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家公子趁着几日楼三小姐在楼府予那些修者比试忙的不亦乐乎,便想趁着这个机会在朔州城内痛痛快快地游玩一番,这几个月不出门,都快让那朔州城的百姓忘记了他这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公子哥了。那马公子虽时常沉醉于那花天酒地之中,表面上是一个纨绔子弟,与那些花楼中的歌舞伎交情匪浅,但却也未曾做出过啥出格的事。时常挥金如土,但也照顾了那些流落街旁的乞丐,老子敛钱儿子散财,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那公子哥坐在一间老客栈的二楼上好房间之内,倚栏而望,大口喝着酒,就如那不得志遭贬谪的落魄书生一般。“童儿,把银袋给我拿过来。”那童儿是马公子的伴读书童,见着那马公子叫他递钱袋过去,脸上露出颇不情愿的样子,低声道:“公子,这可是这月公子府中挪出来的第三笔钱了,您还要这样做吗?”
那公子见着小童彳亍不前的样子,满面的恼怒,呵斥道:“本公子的事,何须你多言?”一把夺过那小童手中的钱袋,或许是借着那梨花酒的酒意,此时只觉着性情甚为洒脱,左手扶栏,那右腿往木凳上一抬,再上左腿,神似那书生爬山时翘着肥圆屁股的模样,那小童见着自家公子醉酒后的这副模样,不禁想起了自家那老母猪上树的情形,忍俊不禁,扑哧一笑。他侍奉的这家公子,酒后甚是喜欢做些洒脱豪放之事,其中之一便是依栏散财。只见这时微风习习,风助酒劲,那街道上的乞丐都看见了这位满脸赤红的公子哥,便知道他又要散财了,于是都早早的等候了在那客栈楼下,只等着从天而降的银钱。
自上次那马公子被楼三小姐一顿暴打之事在整个朔州传的沸沸扬扬之后,便在没有在朔州城的花楼客栈见着这马公子,人们都笑言那马公子可是遇着自己命中的克星了,吓得他竟然不敢出了那马府的大门。这可愁煞了那些乞丐,那马公子隔三差五便会在楼上施舍,竟然使得那些无业游民也装作乞丐来此,靠着那马公子的散财维持生计。这也得依靠于那马府富可敌国的家产,若是朔州城一般的富贵人家有着马公子一般败家的子弟,怕是早已是家徒四壁了。
如以前一贯的作风,散财之前那公子都得先吟诗作赋一会儿,见那楼下的乞丐行人拍手叫好的人多的时候便会多丢一些钱财,这是他的小心思。那楼下的乞丐这些倒也挺配合的,不管那马公子吟诗是否高妙,皆一味的可劲儿拍手叫好。什么“喝酒剥瓜子,就不怕老子。”开口即来,见着那楼下围观的人群一直叫好,便也真觉着自己的诗词歌赋能堪比李白大仙,一阵得意之情油然而生,听着那一声声响亮的妙哉,甚为自得,这老爹让他学什么经商取财之道,那有醉卧沙场,运筹帷幄来的快意。这马公子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一直认为自己在兵书上具有非人的天赋,奈何那视财如命的老爹一直对他进行打压嘲讽,七岁那年竟然将他辛苦积攒起来的上百本兵家鬼道之书全部烧毁,当时那马公子深受打击,便开始了放荡不羁的公子哥一般的生活,以此来对欺父表示反抗。
吟完一首诗之后,那马公子便开始往下散下一把银票,当然他不会一时散完钱袋中的所有银票,何时尽兴,何时散完钱财,这就如那钓鱼之法一般,一点一点的下鱼饵,这样那鱼儿养成习惯之后,便才会狠狠咬着钩子不放。所谓兵家之道,在生活之中亦是可用,这也是那马公子一心想上那沙场不得而寻找的乐趣而已。
就在那马公子得意之情不亦乐乎之时,一匹快马冲散了人群,紧接着是三四匹快马在人群中切开一条道路,然后扬长而去,这人群一受到惊吓,马公子哪还有兴趣吟诗呢,趣味瞬时变成怒火,这些人竟敢在朔州城了如此行马,定要将他们抓去官府监禁。马府主君也是在府衙有职位,所以抓一个为乱市井之人还是很容易的。
那月儿此时正去往那刘老头的大医馆,只见一匹悍马横冲过街道,也不顾及行人甚是嚣张,差一点便撞上了楼家三小姐。月儿性格虽是比较爽朗,也不由得想要训斥这波无礼之人,但她见着那马匹不像是朔州之地产出的马种,而且这些马匹倒像是那官道上用以送信的快马,以前她与爹爹一同喂马的时候听爹爹说起过,那驿站的快马是朝廷用于传递急诏的,但近些年朔州城内未有什么天灾人祸,这个曾经的不毛之地不值得引起朝廷的注意,而边疆近几年也战事消停了许久。这些人行马如此之急,到底是为了什么?
月走进那大医馆,问那刘老头刚才是否看见了那队快马。只见那刘老头拿着一把小秤,久久未有放下秤盘中的草药,眼睛盯着那军士早已扬鞭而去的街道,仿佛出了神一般。也未有见着月儿跨进门来,楼三小姐在刘老头眼前挥了挥手,道:“睡着了?刘老头何时学会边抓药便走神了?”那刘老头这时才两眼聚神,一双慈眉善目,道:“三小姐呐!你且先在老夫的大医馆内随处转悠,老夫现在有一点事需要外出一趟。”招了招手,示意那正在捣药的小童带着楼三小姐去大医馆的后院,然后便匆匆出来大医馆,往楼府的方向赶去了。月儿也未曾在意那刘老头隐藏在眼神中一丝担忧,便在那药柜里挑着几颗味甜的大红枣拿在手里,跟着那小药童往大医馆的后远去了。
自从无味幻化为人形的法术之后,便不愿呆在那楼府后山的菜园子里,虽然那里是修炼的好地方,但无味的性子活泼,可受不得一直闭关,而且小郎也不是每日都得上菜园子里去,所以他觉着有时甚是无趣,便想下山来找个居所。先是想到去那楼府做个下人,可那楼三小姐的脾气他是知道的,知道无味拥有灵力,可定会让他陪月儿练舞的,到时可不得每日都得挨楼三小姐的拳脚功夫。所以便去了那大医馆内做了一个小伙计,整日就晒晒草药之类的,闲暇时还能上楼府找小郎比试一下武功,这楼府与大医馆也挺相近的,顺便逛一逛朔州街,这人间的风光好多都还未见着呐,在大医馆内做活,可真是一举多得呢。
那月儿走近大医馆后院的大门,往嘴里扔了一颗大红枣子,嚼了两口,“这刘老头药柜里的大红枣就是味甜,都是上好的药材呐,也难怪娘亲与那些大家贵族的女眷聊天时,那些女眷总劝说娘亲让刘老头的美颜膏卖的便宜些,说他们的家主都嫌太贵了,每月的就是买药膏给自己都得花费十分之一的薪资呢,不过那些女眷自从用了刘老头的美颜膏之后肤色变得更加玉白,倒是与家主更加恩爱了,哈哈,刘老头的草药确实是朔州上好的,贵一点也无妨,这刘老头也是生财有道嘛!”
那小童听着楼三小姐的话,也是随口附和道:“我家老大夫虽然爱财,但对药材的挑选可是十分的精道,老大夫常说劣等的药材若给人服了无效,那等于是害人钱财。而且我家老大夫对于那些前来讨要的流民乞丐皆是以最好的药物救之,未取一文钱。”
楼三小姐微微一笑,这表情到极难会出现在那平日刁蛮的楼家三小姐脸上。“这么说来那刘老头这可算的上是取富济贫了,我得让我娘亲莫要再用刘老头的美颜膏了,不过得多向马府的女眷多推广一下呢,最好也让那马公子试一试。”说完不禁将那手中的红枣子扔进口中,“不错,味道甚好!”
这大医馆虽然是朝廷封定的朔州城的医馆,但丝毫不亚于那京城的皇家医馆,药物俱全,而且在楼家的支持下,这大医馆可快比得上一座楼府了,当然最终要的原因还是那刘老头的医术高超,人间百病,无一不能治。那刘老头曾向那楼三小姐炫耀自己可是人间医圣,楼三小姐却不以为意,因为他听爹爹说上次她中的是那魂散,虽然不属人间岐黄范畴,但也未曾见着刘老头医治过什么特别的疑难杂症。她想着那刘老头轻捏白胡须镇定自若而且在她眼前夸夸而谈的样子,又想起那在娘亲面前谄媚巧舌请求帮助他推行美颜膏的神态,不禁想狠狠拆穿刘老头的面貌,哎,想想还是算了,真要这样做,那以后的大红枣就不甜了。
楼三小姐还未跨进那晾晒草药的院子,便见着一个身形灵巧,圆圆脑袋的药童正在铺晒草药。那小童的耳朵微微竖起,还未等楼三小姐开口,便抢先道:“月儿姐姐近日可打得痛快?怎么有时间来看望我呀!”
那楼三小姐也不多说,三步跨两步,便来到无味的身旁,轻轻揪起那猫妖可爱的小耳朵,“姐姐这不是来看看无味弟弟在这大医馆内过的好不好吗?怕那刘老头怠慢了无味弟弟,让弟弟宁可在这里打杂也不远来楼府陪我练武。”
无味知道楼三小姐这是因为他未去楼府而气头上呢,也不敢有半句出头的话。连忙道:“月儿姐姐消消气,轻一点,莫要掐坏了,小郎兄时常与无味弟切磋武艺,无味会的,小郎兄也会了,月儿姐姐可以找小郎兄练武的。”
那楼三小姐也是觉着无味委屈求全的样子十分可爱,便没有再与之计较,重要的是她这样便能够有机会让小郎教她武术了,那无味都说了,小郎还能推脱不成?于是高高兴兴地拿了两颗红枣给无味。小叙谈了一会儿,便离开了大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