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才晓得,那讨厌鬼和初恋小姐早就认识,这次也是约好了一起跟着我们来做手术的。
不过初恋小姐是明里跟我抢男人,讨厌鬼却是暗地里恶心清弦以达到让我们分手的目的。
我觉得他们实在是太笨了,如果是我来撬,肯定不会挑热恋期撬,等我们到了感情的磨合期,正吵架吵的多的时候,他身边出现一个知性温柔善解人意的美女,我身边出现一个长相磕碜不知轻重的毛小子,清弦发现我的种种不好还不得和我提分手?
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便说的是他们这般作为吧。
我倒是感谢他们的心急,让我和清弦更加想着对方的好,现下是初恋小姐同讨厌鬼聊的欢快,是初恋小姐缠着清弦,也是初恋小姐曾经抛弃过清弦,而我却全程扮演着无辜可怜娇小动人的形象。
我对清弦虽说之前有过精神背叛,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但比起初恋小姐来说,可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初恋小姐这个时候来同我抢清弦,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
时间过得很快,须臾间便要去大学报到了。
因为我同清弦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我们两家人便坐了同一列车去大学报到。
听闻初恋小姐凭借优秀的表演经历和良好的学习成绩考上了与我们同一座城市的一所传媒大学,而讨厌鬼的大学离我们的城市也仅仅几十分钟的高铁车程。想必大学期间也逃不掉他们俩的叨扰了。
因为我们俩读的是不同的专业,课表安排便也就不一样,我寻着空便陪着清弦上课,我们日日一起吃饭一起自习,倒也安闲自在。
清弦对社团没有兴趣因此没有加入社团,我倒是加了个摄影社团,平日里拍些花花草草,有活时拍些cos照什么的。
我在社团里常常听见初恋小姐的名字,大家的梦想都是为这个娱乐圈的后起之秀拍写真,而她的后缀总是清白如莲、温柔如水,可若是他们知道这样一个娱乐圈的白莲有这样不堪的撬人情史,恐怕也不会相信吧。
她或许是忙于学业和演艺圈的事业,没有时间也担心狗仔拍摄因此没有过多地打扰我们。
而我和清弦俨然已经成为大一学子中的模范情侣之一,我却觉得我们俩的生活实在是太枯燥、太单一,除了陪着彼此打闹似乎也没什么其他的事情可做,这倒成了人人眼酸的对象了。
讨厌鬼这期间也来叨扰过几次,却被社员或是室友轰了出去,他们是见不得任何人打扰我和清弦的感情的,特别是他那种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人。
大一的日子十分枯燥,人也变得愈发疲懒倦怠,不愿意上课不愿意动弹,饭也一日只吃两次,省下晚饭倒是越来越瘦,毫不羞愧地说我已经有美女的雏形了。
清弦倒是日日勤快地拉着我去上课,每天准点叫我睡觉、准点叫我起床,每周二四六都必要拉着我去晨跑,如果没有清弦,我恐怕就是个废人了。
大一很快就过去,我摇身一变成了大一学子的学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