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在初三上学期。无意间发现那个男孩子的QQ昵称叫清风,(我的名字就叫清风)就感觉这人品味不错,哈哈哈,第一印象很好的人,后来总不会忘。后来加好友,聊得还不错。他很喜欢打篮球,剃着寸头,六块腹肌,身高一米七六,体重五十五公斤。对,我喜欢上他了,我喜欢的样子,他刚好都有。
每次聊天,我总是小心翼翼的问一句,在吗?然后在挑起他喜欢的话题,他的每一句我都接得下来,因为我已经了解了他全部的喜好,他喜欢詹姆斯,喜欢听戳爷的歌,也喜欢听教主的,我最爱教主!然后我们总会聊很久,我听人说,男孩子会喜欢上跟他一直聊天的人,所以我对他二十四小时在线。可惜,天不遂人愿,他只能每周玩一天手机,于是我只能盼着那一天。忽然有天,一个男孩子加了我,他喜欢我一个朋友,但是已经分手了,我两互说遭遇,颇有几分惺惺相惜的感觉,于是便经常聊了起来,后来我大胆表白,被拒。小哥哥(就是后面加我那个男孩子)跟我表白。男孩子真的会喜欢那个跟他一直聊天的女孩子,只不过不是我喜欢的人喜欢我。
我没有放弃,坚持每天给他发消息,他只要看见都会回复,我对他说的情话,他也会回应。就在我以为水到渠成的时候。一条留言改变了一切,他给我留的,内容不堪入目,我去找他,他说不是他。我问他,要不要在一起?他说:我们是朋友,只能是朋友,对不起。我努力笑了笑:那好吧,不打扰了。于是我把联系方式都删了。可能我也没有多喜欢他。大概一个星期,我就把他忘记了,我记性本来就不好,就不要记住这些不属于自己的了。只是有些遗憾,没在喜欢他的时候,说一句我喜欢你。
日子慢慢的过去了,似乎每天都一样,只是越来越临近中考了,或许是我比周围的人大一些,又或是我平庸不求上进。尖子班的学习氛围自然不用说,而我与他们格格不入,她们在学习,我在操场散步,她们在学习,我在小卖部晃荡,他们在学习,我在被窝里玩手机。
中考的时候,他们紧张而又兴奋,我的内心毫无波澜。真的不喜欢去做不喜欢的事。中考结束后,我拉上一个行李箱,就出门打暑假工了。我喜欢这样的生活,虽然我每天都在奔波,我会在五六点钟起床,去找工作,会在12点以前安然入眠。三天过去,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一天一百块钱,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我喜欢这种忙碌又充实的感觉,让我不会再无聊到去喜欢那些人,追求那种虚无缥缈的所谓爱情。主要是我喜欢钱,虽然俗,但我爱。谈钱俗吗?不俗呀,他给我们提供了最起码的是生活物质保障。可以说我拜金吧,我真的觉得钱才是最有安全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