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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聚罡丹

名叫赢太真的少女缓缓走来,美眸眨动,连连打量夜宁,落落大方,施了一礼,笑道:“小妹赢太真,多谢世兄出手相助。”

“不客气。”

夜宁微微一笑,同时抬头打量这少女,心中不由暗赞一声,这位名叫赢太真的白衣少女皮肤白皙细腻,眉目清秀,五官极为精致,身材更是姣好。

她的服饰虽然简单,但一看就是一等一的绫罗绸缎,虽然有些破烂,形容狼狈,但依旧能够看出做工极为精致讲究,应该出身不凡。

赢太真也在打量夜宁,只见他清秀俊朗,温文尔雅,有如剑岳,既有文人的风度,又有武道高手的英姿,身上的衣衫虽然一般,但气度雍容,不容小觑,心中暗赞一声,不觉对夜宁抱有几分好感,笑道:“世兄,敢问你怎么称呼?”

“我叫夜宁。”

“姓夜?难道是东阳夜家?”赢太真眉眼如画,笑道。

“的确是东阳夜家,你知道?”夜宁诧异道。

赢太真笑道:“我有一个同门师妹,便是夜家之人。她同我说过,夜家在东阳城的事情。”

“这样......”

夜宁微微点头,似乎知道她所说的那位师妹到底是谁。

“竟然还真是。夜世兄,你救了我,小妹无以为报,这是聚罡丹,便送给你了。”

赢太真拿出一瓶丹药,随手递给夜宁。

“聚罡丹?”

夜宁看着手中的丹药,面色一愣。

这种灵丹的名声他自然是听过,但却从未见过。

聚罡丹的功效便在于,可以帮助武者凝聚体内罡气,尤其是对罡气第三重以下的武者,有极大的效用。

没想到赢太真随手就是一瓶,当真是出手大方。

“多谢师妹。”

夜宁收起之后,又看向地面上的尸体,皱眉道:“这些人为何会追杀你?”

赢太真闻言,有些厌恶的看了这些人一眼,当即道:“这些都是黑水山的妖孽。我云王府抓了一名黑水山之人,便引得他们前来。等我回去禀告父王,必定将黑水山尽数剿灭!”

“你是云王府的郡主?”

夜宁闻言,不禁暗暗咂舌。

整个云州都二十六城,东阳城隶属其一。

但云州因为背靠东方无尽之海,毗邻南荒的缘故,是大玄皇朝最为繁华的海岸港口,每年吞吐的货物数以亿万计。

每一年,云州的税收都高达八千万两黄金。

其中六成上送国库,两成送入各地城池,余下两成则为王府用度。

可想而知,云王府到底有多么的富裕。

“世兄说的不错,我的确是云王府的郡主。这次若非世兄,我可真是生死难料。”

赢太真又翻检衣衫,歉然道:“世兄,小妹只带来这一点的丹药,不如这样,你有时间去云州城,到了那里一定要告诉我。再报答世兄的大恩大德!”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夜宁将聚罡丹收下,飘然而去,笑道:“赢世妹,告辞了!”

赢太真目送他远去,连忙高声道:“世兄,小妹承你一个人情!世兄以后务必要去云州城才是!”

夜宁哈哈一笑,没有回话,挥了挥手,几个起落便消失在茂密的额芦苇荡中。

“真是个怪人。”

赢太真目送夜宁离开,看了一眼满地的尸体,随即眼光一寒:“这些妖孽,竟敢来追杀我,待我回去禀告父王,定将这黑水山彻底剿灭!”

.....

清水城,如东阳城一般,是大玄皇朝云州境内的边陲小城,城区不大,土物不富,没有丝毫起眼之处。

但最近几天,清水城内,却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士。

这些人,大抵都是武者,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世家子弟。

据传言,之所以有如此异象,是因为清水城中传出一则消息,似乎是几百年前,某位绝代武者的洞府,在清水城附近的黑水山附近现世。

这些外来人士,统统都是冲着那位绝代武者的洞府而来。

且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清水城内的老百姓,这几天里可着实高兴坏了。

这城里人一多,买卖自然就开始繁盛,他们的收入自然就跟着水涨船高。

尤其是酒楼客栈的老板,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那些外来武者,世家子弟,统统都是口袋里有钱,性子又豪爽的主儿。只要伺候的好了,那银子,就只管‘哗哗’的从他们的口袋里流入自己的手中。

仅仅是这几天的生意,其收入就相当从前几个月的入账。

所以这些酒楼的老板,甚至都客窜起了小二的角色,亲自上阵,忙里忙外,伺候周到。

这不,福来酒楼的老板朱胖子,就殷勤的躬身站在一桌衣着华贵的客人身前,满脸谄媚,生怕自己出了一点差错。

朱胖子开了三十多年的酒楼,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人见了千千万万,一对招子,早就练成了火眼金睛,一眼之下,就能将一名客人的背景,身份,职业等看透个七七八八。

所以,他只看了眼前这桌客人一眼,他就知道,这桌客人来头定然极大,他一个小小的酒楼老板,绝对得罪不起。

他面前的这桌客人,有六人,一名老者,四名中年人,还有一名少年。

这六人身上的衣服,都是由云香银丝锦缎造成。

这云香银丝锦缎,乃是大玄皇朝最昂贵的锦缎之一,它是由高山银蚕吐出的白云银蚕丝为原料,然后再让手艺最高超的绣娘,以玉织机来回往复不眠不休连织三日三夜,方才能够织出一尺云香银丝锦缎来。

在大玄皇朝,一尺云香银丝锦缎,就要一千两银子,简直比同体积的黄金,还要贵重。

这六人,能够穿起云香银丝锦缎,必是资产千万,豪奢到了极点的人物,由不得朱胖子不小心翼翼的伺候。

不过令朱胖子有些奇怪的是,六人本应是出门锦衣车马,归时鸣锣仪仗的富贵人物,却作江湖打扮,都配刀剑。

尤其是那少年,看起来俊俏无比,简直比那些祸国殃民的绝世美人还要漂亮,但眉宇之间,却不是男儿雄风,真真是有一股妖异到了极点的潇洒。

这潇洒少年,背负长刀,腰佩一根掌宽铁犀牛皮带,皮带之上,还插着九柄一看就锋利到了极点的飞刀。

他身上的云香银色锦缎,是被做成了劲装,穿在身上,别有一股英姿飒爽,配着背上腰间之刀,顿时就有一股冷厉的气息,从他身上传来。

“老板,去将你们酒楼招牌酒菜,全部给我们上来。”

六人之中,那名看似领头模样的老者,淡淡发话道。

“好勒,贵客稍等,酒菜片刻就能上来。”

朱胖子不敢怠慢,长吆喝一声,就小心翼翼的离开。

“父亲大人,消息是从清水城这里传出来的,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想必清水城的家族,早已经赶往黑水山了。我们应该在抓紧时间,尽快直奔黑水山,或许还能有一丝机会,能够与那清水城之内的家族周旋一二,获得好处,怎么能够在这里浪费时间在吃饭上?”

朱胖子刚走,六人之中,那名满脸横肉,面容凶恶的壮汉,有些不满的对老者说道。

老者却没搭理他,反而朝着那背刀的妖异少年笑了笑,柔声道:“麟儿,你的想法呢?”

这背刀妖异少年看都没看老者一眼,淡声道:“自然是好好吃饭,再上黑水山。”

他此言一出,顿时其他人都不再说话。

.......

夜宁赶到清水城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随便找了个客栈休息之后,便耐心等待归元道人洞府开启的日子。

房间内,夜宁盘膝坐下,一边修炼,一边观看自己的属性面板。

宿主:夜宁。

境界:罡气境第一重。

灵气值:0。

力量:103鼎。

心法:不灭金身,吞天魔经。

技能:圣阳破罡拳(56/100),踏雪无痕(85/100)。

体质:金刚不坏。

(可升级为琉璃金身,升级需要灵气值十万点。)

请注意:可花费灵气值推演和提升功法当前境界。

看了一眼自己的属性面板,夜宁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他的对敌手段不多,但一招鲜吃遍天。

他的实力越强,圣阳破罡拳所发挥的威力就越强。

“灵气值依旧是个大问题,没有灵石,我的功法和体质根本无法提升。对了,不知道那个黑衣首领的储物袋有什么?”

这般想着,夜宁心中一动,一个巴掌大小的储物袋出现在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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