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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十七岁离家出走

我离家出走了。

最早有离家出走这一想法还是在十五岁的时候,我初中毕业不久,呆在乡下爷爷奶奶家,每天浑浑噩噩百无聊赖,躺在庭院里的大槐树下,吹着夏夜的风数星星。当数到北斗星中的文曲星时,我突然间萌生了离家出走的想法,也可能是和离家出走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某种东西,具体倒忘了,不过委实如此,其间绝对有什么可能性因素让我有了离家出走的想法。总之我想了一个晚上,并于旦日清晨做了决定:我要离家出走。

于是我早早地起来,甚至赶在了公鸡打鸣之前就起来,偷偷溜出了门,而爷爷奶奶根本没有发现。

我无比兴奋,自以为做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蹦蹦跳跳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但刚走到村口的大路上,我就打消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原因是三条岔路三个方向我并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也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所以看着三条光溜溜的山路时隐时现,断断续续绵延十余里分别消失在三座山的尽头,我茫茫然不知所措。不远处的田里站着一个老头,手里握着麦穗,眼睛却直勾勾望向我。虽然他背对着太阳,脸陷入一片阴影之中,不过他毒辣的眼神却同着一束束太阳光直直刺向我。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正铮铮地邪媚地笑着,似乎在说,嗨,小子,打消你可笑的念头吧!我吓得悻悻返回。那次逃离失败以后,我再没有过离家出走的举动,不过这一想法却如影随形,深深植于我的心里,久久不曾离去。

十七岁时我上高三,那年冬天我再一次离家出走,并且,我成功了。我成功离家出走。记得那个冬天特别冷也特别漫长,并且整整一个冬季仅仅下了三场雪。

我准备离家出走时,正下第一场雪。

那场雪下得很大,很突然,仿佛是掌管雪的神一不留心降了一场雪,而这场雪本不该在那天降下,人们都说,这场雪下错了,它至少应该在一个星期之后再下,才合理。但偏偏,它猝不及防地降临,偏偏是在那天。

那是农历的腊月廿五,我和一些陌生的市民们正走在从东方大桥去往中央广场的街道上,天上虽没有太阳,并且天色也并不发蓝,但明朗的天空笼罩之下,大地上一片光彩和煦,倒也可以称其为晴天。在这样欢愉的气氛下,行人们无不面带笑容,安步当车。刚走到中央公园,突然地,就在那一瞬间,天上飘起了雪花,开始先是零零星星的雪沫,一点一点地洒落;不一会儿便是铺天盖地的雪花,重重地恶狠狠地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向着每一个行人,向着每一处建筑,向着每一条街道……不一会儿,路上、树上,电线上,街灯上,垃圾箱上,路标牌上甚至行走的人身上、移动的车辆上、飞来飞去的麻雀翅膀上,

到处都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新雪,天和地白成了一片。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的雪吓坏了,慌忙地往家里赶,于是不一会儿,大街上便空荡荡地不见人影了。我站在一颗冻僵了的合欢树下,背着教白色沥漆裹着的树干上,望漫天飞雪如同梭子似的朝着我刺过来,刺过来,我浑身的疲惫竟轻松了许多。

回家后我立马做准备离家出走。基于上一次的经验,这次我拟定了一个详备的计划:我决定向东走,先坐汽车去秦州市,再继续沿铁路入蜀,最后南下去大理,在那里找到我的堂哥,给我找一个工作,等到高考结束后,倘若我考上云南的某一所大学,便有个落脚的地方;倘若考不上,就去那儿工作,最后结婚生子,了此残生。有了这样一个完美的计划之后,我又写了两封长长的信,一封是给在乡下的父母,叫他们不要担心我,我去云南找表哥了;另一封是给我的好朋友阿飞,让他替我处理余后的事情,例如我的假期作业。我最后写道:不要告诉任何无关的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不要试图联系我,直到我到达云南见到表哥。最后我说,我会在假期结束前想办法回来。

我把两封信放在了书桌上,并把窗帘拉开,把窗户紧闭。我知道阿飞会在这几天来我家,也知道如果我在腊月三十以前没回老家并且电话打不通的话父母一定会来找我。我简单收拾了一下房间,并且把门虚掩上,最后我出了门。

农历腊月廿五,下午四时二十八分,我来到汽车东站,二十分钟之后我坐上了一辆去秦州的黑色BYD小汽车,我没有买车票,因为那是辆私家车,并且我也没有拿身份证;即使拿了身份证,我也买不到车票,因为我十七岁。这到底算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毕竟没有身份证我寸步难行。不过我也不太担心,到时候再看吧,说不定还能碰上私家车呢。走一步看一步吧。我现在身怀九百六十元零八块的人民币,背着一个黑色旅行包,包里有手套,围巾,口罩和眼镜,还有一些矿泉水,方便面和压缩饼干,另外还有一包烟,一小瓶酒和两个打火机。我坐在那辆黑色私家车上一边心想着以后的事情,一边又四下打量起来。司机是一个莫约三十岁的男人,长相英俊,留着渣渣胡,微胖,穿一件黑色毛衣,一条灰色牛仔裤,一双漆皮鞋;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褐色长发的女人,浓眉大眼,看样子至多二十五岁。兴许是车上太热,他们都把羽绒服脱在一旁。从言语可以判断他们应该是一对夫妻,一路上腻腻歪歪好不甜蜜,浑然不顾及后座我的感受。不过这样最好,一个人只安静坐着也不必解释太多。那个男的只问我为什么去那里,见我吞吞吐吐就也没再多问;那女的倒是以她的浓眉大眼瞄了我一眼,感觉和两年多以前麦田里那老汉望我时一样诡异。不过这次我不怕给谁看穿我的心思。

大约三个小时后我到了秦州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下了车付钱,车票六十,司机只收我五十,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那女的叫我别客气,我发现她长得挺漂亮。

我决定先找一家旅店,但考虑到我没有身份证,要住店是很恐难的,所以我决定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正好肚子饿了,顺便还可以打听一下住处。

我出了车站,沿着一条幽暗的商业街直走,十几分钟以后我到达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上张灯结彩,有跳广场舞的老太太,有跳街舞的少年,还有几个玩滑板的女孩。再走一会儿,我看到了一座天桥,高旋于城市夜空,灯亮在路人脸上,仿佛浮在夜空。继续向前走,前面没有了路,一幢明晃晃的大楼立在正前方,我向左转,眼前竟是一片废墟,绕过那废墟,我终于嗅到了一股亦浓亦淡的香气,很明显,那空气里混和了许多种小吃的味道,我循着那混合气味儿跨过两条街,便见到眼前灯火通明的夜市,好不热闹。我在一个卖小炒的摊上要了一碗炒面片,然后就坐下来等着。旁边一堆煤火燃得正旺,我一边烤手一边四处张望。这小地方客人倒蛮多,每张小方桌都被占满了,又是碟子又是碗,锡罐扔了一地,角落的垃圾桶也被填满。再看街上,柏油路面泥泞一片,尚未完全消融的雪也被踩踏的七零八落,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车辆络绎不绝地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大杂烩的声音使人振聋发聩。面终于好了,老板娘一声吆喝,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便摆在我的面前,那股浓郁的味道直直刺激我的味蕾,我早已饥不可待,三下五除二将那碗面入了肚,而后心满意足地背靠在椅子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月亮不知何时悄悄出来,给无边夜色裹上了一层白纱,再加之以远近各色彩灯的缀饰,原本干涩的夜竟显示出温婉的柔美。不过我早已没有心思再欣赏这夜景了,因为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起身付钱,老板正坐在一个木凳子上抽烟,老板娘在一旁洗碗。

“老板,问你个事儿?”

“你讲。”

“你知道这附近有旅店吗?”

“那多的是,你顺着这条街往上走,就能看见好几家呢,喏,看见那个霓虹灯招牌了吗?那不就是。”

我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黑黢黢的夜空中赫然亮着几颗血红色的大字:

商务宾馆

“呃……老板,你看我像是住那种地方的人吗?”

“也对呵!你是学生?”

“嗯。”

“一个人?”

“是。”

“你爸妈嘞?咋一个人跑出来了?”他仿佛在质问我,“你哪里人?”

“我从外地念书刚回来,正准备往家里走,明天就回去。”

“是这样啊……大学生啊……在外地念书?”

“嗯,是这样的叔,今天我刚下火车就把身份证丢了,所以打不到车也住不了店,我对这儿又不太熟悉,所以就打听一下有没有价格便宜的小旅馆……贵一点儿也可以,只要不收身份证就行!”

“唔……是这样啊——算你小子走运!我邻居家就是开旅馆的,你要是愿意住呢就等我收摊了跟着我走,我给说一声叫把你留下——价钱嘛,倒也不贵,不过环境实在没得说!怎么……”

“那实在是再好不过啦,谢谢叔……你什么时候下班?”

“没客人的时候……”

所谓没客人的时候,原来是凌晨一点。我帮着这老俩口收拾完摊子,街上已经没有行人,只有几个同样在收拾着回家的生意人,还有几个摊点仍旧顽强地亮着灯,似乎仍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等到一两个夜不归宿的少男少女。

他们老俩口推着小推车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一会有左拐一会儿右拐,我早已经辨不来方向。最后,我们进了一个黑黑的胡同,就在胡同口不远处,他们突然停住了脚步。

“到了。”

那是一家叫仁和里的旅社,四层楼高。从外面看上去像是那种租赁型公寓,大堂内倒有一般酒店的格调,欧式的建筑风格,古朴的家具装饰,简约的壁纸,似乎不比一般酒店差。

老板是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穿着宽大的睡衣,看起来颇为精干。我找了一间最便宜的单人间,一晚五十,没有电视但是配有浴室。我也管不了那么多,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躺下就睡了,时间已经是凌晨二时。

睁开眼,也不知几点。天气很好,我洗漱完毕就走到街上,买了几个小笼包和一杯奶茶,不知不觉走过两个街区,我迷路了。也罢,我索性沿着一条巷路直走,来到了河岸,在公园散散步。虽然正是深冬时节,但河沿岸的景色倒如同初春三月一般,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唯一缺少就是一分柳色和一池碧水。每走几步就有一两处别致的景观浮现眼前,使得全旅程都没有重叠复制之嫌。逛完公园我又连着去了伏羲庙报国寺等好几处地方,自感旅途充实。不觉已然日头渐斜,料想应该已是下午饭点,我于是又转到一个大商场,在超市里买了些零食甜品干果和几瓶饮料,我决定今天就先转一天,等明天一早再去车站,动身去往锦州。于是我不紧不慢地又逛了一会儿超市书店鞋店什么的,顺便还看了一场电影。从电影院出来,是中心广场,我坐在广场的大理石台阶抽了根烟,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最后大了个车回到了仁和里。已是半夜十一点。于是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我真不知道我是该责骂自己还是该埋怨司机,第二天一大早我到车站打听去锦州的车,才知道我走错了:去锦州根本就不经过秦州。也就是说我现在要去锦州就要先返回兰仓,也就是说我我白跑了一趟。听了司机的话后我差点没气炸,我他妈闲着没事干玩的这是南辕北辙啊,我钱多啊,我有病啊!

就这样,腊月廿七早上九点四十五分,我坐上了一辆从秦州开往兰仓的黑色雪佛兰轿车。一路跌跌撞撞,我于下午一点零七分再次站在兰仓中央广场的合欢树下。我静静沉思了一番,觉得现在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一心想离家出走结果到头来是莫名其妙地又回到了起点,多么讽刺呵!到底是我地理没学好吗?为什么分不清南和北?只是在我的观念里一路向北是唯一的出路,竟从不曾细想我要去的和我所处的地理位置关系,糊涂!那么这回我知道了,我该去汽车南站。

我细细规划了一番,这次不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于我都是宝贵的,我已经不知不觉白白花费了一大把的时间和人民币,现在一定要合理分配。我现在身上一共剩下八百一十七块钱,坐车到锦州估计至少要花掉六百块,余下的用来吃饭和住点,应该刚刚好。至于时间,是一分也不能耽误,我必须赶在三十之前到堂哥那里,并在父母打电话给堂哥之前向堂哥解释这一切,虽然总免不了一顿暴批,但那都是后话了。不过我还是抽空回了一趟家中。也幸亏回了一趟,很明显阿飞已经有来过,那两封信都被翻看过,门背后也明显扔着几根烟把儿,另外我的一包花生米被拆开吃掉了一半,我生气极了,他还留了一个纸条:

半包烟拿走了,作业自己想办法。

那字简直丑极了。

两点半我来到南车站,这个点儿正是众车启程的时候。我四下打听去锦州的车,最后只打听到一辆去阶州的车,而且还是明天才出发的。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只能等明天了。

夜里,我喝着一瓶500ml的朗姆酒,坐在中央广场的正中央,一个坏了的地下喷泉的钢化玻璃上,屁股下闪着花花绿绿的LED灯,耳边传来不知名的网络歌曲,脑间一片空白。

我想:

等明天一到,我就离家出走,就这么愉快地决定啦!

我很早地赶到汽车南站,找到了昨天说好的去武都的那辆车。那是一辆白色的AE86小汽车,看起来至少有十万公里的车龄了。车主是一个三十上下的男人,高个,留着嬉皮士的发型和胡须。他说现在还太早,等吃完午饭太阳出来了再出发。我很是感到不满,但又无可奈何,因为我别无选择。也毕竟,才八点多,天都没完全亮。他叫我十二点准时到,说完就出了车站。于是偌大的车站仅剩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沙地的中央,脚下的沙砾窸窸窣窣地响个不停,尽管我没在动。我靠在那辆很酷的AE86抽了一支烟,又拍了一张照,之后也离开了车站。我没走太远,仅在附近的一所小学和一个超市转悠了几圈,顺便在附近的体育场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篮球,之后就进了一家早餐店。我下定决心美美的吃一顿,尽管不是很饿。我要了一笼小笼包,一碗小米粥,两颗茶叶蛋和四根油条,花了半个小时,我将这些家伙统统送进了肚子,又花了十来分钟,我将它们原封不动地排了出来,最后我心满意足,慢慢悠悠地去了车站。尽管那家伙很着急地催促我快一些,但他还是磨蹭到快一点时才发动了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事先讲好了价付了钱。他要了我三百,我还价二百五,最终我们三百成交。现在我仅剩下四百多,我把那四张一百块整整齐齐小心翼翼地揣在了羽绒服内层的口袋里,把拉链紧紧地拉上,把四颗纽扣也结结实实地摁上。纵使窗外阳光明媚,我也无意欣赏,我只想安安静静坐一会儿,发发呆,闭上眼。我睡着了,仅一会儿,我又被吵醒,不,准确来说是被什么东西撞醒了。是我的头,撞到了前面的座位上。司机突然停了车。

“到了?”我一边看窗外一边疑惑地问司机。窗外是一条明晃晃的柏油路,路边是一排光溜溜的香榭树,远处是一片青黄的田野。完全陌生的景色,从前后左右四面八方笼罩着我,我仿佛置身于梦境之中。

“还早着呢!”司机没好气地冲我说,“我去解个手!”说完便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下了车。

“要一起吗?”他一手扶着车窗问我。

“不,我不急。”

“一会儿上了高速可就没机会了。真不去?”

“没事,你去吧。”我解释到,“我早上刚上了厕所。”

“好吧!”他重重地闭上了车门,朝远处的田野走去。看来是大号。

我把视线拉回到车内,眼前所陈列的设施非但简陋而且陈旧,但总的来说还算是一辆挺不错的车,作为车所应具备的东西一概都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唯一可以值得质疑的就是前挡风玻璃上没有一路平安的吊坠,使得这辆车的气质折损了不少。车主怕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

司机回来后对我稍稍热情了一些,真是怪事,难道是因为他排泄完以后心情舒畅了,所以看我也就顺眼了?这么着我就难免同他的排泄物产生了某种不必要的联系,我很是感到莫名其妙,尤其是看到反光镜里他笑嘻嘻的脸,简直诡异之至。

“要听歌不?”他头也不回地问我(当然这种情况是不能回头的),反光镜里依旧是一张诡异的笑脸。

“那自然是最好不过啦。”

“喜欢什么歌?”

“都有什么歌?”

他从夹层里摸索出几张唱片,头也不回地递给我。

一共有五张,其中两张是盗版车载光碟,我看也没看就放到了一边。另外三张都是正规的镭射cd,一张是杰克逊的《Thriller》,一张是LinkinPark的《Meteora》,一张是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没有周杰伦。

“就这张吧。”我把《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先递给了他,其余四张一并后递给他。

“喜欢崔健?喜欢摇滚?”他问我,这次他回了头。

“喜欢崔健,也喜欢摇滚。不过仅限于偶尔听一听,要说真正的偶像,那还是周董。”我以颇为满意地口气说。说实话,我挺期待这一共同话题的,毕竟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谁?”

“周杰伦。”

“RUBBISH!”他大骂到。

我决定不再说什么。

太热了!我脱掉了身上厚重的羽绒服,放在一边,又从书包里掏出一瓶橙汁,一饮而尽。我都背了些什么呢?沉甸甸的书包,除了一些压缩饼干和几包老北京方便面,其余都是饮料:半瓶朗姆,一瓶橙汁,一瓶可乐和两瓶矿泉水。我这么些买东西干嘛呢?又不是流浪,又不是逃荒。我应该扔掉一些什么的,扔掉什么好呢?

两瓶矿泉水被我从车窗里扔了出去,落在路边的草丛里。

“不要乱扔东西,小朋友,很危险的!”司机果然没错过说教我的时机。

“好的。”我回答。

前前后后,这家伙下了至少四回车,或是去上厕所或是去买包烟,有一回甚至只是为了拍几张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公路上的羚牛的照片,我实在感到愤懑,虽然我也拍了。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了,司机叫醒我时,说已经到了阶州。我的脑袋一片沌懵懵,也许是喝了朗姆酒的缘故。但无论如何我该下车了。

我一肩挎着背包,一手扶着车门下了车,天已经快黑了,我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十九点了,可我的记忆分明还停留在早晨冒着热气的小笼包笼屉里。这是哪里呢?眼前闪烁起明晃晃的霓虹灯:阶州大桥……可我的记忆仍然停留在早晨燃着煤火的包子铺里。

眼前是长长的一座桥,正逐渐被夜色淹没。我从哪里来?该向哪里去?耳边突然响起了引擎的轰鸣声,AE86开始缓缓移动,司机师傅摇上了车窗,车开始加速,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他最后好像说,祝我旅途愉快,但那句话我只听见了一半,另一半不知去向,也许是被风吹散了。这风可真够冷的,吹得我直哆嗦。毕竟是寒冬腊月的夜风,况且我又穿得这么少。我居然只穿了一件黑色毛衣,还是低领的,也难怪感到冷。哎,我记得我明明有穿一件羽绒服的呀,怎么,难道是我记错了?不应该啊,我早上出门的时候确确实实有套在身上的,吃早餐的时候明明也穿着,上车的时候也一直穿着……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顿时慌了神。

我拼命地向某一个方向跑去。

那是风吹散声音的方向,是我失落魂魄的方向。我以某种姿势倒在那一个方向的尽头,不停地呼唤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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