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驾车月余,行至长乐郡信都,一路行来,宋惊舟感叹造化弄人:老天爷真的是把这个他自幼成长的世界碾碎成土,又加料和泥捏了个新的天地给他!
先有游儿讲的那些寻常人不能信的异事,后有来时悄无声息去时凭空消失的团坐在马车顶上的翩翩白衣公子,所以当忘忧在信都城城边处念诀幻出一方屋院时,他已经能眼皮不抬气息不乱地拍手道声:“妙!”
游儿早就嚷着说这段时间马车上胳的她腰酸背痛,要进屋去她的床榻上滚一滚,这时早就蹿了进去。宋惊舟随着忘忧踏进门,迎面一扇小桥流水的屏风,转过去是桌,榻,椅齐全的厅堂,摆着竹架酒瓮,忘忧挑起屋侧的长帘,回头唤他:“院内还有一间书房,惊舟你便歇在那儿吧!”
“还是不用了,你们两个姑娘家,我住着反而不方便,”宋惊舟妥妥的坦荡君子:“我牵了马车去寻家客栈住下,也是自在。”
“也好,”忘忧既不在意也不强求:“这几日所得的新酒还未完工,‘问心’也所存不多了,我想着先在长乐待些日子,等东西都备足了再上路可好?”
“我看这片地界也有些可赏之处,多些时日也无妨。”宋惊舟道:“不过既然你有这院屋子,何苦一路非要歇在车上?”
这一路过来,每日临近深夜,游儿便悬了题着“忘忧”二字的灯笼在马车上,他一直在念叨说没想到江湖上流传的忘忧酒馆,竟是个这么随意的样子。说来也怪,不论他们是歇在乡野还是林间,溪谷还是河川,凡是灯笼挂起的以后,总会有人寻过来,或是独行的浪子,或是迷途的樵夫,亦或是夜归的浣娘,不多不少,唯有一人。
“这方院子不过是大帝为了我在世间行事方便才幻的,除非是长留之处,不然修行便是既来之则安之,歇在别处也有不同的滋味,”忘忧道:“今日暂居此地,刚好借着添补之机让你看看罢!”
宋惊舟点头:“你倒是看得开。那我且去寻置客栈马车,随后再来找你。”说罢,牵了马车便走了。
城中有家不错的客栈,又高又宽敞,朝东面的那一溜客房窗外是城外那颗硕大挺拔的柏树,听客栈老板说那棵树不知道是谁在什么年代种下的,他家世代生活于此,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还在树下掏过蚂蚁窝。宋惊舟最爱那窗景色,便掏钱定了一间,又顺便吩咐了让人烧了热水送上去。
沐浴完,想着如今北上行路,南方的宽袖长衫确实不便,他遂换了一身月白色素白勾边的短打,双肩和襟前都绣有祥云纹,外套了件白色半袖短衫,腰间一围深蓝色编银饰的腰带,裤脚入皂靴,腰后别了长刀,整个人愈发俊逸出尘。
稍作休息后,宋惊舟出了门准备去寻忘忧她们,刚关门走了几步,就听到一声女子的低呼伴着阵杯盏落地的声音从他隔壁的屋子传出来。他忙过去轻敲了敲门,问里面的人可无碍,可是无人回答,只能听见细微的喘息声。他心知有事,便欲破门,谁知刚一用力,门就开了——门并未闩住!
屋内有位女子无力的俯卧在地上,四周破碎的茶壶茶杯零碎的落了一地。宋惊舟忙上前扶起那位姑娘,触手处火热滚烫,竟是发了烧。他道了声“失礼”,双手抱了女子到榻上,唤了老板上来让去请郎中,又去打了水沾湿帕子敷在女子额上降温。不久郎中过来探了脉,说是女子身上有了炎症,需服药消解,又开了药方让人去抓药。宋惊舟见女子已有人看着,便想去寻忘忧,结果一转头,老板憨着脸站在门口看着他笑:“这位公子,且麻烦您先留着吧,这位姑娘并无他人相伴,你若走了,万一有事我真是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
“能有何事?”宋惊舟不解。
“这,这姑娘孤身一人,我这店里也没有女眷,万一姑娘醒了说我无礼,我这客栈还怎么开啊!”老板苦笑:“但公子是她的救命恩人,又相貌出众,想必姑娘是不会在意的。”
这话说的粗陋,他看了老板一眼,但转头想想也是,本就是自己先救的人,不如救人救到底,反正天色还早,也不急这一会儿。一时间药被端了过来,他便转身坐了,接过碗一口一口喂药。那老板道了谢,留了一个小厮在这帮忙,自己下楼去忙了。
女子服了药睡的安稳,只是面上还是通红,宋惊舟重摆了遍帕子敷上,才细看了看榻上人的样貌:是个明丽的姑娘,年岁看起来不大,穿着水青云缎的衫裙,做工精细。
一旁的小厮收拾了地面,此时无事可做,难得悠闲,又见宋惊舟并无越礼之举,便抛了老板的嘱咐,趴在桌子上打盹去了。如今屋里三个人,两个人都梦了周公,宋惊舟抱怀靠在床榻旁的帷帐边,索性闭目养神,竟也慢慢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觉一阵仿佛有人窥视般的异样,猛然睁眼,天色已黑,室内一切如常,门窗关闭,小厮还在睡觉,一旁的姑娘呼吸平稳,已是渐好。宋惊舟伸了伸腰,起身点了蜡烛,又摇醒了那小厮,让他去煮了清淡的粥菜备了,等姑娘醒来好吃。等小厮出去后,他也出来关了门,下楼寻了正在关店的老板,道:“那姑娘看着大好,不过此时饮了药需休息,你且等些把个钟头上去敲门,端了粥菜让她吃。我还有事要出去,明儿一早便回来。”那老板听了,欢喜地拱着手送了宋惊舟出门。
没想到被折腾了这么久,宋惊舟加快了脚步,一边想着怕是忘忧那边等得久了,一边又寻思着仿佛有个什么事忘了做,一时又想不起来,罢了,他耸了耸肩,该想起来的自然会想起来。
转了两条街,远处的那盏灯笼已经挂起来了!白日里看着这条路还是有些行人,此时行过来,偶尔有些路过的百姓,甚至还有夜巡的人,却无人奇怪这里何时多了家酒馆,如同看不见一般。
宋惊舟推了门进去,屋内烛火摇曳,忘忧绛衫长裙倚在贵妃榻上,一手撑腮,青丝披散,广袖滑落,面容仍是清秀淡雅,衬着烛火,竟添了一丝与平日不同的味道,宋惊舟说不出,但心中却像是被什么轻触了一下。
忘忧对面已经坐了一个男子:髯须阔面,体格壮硕,虽穿着汉服,却明显是个异域人。此人转身看了他一眼,回头向忘忧道:“我从前一直以为,你们汉人男儿都是狼,是远远不如我们草原的雄狮,现在才知道,你们汉人也有此般人杰!”
宋惊舟坐到榻边的长椅上,一脚踏椅,一手撑膝,笑的一脸欢喜的问忘忧:“你方才说了我什么,竟得了这般夸赞?”
忘忧未答,刚好游儿掀了帘子进来,端了梅瓶和盅子放在桌上,忘忧点点头向着男子道:“阿必札公子,故事忘忧收下了,这酒便是公子的了。”说完,酌了酒递过去。
那位叫阿必札的公子饮过了酒,抬手擦了嘴道:“这酒倒像是我们那的马**酒,就是杯子太小不过瘾。”说着,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口中笑道:“哈哈,回去吧,回去吧,草原上的花要开了……我的灵魂,是要伴着九天的雄鹰……”说话间,人已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