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活在这个世上,做什么事情是最枯燥的,那一定不是日复一日的工作,而是学生上课。
今天最后一节是语文课,相比于数理化课上学生懒散和浮躁的表现,语文课还算是稍微能让他们坐得住的,不过无奈这是今天的最后一堂课,大家的心情早已经如教室窗户外的近黄昏浮云,随清风东飘西荡,与其说是上课,不如用熬时间来形容他们的状态更加贴切。
可盛晴不是这样,盛晴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她的成绩也的确让人骄傲,不仅仅是在班级,哪怕是放眼整个学校,她的成绩也一直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续的几次联考名次都是全校第二。
如此之优异的成绩,再加上如此之稳定的排名,私底下其他同学给她起了一个充满戏虐成分的外号:千年老二。
上一次陶夭夭给她透漏大家背地里都这么称呼她时,她懊恼之余,还在心里默默盘算,下次考试,绝对不能再考全校第二名了,要往全校第三名奔发展。
你问她为什么不憧憬全校第一,那是因为太多次的失败已经消磨掉了她的斗志,她的排名稳,而全校第一名的那个同学成绩更稳,盛晴不是没有试过,可每次都是空有志向却无结果,那家伙简直就是个神人,大家都传他是诸葛亮转世,聪明的令人生畏,最后盛晴突然醍醐灌顶,顿悟到,那种人的成绩不是单单靠她的勤奋或者努力就能触及的。
到了十六七岁爱美的年纪,周边的女同学都在用那种印花或者画着漂亮动漫人物的精美笔记本,可对于盛晴来说,那些都是奢侈品,她压在左手下的是一个素面,没有任何装饰,封面上只有粗糙的笔记本三个字标识的便宜货学习本。
左手就这样轻轻地压着作为固定的辅助,右手握着笔在上面写着漂亮的字,她从小学时就养成了这个学习习惯,上课都是一边听一边记,从而方便课下回顾。
聪明的学生都懂得:为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盛晴刻意将字写得很小,以前她写得字其实是没有那么小个的,现在写得是越来越小了,因为她不想因为字写得过大,而让学习本更快速被消耗。
即使这样,这一节课,她还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两页纸。
老师对时间的把控能力相当精密,她的讲课内容是踩着下课铃声结束的,而座下同学们的欢呼也是踩着铃声开始的。
“铃铃铃”,这是学生们最喜欢的声乐。
“哎呀嗨!不愧是学霸,连语文课都能记这么多笔记。”后面的陶夭夭一把将盛晴手中的笔记本扯了过去,她的嘴型呈现一个表演成分的“O”型,但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夸张,因为对于盛晴学习的认真度早已经司空见惯。
夭夭的座位就排在盛晴的后面,盛晴坐在横向第二排,而夭夭坐在第三排,她们两是前后位。
教室的横向座位有近十排,盛晴之所以能坐在这么靠前的位置,自然得益于她优异的学习成绩,而夭夭能做那么靠前,则是因为她低矮的身高。
单论身高,盛晴比夭夭高了接近半个头。
“都学你这个学渣,估计咱们明天就得倒闭。”盛晴调侃夭夭。
“不会的!不会的!你和诚玥大神两个人,就能撑起整个学校。我得庶民只负责瞻仰你两就可以了。”夭夭哈哈哈,把自己都说笑了。
提到诚玥同学,盛晴想起了那张帅气的,温柔的脸庞,他是近乎完美的男生,盛晴不禁两耳一红。
“怎么还脸红了!是因为被夸,还是因为思春?”作为盛晴唯一的闺蜜,夭夭就像是她肚子里的一条蛔虫,盛晴脸部气色的变化自然没有逃过夭夭的眼睛,才来打趣她。
“死丫头。胡说什么!”盛晴举起拳头,作势吓唬夭夭。
“好了。不逗你了。”
夭夭继续说道:“有件事你知道吗?咱们学校成立了一个中学生记者团,现在正在招募社员呢。”
盛晴点点头,今天早晨来学校时,好像听班里的同学讨论过。
夭夭用肘部碰了盛晴一下:“你作文写得那么好,不去参加。”
其实盛晴性格里是不喜欢热闹的,人际交往上也不像夭夭这么游刃有余,学校里的社团很多,她一个都没有兴趣参加。记者团这样的学生组织,有一定的文笔自然是基础要求,可是盛晴也清楚除了写写文章,社员也需要做一定采访工作的,那并不是她擅长的领域。
“不感兴趣。”
“可是,我听说写新闻稿是有报酬的。”夭夭知道,盛晴对什么东西最感兴趣。
听到有报酬,盛晴的眼睛闪过了一丝亮光,毕竟她现在的生活很拮据,要是能挣钱稿费,那真是雪中送炭。
可是盛晴还是有点犹豫,她不知道加入这样的社团会不会影响学习,毕竟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
最近数学她感觉学的有点吃力,以前学习从来没有这种感觉,突如其来的吃力感让她感到心慌,虽然老师宽慰她说,现在她们接触到的数学确实是比较难的部分,很多时候老师解题也不是绝对有信心,但盛晴还是无法释然,每天大量的做练习才能让她更加安心,而做题是需要时间的。
“别犹豫了!我也很想参加呢,你就当舍命陪闺蜜了呗。”
看到盛晴还是有些迟疑,夭夭在旁边有点等不及了。
她灵机一动,坏笑了一下,继续鼓动盛晴:“还有一点你绝对感兴趣。记者团的团长可是咱们学校的大神冷诚玥哦。”
“怎么样,现在感兴趣了吧。”
盛晴面露惊讶之色,这是她没有想到的,她的猜想中,诚玥同学日常的生活,应该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没想到对学校的社团活动也会感兴趣。
盛晴好奇,也来了兴致。
“好吧。那我就舍命陪你一次!”
夭夭乐的手舞足蹈,但依然没有忘记打趣盛晴。
“你是真的为了陪我,还是为了诚玥大神啊?恩,恩,我怎么觉得某人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虽然大部分同学都已经早早跑离了教室,但还有两个女同学留在了教室打扫卫生,盛晴怕夭夭的话会引起她们的注意,赶紧捂住了夭夭的嘴巴。
“别胡说八道。小心别人误会。”
夭夭只是傻笑,她就是这样大神经,做事说话从来不注重场合,更不在意旁人。而显然,盛晴不是这种人。
陶夭夭下课之前就把书包收拾好了,她背的是一个芭比公主的双肩包,包面上印花着日漫犬夜叉中的人物日暮戈微,这是过春节时爸爸送给她的礼物,才背了三四个月,起码还有九成新,粉色的,她最喜欢的颜色。
盛晴的就没有这么新了,磨得有些锃亮的灰色链接和松垮的肩带,都是时间走过的证据,但虽然有些旧了,却并不让人看着廉价,这是一个新秀丽的肩包,胜在内涵。
桌上的书本都摆放的整整齐齐,因此很好收拾,盛晴三两下就把要带回家的书本和笔装进了新秀丽包里,然后同陶夭夭一块朝记者团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