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在这个案件中,刚好也出现了一种食物,给我一种不自然的感觉。”林静无奈地说道:“虽说金院长是靠做韩国料理起家,喜欢泡菜很正常。但泡菜是一种味道非常浓烈的食物,很多人并不喜欢这种味道。别的地方还好说,在本来应该气味清新高雅的美容院里出现这种食物真是令人匪夷所思,VIP顾客还乐于接受它作为伴手礼——也许这泡菜的味道的确好到让人欲罢不能,就像尝过它的方玲一样,令人非常想知道它美味的秘诀所在。但我恐怕这个秘诀只不过是罂粟壳火锅般的让人唾弃、触犯法律的存在;除了罂粟,还有大麻、可卡因、曼陀罗等各种各样让人致幻上瘾的东西。我不知道死去的金院长用的是什么,不过要查清楚并不难:警方只要取金家地窖里剩下的泡菜去化验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三位嫌疑人中,杨院长不会详细知道那个七日疗程的内情,只是怀疑而已。但这点怀疑已经足够她用来打击对手——她可以搜集证据,然后举报金院长的不法勾当。这样做就可以充分挽回经营颓势,因此她完全没有必要杀人。她刚好在金院长死亡的时间地点出现,也许是恰好想去寻找对手的不法证据;但更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引她前去,目的是增加嫌疑人,把调查的方向搞乱。
“剩下的两人都有可能得知了真相。死者当天刚好忘记把手机忘在前台,以至于遇到危险时无法求救;考虑到死者和前台工作人员的过节,让人很难相信这只是个单纯的巧合——如果是那位工作人员故意为之,她这么做的动机就很值得我们思考。从最后产生的结果来看,她拿走手机有两个作用:第一就是使金院长在遇险时无法用手机报警或求助;第二则是有了送还手机这个借口。监控显示她在死者家停留的时间很短,根本不足以完成杀人的行动——金院长是死于二氧化碳中毒,如果他的死亡不是意外而是人为,选择地窖作为杀人现场确实很理想,凶手用某种方式使死者自己或者被动进入地窖,然后将地窖门锁死,让他即使察觉到危险也无法逃出。”
“大家肯定注意到了:第三位嫌疑人,也就是前台工作人员无法用这种手段杀人。当然她知道受害者没有手机,被困地窖无法求助;但她不能左右金院长,让他自愿进地窖里,另外如果后者是清醒状态的话,一定会闹出很大的动静求救。要知道当时金家忠心的佣人已经返回,很难保证他不会发现金院长。”
“你刚才说金院长或许是被动进入地窖,可能他被凶手用氯仿、乙醚这些东西麻醉了。这样就能确保他既不反抗也不发声求救了。”徐明插话道。“这位嫌疑人正是在美容院工作,也许能接触到这些麻醉药品。”
“不错,我认为死者是被麻醉后被带入地窖;为了更精确地掌握他的死亡时间,估计凶手还在地窖里放入了干冰,以确保那里会很快产生致死浓度的二氧化碳气体。但要完成这一切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回到监控显示上来看,第三位嫌疑人既没有犯案的时间,也没有犯案的条件。”林静再次说明,接着又补充道:“当然,从她故意扣下死者的手机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她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她并不是完全无辜的,是一个同谋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