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瞪过来,她当然毫不客气瞪回去啊!但其实她现在……慌得一批。
真是世界这么小,道路这么窄,怎么她还没出无尽森林就撞上熟人了?
咳咳,好吧,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熟人,只是她曾经坑过这个小包拯一笔。
五六年前,她曾出过无尽森林,没钱的时候,正好见着这小包拯穿的富有,生得富态,圆圆滚滚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很有钱”的气息。
衣服都是穿得金光闪闪,黄金嵌丝的,于是她见财起意,大坑了对方一笔。
还坑了对方大把灵药……
不知道这个小包拯还记不记得她……
应该不会叭?
她能够这么快认出来,还得靠这小包拯额间的那个天生的金色弯月,再加上她头一回碰见这么傻乎乎的冤大头,也就印象深刻。
五六年前对方也就个九、十岁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我很好骗”的老实人的傻气。
现在却有许多变化,上回见他还是穿得跟个暴发户一样,现在的他清冷高贵,有种缥缈的神圣。
也清瘦了许多,身形拔高,由胖墩小可爱变成清冷高俊美男了。脸上的神色冰冷淡漠许多,再也没有那种我很好骗的傻气了。
唉!
岁月真是是把斩断天真的刀,总是能够将人打磨得稳重沉稳。
这个十六岁的少年,不复当初天真呆傻的模样。
浑身上下有着骨子上位者的气息。
综上所述,现在的他,不好惹!她决定,要装作——不认识!
绝对绝对不认识!
“啊!小哥哥,刚刚那招叫什么?真的好厉害啊!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厉害啊?”齐天乐当即笑盈盈的说道。
反正她才十四岁,卖点乖才正常!
心理年龄两百余岁的齐天乐如实想。
然而金羽澜挺拔的后背僵了僵,清俊的眉头骤然拧起,这个开场白……让他回想起一段很不美妙的回忆。
这个回忆,彻底改变了他年少的认知,让他从懵懂孩童,变得明白了世事人心,懂得了……人心的险恶!
“你是?”金羽澜缓缓转过身,白衣飘然,衣上金色流纹缓缓流淌,阳光下熠熠生辉。
金羽澜抬起眼眸,淡漠的看着齐天乐。
这个黑袍斗笠的小姑娘,身上没有半分灵力波动,年龄大概十三四岁模样,看起来与凡人没有什么两样,可是刚才躲避雨江的剑雨时,那速度是令人惊叹的。
莫非……是个武修?
凡人中,也有厉害的武修,强者的话,在金丹修士手下保住一条命也是做得到的。
“我叫天乐!谢谢小哥哥你救了我!”齐天乐笑了笑,心中庆幸自个儿带了个斗笠,不然在这傻小子的注视下,指不定就暴露了。
“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金羽澜。”他皱着眉头,淡漠开口,声音有几分凉薄。
“那我叫你金大哥吧!你真的好厉害啊!你就那样‘咻咻咻!’,那些剑就都不见了!我以后能不能跟着你混啊?”齐天乐可怜兮兮的说道。
金羽澜皱了皱眉头,这招数让他似曾相识。
金雨江却看不过去,插口说话了!
“你配吗?!不过一介凡人!异想天开!”金雨江冷哼!
齐天乐撇了撇嘴,真是个不会说话的傲慢小姑娘!
齐天乐不理会她,继续朝着金羽澜卖萌撒娇,她心里其实也有自己的打算。
她自己闯,难免碰上些不长眼睛的撞上来,她就得耗费心力去解决,但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好好休养,最好找个时间看看自己识海出了什么问题。
而金羽澜,作为西洲玄武王朝金家的嫡长子,实力、地位都是杠杠的,跟在他后面,有什么事情自然有他们这些天才解决,她只要做只潜水的小虾米就可以了。
一可以好好静养,二也可以跟着他们离开无尽森林。
两全其美,她可不得好好跟着,抱紧这条大腿?
“金大哥,你就带着我吧,不然我一个孤苦女子,要是再碰上什么危险,小命可就不保了……”齐天乐丝毫不理会金雨江的敌意,继续磨着金羽澜。
这两人谁做主她还看不出来吗?搞定了金羽澜,还怕一个金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