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友新的三个马仔突然怎么一吼,饭店里的客人,都把眼睛齐刷刷望过来,个个在那小声议论着:“这桌人怎么回事,刚还勾肩搭背,熟得像个老女人似的,咋的转眼就日妈道娘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你看那黄毛长那德性,两杯酒一下肚,对方站着的是他妈,估计他都敢打。”
这些客人,虽鄙视这种三杯酒一下肚,就要打架的人,却是非常喜欢看这种人干架,谁干赢干输,他们都很高兴,于是,一张张无比兴奋的脸,期待地望着祝清颂那一桌人。
黄友新的三个马仔骂声刚脱口,祝清颂脸上的笑就僵住了,对方突然翻脸,令他有些意外,不应该是等黄友新再次往酒里下药时,自己先翻脸的吗?
头先,祝清颂还道黄友新是个土豪,请他们吃饭,只为撩妹,他哪知黄友新方还想绑自已,现人家得知他不是富二代,而自己厚颜无耻的一顿点单,把人家吃到破产,让人家血本无归,现下人家焉有不怒之理也。
空气突然静止,双方形成对峙场面,好似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前奏,一场骤雨雷电,即刻将至。
实事求是,祝清颂此刻有些紧张,一则,他在治安良好的环境下长大,从未经历过,这种山雨欲来的场面。
二则金指刚去了洗手间,若是对方现下突然发难,他只有挨揍的份。
于是,赶紧从金指留下来的背包里,把手枪拿出来,坐在椅子上,假装镇定,故意在黄友新等人面前,把玩着那把手枪,一副陈浩然模样道:“小子,自己把牙齿拔了,我们还能继续坐下来吃饭。”
牙齿都拔了,还怎么吃饭?
店里的几桌客人,见祝清颂突然掏出一把手枪来,吓得额头冷汗直冒,不敢在围观,默默结单走了,生怕殃及池鱼,却也没想着去报警,一到处找公用电话麻烦,二这群人死几个,是对社会做奉献。
而黄友新一方人,却是直接无视祝清颂手里的枪,刚用一个魔术道具哄了我们,这次又拿一个道具出来,你王八蛋还会觉得老子们会上当,黄友新的三个马仔,更是敌不住冲动,拿起酒瓶子就要敲祝清颂的头。
祝清颂顿时更加紧张起来,叫他拿把手枪吓人他敢,但叫他真开枪杀人,在这个法治社会,他还真没杀人的胆魄,心里直道金指快点上洗手间回来,把黄友新一方人狠狠胖打一顿,自己再上去踹几脚。
“你们给我坐下去。”
就在黄毛几个人,欲要打开对峙的局面,直接进入战争状态时,黄友新突然开口叫他们坐下去。
接着黄友新直直瞪着祝清颂,一张阴沉的脸,如同冤死的厉鬼般狠戾,接着就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袋药粉,直接当着祝清颂的面,倒在一个酒瓶里,然后将这瓶有药的酒,倒在金指的酒碗里,冷声道:“孙子,待会你叫你姐喝了这碗酒,老子可以考虑不要你命!”
黄友新此刻虽恨不得杀了祝清颂,但想到用自己破产的代价,只换来此刻打一架了事,除此钱得不到,女人也睡不到,他怎能甘心,因此他要玩死祝清颂,他要把金指掳走,然后强迫她去卖,把今天让自已破产的这顿饭钱,从金指身上找回来。
祝清颂突然觉得在金指酒里下药,是个逃脱金指的好办法,他才不想跟金指回2020年代去呢,在这个90年代,凭他的先知记忆,赚大钱过上富豪的生活,这才是他想要的人生,况且跟金指回去,指不定她又要干出什么大案来,被警察追得满世界的跑。
但是,这个想法,不过瞬间,就被祝清颂在脑子里掐灭,他虽想逃脱金指,却是不会用残害的方式。
既便他不知道金指接近他的最终目地是什么?至少金指现在没有要害他的迹象,因此那能下药害她呢!便对黄友新道:“王八蛋,你要是把这瓶酒喝下去,你这只下药的手,我还给你留着。”
祝清颂话虽说得霸气,却是未曾有个搏杀的经历,因而眼神里缺乏一种凛冽。
自然是震慑不住黄友新这种江湖中人,只见他把手往桌上一放,然后拿着一个洒瓶递给祝清颂,狠声道:“老子就把手按在你面前,你孙子有种就给我砸。”
黄友新只道祝清颂是装腔作势,根本不敢砸他,他好歹在这片街上有点名头,岂能被几句狠话吓到,首先他就要在气势上唬住对方,望着对方不敢砸他的模样,他心里就觉得很有成就感。
“你有种就不要躲。”
“老子不躲,你敢砸吗?”
祝清颂阴鸷一笑,举起酒瓶就要砸来,黄友新大感意外,就要缩回手去,也管不得装逼失败,自丢颜面了。
他岂知,祝清颂背后是有金手指的,不,是有金指的,自然是有恃无恐,在法治社会,他不敢开枪杀人,但砸一只手的胆量,他还是有的。
与此同时,金指从洗手间走了出来,见到眼前这场面,眸里寒光一闪,伸手一握,一把剑竟凭空出现在她手里。
只见这把剑,身长72厘米,整体森白,好似人骨所铸,剑身透着悚然的森寒之气,此剑一出,仿佛携着阿鼻地狱的气息而来,霎时逼散饭店里原本的详和,只留下无声无息的恐怖感,犹如深更半夜的坟山,周围被阴冷之气包裹着,除了无穷无尽的紧张感外,便是那对未知的无比恐惧,饭店里的所有客人,顿觉如临地狱般可怖,都顶着一颗砰砰狂跳的心脏,好似一个吹涨的气球,随时都会发生爆炸一样。
实则这把剑。就是人骨所铸,名曰《白骨剑》有杀妖除魔,斩神诛仙之威力,死在这把剑下的人,神,魔,仙,不计其数,一群修仙之人,在这把剑的森寒之气下,都要瑟瑟发抖,更何况现在这帮饭店的凡夫俗子。
但金指直始不承认这把剑,叫白骨剑,起初称之它名“苍骨。”
中间称之它名“苍骨怨”。
现她见到了祝清颂,心情大好,称之它名“傻骨头。”
金指一手执剑,目露凶光,径直往黄友新等人走去,但随既一想,这种烂人也配死于苍骨下,于是收回苍骨,又凭空使出另一把剑来。
这把剑身长约60厘米,剑身通彻透明,乃万年寒冰所铸,出鞘必携凛冽寒气,名曰“随苍,”
当金指刚收回苍骨时,饭店里的气息,一下子恢复正常,不过饭店里的客人,才刚松一口气,随即又感到无比的寒冷,好似六月变寒天,温度骤然下降,冻得人连连打着冷颤。
而金指刚将随苍拿出,转念又一想,这几个烂人的鲜血,也配随苍饮,于是又将随苍收回去。
金指轮换拿出这俩把剑的动作,不过五秒,因此饭店里的客人,并没有谁看见。
现只见金指路过一桌客人前,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就往黄友新走去,有着巾帼不让须眉之威风。
可怜的黄友新躲过祝清颂的初一,却没躲过金指的十五,手还未来得及缩回去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
黄友新的一只手,顿时变成了浆糊,脆弱得犹如豆腐渣一般。
要说一个酒瓶,最多只能把人的手掌,砸成粉碎性骨折,想把肉和骨头砸成肉糊,这不是不可能,除非是酒瓶砸在手上的速度,已超过音速,只要速度够快,力量够重,一块钢板都能砸个窟窿,何况一只手,如此证明,刚才金指砸人的动作,已经超越了音速。
只到大概一秒钟后,祝清颂才感觉到脸上有一股风扑过,同时才听到那声“砰”的巨响,要知道,在怎么近的距离下,声音传到人的耳朵,大概只需要0.00几秒,而祝清颂在一秒后才听这砰的声音,可想而知,金指的速度有多快。
祝清颂闻声低头一看,只见黄友新那只按在桌子上的手,已经变得稀烂,鲜血混合着一堆肉渣,既让人触目惊心,又让人觉得恶心反胃。
祝清颂抬起头来,震惊地望着金指,好想问问她,大大你要是跑起来,是不是飞机都追不上你挖!
同时,黄友新手上的剧痛迟钝了七八秒后,才传入他脑神筋,他低头,只见自已的手掌已经被砸成浆糊,除了大拇指还跟手连着一层皮外,其他四根手指均已被砸断,狰红的鲜血染红了半张桌子,黄友新脸上痛苦害怕的表情,如同已经被截肢,顿时“啊”的一声就惨叫起来,如同杀猪一般。
祝清颂听见这惨嚎声,挥起酒瓶子,就给黄友新嘴上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