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愤地跺着地板,臭流氓臭流氓,就应该死!思雨该是怎样的愤怒,怎样的委屈啊!一想到思雨受到的这样的侮辱,我眼泪大滴大滴地掉落。
思雨没有哭,只是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她说:韩菲,我害怕,我害怕,你能抱抱我吗?
我抱着她,她一直睁着眼睛看着我无声地落泪。
我心里痛恨我自己:为什么不跟着思雨进去,明知道会遭遇这样的危险,为什么不拦着她,拼死也要拦着她!人性啊,人性,你有时候懦弱愚蠢的比不上一头猪!
我一直抱着她,直到她沉沉睡去。
我心里厌恶我自己:除了哭泣和抱着她,我还能做什么?
思雨睡着的短短数小时里,她颤栗着惊醒好几回,看到我抱着她,才勉强闭上眼睛。
早上太阳照常升起,琴声依然,嘈杂声音依然,这些声音让我有说不出的愤怒!它们吵的思雨无法安睡。
思雨挣扎着起来,告诉我,今天我俩继续去要钱,她把注意的事儿,需要做的准备,告诉了我,让我尽快弄好!
当我俩面无表情地出现在罗刚面前,罗刚的惊讶不言而喻。思雨提醒他还钱。
他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嘴脸,不还!
思雨让我把昨天的录音放给他。
不还就把它交给警察,你堂堂一大老板,强奸一小姑娘,够判你几年的!我气哼哼地说。
思雨接下去说:你背后搞鬼,想整垮我爸的证据我也收集好了,这是复印件!占了便宜还当没事人,想的美!干脆鱼死网破!
好在,那会儿人们的信息量没有那么大,商人也没有精明到挣钱不要命的份上。不知道是我们说的内容震住了罗刚,还是他也怕缺德事儿干太多,警察自己找上门。还是他对思雨做的事儿,就是他当时头脑发热……反正,他黑着脸不情愿地开了支票。
我劝思雨回家去休息几天,暂时不要上班了。她坚持不肯,她的心情,我能理解,也不强求。
我给思雨还是请了假,把她藏在宿舍里。她在床上躺了一周,睡着、一天吃一点粥,其余大部分时间里,她睁着眼睛在床上躺着,安静地一声不出。
那间宿舍只有我一人进进出出,怕思雨想不开,我不停地回来看看她。
那会儿我很为自己悲哀:明明是思雨我俩玩的火,警察来了,思雨一个人站起来承认了,我个窝囊废愣是没敢认。就是这种感觉,思雨像个英雄,我是只狗熊!一只悔恨、忏悔的臭狗熊!
那会儿我忙碌而暴躁,广仔问我吃黄瓜不?
吃什么吃?你那破琴声不能停个把星期,当心我给你扔了!我爆豆子似地说道。然后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黄瓜,恨恨地咬了一口!
弄得广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一个星期后,思雨跟我喊饿的时候,我惊的喜极而泣。
尽管这样,我还是怕的。我怕思雨万一有什么事儿,我没法向他父母交代。思雨从发生这事儿起一直叮嘱我,甚至恳求我,不要告诉除了我以外的任何人。她躺了一个星期后,依然警告我,不能告诉父母,否则她会不认识我。
尽管这样,我还是怕的。我怕思雨挺着大肚子。丝丝挺着大肚子是名正言顺的,思雨呢,她的人生刚刚开始。这件事常常让我在噩梦中惊醒!这件事让我一直都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好在,一个月后,月经如期而至,没有一丁点拖延。我抱着思雨,心里喊了一万遍万岁!
这件事过后,我才发现自己不是人。而且,我反思自己的时候,发现不是人的事儿我干了不是一件。我从心里瞧不起躲在想法里的韩菲。
我没敢把这件事情告诉丝丝,我怕她挺着大肚子气昏过去。反正都已经不是人了,也不差这一笔。
暑往寒来,季节在不知不觉中更替。每一天都在太阳的招呼下,准时到来,即便太阳请了假,乌云也会准时招呼着。
琴声也依旧悠扬。手风琴宏大的声音,变化丰富的音色,明快的节奏,偶尔还有异域风情的加入,如在天地间拉了下细密透明的丝线,每一个期间穿梭的人都能感受到它的声音,和声音里满载的情谊。
我依然喜欢这悠扬,只是它再也不能激起我心中半点涟漪,无论多动听的旋律,我的心一直平静如初。
关于那件事情,我在自己的心口里找了个地方,把它埋葬,今生今世不想再看它一眼,如果思雨不提。
我希望思雨也是这样。事实上,她也的确是这样。几个月里,我们用相处的时光、用留存在大脑里大量的回忆,用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哪怕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把那件事情消化,慢慢掩盖在内心的最深处。我俩以互相拥抱的勇气,把伤口上的结痂生生磨平。每一个夜里,我醒来,听见思雨均匀的呼吸声,我都想使劲把她晃醒,然后大声告诉她:哥们,你太伟大了!
当秋风荡涤干净大地上最后一片落叶的时候,丝丝生了,生了一个男孩儿。
说实在的,刚出生的娃娃,不怎么好看。头发黑的像涂了油,却是七长八短的遮盖着小脸儿。脸也不是那种透明嫩的出水的婴儿皮肤,有点发黄还有点褶皱。他除了睡觉、吃奶就是哇哇地扯着嗓门大哭。
尽管如此,我俩还是趴在他旁边看个没完没了,赞叹生命的伟大的同时,就是争着抢着给他起个小名儿。
“叫土豆,人家都说叫这样的名字好养活,还是最近的流行,都拿吃的给孩子当小名。”我诚恳的建议。
“黑不溜秋的,我们以后是个白蛋蛋。叫土豆还不如叫蛋蛋呢!”
“山药蛋啊?那不还是土豆吗?”我笑思雨。“叫京京或者军军吧,有男子汉的味道。”
“京京啊,团子啊,团团啊,都是家里宠物狗的名儿,不行。”
“家宝,这孩子既是家里的宝,也是咱仨的宝,叫家宝怎么样?”
“行啊思雨,挺有文化的嘛!”我打趣她。
“爷本来就挺有文化,还没怎么给你俩露。”
“哎,咱俩以后在孩子面前少装大尾巴狼,咱们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斯文点,注意下一代的教育。是吧丝丝?”我装作很懂的样子,如是说。
啪啪,我挨了思雨两下子。
“你装的更像大尾巴狼!”思雨还嘴。
“当着孩子的面儿,更不能动手了,对吧丝丝?”
丝丝就是笑着看我俩,笑着看着孩子,笑容那样甜。
从那以后,我和思雨的日常增加了一项重要的正经事儿,给家宝置办东西,还有,隔三差五地去看看他。
小家伙一点也没辜负我俩,四个月大的时候,他已经妥妥地成长为一枚肥硕的婴儿,完全胖乎乎的,胳膊和腿,但凡有关节的地方,全挤满了肥嘟嘟的肉,仿佛四根粗大的莲藕抬着一个胖小子。
丝丝有时候也劝我俩,别总看着人家的孩子好,自己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事儿,找个人成个家,要个自己的孩子。
说起找对象这事,思雨开始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后来,干脆就说:不找,天下的男人都一个德性!我现在这样就挺好。她那玩世不恭的样儿,仿佛看破了红尘。
我明白思雨的伤痛还在,这个时候总是缄口不言。
可是我呢!自从出了那件事儿以后,每次看到高朗的身影,我的心里都有说不出的痛楚,我承认他的电磁场还对我发挥作用,我也承认,他已经在我心里生了根。只是,仿佛发生了化学反应,现在他再次从我身边经过时,我不悲不喜,心里是洁净度很高的纯净水,曾经心底的波澜起伏、汹涌澎湃早已随着地球引力慢慢退了潮。
我开始接受各种各样的相亲,然后,我开始接受并消化一次又一次碰壁。
大体上我总结了一下经验:你见了这人,电话也留了(说明一下,那个时候我们年轻人已经基本普及了这玩意),但见了后,没有回音,没有给你一个毁灭性的差评,那可以断定,人家根本没看上你。相亲只看两个方面,对一个女孩儿的要求就是,有一份工作最好,更重要的是得长的漂亮,漂亮是压倒性胜利的必备。当我和五六个男的相亲后总结出来: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于是,我厌倦了这种社会活动,但凡是同事朋友们介绍的,我推脱不了的,都集中在一天相亲,免的浪费了我周六日的大好时光。
我的相亲事业的最高纪录,是一天见,确切的说是一个下午见了四个男的。
第一位约见时间:下午2时,地点:办公室
我这长相,不挑对方外貌。只要看得过去,能看就行。可面前的这个人,长的让我无以名状,他的脸让我及其不舒服。他说的什么,我几乎没听,我也有一搭没一搭的迎合,直到,他发现了我的应付,自觉败下阵去。这位,仅仅20分钟结束谈话。
第二位约见时间:下午3时,地点:办公室
等待他的时间里,我写了一课教案。
他没让我失望,我是说长的尽如人意。穿的很正式,说话也彬彬有礼,懂得很多。谈话的过程中,能感觉出他的优越感,他母亲曾经是某公司的总经理。难怪,当他听说我是农家孩子,还有正在上大学的弟妹时,目光开始游离。记住,当一个人的眼睛不在你身上,基本就没戏。
第三位约见时间:下午4时,地点:办公室
我俩很聊得来,似乎是大脑中有某个契合点。相亲时能遇到这样的人,不多见,我也很尽心,自己的事儿,可能关乎以后呢。
聊了四十分钟,都口干舌燥的时候,他建议去买水,我欣然同意。
当他诚意满满的把水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看到了他食指上一片黄的皮肤。我问他,他不好意思的笑笑,长期吸烟留下的。
我心里直犯嘀咕,得吸多少烟,才把手指熏的皮肤焦黄,甚至边沿都呈现大地的颜色。
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我努力地配合他,不管怎样努力,我的眼前始终晃动着那片焦黄的颜色。
再后来,我开始焦急起来,因为,5时,我还有约啊!
怎么办,怎么办,我开始慌慌张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