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勇抱着怀里的婴儿,脸色苍白地坐在门槛上,女婴正大声哭着——她饿了。可张胜勇似乎丝毫不被影响,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双眼失了神般死盯着前方。
张志看到这情形,冲上前去将婴儿从张胜勇手中夺走,对着张胜勇吼道:
“张胜勇,你清醒点!冯巧虽然死了,但是还有芦荟啊!你像现在这样,你对得起死去的冯巧吗?”张志将张胜勇拉回到现实,对,我还有芦荟,这是我和冯巧的孩子!
这天才吃过早饭,冯巧突然觉得肚子很痛,张胜勇估计冯巧是快生了,赶忙到隔壁去请王红梅,庸情村偏僻,平时大家生孩子都是去请的王红梅来接生,她是附近出了名的稳婆,要是碰上几个同时生孩子,为了争到王红梅接生可要争破头。
冯巧在王红梅呆了几年,身边没有亲人的王红梅早就把冯巧当作了自己的女儿。听到张胜勇说冯巧好像快生了,连忙带着要用的工具来到隔壁的张胜勇家。
张胜勇的母亲和父亲在前一年相继去世,劳累了一辈子也没享到什么福,连孙子都没抱过。现在在里面忙碌的是王红梅和来帮忙的梁红玉。
张志陪着张胜勇站在房门外,雷鰻也在前几天刚生下孩子,是个大胖小子,张胜勇对着张志问道:
“前两天雷曼生娃儿的时候,你紧不紧张啊?”
“当然紧张啊,人生第一次当老汉儿了,马上你也是了,我们都成了有娃儿的人了!这时间过得好快啊!”
“是啊,眨眼间就过了那么久了。”
里面传出了冯巧痛苦的喊叫,时间不断的流逝,张胜勇愈发的紧张焦急。
“你说不会出啥子危险吧?”
“你在说啥子屁话哦!我们家雷曼生娃儿的时候也没出啥子事啊!你就莫担心了,王婆婆来接生你就放心吧,而且冯巧吉人自有天相。”
“对!冯巧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没事的!”
“哇-哇-哇”一声声响亮的婴儿哭声传了出来,“生了!生了!”张胜勇激动地想立马跳起来,梁红玉满脸笑意地抱着婴儿走了出来,张胜勇连忙凑上前去看着梁红玉怀中的婴儿,脸还是皱巴巴的,没几根眉毛,眼睛闭着的,又睡着了,张胜勇觉得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他的心给慢慢融化。梁红玉对着张胜勇恭喜道:
“胜勇,恭喜你了,当老汉儿了哦!是个女娃儿。”
“女娃儿好啊,我就喜欢女娃儿,以后和她娘一样漂亮!”张胜勇摸着她的小脸袋憨厚地笑着。
正当大家沉浸在新生命诞生的喜悦中时,王红梅神色紧张地冲了出来,对着张胜勇沉声说道:
“胜勇,冯巧她大出血,我尽力了,你进去看看她吧。”
众人都安静了下来,张志招呼着王红梅和抱着孩子的梁红玉退到了院子里,张胜勇一步一步艰难地迈开了腿,走进了房间里。
冯巧无力地躺在床上,床单已经被鲜血给浸染,令人刺眼的艳红,冯巧艰难地呼吸着,张胜勇蹲在床头边,无声地哭泣。老天,你为什么这样不公平!
“胜勇,我...想...看看我们的孩子。”冯巧一提到孩子,眼中又散发出光芒。
张胜勇迅速去抱来了孩子,经过刚出生时的嚎啕大哭,现在她安静地沉睡着。冯巧看着眼前睡得正熟的孩子——她和她最爱的人的孩子,现在她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只有这个爱的结晶来陪伴胜勇了,想到这儿,她担忧的心才安稳了几分。
冯巧突然望见那窗台下的芦荟,正被太阳照射着,显得格外青翠,它自从来到这儿就一直没开过花,冯巧心中不禁多了一些遗憾,她再也等不到芦荟开花的时候了。
“胜勇,我们的孩子就叫芦荟,张芦荟,好吗?”冯巧全身忽然来了力气,她无比温柔地望着孩子。
“好!没问题,就叫芦荟,你怎样我都依你,只要你别离开我!”张胜勇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泪水。
“芦荟,妈妈就要走了,你好好听爸爸的话,替妈妈照顾好爸爸,好吗?”熟睡中的芦荟轻微地摆了摆手,似乎在道别。
“胜勇,对不起了,我要先走一步了,不准哭!你要照顾好芦荟,同时,也要照顾好你自己!胜勇,你可以再说一句我爱你吗?”冯巧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生气被快速剥夺,唯有眼睛变得越来越渴望。
张胜勇紧紧抱住冯巧,“冯巧,我爱你!我爱你!你不要走!我们说好过一辈子的!我爱你啊......”
冯巧此时感到很温暖,就像两年前在状元路边的那个拥抱,冯巧躺在张胜勇的怀里,渐渐幸福地睡去。
张胜勇的父母亲已经去世,自己更不懂照顾孩子,便把芦荟交给了张志的老婆雷曼,她刚好在几天前也生了孩子,是个男孩,他爷爷张道恩给他取名为半山,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取这样一个名字,但管他呢,就一个名字而已,也不好逆了老爷子的意思。
张胜勇现在每天早起晚做,他拼了命地干活,一是他要用劳累来麻痹自己,二是他要为芦荟创造更好的生活,他要让芦荟生活得无忧无虑,他要送芦荟去读书,他还要给芦荟准备嫁妆,虽然有点儿太早了。一想到芦荟,他就有用不完的动力。
这天一大早,张胜勇就背着竹篓去了状元山上采野蜂蜜,,这两天的野蜂蜜品质最好,城里人也好这口,价钱也抬得高。现在是个好时代了,张志给他讲了中央下发的通知,允许去市场上买东西了,再也不会被说成投机倒把了
张胜勇寻觅了许久,可就是没有找到一处蜂巢。中午,他就在林子里吃了两个冷馒头,下午接着找,直到太阳快要落下,仍不见蜂巢的踪影。正当他准备下山时,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蜂巢,它在一棵需十人合抱的大树上,树冠直插云天,张胜勇可以发誓,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蜂巢,里面的蜂蜜一定非常多,蜂蛹也是个好东西,城里的饭店在高价收购这个东西,还有蜂王浆,更是贵的离谱。
可这大树太粗壮了,他带的绳子太短了,无法伸展到上面去,就失去了安全措施,他想了一会儿,觉得只能放弃,那么高要是摔下来可不是开玩笑的,他只能选择返回。
刚走一两步,他就停下了,这么多野蜂蜜肯定可以卖很多钱,也许就可以去县城里给芦荟买一个摇摇车,她一定是村子里第一个有摇摇车的孩子!张胜勇下定决心,反正之前又不是没爬过,没绳子也没关系。
张胜勇放下了背篼,取出背篼里的那盆芦荟放在地上——自从冯巧去世后,他就把这盆芦荟一直放在身边,悉心照料着,没事儿就对着这盆芦荟说说话,好像它能将张胜勇说的话传达给冯巧。
张胜勇先在树下生了火,再将松树针叶盖在火焰上,造成浓浓的烟雾,凭借这些浓烟驱走了蜂巢中的野山蜂。张胜勇一手拿着镰刀,腰间系着小竹篓,先用镰刀在树上砍出一道坑,脚就踩在这些坑上往上爬。没有绳子的安全保护,张胜勇不得不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每一步都得谨慎万分。离蜂巢越来越近了,只剩下三分之一的距离了,张胜勇觉得胜利就在眼前,加了一把劲儿。
“嗡-嗡-嗡”嘈杂的声音使张胜勇环顾了四周,时间过去太久了,浓烟渐渐消散,之前被浓烟驱走的山峰也正成群地飞回,它们朝着入侵者飞去......
张胜勇躺在地上,此刻万事万物都变得十分缓慢,闭塞的耳朵也变得格外清明,落叶“籁籁”声,山风“呼呼”声,杜鹃鸟的哀啼声,山间野狼对着落日的嚎叫声......张志的声音逐渐传近,他逐渐出现在张胜勇模糊的视线里,慢慢靠近。
“勇哥,你感觉怎么样?我马上送你去看医生,你一定要坚持住!”张志拉着张胜勇的胳膊,顺势准备背起张胜勇,张胜勇不知哪来的劲推开了张志。
“好兄弟,我知道我的情况,你别白费力气了。我只想你答应我,求你照顾好芦荟......”张胜勇的气息微弱,随时都会断开似的。
“勇哥,我答应你!我一定把冯巧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张志开始不停地掉着眼泪,他看着躺在地上的张胜勇,他知道做什么都已经没用了。
张胜勇心中最后的牵挂也消失了,他望着前方地上的芦荟,奋力地用手指过去,张志见状,立马把那盆芦荟送到他的脑袋边。
张胜勇轻轻地抚摸着芦荟,就像初次抚摸着冯巧的脸颊一样,是那样的光滑细腻,他发出细微的声音,“勇哥,你在说什么?”张志趴在地上,仔细地听着张胜勇的话,
“冯巧,我爱你......”
张胜勇葬在了冯巧的旁边,他们应该很幸福吧,生的时候能够在一起,死了过后也能在一起。
雷曼本来照顾一个孩子就已经招架不住了,可现在又多了一个芦荟要她照顾,这两个孩子让她一天手忙脚乱,一刻也停不下来。
张志每天工作完了回到家中,都会抱着芦荟玩了起来,而很少和他的儿子半山一起玩,雷曼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可她没有说什么,甚至没在表情、行动中表现出一丝不满,她只会抱着半山来到张志面前一起玩耍。
张志也觉得自己这样很不好,雷曼才是他的老婆啊!半山是他的亲生儿子啊!他怎么能这样厚此薄彼呢?每次都会狠狠教训自己一顿,再对自己细细叮嘱一番,可一回到家,看见了芦荟,又变回了老样子。张志看见芦荟,觉得她就是冯巧,他要将他没有机会付出的爱意全部倾注在芦荟身上。
已经临近深夜,张志仍在桌子上读着文件,昏暗的煤油灯忽忽闪闪,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雷曼早已抱着两个孩子睡去,张志一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吹灭了煤油灯,往身上披了一件衣服,小心翼翼地出了门,他走在漆黑的路上,来到了冯巧和张胜勇的坟前。
张志首先坐在了张胜勇的坟前,对着张胜勇的墓碑说道:
“勇哥,我先向你道歉,我当初骗了你,我其实也喜欢冯巧,像你喜欢冯巧那样喜欢她,我也特别像娶她做老婆,也想像你和她那样的爱情。”
“我晓得,你现在可能已经在骂我为什么当初不老实一点,你把我当兄弟啊,我也肯定要把你当兄弟啊!我们一直是最要好的兄弟,我多么希望我来生还能遇见你这样的兄弟,,当然,你别再遇见像我这样的兄弟了。”
张志说完又坐在了冯巧的坟前。
“冯巧,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特意来这儿祝你生日快乐!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年在这儿过生的时候,我送了一只大青蛙,你还嫌弃了一整天,结果我把它烤了,还是你吃的最多,你这个生日又是怎么过的?过得开不开心?我没法再送你礼物了,你不会怪我吧?”
“冯巧,我当初也欺骗了你。当初你问我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是你,我多么想说出来啊,可是我不能说出来。从见到你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如果有来生,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张志说完便开始往回走了,走了一两步,又转过头来,恋恋不舍地看着冯巧的坟堆,看了一会儿,转过头去离开了。
在张志离开后,过了几分钟,冯巧的坟堆前又来了一个人,是雷曼!雷曼静静地站在冯巧的坟堆前,一直不说话,就一直默默地看着。
最后,在雷曼离去的时候,转过头来对着冯巧的坟堆说道:
“冯巧,我们现在谁也不亏欠谁了。他的心是你的,他的人是我的。”
雷曼逐渐消失在夜色中,山间又重新恢复到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