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豹一路向南,终于来到了最南端的忘忧森林。
在北方的小山林里,他是山中小霸王,但是在这里,他就是外围的小可怜。
虽然他脑回路少,但是他在战斗上从来不胆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凭借着一股子冲劲和勇猛,他在一次次的磨炼和厮杀中,学习本领,积累经验,终于,他成为了中围的刚把子。
从小可怜到大哥大,他拼搏了60年,也成功的度过了幼年期,顺利进入到了成长期。
而他的那一群亲戚也算是有了个好归宿,被一个十分有名望的佣兵团每人一只,集体契约了,也算是解决他的后顾之忧。
于是乎,他就十分安心的在忘忧森林里寻找胖乎乎白嫩嫩圆滚滚的东西。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了与描述十分相符的东西。
就是内围的一只黑白熊!
那黑白熊每天不是吃就是睡,把自己养的胖乎乎的。
虽然说爪子和眼圈是黑的,但是总体上来说,也算是白嫩嫩的。
而他长得圆咕隆咚的,可不就是圆滚滚的吗?
机缘!
他终于找到了!
既然找到了机缘,就要时时刻刻和机缘在一起。
于是他当机立断,带着自己的家当直接搬去了黑白熊的山洞里。
进了人家家门,疾风豹把行李一放,真诚的说道:“兄弟,以后咱俩在一起吧!”那只黑白熊一愣,匪夷所思的看了他一眼,就给他一顿暴揍。
养了半个月的伤,他又薅了一大把野花去了黑白熊的家。
这回他刚说一句:“兄弟,我是真心的……”就又被黑白熊一顿好打。
又养了半个月的伤,他第三次去了黑白熊的家。
前几天可能是他太着急了,这回他要循序渐进。
而且他也学聪明了,没敢进人家家门,只是在洞外扯着嗓子开嚎:“兄弟,我是住在中围的豹豹啊,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啊!”
从那之后,他一有空就来到黑白熊的家门口。
不是求交往就是唱山歌。
可是每次都挨打。
都说机缘可遇而不可求,真的没错,他那么努力的想和黑白熊交朋友,可每次都被打得鼻青脸肿。
更让他莫名其妙的是忘忧森林里的雄性灵兽见着他就躲。
想起了心酸的往事,疾风豹又是一阵嚎叫。
太不容易了,他不就是想和黑白熊交个朋友吗?结果这次又是无一例外的被揍了。
疾风豹用前爪子巴拉巴拉自己的大脑袋,耷拉着耳朵,趴在自己的小床上,有一声没一声的嚎着。
突然,疾风豹觉得有一道陌生而强悍的气息闯入了自己的山洞,他立刻竖起耳朵,炯炯有神的绿眼睛死死盯住洞口。
可是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一个人类揪住了脖子周围的毛。
好快的速度!
眨巴眨巴大大的绿眼睛,疾风豹歪着头,一脸崇拜的看着那个人。
金耀也是一愣,不是说这是一头疾风豹吗?怎么有点像狗?
而且看着他这幅蠢样子,金耀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真是的,揍他一顿都觉得没意思。
金耀磨了磨牙,拖着疾风豹就往山洞外走。
“嗷~,大哥,你好快呀,嗷呜~轻点轻点!大哥,咱去哪儿啊?”那疾风豹又嗷嗷的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