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之后,多弗朗明哥突然坐了起来。扭了扭脖子,露出了邪恶的笑容说道:哎呀,好久没有在这种时候出现了。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说完看了看旁边还在昏迷中的康斯坦丁,又回头看了看插在地上的那把奇怪的长剑。
这时剑柄上的恶魔骷髅头发出了一阵低吟。
“邪恶的灵魂啊.......过来呀,过来呀,过来拔出这把剑,只要你拔起来,我就给你永恒的青春和长生不老的身体,以及无与伦比的力量…………”
恶魔用他那充满诱惑的语言,对着多弗朗明哥不停的念叨。不料多弗朗明哥真的一步一步走到了那把剑的面前。
恶魔兴奋的说道:“对,就是这样,拔,快拔出来......”
只见多弗朗明哥蹲了下来,脱下自己的鞋子,拿下自己的脚上穿的臭袜子。
狠狠的塞进了剑柄恶魔骷髅头的嘴里边。
“你好烦啊,少来指挥我……”
恶魔:我XODHUW……
然后又走到了康斯坦丁的面前,扇了他几巴掌之后,把康斯坦丁扇醒了。
康斯坦丁迷迷糊糊的醒来说道:“发生什么了?老板?你好像和之前有一些不一样……”
“是吗?嘿咈咈咈咈……废话少说,你先过来看看这个”说完拽着康斯坦丁来到了那把怪剑前。康斯坦丁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形状怪异的长剑。
随机双手在空气中划动,嘴里不停念诵着古老的咒语,顿时空气当中出现了一道金色光芒的法阵,直接朝那把剑轰了过去,只听见里面传来了一声声痛苦的哀嚎声。大概十分钟左右,剑身的火焰随着恶魔的哀嚎声一起消失不见。康斯坦丁随后拿起一颗烟,放在嘴角,点燃,烟雾袅袅,模糊了康斯坦丁的眼。
“可能有一天我们会再见面...。”他说:“...但绝不是今天!”康斯坦丁双手一挥,撤去了法阵。长剑周身的火焰已然消失不见。
只是在月光的照耀下,剑身反映出一种诡异的血红色的光芒。
“老板,你这把剑是从哪儿淘来的?”渣康好奇的问道。
“你说这剑呢,我只是去了哥谭华人街一趟买点东西。卖香的老板墙上挂的这把剑,他说是古董剑。我看还不错的样子,就让他当赠品送给我,用来玩了……”
“卧CAO,是吗?老板你运气真好……已经没事了。这把剑很神奇,好像能吃掉它砍到东西的灵魂,并传化为魔法能量。在我的帮助下,刚才那个恶魔已经被这把剑消化了,可能这才是这把剑真正的样子……”说完,康斯坦丁从地上站起来,走到建的面前,双手握住剑柄,使劲的拔了拔,但还是拔不出来。
“老板,要不然你来试试……。”气喘吁吁的康斯坦丁对着旁边的明哥说道。
“所以,你以后还是少抽烟,喝酒,玩女人吧,你看你身体现在虚成什么样子……”多弗朗明哥鄙视的看了一眼康斯坦丁。
走上前单手握住长剑,明显比钢铁沉重许多的分量让多弗朗明哥胳膊一沉,握住剑一用力把剑从地上拔了出来。当即便开始仔细的打量起来剑的款式、花纹、配重。挥舞了几下,感觉还挺趁手的。
多弗突然转身走向了一旁的火箭筒。单手举起长剑朝着管筒用力砍去,如同热刀切黄油般,整个管筒被毫无阻滞地轻松切断,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叮当!”断掉的管筒掉落在地,切口平整,光滑如镜。
“还不错,正好家里缺一个砍骨头的刀,就叫它Rebellion吧……”
“呃,老板,你这就有点儿浪费了,不过算了,也不关我的事……”
“放心,切完骨头后我会找到一合适之人,让他斩妖除魔……”
说完,康斯坦丁带着多弗了来到公寓外,找到了查斯的车。
“伙计们,我打算去喝上两杯,有谁一起的么?”坐在车上,康斯坦丁提出了一个建议,这个建议迅速得到了众人的响应,在这个危险而又刺激的夜晚,正是应该大醉一场的时候。
说罢带领众人浩浩荡荡离开此地,前往酒吧。
.........
结束了这一天的风风雨雨,康斯坦丁正惬意的坐在吧台前,抽着经典墨西哥手卷烟,喝着加了冰块的兰姆酒,脸上一本满足。
“整个哥谭,恐怕只有这里的酒,是最正宗的英国味道,而且还不怎么掺水”康斯坦丁赞了一口,同时继续喝个不停。
酒过三巡之后,觉得时机已经差不多了。
多弗朗明哥诡异的笑着问道:“那个......阿斯特拉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么,老板,我曾经非常喜欢摇滚,两年前我对朋克摇滚简直入了迷,我的偶像是‘手枪’乐队,我为了向他们学习,找了一群朋友,组建了一个我们自己的乐队,我为它起名为‘子弹’,哈哈,干他妈的,这个名字现在想想都让人作呕,但那时候的我爱它爱的要死!”
“查斯,我的那个朋友,就是你刚刚见过的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他是个富二代,在他爸爸的帮助下,我们获得了首场演出的机会,而我们首场演出的地点,正是纽卡斯尔市的卡桑诺瓦夜总会。”
说到这里,康斯坦丁的眼神里不断闪现着过去的回忆,那些让他煎熬了整整两年,那些让他在精神病院里躲了整整两年的痛苦经历,不断回荡在康斯坦丁的眼底。
“我们的首场演出很精彩,很成功,我的吉他就像要飞起来一样,我他妈喝了很多酒,MMP,哪怕我少喝一杯,都未必会有后面的事情!”
康斯坦丁说到这,忍不住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就好像他现在同样喝多了,他仿佛将自己带回了过去,仿佛他正在经历他回忆里的一切。
“那一晚我喝醉之后,感觉到夜总会里有恶魔出现的迹象,我带着我的朋友迈着醉鬼的步伐找到了恶魔的位置,我见到了阿斯特拉,那是一个可爱的,不到十岁大的黑人小女孩,她是卡桑诺瓦夜总会老板的女儿,她的父亲就像我当初的父亲一样,喜欢打她骂她,羞辱她,阿斯特拉就像另外一个小时候,女版的我一样,她同样选择用虚无缥缈的魔法来对付他的父亲!”
康斯坦丁猛的苦笑一声,他伸手擦干自己不小心喷出的酒水,然后继续讲述道。
“只是她和我完全不同,她有非常优秀的黑魔法天赋,她第一次召唤就召唤出了一头下位恶魔,而我当时本应该用最简单的办法将那头恶魔驱逐的!”
康斯坦丁猛的给了自己一个巴掌,他看向多弗朗明哥,带着期望问道。
“你能理解一个醉酒的年轻人的炫耀心理么,我喝多了,我想要向我的朋友,还有夜总会所有的人炫耀一下。我打算用一个高难的仪式让他们钦佩我,让他们敬仰我,于是我并没有直接驱逐这头下位恶魔,我用一个复杂的,高难的魔法召唤出了一头上位强大的恶魔领主,我打算让恶魔领主将下位恶魔带走,然而我高估了我的灵魂强度,这头名为厄尔尼卡的恶魔领主杀死了除我和我朋友在内的所有人,同时它还带走了阿斯特拉的灵魂!并且对我下了诅咒。我以后的每一个朋友都会遭遇不幸。”
康斯坦丁双眼默默流出两行泪珠来,他痛苦的嘶吼一声。
“我害死了无数人,我让一个无辜女孩儿的灵魂下了地狱,一切都只是因为我的虚荣,因为我的炫耀,我搞砸了,我把一切都搞砸了!”
康斯坦丁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声,然后,他看向一言不发的多弗朗明哥,轻轻问道。
“无数次梦里不断出现那天的惨境,我听见阿斯特拉在向我求救,她信任我,她有和我一样的天赋,而我让她的命运走向了终结,她甚至连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康斯坦丁无力的躺在座椅上。
“我没有被天使逼迫着做什么事,我选择和地狱开战,只因为我想要挽回我那失去的良心,我想将阿斯特拉的灵魂从地狱里带出来,我想将她那幼小而纯洁的灵魂送上天堂,那才是我应该做的事!虽然比起恶魔我更讨厌天使......”
康斯坦丁坦率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不喜欢天使,不喜欢任何天使,甚至他讨厌天使比讨厌魔鬼更甚。
大恶魔和魔鬼只是纯粹的要他去死,他们只是想占有康斯坦丁的灵魂当做玩物。
与直接了当的恶魔不同,天使想要的更多,他们不仅想要彻底拥有康斯坦丁的灵魂,他们还想要康斯坦丁为了他们的计划去死,甚至在这一切发生时,他们还想要康斯坦丁甘之若饴,恶魔仅仅想要他的灵魂,天使却想要他包括灵魂在内的一切!
康斯坦丁终于结束了他的演讲,他伸手搭在多弗朗明哥的肩膀上,深情地说道。
“然而我自己做不到我说的事,我需要老板的帮助,我需要您和我一起对付厄尔尼卡,老板,你会帮我的,对么?”
多弗朗明哥看着康斯坦丁诡异一笑,然后一拳将康斯坦丁打出了鼻血。
“警告你!下次不要用这么虚假的谎言,来赚取我的同情!”
康斯坦丁惨叫了一声,随后,他擦了擦流出来的血渍,轻松的笑了起来。
“好吧好吧,我那做作的演讲被你看穿了,确实挺令人作呕...不过我这一次可没骗你,虽然我其实不在乎我的那些过去,但我未来的确要对厄尔尼卡,而且,我和你讲的过去可都是真的...大部分吧?”
多弗朗明哥点了点头,随手拿出了一个支票。在上面填好数字之后,签了名递给了康斯坦丁。
“以后如果有事需要帮忙的话,就找背剑之人吧......”说完背着剑,走了酒吧。
康斯坦丁看着多弗朗明哥的背影,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大声喊道:
“今晚全场的消费,由我约翰·康斯坦丁买单,尖叫声……”
(妹子的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