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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单车飞扬,留下的却只有背影

作为一个宅人,不怎么出门是常态,以前的日子很慢,这倒也没什么,可现在,宅一段时间再加上新闻看得少,再出去可能就会见到很多奇怪的东西。

当然本人的不出门指的是不出门闲逛,潜台词也证明了我是个单身狗,除了上班之外,跑步是我最多的出门方式了。那时候刚毕业,住在公司宿舍,上班出的门也是固定的线路,每一天都是一样的风景和人,时间长了,也就不愿意睁眼了。我喜欢晚上出来跑步,因为有路灯的街道显得很温馨,不像白天,没有阳光会失望,但阳光灿烂会绝望。虽然作为一个自身路痴,晚上单独出门是由风险的,但好在我可以拉上我的炮灰兄弟,谁让他人称炮哥呢,当然你也叫他一生炮炮哥哥,不知道是会显得很萌,还是很猥琐。

于是在有一个天气晴朗的夜晚,炮哥又被我拉出来跑步了,公司附近的路很宽敞,只留给我们两个人实在是有些浪费,但只要是不需要交过路费,我还是很愿意享受这份奢侈的。平时都是每次5公里,那天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不顾从小钢炮已经慢慢变成山炮的炮哥感受,非要玩个10公里,不幸的是,这货骂了一句“你有病吧”之后就理我而去了。作为一个要面子的人肯定是会顾及炮哥的感受的,所以我选择了继续向前,当然也可以说是向后,跑步选择的路线就像是学校400米跑到的放大版,如果炮哥暂时不想动弹,我很快又会见到他,而他肯定会接着骂我。

在接下来的一圈中,我发挥了一个路痴的极品操作,少过了了一个路口。谁来这事也是很奇怪的,作为一个小学5年级就把高中地理课程学完的人,记得住世界200+国家地区名,600+中国城市名,随时能精准的说出在地球仪的位置以及和我所在地的距离,可一把我放到现实的道路上,就成了一只被蒙上眼睛拉磨的动物,不过好像还不如人家,毕竟它不会少走一个路口。而且它不需要手机导航,可我需要啊,可只怪科技还没有发达到路边的电线杆都可以作为一个上网的终端的时候,因为我出来跑步是不带手机的。10公里的线路已经不可取了,只好随便摸索了,实在不行我相信炮哥是可以找到我,我这毛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到相对比较明显的东西了,幸好这有条河,从几何学来考虑,在一条线上的点总比在一个平面上的点容易被发现,。而这条线上的点当然就只能是桥了,如果我等不来炮哥而等来的是一只狼,这桥就真的可以改名奈何桥了。

来到奈何桥,不对,来到小桥边,看着流水,没有烟火人家,老树昏鸦,只有几辆造型奇怪的自行车,虽然丑,但好在颜色鲜艳,上面的二维码证明了他是某种商品,虽然几年后成了一地鸡毛,但至少让人想起了除了开车和公共交通之外的另外出行方式,也让我想起了我曾经的单车。

数学告诉我们自行车的平均速度大约是15km/h,但和说中国人平均身高172一样,没有任何参考的意义。但这速度对我来说,有着超出数字本身之外的意义。

如果我不放慢速度,留给她的只有背影。

如果只能留下背影,那我希望她可以在我车的后座。

迟到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不要总是说什么应该提前规划好,或者提早出门,未雨绸缪确实没有问题,因为确实不知道哪天会下雨。也正因为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经历什么,迟到会在不经意间来到,但最后留下记忆的从不是迟到本身,而是导致这件事的原因。

高考是一件举国注目的事情,这件事对于每一个参加的个体来说很大程度上会改变一生的命运走向。与之相对的,高考的前奏显得微不足道,更何况这前奏间隔了三年之久,甚至都忘记了这两者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初三过后的那个夏天,知了拼命的叫着,或许是知道再过不了几年之后基本上就听不到它们的歌唱,做着最后的挽歌。许多年后回想起来,那不仅是它们自己的挽歌,也是我人生的一条分隔线。

虽然从初中变成了高中,但其实并没有怎么向往,毕竟都是叫中学,为什么过了三年就成了高级中学了?少年时代关心的所谓变化从不是事情的本质,总的来说都是那些外在的东西。比如学校离家多远啊?校服好不好看(当然,这是妄想罢了)?其实换一拨朋友对少年来说并没有那么重大的影响,因为那时候的心太过善变,也太过柔软,总是轻易的分分合合,朋友这个词并不是很沉重,只是在特定的时间一起玩罢了。而对于成人,他们总是说找到真心的朋友太过困难,其实朋友没变,只是人的期待不一样了。不过有一句话我倒是记得特别深刻,我们初三的班主任在毕业前对我们说了关于朋友的理论,人一生印象最深的朋友往往就在初三这一段短暂的时光,因为他很特殊,往前细数,那时候太幼稚,未曾经过什么需要真正自己做选择的时刻,往后的时光,高中忙于学习,大学忙于毕业,毕业了忙于工作,结婚了就扎根家庭,只有这短暂的一年,相比之前,中考算是人生的一次重大抉择,至少和之前的鸡毛蒜皮比起来是很重大的。和之后相比,那时候还至少能保持些无忧无虑,学业不会过于繁重,还有心力去找寻内心的期盼。毕竟那是不懂这事件还有种东西叫爱情,以为朋友是可以真的陪伴一生的人。

当时对这个说法是没有人在意的,老师啊,我们才15岁,不用就这样把我们给定义了吧。不过念在你已经临近退休,人生阅历丰富的面子上,姑且在嘴上表示一声谢谢老师,其实背后没有人在意。

拿完初中毕业证(如果你能确保高中毕业的话倒也没必要去拿),很多那时的同学真的就是最后一次见面,仅仅过了几年就有些记忆模糊了,在还没学会告别的时候却先学会了遗忘,这也许就是少年吧。

在一切都不确定的年纪,未知是让人充满期待的,不像长大后希望一切的未来都是按照自己想象的那样走下去,只是那是已经有了很多固定的东西,便开始害怕改变,害怕未知,久而久之就开始害怕害怕本身。而此时,那个未知的校园,未知的人,我只想奔跑着去拥抱它。

当然奔跑是不可能的了,实在太远,超过了可以走路的距离,于是我不得不开始学习自行车,重新拾起这个很多年前放弃过的技能。像我这个年纪还得去学习怎么骑车的也算是一朵奇葩了,我总感觉我现在宅成这样就是因为这回事。每次说道这件事,我那小脑发达的老姐就开始怼我的日常操作。很多人都羡慕我有个姐姐,而且还这么优秀。他们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太过优秀成了我悲惨命运的开始,甚至连打架都是被碾压,别人家的姐弟是从小打到大,我是从小被殴打到大。我妈每次都会说你们俩户口上的性别应该是登记错了,搞得我都有点怀疑我姐是不是我把的性别偷了一半过去。

不过因为学自行车这件事让我对老姐的印象大为改观,毕竟这个年级去学自行车确实有点丢人,爸妈平时上班,周末当然也不愿意帮我,谁让我总是向他们提出质疑我是不是亲生的,为了验证我的怀疑,他们便用行为做出了肯定的回复。我的朋友们自然也是指望不上的,幻想未来和四处瞎晃也比帮我学自行车有意义的多。于是我来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那里求助。

“说吧,要我帮什么忙?”

什么情况,我还没开口好吧。既然这样,不如直接投降算了,也好歹算条汉子。

“教我骑自行车!”

“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虽然想到即使答应帮忙也会提不平等条约,只是这同意来的太快了些。

“什么条件?”

“在这张纸上签字画押?”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张空白的纸,这摆明了是要我开空头支票啊。不过想到马克思爷爷说过无产阶级唯一能够失去的只有枷锁,既然我好像连枷锁都没有,那就无所谓了。话虽这么说,可这三个字我得写了将近一分钟,不知道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是不是也用了和我相同的时间。

“好了,尽情的羞辱我吧。”

“就你这谈判能力,我看你未来堪忧啊!”

“你在这么打压我,可能就没有未来了!”

可能是看出我也觉得有些丢人,直到天快黑了,姐姐才把我叫出去,看到那辆我曾经放弃的单车,算了,往事不堪回首。还是着眼现在吧,马上就要开始花式摔倒表演了。

其实一直到现在,即使从科学角度也不能完美的届时自行车到底是怎么保持平衡的,你怎么压低重心也不可能把你和车的重心维持在可以达到平衡的点,所以我不是学不会,只是遵循科学规律罢了。

“学东西不咋地,找理由倒是一套一套的啊,麻溜的给我上车。”

“得嘞,遵命。”果然拿人手短,求人气喘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车要骑时能平衡,过程其实在简单不过,只是开始有人扶着,后来当自己不知道已经撒手的时候还能继续就可以了,说到底就是个自信心问题,当可以保持平衡了,并不平坦的地面对我的吸引力也就没那么大了。少了我皮肤的亲吻,它们似乎无精打采。

“好了,都学了3天了,你可以出师了。”

“说好的条件呢?”

“我又没说什么时候兑现,时间越长还能涨利息呢。”

怪不得说搞金融的人都是智商最高的,在我姐身上从这时候就已经体现出来了,不知道我和以后的某某会被她怎样的剥削。

搞定了自行车,通往新学校的只剩时间的等待了,都说水滴石穿需要千百年,可这3天的水滴的也太快了吧,衣服都没穿好就得上路了。

去学校的这段路之前已经在我姐的陪同下骑着车走过两遍了,我那时还没体现出以后的路痴特性。可是因为技术不过关,只能目送一个接着一个从我身边超过,只留下一个个不知名的背影给我,或许里面还有我以后的朋友。

被男生超过去我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个新手,但被女生超过这时就不能忍了,从后面追上来一个我不想看到的人,同学10年的于文,我刚要发出一个嫌弃的表情,却发现有一个和她同行但我从未见过的人。人心中的天气比大自然还善变,刚才还立即放晴,且夹杂这一些疑惑。一副好学生乖乖女的样子却骑了辆一般只有男生骑的山地车。行为,想法,长相相对统一的人一般我都没什么兴趣,真正有趣的人都是分裂的,也就是俗话说的戏精。可她应该也不是戏精,不知道是不是分裂。

此时最重要的任务是和甩掉于文,他在怼我这方面和我老姐达成了惊人的统一。对于新手来说,往往会出现训练成绩是80但上场能达到90的奇怪现象,我拼命的向那未曾达到的90迈进,唯一的遗憾就是作为老手平时发挥就可以达到90,到头来我的挣扎也就是无济于事了。

“你跑啊,你敢跑,我就接着追。”

世上无难事,我还是选择放弃,挣扎一下再躺下可能会更舒服。可这一减速,忘记了后面还有一个也在努力追赶的人,人生第一次追尾就这样诞生了,而且我是那尾巴。我不知道汽车追尾更受伤的是谁,但自行车毫无疑问是后面的人,在这里那就是最后面的那个人了,一个我肯定会认识但不曾想是以这种方式。

我只是感觉后面被撞了一下,但其实并没有影响,于文在中间可能达到了某种不科学的平衡,唯有最后的她,虽然反应快人没有摔这,只是把车摔出去了,并且尴尬的是链条不争气的断掉了。

“你什么情况,还输不起了。”

“有人在和你比赛吗,奇怪嘞?”

她倒也没在关心我两在吵架,扶起单车就要走,这肯定不是可行的方案。所以我和于文必须要有一个人带着她走了。不巧的是,这货的车竟然没有后座,所以多年以后看到有人把女朋友放到共享单车的前面车筐里然后摔成重伤的新闻,才知道有个车后座是多么幸运的事。

此刻这个后座对我来说可不是幸运,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这不是害别人吗!可一看到于文喝不得一刀砍了我的表情,我就知道,这一茬是躲不过了。

“走吧,我载你,我的责任,我会负责的。”

“谁要你负责,那我车怎么处理?”

”那边正好有个铁桥,先把车锁在那边,放学后再陪你拿。

“那就这样吧,走吧!”

我迅速的把车锁好,然后准备带上她,问题也就来了,从来没载过人,到底是我先上还是让她先上车,先上还是后上,不知道莎士比亚有没有思考过这可能也是个问题。但作为一个潜在的绅士,当然知道女士优先这一原则,但莎翁到底也没给出他那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的答案。

幸好路还算平坦,她抓着我的书包,旁边的于文还在不依不饶。

“我叫元盛怡,你呢?”

我自然是没有想到连打招呼也做到了女士优先,看来绅士风度有不复存在了。

“我叫方文朝,得快点了,要迟到了。”

于是在清晨的阳光中,我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才是个学会骑车没几天的菜鸟,也让很多人只能看到我的背影,但我忘记了,此刻我的背影只属于她。

但问题是,最后还是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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