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姿势,凌梓轩逃跑的机会完全为零,无奈,只好上了地铁,五个人分散开来,显得没那么扎眼
Abby坐在凌梓轩身旁,靠在他的肩膀上,俨然一副男女朋友的样子
我去,这大姐要不要演的这么真啊,再靠近点,就亲上了
想归想,凌梓轩现在可没功夫享受这些,再不想想办法,就要被解剖了
诶,前面内女的好面熟啊,老林!我去,真找到这儿了,绝对是真爱
现在有法了,凌梓轩计上心来,首先要做的就是让林语涵发现自己
“姐,”凌梓轩回头对Abby说,“我有点把持不住了”
“要不要我帮忙啊?”,说着Abby的手又放在了凌梓轩手臂上刚刚拧过的地方
“额,不用姐,我自己来就行,就是跟你说一声”
“行,那你来吧”,Abby也是善解人意,她也知道抱着自己是什么感觉
“那我唱了”
“唱什么?”Abby疑惑道
“京剧啊”
“秋湖打马奔家乡,行人路上马蹄呀忙,坐立雕鞍用目望,见一位大嫂手攀桑……”,这是京剧《桑园会》的选段,想让林语涵发现自己,就要唱他们都知道的歌,原本凌梓轩打算唱林语涵的一首歌,但那首歌是英文的,在一两英国地铁上唱太不明显,凌梓轩很喜欢京剧,林语涵是知道的,在这段地铁上,能唱京剧的,应该就只有凌梓轩了,所以凌梓轩选择唱京剧吸引林语涵的注意
果不其然,林语涵惊喜的回过头,就要往这边走,凌梓轩当时那个绝望,要是现在她走过来,不仅凌梓轩的计划将完全破产,林语涵也将卷入这场危机里
还好有王翰一把给她拉住了,凑在她耳边说了什么,林语涵的脸色这才平静下来,不再看凌梓轩这边
这时候,凌梓轩又唱起了歌
“跟我走吧,今晚就出发…”,这回她们俩要是再不懂,都不好意思说是凌梓轩最亲近的人
这一段歌词有两个关键词“跟我走”和“今晚”,凌梓轩让他们跟着自己,今天晚上逃跑行动
林语涵会意,眨了眨眼,和王翰在一旁坐了下来。直到凌梓轩和他们下车,两人才跟了上来。林语涵此时是强装镇定,很明显,凌梓轩用暗号吸引自己的注意,就说明那几个人不一般,不是朋友,而是敌人,再加上凌梓轩被抱着的手上的手铐。
只是林语涵不明白为什么凌梓轩不让她们报警,而是让她跟上他们,这一点有待调查。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算是报警了,猎魔人的那个什么灵处,应该是个官方组织,所以警察之类的应该能搞定,现在凌梓轩是异端,动物会本能的相信自己的同类,而非异族,这无关其善恶
下了地铁,几个人来到了一栋大楼的后面,这是一条死胡同,路口有一座黑色的电话亭,破旧不堪十分不起眼,大熊外的另外几个人带着凌梓轩挤了进去,毕竟大熊实在太大了
“哐啷——”电话亭的地面一震,沉了下去,凌梓轩瞪大了眼睛,眼前的景象实在是有些震撼,虽然比不上利维坦巨石内宫殿的华丽,但是这里却充满了未来感,各种先进的仪器,巨大的实物投影,凌梓轩肯定这里的规模绝对要超过天安门广场
“怎么样,这地儿不错吧”房岱得意的道,“这里是灵处的英国分处”
要不是自己是被手铐铐这走进来的,凌梓轩还以为自己是来参观的呢
走过了一众区域,四人带着凌梓轩来到一个房间,一进门,就是一张长桌,长桌后面有一把转椅,背对着门口,最吸引凌梓轩的是门口正对着的墙上的水族箱,不,不应该说是墙壁上的鱼缸,而是这个房间就是建在水族箱里的
“欢迎光临灵处”转椅旋转过来,一位中年男人坐在转椅中,此人长相刚毅,棱角分明,五官深邃,留着刚硬的板寸,给人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
“前辈您好,我,我叫凌梓轩”凌梓轩向中年男人鞠了一躬
“倒是蛮有礼貌的,和那群混蛋不一样”,中年人伸手一探,从旁边抄出一根拐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了,绕过桌子,凌梓轩看到了,中年人的左腿是金属制的假肢
“我叫程轩,”中年人走到了凌梓轩的面前,“好看吗?”
凌梓轩点点头,又摇摇头“为什么?”
“就是之前那些没礼貌的混蛋留下的”程轩答道,“当然,我也没吃亏,拆掉了他的一个脑袋,哈哈”,程轩笑了笑,靠近了凌梓轩,问道:“你打算把什么零件留下?”
“不......不....”凌梓轩有点慌了
“哈哈哈,开个玩笑”
“前辈找我有什么事?”虽然很清楚自己是什么处境,但现在要是不找点话题,也太奇怪了
“你是个七级的戈西,我们找你还能有神马事,无非是灭了你”程轩笑道
“可是我从来没有伤过人,就因为这也要处死?”凌梓轩胸中燃烧起来了一团无名业火,戈西就没有生存的权力?
“早晚会的,中了魔咒,本身就带上了原罪,伤人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会伤人?”凌梓轩最后反驳道,“你能知道我的未来?”
程轩看了看那几位,笑了起来,笑的那么肆无忌惮,那么轻蔑,“你能控制你自己?”
“为什么不能?”凌梓轩道
“天真,带走”程轩挥了挥手,房岱走上前来,压住了凌梓轩的手臂,把他带出了房间
刚刚进来的时候,凌梓轩特意的记下了周围的路,就是现在了,要是在不跑,就真没救了,看到灵处的状况,这要是真给关起来.....
正走着,凌梓轩集中精神,没人发现的是,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竖瞳,下一瞬间,房岱感觉自己的手上一股寒意传来,直逼骨缝,极致的寒意令房岱不自觉的迅速缩回了手,尽管房贷已经缩回了手,但是他的手臂上已经覆盖了一层冰霜,僵硬的不能动了
凌梓轩拔腿就跑,这时候,兔子都是他儿子。
“呜——呜——”警报响起来,灵处的探员混乱起来,在这种地方用不了大型杀伤力武器,各种仪器一旦爆炸,就是不可想象的损失,再加上人员密集,会伤到同事。这就是凌梓轩选择在这里逃跑的原因,无非是对那件A级武器有所忌惮
还好当时记住了电梯的入口,一旦事情发展,灵处的人肯定会切断电梯的电源,所以关键就是要快,“噌噌噌,”凌梓轩进了电梯,回到了地面,正看到林语涵和王翰正在研究怎么下去
“别试了,快跑,往人多的地方跑”
见凌梓轩如此慌张,两人虽然没有搞清楚状况,但是凌梓轩说跑,两人就这么办了
“老王,还有多的手机吗”凌梓轩问道
“给你,里面有你的指纹”王翰递给凌梓轩一部手机
凌梓轩拦下来一位英国人,脱下他的外衣,把自己的递给了他,“借用一下你的衣服,谢谢”
“你跟英国人讲中文?”林语涵诧异道
“谁还管那些,语涵,听我说,一会儿,你和老王上地铁,坐到能坐船的地方,越小越好,到时候给我发位置,我会告诉你我到的时间,如果超过预订时间一小时,你们就走,我会自己回国,他们还没看到你们,现在咱们分开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