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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情不知所起

天刚破晓,夜色还未褪尽,黎明前的黑暗笼罩着A市,使这座小城显得宁静而苍凉。地处西北偏僻之地的A市,倚山傍水,山却不是什么大山,河也不是什么大河。山脚下座落着一个小村庄,李晓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和往常一样,李晓早早就已经起床,帮着父亲整理好早餐车,他还要帮父亲推车去城里,之后再去上学。李晓的父亲是一个年过五旬的农民,由于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只能卖卖早餐,母亲在家里做做针线活,另外他们还会种种菜,养养鸡、猪一类的家畜。虽说日子过得很清贫,可凭着他们勤劳的双手,也算过得有滋有味。李晓推着车,和父亲向着几公里外常摆摊的地方走去,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他们走过乡间小路,走过河上的大桥,这条路李晓不知走过多少遍,今天却感觉格外不同,他觉得周围的景物都比以往鲜活了很多,他身上的血液如同这哗哗的河水一样在奔腾。今天是李晓高中入学的第一天,想到要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融入一个全新的环境,他就会莫名得紧张,还有一丝丝的兴奋。悸动不安的情绪使得他整晚失眠,直到此刻也没有半点倦意。“致远高中”是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是无数学子向往的学校,李晓的父母曾一度担心李晓考不上“致远高中”,虽然以李晓的学习成绩来说是十拿九稳的一件事情,可他们还是不放心,他们不容许有半点意外发生,为了这个目标他们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这件事情尘埃落定,他们才将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当然这远远不是终点,只是另一个目标的起点而已,很快将会有新的担忧占据他们的内心,但在此刻,两位老人的内心是满足的,他们都有一种安慰的喜悦。父子俩一路上话不多,走了四十多分钟后,他们来到了经常摆摊的地方,这里原本还有其他的小贩,只是都还没有到,李晓的父亲几乎每次都是第一个到的,此时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顾客几乎没有,但是李晓的父亲宁愿尽可能得早,也不想错过任何一个顾客。在这点上李晓和母亲虽然劝过他很多次,让他不要这么拼命,可老人有自己独有的固执,这个执拗的老人身形虽然有些伛偻,但是在家里却有着不可抗拒的威严。和父亲告别后,李晓怀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心情朝致远中学走去,一路上都在想着见到新同学该怎么打招呼,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学校门口。只见坐北朝南的校门,宽阔而庄严,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致远中学”高悬于门梁之上,门口两侧有两只雄伟的石狮,从门口看去,里面尽是挺拔的古木,这些古木在诉说着这座学校悠久的历史。虽然李晓以前也来过这里几次,可还是被这里浓郁的学府气息所感染,不禁对未来的学习生活充满向往,这里一定会成为一个梦开始的地方。李晓迫不及待地走进了校园,他身边不时有熙熙攘攘的学生经过,古树下已经有好几个在背书的学生了,走过这片古树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雄伟的建筑,李晓知道这是学校图书馆。对李晓来说,图书馆是他最感兴趣的地方之一,所以他早早就摸清了图书馆的位置。李晓平时做的最多的两件事情就是画画和看书,看书是李晓的一大兴趣,他总是喜欢去书店租书来看,无论是武侠小说还是中外名著,他都能沉浸其中,因为这个他没少受父亲的责骂,可即便这样,他还是会偷偷去看。至于画画,李晓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这是他的梦想,而这个梦想一直藏在他的心里,就像一颗种子,迟早有一天会破土而出。穿过图书馆就看到各式各样的教学楼,李晓费了好大功夫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班级,他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教室,教室里只有八九个人,有三三两两闲谈的,也有安静独坐的。李晓走进来的时候有人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就继续做自己的事情了,有人甚至连抬头看都没有看一眼,这让李晓略感轻松,因为终于不用想怎么打招呼之类的事情了,李晓找了个空位快步走过去坐了下来,这时他开始慢慢观察起了新同学。其实从进门的那一刻他的注意就被一个女生吸引了,倒不是因为李晓刻意留意女生,此时的李晓其实对女生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他的心思完全被喜欢的事情所占据,这时的他完全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懵懂少年。只是这个女生有点特别,她有种普通人无法比拟的清新脱俗,一头披肩长发像瀑布般垂于身后,一袭优雅的白色紧身长裙,一双银色平底水晶鞋,这一切都让她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不说学校里,就是整个A市,这样的打扮也已经足够引人注目了,果然其他同学也会时不时地向她这边瞥几眼。而这个女生对于周围的一切浑不在意,只是专心致志地看着手里的书。另外有一个男生也格外引李晓注意,这个男生正转过身和后面一桌的两个女生说着什么,时不时惹地两个女生捂嘴娇笑,看起来他们相处得很融洽。男生看着英气十足,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的脸,五官很立体,一头不是很长的头发向上竖着,显得有些张扬。而两个女生看起来也眉清目秀,任谁看到都想与之亲近。

“嗨,同学,来的挺早呀。”

李晓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旁边座位不知什么时候凑过来一个男生,正是他在和李晓说话。李晓转头看向他,只见他五官平平无奇,留着大多数男生都留的平头,一副大大的金丝眼镜搭在不怎么挺的鼻梁上,胖乎乎的圆脸,给人一种特别憨厚老实的感觉。李晓对这突如其来的问话有点没反应过来,一时不知道怎么答话,只是“呃,啊”的应了两声,却再不知道说什么了,此时的李晓稍微有点窘迫。而那个男生似乎完全没有留意到李晓的窘态,继续说道:“我叫王同,王语嫣的王,相同的同,你叫什么名字啊?”他说话时语气热情而坦诚,李晓心里对他多了几分好感。“我叫李晓,木子李,春晓的晓。很高兴认识你。”李晓答道,这次比刚才从容了许多。“李晓,你知道吗,我是第一次见这么气派的学校,哈哈,以后要在这里上学了,感觉真是太棒了。”王同接着说。他真的是个自来熟,刚知道李晓的名字就开始叫名字了,感觉就像他已经认识李晓很久了一样。

“是啊,学校环境挺好的。听你这么说,那你家不在这里吗?”

“嗯,我家在a镇,离这里有四五十里路,所以我需要住校,你家哪里的?”

“我家,就市边上的b村。”

“哦,知道。”他顿了顿,看李晓没有再接话,接着说:“学校不错,我觉得同学也很不错呀。”说着,他意味深长的看着李晓。

“哈哈,是不错。”李晓尴尬的打了个哈哈,想混过这个话题。虽然李晓是个单纯的少年,不过他也明白王同的意思,只是李晓不太喜欢八卦话题。“那你觉得哪个同学最不错呢?”王同继续追问道,看来他对这个话题相当感兴趣,并且大有要深入讨论一番的架势。李晓没想到王同居然这么喜欢聊八卦话题,不过仔细一想,自己其实也一直在观察其他同学,对周围新同学好奇也是人之常情,只是王同坦率地表现了出来。“这个嘛,呃,嗯,我觉得…都挺好的…”李晓吞吞吐吐地说,“不过,前面那个白衣服的女生…有点…有点…呃,挺好的。”李晓接着说道,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说到这名女生的时候会有些慌张,总觉得有些异样的感觉,可具体哪里不对劲他也说不上来。“你也注意到她了啊,我来得早,在她进门的时候我仔细看过她,真的是个大美女啊,绝对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美的女孩。”王同说。听王同这么说,李晓又朝那女生看了一眼,可惜那女生低着头,他完全看不见女生的长相,即便如此,他也能感受到女生出众的气质,真的是宛若仙子,“这不就是小龙女么。”李晓心想。小龙女是武侠小说中李晓最喜欢的一个女性角色。“虽然我没看见她长什么样子,不过我确信你说得没错。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女生在咱们班,咱们学校也说得上人杰地灵了。”李晓说道。

“没错,还真的是人杰地灵,比如老弟你。”

“那你也很…呃,很…优秀。”李晓一时差点没想到合适的词语。

“我说真的。就这女生吧,以后肯定令全班大部分男生魂牵梦绕,或明着追求的,或暗恋的,在我看来全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就老弟你,我觉得你俩才般配。”

“我?哈哈,你不要拿我开玩笑了。”

时间就在他们闲聊间过去了,教室里慢慢已经坐满了人,总共有五十六七个的样子。又过了很长时间,终于进来了一个人,这是一名中年男子,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精神饱满,外形干练,这就是他们的班主任。班主任站上讲台,向同学们致以欢迎辞,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致辞慷慨激昂,俨然一副誓师大会的架势,足见他是一个性情中人,真情所至,就自然地流露了出来。致辞结束后,他又让每个同学上台用一分钟时间做个简短的自我介绍。李晓想到这下可以看到那个白衣服女孩的长相了,于是对这个环节有了一丝期待。同学们开始一个一个上台介绍,这中间有很多令李晓印象深刻的同学,有学习特别好的,有其他方面特别出色的,也有谈吐不凡很有见解的,也有外表靓丽帅气的……总之李晓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优秀的人,这令他感到很紧张。终于轮到白衣服女生上台了,待到她走上讲台站定后,李晓目不转睛地盯向她,李晓坐的位置离讲台很近,所以他可以看得很清楚。本来如此近距离地盯着女生看是李晓万万不敢做的事情,可眼下这种情况却可以光明正大地盯着,这种机会对他来说不可多得。只见那女生精致的五官精巧地分布在匀称的鹅蛋脸上,就像是伟大的画师精心创作地画卷,每一分都那么恰到好处,那是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是一种自天地流转中孕育出的最朴素的美,只有伟大的画师才能将其捕捉并记录,不曾想有人竟真能长成这样。她的身姿也是那么婀娜,配合她的长裙,就像数学中的螺线般优美。这时李晓脑海中闪出一首诗来,“桃花薄相点燕脂,输与梨花雪作肌。只有垂杨不脂粉,缕金铺翠衬腰支。”李晓心想:“这么美的女生,桃花自然是比不上她,这梨花、垂杨嘛,倒勉强可以比一下。就是把所有形容美的词堆叠,用来形容她也不为过。”他此刻只想把这个身影、这幅面容永远地刻在脑子里。正当他走神之际,女生开始说话了,“大家好,我叫白露,很荣幸认识大家,今后我们要在一起度过三年的时光,我觉得这是一个莫大的缘分,我会珍惜和每一位同学相处的时光,希望我们都能成为意气相投的朋友,共同成长,愿三年后我们每个人的目标都能实现,都能考上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大学。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舞蹈家,我热爱舞蹈,另外我还喜欢唱歌和阅读。我介绍完了,谢谢大家。”她的声音清亮,中气十足。介绍完毕后她向台下鞠了一躬,然后回到了座位。底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看得出来她给每个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李晓的心头更是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多少年后,这袭白衣仍会像一个幽灵一样出现在李晓的梦里,每每都让他从哭泣中醒来。

不知不觉,所有同学都已经介绍完了,接下来就剩一些班级琐事。班主任为他们重新按身高调整了座位,李晓的座位是后排左侧靠着窗户的一个位置,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外面的景色。他的同桌正好是刚进教室看到的,那个令他印象深刻的帅气男生,从前面自我介绍中,李晓知道他叫顾小北。而白露则坐在他们前面两排,靠中间的位置上,从李晓的位置可以看到她的侧脸和背影。李晓的心头有一丝窃喜,这个位置令他满意极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平静的心就泛起了涟漪,或许是看见白露的第一刻,或许是看见她惊世容颜的那一刻,总之,在看着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里,他都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甜蜜,他从来没想到一个人居然有如此神奇的魔力,他也不明白这种力量是什么。后来他才明白这种力量原来叫作爱情,而爱情并不是一直都是甜的,更多时候却是苦涩。

今天还没有正式上课,处理完班级事务后,就早早放学了,李晓打算趁着这个功夫去趟图书馆,来到图书馆后,他发现这所图书馆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里面藏书非常丰富,各种类型都有,真的是包罗万象。李晓在艺术类里面挑了几本关于绘画的书,分别是《伯里曼人体构造》、《伯里曼实用人体解剖》、《伯里曼人体绘画技法》和《伯里曼着装形体绘画》。正当他准备找个位子看书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李晓感觉自己像触电了一般,呆立在原地,心头小鹿乱撞,他的第一反应是想趁着对方没有看到自己的时候逃离出去。可就在同时,那人也看到了李晓,这不是白露是谁,只见她手里拿着两本书,也在往座位走。李晓只好硬着头皮过去打招呼:“好巧啊,居然在这里遇到你。”说完这句话后,他突然意识到白露是否能认出自己,毕竟只有在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白露才见过他,而他的自我介绍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况且有那么多同学做自我介绍,白露未必记得自己。于是他又补充道:“我是你的同班同学。”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叫李晓吧。”白露说,她给人的感觉既不是高冷得让人难以接近,也不是亲切随和易于相处,而是一种优雅且不失礼貌的淡然。“对对,你记性真好。那个…你是来看书的吧…呃,我的意思是…那个,真的好巧呀。”他有些紧张,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了。

“嗯,反正放学太早,闲着没事,过来看看书。”

“那你看得什么书啊?”

“呶。”她将手里的两本书摊开让李晓看。李晓看见一本是林徽因集《你是人间四月天》,一本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李晓也看过她们的书,并且特别佩服这两位女作家,想不到这么巧白露也看她们的书。

“是这两本书呀,看来你和这两位作者有很多共同点吧。”

“嗯,也可以这么说。她们身上都有一些我很欣赏的特质。”她顿了顿,又说:“那你看得什么书?”

“是一些教画画的书,我喜欢画画。”

“喔,蛮特别的。”

“也没有,就瞎看瞎画呗,不值一提。”

“好吧。”说着她就来到座位旁边坐了下来,李晓在她面前总觉得浑身不自在,感觉有一股莫名的压力,使他只想逃离。于是他说:“那你先看,我还有点事情,先走了,拜拜。”

“你要走了吗,那好吧,拜拜,明天见。”白露边说边向他挥手告别。李晓赶忙借了书,离开了图书馆。在回家的路上,李晓思绪万千,今天一天的事情历历在目,而脑海中的每一个片段,都是关于那白衣少女,当他拼命回忆她的面容时,却又变得那么朦胧,只记得她很美。他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家门口时,远远地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小狗向他跑来,欢快地摇着尾巴,围在他身边上蹿下跳。这样的场景李晓最熟悉不过了,几年里每天放学都是如此。“乐乐~”李晓边叫着边蹲下来逗着小狗,然后抱着小狗往家里走去。“乐乐”是李晓收养的一只流浪狗,每次看到它都会让李晓想起小时候养的“虎子”,都会勾起他内心无限的悲痛,本来他已经决定这辈子再也不养狗了,可天生的悲悯之心让他又破了例。回到家,吃饭的时候他和父母聊了入学的情况。在收拾完厨房,喂养了家畜之后,李晓终于可以自己待一会儿了,他拿出今天从图书馆借的书,兴致盎然地看了起来。

忙乱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夜幕开始慢慢笼罩A市,西边的天空升起了一弯蛾眉月,照着这座城市缓缓进入梦乡,而那单纯的少年今晚一定会做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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