文字无缘的人,日后能成为学术大师的,不能说绝无仅有,也是寥若晨星的。

例如,比季羡林大30岁的鲁迅先生,虽然幼年时家道中落,“从小康而坠入困顿”,却仍然能够在“三味书屋”中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开蒙教育。又如,比季羡林大20岁的胡适先生,从小就能受到父亲的严格教育,不满3岁便认识了700多字,3岁多就进了正式的学堂读书。因为个头太小,还需要别人抱上高凳子坐着,才能听老师讲课。三四岁的胡适,便已经开始诵读“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著作了。再如,比季羡林小1岁的钱锺书先生,出身于无锡有名的书香世家,4岁识字,5岁入私塾读《毛诗》,每天上学都由家中派人接送。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相比之下,季羡林的“蒙学”却等于零。说实在的,像季羡林这样家庭出身的人,若无特殊的机遇和过人的聪慧与勤奋,要想日后在中国学坛独树一帜,并且成为世界知名的学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季羡林常说:“我少无大志,从来没有想到做什么学者。”有人以为这是他的谦逊之辞,其实是误会了,这完全是他发自肺腑的实话实说。

当时,季羡林到了济南,开始上学读书,他“唯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用当时流行的口头语来说——能抢到一个饭碗”,而不是做什么学者。他的家庭也从来没有期望他成为学者。季羡林做学者的“志向”并非从小所立,亦非家庭所希冀,而是“水涨船高”,一步一步地逐渐树立起来的。这就是季羡林迥异于其他学者之处。

虽然季羡林失去了童年时代最宝贵的学习机会,也没有受过书香门第、家学渊源的影响和熏陶,但是,所谓“坏事也能变成好事”,艰辛苦难的童年生活,赋予了他顽强、勤奋、坚忍不拔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性格,这是他虽“先天不足”,然而仍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短短六年艰苦的童年生活,对他后来人格的形成以及在学术上获得巨大成就,有着重要的影响。他曾经在《我的童年》一文中,这样评价过童年生活对自己的影响:“(童年生活)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些经历没有关系吗?”

寄人篱下

1917年初春,北方大地春寒料峭。在阵阵扑面的寒风中,父亲带着6岁的季羡林,骑着毛驴,踏着地上的残雪,从鲁西北的官庄,一步步走到了济南。走这段路,究竟花了多少时间?两天?三天?不知道。但这肯定是季羡林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段路程。这次长途跋涉,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当时只道是寻常,回头看,却原来,地覆天翻”。

到了济南,展现在幼年季羡林眼前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这儿的一切,都使这个一直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又惊又喜,大睁着双眼,左瞧右看。不必说那些鳞次栉比的商店、各式各样的景观,也不必说车水马龙的街巷、来往穿梭的人流,无不使他目不暇接,喜出望外,单是那巉岩嶙峋、险峻雄伟的“千佛山”,就让这个少年大吃一惊,大开眼界。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北方大平原的黄土地上,从未见过山,更不用说如此奇特的大山了。他“原来以为山只不过是一个个巨大无比的石头柱子”。眼前的一切,使这个6岁的孩子既兴奋、又好奇,从而对未来充满幻想。

济南虽然比官庄好,但是让他伤心的是离开了亲爱的母亲。他初到济南时,常常在梦中梦到母亲,然后从梦中哭着醒来。尽管这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还能吃上肉,但是他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吃咸菜,也要回到母亲身边。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他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但是对母亲的想念一天也没有停止过。

这里应该介绍一下他的叔父,这个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人。1993年,季羡林在《我的心是一面镜子》一文中,曾经这样描述过他的叔父:

叔父是一个非常有天才的人。他并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在颠沛流离中,完全靠自学,获得了知识和本领。他能作诗,能填词,能写字,能刻图章。中国古书也读了不少。按照他的出身,他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对宋明理学发生兴趣;然而他竟然发生了兴趣,而且还极为浓烈,非同一般。这件事我至今大惑不解。我每看到他正襟危坐,威仪俨然,在读《皇清经解》一类十分枯燥的书时,我都觉得滑稽可笑。

一个对宋明理学如此热衷的人,当然是坚守“三纲六纪”“夷夏之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类传统思想的人。一个有趣的例子最能说明叔父的思想。季羡林刚到济南时,曾上过一年私塾。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后来,叔叔把他送进了一所新式的小学校——济南一师附小。当时五四运动已波及山东。

一师校长是个新派人物,他率先在自己的学校采用了白话文的教科书。国文教科书中有一篇寓言,名字叫作《阿拉伯的骆驼》。故事讲的是:为人做事不应该“得寸进尺”,否则便会灾难临头,当时在世界上是一篇流行的课文。碰巧,课本被叔父看到了。他勃然变色,大声喊道:“骆驼怎么能说话呀!这简直是胡闹,赶快转学!”于是,季羡林便转到了新育小学。新育小学最初是用文言文教学,后来,随着时代的潮流也改成用白话文教学了。不但骆驼能说话,连乌龟、蛤蟆都会说话。叔父也没有办法,只好置之不理了。

但是,在家里还是叔父说了算。叔父对季羡林的期望极大,要求极严,因为他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季家这根独苗身上。叔父虽然思想守旧,却是个既明白事理又务实的人,而且颇具远见卓识。在季羡林上高小时,他便出钱让侄子课余去学英语。时间虽然不长,只不过学了一点语法和一些单词,可这短期的英语启蒙,不但引发了季羡林学习外语的兴趣,使他终身受益;而且在考中学时也沾了光,因为他要考的“正谊中学”居然要考英语。出的题目是:“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可是有些字我不认识。”季羡林把这句话翻译出来了,结果被录取。考上的不是初中一年级,而是一年半级,算是沾了半年的光。这自然使叔父大为高兴。

于是,他决定,侄子在整个中学期间,都要在课余学习英语。不但要学英语,还要学古文。叔父让季羡林再参加一个古文学习班,读《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参加两个学习班,自然要给老师报酬,增加了叔父的经济负担,但叔父不在乎花这些钱,因为他决心要把侄子培养成一个有出息的人。就这样,季羡林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每天从学校下课之后,就先去古文学习班读古文,晚饭后,再到“尚实英文学社”去学英文,一直要到晚上十点才能回家。这样的日子,大概坚持了八年。

即使如此,叔父仍恐对侄子的教育不够周全,竟自己编选了一本《课侄选文》,亲自给侄子讲课。选文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讲理学的文章。今天的教育家们看到这里,必定会大呼:非“减负”不可了!对此,季羡林却说:“我当时并没有感到什么负担;但也不了解其深远意义,依然顽皮如故,摸鱼钓虾而已。现在回想起来,我今天这一点不管多么单薄的基础不是那时打下的吗?”

叔父对季羡林虽然严厉,却也不乏慈蔼。这从下面关于兔子的一件小事,便可以看出来:

也不记得是几年以后了,总之是在秋天,叔父从望口山回家来,仆人挑了一担东西。上面用蒲包装的有名的肥桃,下面有一个木笼。我正怀疑木笼里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已经把木笼举到了我的眼前了——战栗似的颤动的嘴,透亮的长长的耳朵,红亮的宝石似的眼睛……这不正是我梦寐渴求的兔子吗?记得他临到望口山去的时候,我曾向他说过,要他带几个兔子回来。当时也不过随意一说,现在居然真带来了。这仿佛把我拉回了故乡里去。我是怎样的狂喜呢?

——《兔子》

叔父对季羡林的影响极大,无论是在做人还是在做学问上。叔父的严格教育,使他从小受到传统的儒家思想影响,养成了勤奋学习的习惯,并且坚持终生,这是日后他在学术上能够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根基。叔父在季羡林的青少年时代,创造各种条件,为他打下坚实的文化知识基础,这是他后来能够顺利考入清华大学,继而留洋,终于成为一位举世瞩目的大学者的先决条件。季羡林对叔父尽职尽责的培育之恩,永远铭记在心,永远感激不尽。

他(叔父)严而慈,对我影响极大。我今天勉强学习了一些东西,都出于他之赐,我永远不会忘掉。

——《季羡林自传》

叔父虽然“严而慈”,却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人,更兼婶母偏爱自己的女儿,对侄子另眼相待,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对一个少年来说,是不会留下太多愉快回忆的。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季羡林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几十年来,他只字未题,外人更无从知晓。2001年,90岁的季羡林在一篇题为《一条老狗》的散文中,在回忆母亲的时候,对他童年生活中鲜为人知的一面,偶尔提及,写下了如下一段话,让我们对他当时的真实处境,多少有了一些了解: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唯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的情况越来越多了。

也许,正因为这样的处境,使本来天真活泼,在小学时还经常同男孩子打架的季羡林变得拘谨了,循规蹈矩了,内向了。内心痛苦的时候,无处倾诉,只能“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2001年,他在另一篇散文《追忆李长之》中,又写道:

我在新育小学,不是一个用功的学生。不爱念书,专好打架。后来有人说我性格内向,我自己也认为是这样;但在当时,我大概很不内向,而是颇为外向的,打架就是一个证明。我是怎样转为内向的呢?这问题过去从未考虑过,大概同我所处的家庭环境有关吧。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处境,季羡林从小就明白了自己与其他孩子的区别。失去了对父母的依靠,人生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孤军奋战,百折不挠,才能成功,从而有了独自面对整个世界的勇气与自信。这便愈加促使他埋头苦干,发愤图强,勤奋学习,比一般孩子早熟得多。

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不管外部环境多么严酷,天真的童心却是永不会泯灭的。

在小学三年里,季羡林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虽然叔父管教极严,季羡林却并没有“唯命是从”。他当时对正课并不感兴趣,最感兴趣的是看小说。叔父是个古板的人,把小说视为“闲书”,是不许季羡林看的。但季羡林也有对付叔父的办法。

在家时,他的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他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他看不出其中奥妙,林黛玉整天哭哭啼啼,他很不喜欢,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他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里连忙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用不着什么防备,一放学,他就躲到假山背后,或者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地大看起来,常常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有时候看到天黑,才摸黑回家。他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都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对教科书熟悉多了。他自己也想当那样的英雄。鼻子一哼,冒出一道白光,白光里带着宝剑,射杀坏蛋强盗,然后再一哼,白光和宝剑便又回到自己的鼻子里。

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他,把右手五个指头往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戳到一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就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连树木也能戳断。他信以为真,也想练成铁砂掌,便猛戳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疼痛难忍,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才停止练习。

学习英文也是一个有趣的过程。他从小学开始学习英文,当时他认为用方块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种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的英文,居然也能发出声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不可思议。越神秘的东西越有吸引力,所以英文对季羡林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

他每天同十几个孩子一起,课余向一位英语教员学英语,兴趣极大。虽然他英语成绩不错,但是有一个伤脑筋的问题始终萦绕在脑子里: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也不能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给多少孩子带来了这样的疑问。

季羡林在小学时读的“闲书”,现在看来并非闲书,而是文学史上的重要著作,它同正统文学互为补充,形成了完整的中国古代文学史。这些书是每一个研究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的学者必读的。而从小学开始学习英语,无疑给季羡林日后研究外国语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就好像给他插上了两只翅膀一样,使他在后来的学术研究中能够自由地翱翔。

13岁那年,他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他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济南第一中学的,但是他觉得自己把握不大,没敢报名,结果报了个“破正谊”。所谓“破”,指的是教学质量不如济南第一中学,其实正谊中学在济南也还是属于较好的学校,尤其是校舍十分讲究,环境优美。它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为人间乐园。

正谊中学开设的课程有:国文、英语、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等,在当时已经算是比较齐全的课程了。英语老师水平很高,学生们写的英语作文,他很少改动,而是一笔勾销,自己重写一遍。对这位老师,季羡林印象很深,受益匪浅。

这时叔父已经开始亲自给季羡林讲课了,教材就是那本包括理学文章的《课侄文选》。课后,他还要去学古文和英文,负担是很重的。

但是季羡林这时毕竟只有十三四岁,玩兴很浓,课后多半跑到学校后面的大明湖畔去钓虾捉蟹。他在回忆这段生活时说: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一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

——《我的童年》

初露锋芒

1926年,15岁的季羡林从正谊中学初中毕业,考入了设在北园白鹤庄的山东大学附设高中文科班。北园高中的教员,可谓极一时之盛。山东大学校长是清末状元、当时的山东省教育厅长王寿彭先生。他提倡读经。在高中教读经的有两位老师,一位是清末翰林,一位是绰号“大清国”的老师,是一个顽固的遗老。他们上课都不带课本,教《书经》和《易经》,都背得滚瓜烂熟,连同注疏在内都能背得下来。据说他们还都能倒背如流。

教国文的老师是王崑玉先生,是一位桐城派的古文作家,有自己的文集,后来到山东大学去当讲师了。王崑玉先生对季羡林影响很大。他十分赏识季羡林的文才,在课上,对季羡林的作文大加赞扬,曾下过这样的批语:“亦简劲,亦畅达。”这对一个15岁的高中学生来说,简直是受宠若惊。惊喜之余,季羡林对古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自己设法找来了《韩昌黎集》《柳宗元集》,以及欧阳修、三苏等大家的文集,认真地作了一番研究。至于英文,由于有尚实英文学社的底子,他的英文水平在班里一直遥遥领先,无人能与其竞争。

季羡林常说:“我是一个很容易受环境支配的人。”其实,又有谁不是这样呢?一个学生交上去一篇作文,意外地得到老师的褒奖,由此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兴趣,更加努力地练习写作,最后终于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这种事是经常发生的。

由于季羡林在校的各科成绩都很优异,常受到老师表扬,所以在高中阶段,他的学习热情大为高涨,第一学期就考了一个“甲等第一名”,平均分超过95分。因此,受到王寿彭先生的嘉奖,亲笔写了一副对联和一个扇面奖励他,这自然更加激发了他的学习热情。

季羡林回忆道:“我有意识认真用功,是从这里开始的。”后来,在高中学习的三年中,六次考试,他考了六个“甲等第一名”,成了名副其实的“六连冠”。当时在学校里,季羡林的名字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受到同学们的尊敬。大伙儿给他取了一个外号——“诗人”。其实他并没有写过什么诗,而且一生不喜欢新诗,这个外号大约是夸他的文章写得好吧。在老师们的眼里,这个年轻人前途无量,必将在今后的学坛上成就一番大事业。

1929年,季羡林转入新成立的山东省立济南高中,学习了一年,这在他的一生中,也是一个重要的阶段,特别是在国文学习方面。这个学校有几位全国闻名的作家:胡也频、董秋芳(冬芳)、夏莱蒂、董每戡等。前两位是他的业师。胡也频是早期无产阶级文学的著名作家。他在课堂上大力宣传“现代文艺”,亦即“普罗文学”,这使包括季羡林在内的一批青年学生大为兴奋。

这是季羡林初次接触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受其影响,他写了一篇名为《现代文艺的使命》的文章。可惜,此文还未来得及刊出,国民党就发出了对胡也频的通缉令。胡也频慌忙逃到上海,不久,就被国民党暗杀于上海龙华警备司令部。

接替胡也频教季羡林国文课的是董秋芳先生。董先生算是鲁迅先生的小友,北京大学毕业,翻译过一本苏联小说《争自由的波浪》,是鲁迅写的序。董先生十分赏识季羡林的作文,认为是全班之冠,全校之冠。每次都给予详细的批改和鼓励,这就更激发了季羡林的写作热情。他回忆道:

这决定了我一生的活动。从那以后,六十年来,我从事研究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与文章写作“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感情一受到剧烈的震动,所谓“心血来潮”,则立刻拿起笔来,写点什么。至今已到垂暮之年,仍是积习难除,锲而不舍。这同董先生的影响是绝对分不开的。我对董先生的知己之感,将伴我终生了。

——《我的老师董秋芳先生》

高中三年级,虽然已经没有经学课程,国文课也以白话为主,但是,季羡林并没有放松对中国古籍的钻研。他阅读的范围仍然很广。陶渊明、王维、李白、杜甫、李商隐、李煜、苏轼、陆游、姜夔等诗人、词人的作品,他读了很多。这对他以后的研究和写作,无疑影响深远。

在上高中时,他已经开始创作短篇小说:《文明人的公理》《医学士》《观剧》等,并于1929年陆续发表在天津的《益世报》上。

《文明人的公理》是揭露1928年日本帝国主义出兵占领济南,酿成有名的“五三惨案”后,日本兵在济南横行霸道,抢劫老百姓财物的悲惨的一幕。表现了季羡林对日本侵略者的无比憎恶和辛辣讽刺。《医学士》是揭露一名庸医,嫌贫爱富,终因玩忽职守,致人死命的故事。《观剧》生动地描写了一个老式剧场中污浊、混乱的情景,以及国民党士兵欺压百姓、蛮横无理的行径。

季羡林写这些作品时,还只不过是一个18岁的高中学生。作品自然还显单薄、稚嫩,但从内容上已经能看出他的爱憎感情和关注现实的倾向。这大约是受到胡也频先生“现代文艺”思想的影响创作出来的吧。

与此同时,季羡林开始翻译外国作家的作品,并在山东《国民新闻》上发表。如俄国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和散文《老妇》《世界底末日——梦——》《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啊……》《老人》;美国当代作家Logan Pearsall Smith的《蔷薇》;美国诗人、戏剧家D·Marquis的《守财奴自传序》;印度大诗人泰戈尔的《小诗》等。

季羡林是不悔少作,也从不掩少作的。早期创作和翻译的作品,无论多么幼稚,他也绝不作任何改动,在1992年编辑《季羡林文集》时,照登不误。他说:“谁都有穿开裆裤的时候,这没有什么丢人的。”

小诗

[印]泰戈尔著 季羡林译

一天天地,他来了又去了,

去,从我的头发上拿给他一枝花,我的朋友,我的朋友,

设若他问你,谁送的这花,我恳求你不要告诉他我的名字

——因为他只是求了又去了。

他坐在树下的尘埃上,

请你用花和叶,铺一个毯子,我的朋友,

他的眼睛郁郁的,使我心房里充满了忧悲,

他不说出他心里蕴储的什么;

——他只是来了又去了。

“五三惨案”惊魂

1927年,北伐军以雷霆万钧之势,从广东出发,一路宛如劲风扫残云,把各路军阀打得落花流水,纷纷溃败。1928年,大军占领了济南。此时,日本帝国主义怕失去它在山东的利益,悍然出兵占领了济南,酿成有名的“五三惨案”。当时,季羡林还是山东大学附设高中二年级的学生。由于日军占领了济南,北伐军撤走,所以学校不能开学,学生们都只能在家里待着。

日本军队成了济南的最高统治者,但他们又非常害怕中国老百姓,常搞突然袭击,到居民家里搜查,闹得全城风声鹤唳,鸡犬不宁,时有日军枪杀百姓的事件发生。季羡林本人就曾遭遇过一次险情。他在回忆中写道:

我无学可上,又深知日本人最恨中国学生,在山东焚烧日货的“罪魁祸首”就是学生。我于是剃光了脑袋,伪装成商店的小徒弟。有一天,走在东门大街上,迎面来了一群日军,检查过往行人。我知道,此时万不能逃跑,一定要镇定,否则刀枪无情。我貌似坦然地走上前去。一个日兵搜我的全身,发现我腰里扎的是一条皮带。他如获至宝,发出狞笑,说道:“你的,狡猾的大大地。你不是学徒,你是学生。学徒的,是不扎皮带的!”我当头挨了一棒,幸亏还没有昏过去。我向他解释:现在小徒弟们也发了财,有的能扎皮带了。他坚决不信,正在争论的时候,另外一个日军走了过来,大概是比那一个高一级的,听了那日军的话,似乎有点不耐烦,一摆手:“让他走吧!”我于是死里逃生,从阴阳界上又转了回来,我身上出了多少汗,只有我知道。

——《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在日军刺刀下度过的1928年,给季羡林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他沉痛地写道:“在这一年内,我心镜上照出的是临时或候补亡国奴的影像。”这段经历,更加激发了他的爱国热情,对他后来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在1929年创作的短篇小说《文明人的公理》,对日寇狰狞嘴脸的揭露,正是他爱国思想的真实流露。

叔父的“礼物”——包办婚姻

1929年,季羡林18岁时,遵叔父母之命结了婚。叔父当年把侄子从农村接到济南来,本来就有两件任务:一件是培养他读书,以图将来为季家光大门楣;另一件是为季家续香火,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到了1929年,在叔父眼里,侄子的第一件任务完成得十分让人满意,他在学校已经成了佼佼者,前途十分光明。于是,叔父自然就想起季羡林该完成的第二件任务——结婚生子。

按常情,一个18岁的青年学生,正值青春年少,学业初始,对未来怀着无限憧憬之时,一般是不愿有家室之累的。但季羡林当时寄人篱下,绝对无力反对这桩包办婚姻。所以,当叔父提出婚事时,他只得服从,接受这件“叔叔的礼物”。于是,在这一年,遵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终于结婚了。

季羡林的妻子叫彭德华,济南人,比他大4岁,只念过小学,就住在他家前院,两家门当户对。

1933年,他们有了女儿,取名婉如。1935年,又有了儿子延宗。

这桩包办的婚姻,既无爱情可言,又由于文化水平差异悬殊,缺少共同语言,让季羡林从一开始感受到的就不是欢乐,而是痛苦。他在1932年9月12日的日记中,回忆这桩婚姻时写道:

“五三惨案”刚过,我精神是受刺激萎靡到极至了。又失学一年(生平未曾失过学),在家里蜷伏着。同时,使我最不能忘的(永远不能忘的)是我的H.(指妻子彭德华)竟然(经过种种甜蜜的阶段)使我得到der Schmerz(德文:“痛苦”)的真味。我现在想起来仍然心里突突地跳——虽然不成的东西,也终于成了东西了。

——《清华园日记》

这便是季羡林当时对这桩婚姻的真实想法与感受。无论如何,他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命运。

1930年夏天,季羡林高中毕业了。回首19年来走过的道路,有得有失,有喜有忧。“得”和“喜”的是:经过叔父和老师们的精心培养和自己的努力,他从一个毫无前途可言的农村孩子,变成了品学兼优、前程无量的有为青年;“失”和“忧”的是:离开母亲,失去人生最重要的母爱,这使他终身负疚,永远不能原谅自己。他还必须承受叔父母包办婚姻之痛,这痛苦将伴随他的一生。人生有得有失,谁也不会十全十美。诚如他85岁时,在《人生》一文中所说的:“我觉得,我们‘人’的‘生’都绝对是被动的。没有哪一个人能先制订一个诞生计划,然后再下生,一步步让计划实现。只有一个人是例外,他就是佛祖释迦牟尼。”

不过,这些复杂的人生问题,还是留给哲学家们去讨论吧!不管怎么样,1930年,展现在19岁的季羡林面前的,是光辉灿烂的锦绣前程。他已经有实力,有自信,在未来的人生舞台上,一展身手,与那些高官显宦、书香门第的富家子弟,一比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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