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明远后天结婚,让我替他发一下喜糖,吃糖的可都要去随礼啊!”老大乐呵呵的发着喜糖。
周围的人也一团喜气,还有的打趣:“那新郎自己不来,我们吃了糖,可不随礼去。”
正说着,杜明远出现在了门口。身上没有一个土星儿,头发短了,根根直立,脸上也白净多了,最主要的衣服上下一新,真正体面起来了。
刚刚落下去的话音,现在又接了起来——“小伙子,要当新郎了,就是不一样了,大变样啊。娶媳妇好吧,小杜?”一个年纪大一些的女老师逗他。
他顿时红了脸,支支吾吾起来,跟做错事儿了的孩子似的,躲在墙角里低头抠手,眼里闪烁着羞愧。
他就是这么个人,老实木讷。
听说,他找了个俊俏媳妇,个子不太高,却是玲珑的很,能说会道的,与杜明远截然相反。也只是听说,毕竟我们还没见过呢,所以说,杜明远结婚的速度可想而知,要是国人都以这个速度做事儿的话,我想咱中国在世界上早就样样第一了。
杜明远的婚礼是在他爸妈家办的,一幢农家高高耸立的平房。大客厅里摆了八张桌子,大大方方的菜品摆上来,看着很诱人。
我没有二话,身边的同事姐妹们也没顾,就是个低着头吃。边吃边听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新娘带的彩礼如何多……我心里琢磨,自己出嫁的时候,一定不会有那样的彩礼。
这个当,杜明远和吴玥正在敬酒。那么多的宾客,看来得一阵子到我们这儿。说真的,他们两口子要是真来敬酒,我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有点后悔,真他妈的不该来!
可母亲大人说,心底无私天地宽,你不去的话,反倒让人觉得你怎么样的。我还怎么样的,你瞧瞧杜明远那个样,平时挺老实木讷的一人,怎么后来就那么不容我呢,和他说句话,比和*****说句话都难,小样,敢情离了你地球还不转了。
本人知道自己溜号了,想多了,人家结婚的大喜的日子,我一个人在这儿小肚鸡肠的,不像话!登时,我扭转心情,瞪着眼睛,看着他俩脸上的笑,那种化不开的蜂蜜的笑。
我不是看着别人幸福就受不了的人,当他俩走到我们桌前,依然带着那种半化不化的蜂蜜似的笑,边举杯边重复着不下n遍的话:谢谢大家来捧场,谢谢你们。我淡然地起身,“新婚快乐,事事顺意!”脱口而出。
后来,我一直揣摩自己当时说那句话的心情,心里是不是有丝丝不悦,抑或是羡慕嫉妒……我想即便是齐天大圣来帮我,估计也理不清。
当然,那么欣赏我的一个结婚对象,几乎是我身边最后一个,已经另娶他人。而他俩相依相偎地站在我面前,我说我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估计观音菩萨都会笑。即便这样,我也不会对自己说:妈的,傻逼!这么纯情的一男孩子,都不知道珍惜!我打心眼里清楚,我不爱他,一丁点爱的感觉都没有。仅仅是因为我身边的人都结婚了,拉他下水,当垫背的,那比一个流氓玷污了一个青春少女还恬不知耻。在这个问题上,我虽做不了惩恶扬善的大英雄,可我也干不来利用猥琐的勾当!那会儿,我依然这么想。
我站起来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人对我异样的目光。多半是,很多人不知道,或者说是不屑,因为乳臭未干的毛头孩子的屁事,已经不能惹众人的眼球动一下了。抑或说,杜明远的老实憨厚让大家不忍,不忍多一丁丁其他含义的眼神。只有杜明远的丈母娘——吴玥的妈,我为什么不用岳母这个词,因为我怕她的神情,弄脏了这么高贵的称呼。她完全是一副胜利者的高姿态,眼睛里装不下的、溢出来的都是得意!
她并不知道,她视为的宝贝,我并不稀罕,年少气盛的思维八度里,搜寻不到“珍惜”二字的笔画。
据说高朗也开始筹备结婚了!
我是在办公室的闲谈里听说的,听说结婚的对象就是身材颀长的那位,叫江一媛。
据说,江一媛是主动要求调离她所在的单位,调到我们这儿来的。
晚上躲在被窝里,思雨不自觉地发出一声叹息,黑暗里的这声叹息格外清晰。
我没理她,继续想自己的心事。
“菲菲,你说,我们的智商,是不是永远,都是只比猪多那么一点点?”
“去你的!这话我怎么那么不爱听?”
“你听说高朗的那位江一媛了吗?”
“……”
“你知道她为什么主动来我们这儿吗?她是听人家给自己旁边的朋友,介绍高朗,闻听这小伙子不错,才让家里人把她调这儿来的。”
“那又怎么了,人家又没有说,是奔着高朗来的!”
“刚说什么来着,智商这会儿还不及八戒的一半儿了!人不来,人能近水楼台吗?来是前题啊!后面的你想想,学笛子就在校园里吹,下雨了就去雨里走……这些是什么,你懂么?情调啊!”
“这不挺好的么,恰好高朗喜欢。”
“那个不是重点,我的意思是,同样是女生,人家就能动动脑筋,想个方法,咱们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咱也近水楼台啊!”
“那是因为咱不屑,就这点事儿,行就行,不行拉倒,干嘛还唧唧歪歪的。你没耍手段,那是你孟大小姐不喜欢男人,不是么?”
“可,我也没聪明到,为你耍点手段。”
“不是我瞧不起你,您会耍吗?思雨,你的心是肉长的,我早说过了,你不是耍手段的料。”
我接下去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思雨,谢谢你的成全,曾经做过的一切,哥们都记在心里。”
我的这话,一下子让黑暗恢复了原本的寂静,还是寂静,还有夜的漆黑……
时光是个匆匆的旅者,不知不觉中,身边的年轻人,嫁人的嫁人,结婚的结婚,我和思雨眼见着就25岁了。25岁像一道魔咒,让我望而生畏。过了25,我们就正式踏入大龄的行列了!这个时候,我才为自己蹉跎过的岁月感慨,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急了。
思雨呢,一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她对自己成家这件事,还是那样的玩世不恭。
有时候,我真想骂她,孟思雨,你个呆子,醒醒吧,别他妈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似的!
转念一想,骂有什么用?你见世上哪个孩子是被妈妈骂好的?我倒是想进到思雨的脑袋里看看,看她脑袋里、心脏里,都住了些什么鬼。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了“心理咨询师”,我想挑战一下。学了后,没准能钻入思雨的心里,没准能开辟个第二职业,多赚些银子,让我的银库也宽绰宽绰。
于是,我一个猛子扎了进去。
思雨觉得,我得了精神病。
一天早上,她上厕所,天还很黑呢。她打开厕所的门,吓了一跳,我正坐在马桶上捧着书,眼睛红红的。
她登时白了我一眼,甩给了我一句:发什么烧?吓死人不偿命的?
还有一天,我正看一个案例看的痴迷。办公室的大姐说,给我介绍个男的。我笑笑,大姐,等我考完试哦!思雨恰巧来喊我,她不解地看着我,就像我是外星球来的。
终于,那天我们去看丝丝的时候,她当着丝丝的面儿,唠叨我。
“丝丝,你开导开导菲菲,我总觉得她最近这儿有点问题。”她边说边指了指脑袋。
丝丝不解地看着她。
她就把我看书似吃书,不去相对象,拒绝杜明远的事儿等等之类吧,添油加醋地给丝丝描述了一遍。
最后她压低声音,生怕我听到,我看她嘴型分明是:高朗要结婚了,这家伙的魂不会也丢了吧?
我不管她俩的议论,继续和家宝玩。
家宝一直“飞鱼飞鱼”的喊着,让我关注他。
这小子,说话那么晚,都2周多了才开始说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我每次见他都教他说:猫、狗、姨、吃……他不耐烦了,就定定地看着我。
思雨若是说,看什么看,把睫毛剪下来给孟姨点儿。
他会挺直腰杆,气势汹汹的看着她,一点不怵。
现在都这么大了,说个“菲姨”舌头仍然打不直,“飞鱼飞鱼”,我成了飞鱼。孟思雨也打趣我,你这飞鱼,去海上施展施展你三头六臂的本事。
不光这两个字,很多词他都说不清。我喜欢听他说“介个”,这个的意思。
“家宝,给菲姨说“介个”!
要求他说的遍数多了,他知道你没事儿逗着他玩,索性闭上小嘴巴不张开。
他唱歌也有趣!《两只老虎》唱的像在雪地里打滚儿,叽里咕噜就下来了。我只听明白了“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再后面的,一句不懂。
我以为是歌词变了——你吃了胖胖,我吃了胖胖,胖胖滴!丝丝给翻译过来是——你见了害怕,我见了害怕,快跑吧!
我以为,思雨添枝加叶说我的种种,丝丝会找我谈谈。没想到,她说:结婚有什么好的,她自己疯魔在自己的想法里,这样也未尝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