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那日,龙凤花烛,那是孤第一次见到她,原来……只需一眼,便足以心动。”
二零一九年的十二月份,我来到了公元前463年,成为了宋千里的皇后,在姜国迎来了第一个春节。
归家女儿生来一副好皮囊,就是从小被宠的都宠坏了,养的刁蛮的很,王公贵族的公子小姐们,无疑不避而远之,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冲撞了她,惹得一身麻烦。她在西梁的疆土上叱咤风云横行霸道了十五年,终于在及笄那一天,迎来了自己的夫君,穿着漂亮的婚服生命终止在那辆穷奢极侈的马车里。这副年轻的身体里藏着的,取而代之,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现代女人———唐醒。
宋千里为了守住姜国与西凉联姻娶了西凉的乐康公主归灵,西凉的皇帝为了西凉的千秋万代牺牲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故事里被写书的用烂的梗里,万幸宋千里是个当之无愧的美男子,我甚是满意。
俗话说的好,伴君如伴虎,臣子是,妃嫔亦是,住在皇后该住的凰华宫,坐在皇后该坐的宝贝椅子上,享受着这个称号带来的风光就也必须要承受它带来的责任和义务。规规矩矩的,才好活下去。
我不喜欢危险的事物,可我也并不是那么守规矩的人。
曾在新婚之夜,宋千里掀起我的红盖头后看到我的脸对我说:“早有耳闻西凉的乐康公主是个蛮横的主儿,可今日见到灵灵,孤只得见她生的甚得孤心。”说白了就是颜控呗,可这大姜皇城里,最不缺的就是美人,最不嫌多的也是美人。
而距今,我在姜国已经生活了四十八天,在四十八天里,我见了五十四次鞠美人,听这宫的宫女们说,她是太医院鞠太医的女儿,因为看起来唯唯诺诺的,好欺负的很,所以就总是被各宫的姐姐妹妹们欺负,就连位分比她小的芝答应,都敢爬到她头上去。除此之外,我还见了梅美人三十二次,因为她身体不好的缘故,会经常不来凰华宫请早安,捎人带个话,就了事了。端妃,是来我这最少的一位了,她从来不来请安,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万花园里,她俯身给我请了个安,就走了,后来听说,她叫张淑青,是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膝下还有一个皇子。后宫小道:这孩子是这大姜目前唯一的一位安全落地的皇子。自然金贵。宋千里只有初一和十五才会来我这里,所以外面都在传,宋千里不喜欢我,所以才只有不得不来的时候才来。我也不喜欢宋千里,但他真的很好看,所以我十分爱和他在一起。
“娘娘,惠妃娘娘又来了。”
我这凰华宫啊,要说比鞠美人来的还勤快的,就属她王慧了,这位真真是个才女,谈的一手好琵琶,唱的一把好嗓子,她今年有二十二岁,年龄与我相当,是个实在的主儿,口直心快的,嫁给宋千里六年,得罪了不少姐妹,平日里多多少少,大大小小的,没少人找她麻烦,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被永安宫的那位罚跪,就在永安宫的大门口儿,就着寒气,不知道在雪地里跪了多久了,人都快昏过去了,我便把她带了回来,许她是觉得和我投缘儿,自此,算是与她的琵琶长在了凰华宫里。
“我的好灵灵,今个儿想听什么曲子?”
我说:“你弹什么曲子我都喜欢的很。”
见她呵呵的笑,说我就会说漂亮话,其实哪里是我会说漂亮话,是我愚昧,说不上来这边的什么曲子。幸好,她今天唱的这出,我倒是知道那么一两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击鼓》里的写的,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你总喜欢弹一些听了会让人难过的曲子。”
“曲子就是曲子,听过去就忘了,听戏不也是,哪能把这些记在心尖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