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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维米尔的帽子

维米尔想必有几顶帽子。虽然没有文献提及,但是维米尔那一代有他那种身份地位的荷兰人出现在公开场合,绝不会光着头。看看《代尔夫特一景》前景处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人人都戴着帽子或包着头巾。穷汉凑合着戴的宽边帽名叫连帽(klapmuts),较有钱的男子为了向人炫耀,戴上《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Officer and Laughing Girl,)中的那种帽子。看到那位军官在屋里还戴着他那顶时髦的大帽子,根本不必大惊小怪。维米尔笔下只有正在工作的男子没戴帽子:音乐老师或科学家。追求女性的男人,绝对戴着帽子上场。男人进屋或向女人致意时要脱帽的习俗(今日已少有人记得的习俗),在当时还没有。只有在君王面前,温文有礼的欧洲男子才会脱下帽子,然而荷兰人自豪自己无须向任何君王鞠躬致意,鄙视那些奉行这一规矩的人,因此荷兰人时时戴着帽子。维米尔在两幅画中将自己画进画里,而那两幅画里,他都戴着帽子。在《老鸨》(The Procuress)中,他屈居乐师这个小角色,戴着几乎垂到一边肩膀的华丽贝雷帽。十年后,在《绘画的艺术》(The Art of Painting)中,他戴了更小的黑色贝雷帽,而即使在那时候,那都是这位艺术家有别于他人的独特标记。

维米尔还有其他社会角色要扮演,因此需要符合那些角色身份的服装。他在代尔夫特民兵组织里当“射手”,享受这职务带来绅士般的身份地位,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懂得如何使用火枪。维米尔死后,妻子卡塔莉娜·博尔涅斯拟出他身后财产清单,以作为她申请破产的依据,清单中有一柄长矛、一具胸铠、一具头盔,但没有枪和军服。从当时描绘的着军服荷兰绅士的许多肖像画来看,他需要一顶气派的毛毡帽,和《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中那位军官所戴一模一样。若戴贝雷帽,会被人视为轻慢,而铁头盔戴起来不舒服,只有作战时才戴。身为民兵,代表拥有特定的社会地位,而且必须穿着得体,以免有失身份,因此,维米尔想必拥有一顶像《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中所见的那种帽子。

他是否曾拥有那样的帽子,我们不得而知。死后财产清单里没有那顶帽子的蛛丝马迹,但那种帽子很值钱,而卡塔莉娜又急缺钱用,因此在维米尔死后到她提出破产保护这两个半月间,卡塔莉娜很有可能已将它卖掉。我们能确知的是他家族里有位制帽匠。维米尔的伯父迪尔克·范·德·敏内是个毛毡制造商兼制帽匠,1657年去世时有一个儿子、两个外孙在东印度公司。或许迪尔克做了几顶帽子给侄子维米尔,而《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中的那顶帽子没准就是其中之一。

那顶帽子将会是我们在这幅画中所要开启的门,但我们在此先花点时间想一想这幅画作本身。我们看到什么?一身鲜红外衣、打扮炫丽、身形超乎正常比例(维米尔爱用的视觉变形手法效果)的军官,在向美丽的年轻女子(我猜是以卡塔莉娜为模特儿画成)示爱。画中场景或许看似在表现非常个别的行为,但其实不折不扣地展现了他作此画那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因为它以当时近乎稀松平常的场景,呈现了1650年代末讲究礼仪的荷兰社会里,年轻男女追求异性时奉行的新规则。

再早个几十年,军官没有机会和更高地位的女性如此对坐调情。社会风气不允许追求者和被追求者私下相会。维米尔在世时,追求异性的规矩改变,至少在荷兰城市地区如此。谦恭有礼取代战场上的英勇厮杀,成为赢得女人芳心的法门。浪漫爱情取代金钱,成为赢得爱意的凭借。演出两性之间紧张气氛的剧场也改在家中。男女仍为获得性和终身伴侣而商谈——这正是那位军官和面带笑容的女子正在做的——但这时商谈化身为调情,而非讨价还价;商谈的目的是结婚,以及一栋配有铅框窗子和昂贵家具的坚固砖屋,而非床上一小时的欢愉。

资产阶级生活的新象征挤掉了过去金钱的象征,礼貌取代了喧闹,男女的互动变得更拘谨,更高雅。因此,描绘调情场景的画家,不再像17世纪先前那样,以热闹的妓院为背景,而是开始把调情男女放在室内。维米尔在世的年代,正是两性关系转变的高峰,以及随之衍生出来的绘画传统手法的高峰。《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显示他理解了这项转变的结果。

在反抗西班牙的漫长独立战争中上过战场的荷兰士兵,可能曾视女人为战利品而恣意掠夺,但那样的时代当时已结束。维米尔为何在这对交谈男女后面的房间后墙上,挂上《荷兰全境和西弗里斯兰的最新精确地形图》(The New and Accurate Topography of All Holland and West Friesland),原因或许在此。那份地图来自1609年停战前承制的一份宣传品,旨在颂扬荷兰人追求独立的奋斗精神,但此时早已是陈年往事[1]。军官不再扮演那样的战场角色,他们拥有的权威和尊敬也大不如前。维米尔颠倒地图上的设色,把土地画成蓝色的,水画成褐色的,或许暗喻军人地位的逆转——陆地和海洋易位,军人和平民的相对关系在不同的社会秩序里也改变了。男女的相对关系,可能也有了改变,因为画中的军官虽然神气活现,但在这场可能的婚姻谈判中,摆出恳求姿态的是他,而决定权则在女方。维米尔在世时,荷兰社会正经历大规模的变迁——从军事社会过渡为平民社会,从君王制过渡为共和制,从天主教过渡为加尔文教派,从商行过渡为公司,从帝国过渡为国家,从战争过渡向贸易——而上述反转现象,正是这大变迁的一部分。

但是在这幅画中,我们所走进的门不是那张地图,而是那顶帽子,因为在那扇门的另一边,有着通往更广阔天地的通道。走到通道尽头,我们会来到1609年7月30日早上尚普兰湖(Lake Champlain)边,今日叫克朗波因特(Crown Point)镇的地方。

“他们望着我,我望着他们”,萨缪尔·尚普兰(Samuel Champlain)回忆他双手拿着火绳枪,走出土著盟军队伍那一刻时,如此写道。尚普兰是圣劳伦斯河(St. Lawrencs River)地区法国传教团的团长,一心想探查五大湖区,找到通往太平洋的西北通道。这时,在他的前方,数十名身穿木盔甲的莫霍克族战士摆出了战斗队形。三名队长站在最前头。他们一看到尚普兰就定住不动,然后开始往前。尚普兰写道,他们一举起弓,“我立即端起火绳枪,直直瞄准其中一个队长”。木板条制作的盔甲,抵不住枪弹。“一发下去,就有两个倒地,一个受伤。稍后不久那伤者也伤重不治。”

尚普兰火绳枪的弹膛里有四颗铅丸。在三十米的距离下,四颗弹丸出去,可能一个目标都打不中,但不知为什么,竟有三发命中。那三个莫霍克族队长倒地,两个当场死亡,队长身后的战士吓得呆住,尚普兰身后则响起欢呼声。他的盟军欢呼声“大到甚至能盖过雷声”。尚普兰得花整整一分钟替火绳枪重新装填弹药,敌军若是在这时反击,他只能任人宰割,因此这番混乱来得正是时候。莫霍克族战士还没来得及回神,尚普兰事先安排在树林里的两名法国火绳枪手之一,从树林里朝莫霍克族侧翼开了枪。据尚普兰所写,这一枪“再度吓坏他们。见到队长已死,他们无心再战,开始逃跑。他们抛弃田地和要塞,逃进森林深处”。

尚普兰的土著盟军跟进攻击。齐发的箭掠过他头顶,射中一部分敌军弓箭手,给了他重新装填弹药所需的掩护。他朝败退的莫霍克族战士背后再度开枪,又杀掉几个。这场战役从开打到结束只有几分钟而已。尚普兰的盟军割下十几个死去的莫霍克族战士的头皮作为胜利信物,以便带回村子。而回到村子时,会有女人朝他们的独木舟游来迎接他们,并接下头皮挂在脖子上。他们还抓了十几个莫霍克人一同北返,以填补村子里日益短少的壮丁。部落间的杀伐,正使交战双方年轻男子愈来愈少。尚普兰的土著盟军有一些受了伤,但要不了命。这场战役的结果是一面倒:一方死亡、败逃,另一方只中了些箭伤。尚普兰一方大获全胜。

那天早上所发生的事,是白人、印第安人关系史上的转折点之一——白印混血的加拿大历史学家奥利弗·狄卡森(Olive Dickason)甚至认为那是白印关系史上唯一的转折点。从此,印第安文化和生活方式慢慢走上毁灭之路,而不管是战胜的印第安一方,还是战败的印第安一方,至今都没有将其恢复。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萨缪尔·尚普兰是入侵北美大陆的第一波欧洲人之一。1603年,他以法国考察队一员的身份,初次溯圣劳伦斯河而上,进入五大湖区——他称之为加拿大——以寻找贸易伙伴。那次航行他遇见的最重要的人物是酋长阿纳达毕朱(Anadabijou),阿纳达毕朱统领的部族被法国人称为蒙塔涅(Montagnai)[2]。当时有五千蒙塔涅人住在圣劳伦斯河北岸,萨格奈河(Saguenay River)汇入圣劳伦斯河处的塔杜萨克(Tadoussac)一带。法国人来到此地之前,萨格奈河就是重要的贸易路线,但他们的产品,特别是铁器,使土著人毛皮与铜的贸易量跟着提高——这些毛皮与铜最远产自哈德逊湾。掌握塔杜萨克,使阿纳达毕朱和蒙塔涅人得以享有富足生活,但也使他们成为其他急欲掌控该贸易的部族——特别是莫霍克族——攻击的目标。阿纳达毕朱以盛宴隆仪接待尚普兰。他需要与法国人结为盟友,正如法国人也需要与他结为盟友。

尚普兰知道,没有蒙塔涅人的支持,法国人捱不过一个冬天,更别提要打进既有的贸易网络了。但尚普兰也理解到,让阿纳达毕朱掌控他的贸易通路,他的利润就少。他必须跳过蒙塔涅人,将触角往更接近海狸栖息地的圣劳伦斯河上游伸去。因此他才会在1609年,在尚普兰湖边和莫霍克人交火。他需要内陆地区的盟友,好带他往更上游走,而获致盟友的最稳当的办法,就是和他们并肩作战。贸易所得可以支付他考察的开销,但贸易若要做成,有赖于信任,而作战将助他赢得那份信任。接下来的三十年里,尚普兰陆续和好几个印第安部族——也就是他所谓的“邦”——结盟,蒙塔涅人是他第一个结交的盟友,但在1608年时,他已准备绕过阿纳达毕朱,把法国基地搬到更上游处的魁北克的峡谷。不过他仍然与蒙塔涅人交易,并且在来年溯河而上,前往尚普兰湖时,只搭乘他们的独木舟,小心翼翼地维持对蒙塔涅人的尊重。

那年夏天,尚普兰在魁北克与伊洛凯特(Iroquet)的儿子结盟。伊洛凯特是阿尔贡昆族(Algonquin)的酋长[3],急于想拓展取得欧洲商品的渠道。他还想与法国人结盟,因为阿尔贡昆人比蒙塔涅人更易遭受莫霍克人的夏季劫掠。尚普兰向他儿子保证,来年6月他会再来,和伊洛凯特的战士一起攻击莫霍克人。在蒙塔涅人、阿尔贡昆人之后,第三个部族休伦人(Huron)加入了他的阵营[4]。四个小部落组成的休伦联盟,成员住在安大略湖——这是溯圣劳伦斯河而上第一个碰到的五大湖——北岸的林地里,那里分布着大约二十四个大聚落。他们的语言属于易洛魁语系,而非阿尔贡昆语系,但他们与阿尔贡昆人结盟,而非与安大略湖南岸的易洛魁人(Iroquois)。尚普兰还未进入休伦人地盘,休伦人就已经知道他。其中一个休伦部落的酋长奥查斯特奎思(Ochasteguin)与伊洛凯特是盟友,1609年,他通过伊洛凯特认识尚普兰。奥查斯特奎思跟伊洛凯特一样,都希望打开贸易之门,但也希望在与易洛魁联盟的长久战争中得到外力之助。

易洛魁联盟由五个部族于16世纪组成,莫霍克人位居最东,掌控安大略湖南岸整个森林地区。莫霍克人被称为易洛魁联盟的东部大门,被委以保卫该联盟东翼的重任,从而使他们在联盟五个部族里最先接触到欧洲人。莫霍克人渴求欧洲的商品,特别是斧头,为了取得欧洲货物,每年闯进圣劳伦斯河谷洗劫一次。尚普兰拿莫霍克人与休伦人相比,称莫霍克人是“坏易洛魁人”,休伦人则是“好易洛魁人”(因休伦人所操语言属于易洛魁语系)[5]。莫霍克人的威胁使休伦人、阿尔贡昆人、蒙塔涅人恢复本已停摆的结盟关系,以为应对。最初他们不确定法国盟友有多可靠,而且怀疑法国人只是来做买卖,打仗的兴致可能不大。伊洛凯特和奥夏斯特甘双双向尚普兰私下透露,1608年那个严冬,有谣传说法国人是商人,没兴趣打仗。

尚普兰否认这项谣言,信誓旦旦说绝无此事。“除了打仗,我别无意图,因为我们所有的,就只有武器,而非用来以物易物的货物。”他们第一次会面时,他如此宣示。“我唯一的念头,就是践行向你们许过的诺言。”他甚至反过来质疑他们,“要是我听到中伤你们的谣言,我会把那些造谣中伤者当成比你们的敌人更不可饶恕的敌人。”伊洛凯特和奥查斯特奎思和颜回答,他们从没相信谣言,甚至连听都不去听。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口中的造谣者是蒙塔涅人。蒙塔涅人不愿失去独揽法国货物的特权地位,但为了更大的目标——攻击莫霍克人——他们放下猜忌,一致对外。多部族组成的联军在6月20日出发。

部分人脱队,带妻子和货物回到休伦尼亚(Huronia)。之后,这支作战队伍由二十四艘独木舟组成,每艘乘载三人。法国人搭乘他们所带来的双桅河船——可坐十名划桨手加一名舵手的河船——但尚普兰更喜欢和蒙塔涅人同乘独木舟。法国人那艘双桅船很快就碰上麻烦了。一行人要溯黎塞留河(Richelieu River)而上,划向尚普兰湖,但途中要攀上数道急流。法国船太重,上不去急流,也无法走陆路扛过去。根据尚普兰为让法国大众了解他的冒险事迹(且为了替自己的冒险活动争取经费)所写的自传,他向土著人诸酋长抱怨,你们“先前所告诉我的,和我在急流区实际见到的,全都不一样。也就是说,用那艘双桅船,根本过不了急流”。各酋长对尚普兰的苦恼表示同情,答应会带他看别的“好东西”来弥补。奥查斯特奎思和伊洛凯特先前怕失礼,因而未直接告诉他不该带那种双桅船来。他们认为,与其泼他冷水,惹他不高兴,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学到教训。

队伍前进时,派了斥候到前头搜寻敌人踪迹。天黑时,斥候即返回队伍,然后所有人睡觉,营地里不派人值夜。尚普兰看不惯如此松懈,直接向土著盟友表达了自己的失望。

“你们应该派人站岗,聆听、注意动静,”他告诉他们,“而不该像你们现在这样,活得像bestes。”bestes是bêtes一词的古法语拼法,意同英语的beasts(野兽),但在此译为“蠢东西”,或更糟糕的“蠢畜生”,或许更为贴切。双方对于对方语言都并非完全理解,因此,一方言语伤人,另一方很可能没听懂而感受不到。无论如何,他们之间的问题不只在语言。尚普兰眼中明智的防备措施,在土著人眼中,根本是闻所未闻。

“我们不能醒着,”一名土著人很有耐心地向这位气急败坏的欧洲人解释。“白天打猎时,我们干的话已经够多了。”

按照法国人的军事思维,在这样的情境下,主张人只做必须做的事,不做没必要做的事,根本没有道理。易洛魁联盟的战士已距离不远,此时还不设卫兵,的确愚蠢,但在敌人还未进入可攻击我方的范围时,就把宝贵精力浪费在站岗上,又更愚蠢。尚普兰脑海中的战争是另一种战争。他不知道,土著人行军作战的方式谨慎,但异于欧洲人。

来到距尚普兰湖不到一日行程时,作战队伍必须决定继续往前还是折返。那时候,土著人战士不只花许多心思找寻附近是否有易洛魁人的迹象,也费心观察是否有蛛丝马迹透露这次冒险行动是吉是凶。诉说、倾听彼此的梦境,乃是预卜吉凶的办法之一,但还没有人做出明确预示未来的梦。这时,就得请教萨满巫师了。

那天晚上,萨满巫师搭起为幽灵寄身的棚屋,卜问最明智之道。棚屋安置妥当之后,他脱下袍服,铺在棚屋上,裸身进屋,然后起乩。巫师进入催眠状态,流汗,抽搐得非常厉害,致使棚屋都被附在他身上的力量晃动。众战士蹲成一圈,围住那间被施了巫术的棚屋,聆听萨满巫师一连串无法理解的话。萨满巫师口中,一下子是他本人清楚的说话声,一下子变成低沉沙哑的幽灵说话声,好似萨满巫师在和幽灵交谈。他们还留意棚屋上空是否有灵火出现的迹象。

占卜的结果是吉。作战队伍应该继续前进。做了这项决定之后,众酋长集合战士,排列成战斗队形。他们在清出的空地上摆上枯枝,每根枯枝代表一名战士,好让每个战士知道开战时自己的位置。然后众战士轻松排练几次队形,了解作战队形的运作和遭遇敌人时的应对之道。尚普兰喜欢这一作战计划,但不喜欢占卜那一段。他称那位萨满巫师是“神棍”、“恶棍”、“无赖”,他所玩的那一套全是骗人把戏。参加仪式的人,同样遭他鄙视。尚普兰说他们“像猴子一样蹲坐在地”,全神贯注看着占卜仪式的进行。他称他们是“可怜虫”,被“那些道貌岸然的人”诓弄、欺骗。诚如他向法国读者所透露的,“我常跟他们说,他们的做法愚不可及,他们不该相信那些东西”。他的盟友想必认为他灵性不足,才会不懂人应该吸收更高深的知识。

在某件占卜上,尚普兰最后还是让了步,接受当地习俗。他的土著人同伴常彼此询问做了什么梦,也常问他这问题,而他一贯表示没做过梦。但后来,他真的做了梦,就在距离与敌人接触只有两三天行程、一行人正在尚普兰湖上往南划的时候。他们紧贴着湖的西岸划,往南深入,直到阿迪朗达克山(Adirondack Mountains)进入视线。他们知道自己愈来愈接近莫霍克人的地盘,这时要改成夜行,白天则静悄悄地躲在森林里最浓密的地方。不能点火,不能出声。尚普兰最终还是做起梦来。

尚普兰醒来之后,他们一如以往问他有没有做梦,他语气坚定地说:“我梦到我们的敌人易洛魁人,在我们眼前,溺死在某座山附近的湖中。”收到这样的征兆,他的盟友大为兴奋。他说起梦中他曾想救那些溺水的人,结果引来他们的嘲笑。“他们全该死,”他们笃定地说,“因为他们是废物。”但是尚普兰的梦收到他所要的效果。他的盟友因此信心满满,不再担心袭击可能失败。尚普兰或许恼火于他所说的“他们经常举行的迷信仪式”,但他也够精明,懂得将计就计,利用他们所深信而他不认同的信仰,给了他们所要的东西。

6月29日拂晓,他们划了一夜的船之后上岸扎营,众酋长开会,修改战术。他们向尚普兰解释,他们会组成整齐队形面对敌人,而他得站在第一线。尚普兰想提出替代方案,好让法国人带来的火绳枪更能发挥威力。他构想的战术不只要赢得那场战役,还要彻底击溃敌人,但他无法解释自己的构想,为此大为苦恼。温达特裔[6]史学家乔治·悉维(George Sioui)怀疑,尚普兰的目标是把莫霍克人全数歼灭,而不只是打赢一场仗而已。北美土著人认为,战争的结果若是羞辱敌人、让敌人跑掉亦无不可,但欧洲人不甘于如此。用今天的话来说,土著人的目标是调整该地区各部族之间的生态边界,与之相反,尚普兰的目标乃是要为法国人在内陆建立一个固若金汤的根据地。他希望杀掉愈多莫霍克人愈好,而那不是为了取得辉煌战功,而是为了防止莫霍克人干扰法国人独占贸易的霸业。而他有遂行这心愿的武器——一把火绳枪。

尚普兰的火绳枪将是这场袭击胜败的关键,也将是打破许多土著部族之间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均势,让法国得以一手重组该地区经济的关键。1609年,火绳枪还是相当新的发明。虽然欧洲人发明了火绳枪,但火器并非源自欧洲。最早制造火药并利用火药发射火焰、发射投掷物的乃是中国人。不过,欧洲的铁匠展现高明本事,将中国人的火炮按比例缩小,造出便于携带而又可靠的火器。火绳枪(arquebus)一词,意为“钩子枪”,因枪口处铸上一个钩子而得名。火绳枪笨重,不容易拿稳,也射不太准。钩子让枪手得以将火绳枪挂在携带式三脚架下,稳定枪身以便射击。另一个稳住火绳枪身的办法,是将枪管搁在叉架上,立起的叉架和枪手水平视线一般高。17世纪初,枪炮匠已开始制造更轻的、可省去这些配件的火绳枪。荷兰枪炮匠把枪减轻到4.5公斤,相当不可思议。尚普兰带去的那把枪就是这种轻型的枪,不过不是荷兰所制,而是法国制,不需钩子或支架这些累赘就能瞄准。

但火绳枪再怎么减重,射击仍然很不方便。1609年时,扳机还在研发当中。当时的火绳枪仍需用到火绳机,火绳机是带有火绳的金属夹具,用来引燃引火盘中的起爆药。启动火绳机,使被点燃的火绳落到引火盘上,起爆药随之点燃,引火盘上的火焰通过枪膛的小孔进入膛内,使膛内的发射药爆炸(17世纪中叶,枪炮匠开始制造不管何时放下枪都不易爆炸的扳机,滑膛枪自此取代火绳枪)。击发装置虽然不易使用,但火绳枪还是改写了欧洲地图。胜败再也不光是取决于兵力的多寡,而是要靠军队武装配备的精良与否。荷兰枪炮匠在军火研发上领先群伦,替这个新国家的军队提供了更便于携带、更精准、更易于大量制造的武器。荷兰火绳枪兵结束了西班牙在欧洲大陆的霸权地位,使荷兰也得以挑战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在欧洲境外的支配地位。而像尚普兰这样的法国火绳枪兵,则让法国势力得以伸入五大湖区,日后更是削弱荷兰在欧洲的影响力。

欧洲诸国之间的竞争,推动了火绳枪的发展,而火绳枪则使所有的欧洲人在面对世界上其他地区的民族时占了优势。没有这项武器,西班牙人不可能征服墨西哥和秘鲁,至少在传染病开始肆虐、大肆摧残当地居民之前是如此。这项科技优势使西班牙人得以奴役被征服者,逼迫他们在南美大陆安第斯山脉的银矿场工作,进而从那些矿场采得数量庞大的贵金属,支付在印度、中国的批发市场大量进货的开销。南美的白银重组了世界经济,使欧洲、中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串联在一块,而如此的神奇效应是在枪口威胁下产生的。

火器一旦传入拥有金属加工技术的文化里,它的神奇威力往往就脱离了欧洲人的掌控。日本人学习枪炮制造工艺特别快。最早出现在日本的火绳枪,是1543年搭中国船前往日本的两位葡萄牙冒险家所带入的。当地的封建领主见到这项武器之后大为赞叹,付巨款买下他们的枪,然后立即将枪转送到当地一名刀匠手中,不到一年,那名刀匠就造出堪用的复制品。几十年的工夫之后,日本已经武装完备。1592年日本入侵朝鲜时,就带着数万只火绳枪上战场。要不是带着日本人亟欲取得的先进火器到来,荷兰人不可能在1609年——也就是尚普兰向张口结舌的莫霍克人展示火绳枪威力的那一年——获准开设他们在日本的第一个通商口岸(日本归于一统之后,德川幕府即在1630年代禁止火器进口,表明他们选择退出火器研发精益求精的恶性循环。这一政策形同自我解除武装,直到19世纪中叶才改弦更张)。

北美土著那时还不知道如何加工金属,但很快就懂得使用火器,且通过贸易取得火器。尚普兰曾试图阻止枪支流入土著人手中,心知那将削弱他的军事优势。他之所以能打赢1609年尚普兰湖边的那场仗,乃是因为还没有枪支落入莫霍克人手中。其他欧洲商人则没这么提防。英格兰人拿枪换毛皮,但只跟与他们友好的土著部族交换。以新阿姆斯特丹(今天的纽约市)为据点做买卖的荷兰人,则没那么注重是敌是友,卖火绳枪不拘对象。土著商人很快就知道枪的价值,于是要求欧洲人用枪交换货物。大量的枪因此流入内陆,很快就辗转流到欧洲人所掌控不到的地方。荷兰人最后才明白,他们卖给盟友的火绳枪,最终落入敌人的手里,于是宣布凡是将枪卖给土著人的欧洲人,一律处死。不幸的是,这道命令下得至少迟了十年。

在那场战役中,尚普兰的火绳枪还发挥了另一个作用。事情发生在战事结束后的隔一天。话说战败的代价,就是要接受活祭。活祭不能在作战地点举行。阿尔贡昆人和休伦人这时深入莫霍克人地盘,生怕敌人以更大的兵力迅速反扑。第一场胜利的奇袭效果,不可能再得。他们必须离开。但他们不想放掉抓到的莫霍克战士。年轻男子是宝贵资产,不该浪费掉。有些男俘虏会被带回部落,如果可能的话,还会融入俘虏他们的部族之中。但至少有一个要用来献祭。他们割断俘虏的腿筋,使他们行动不便,然后绑住手臂,把他们押上独木舟,以最快的速度往北划。到了那天太阳下山时,他们划了将近四十公里,已经到了可以举行活祭的距离。那是重大的仪式,要通宵举行。

抓一名莫霍克战士献祭,乃是为了向作战时相助的幽灵感谢,为了向作战前给予梦兆的幽灵致敬,为了给死于易洛魁人先前几次袭击的战士报仇。对于活祭者本身,那也是个无比重大的仪式,是对勇气的终极考验,他将在考验中验证自己到底是个伟大的战士,还是抬不起头的懦夫。仪式始于请他开唱战歌。他一边唱,俘虏他的人一边从火堆里拿出火红的枯枝,烫他的身躯。他们慢慢烫,这项折磨需要持续到太阳升起。每次那位莫霍克战士昏过去,他们就往他背部倒冷水,要他醒来。一夜的折磨于天亮时结束,换成开膛剖肚和仪式性的食人肉。

尚普兰想提早结束这折磨。那名莫霍克俘虏没犯罪,也未拥有有用情报,按照欧洲做法,根本不该受折磨。

“我们不做这种残忍事,”尚普兰语气坚定地说,“我们杀人很干脆。你们如果希望我用火绳枪射死他,我会很乐意。”然后他昂首阔步走开,明确表露自己的不悦。他的土著盟友很苦恼,为了让他高兴,于是请他回来解决那个莫霍克人。事情最后如他所愿,而那不是因为土著人认同他的说法,认为他的做法是对、自己是错,而是因为礼仪要他们主随客便。或许他们认为用火绳枪射杀,乃是法国人执行胜利献祭的方式。

翌年夏天,奥夏斯特甘和尚普兰再度联手,第二次痛击莫霍克人。1611年夏,他们第三次相见时,奥查斯特奎思带了休伦联盟的其他几个酋长同行。双方想协商扩大直接贸易的规模。休伦酋长们给了尚普兰四串贝壳珠,作为信守承诺的保证。这种贝壳串珠,就是今日所谓的贝壳念珠,在土著文化里,既充当货币,也作为合约信物。四串贝壳珠绑在一块,表明休伦联盟四部族的酋长保证与法国人站在同一边。这就是今日所知的休伦结盟带(Huron Alliance Belt),至今仍存。

除了贝壳串珠,诸休伦酋长还送上尚普兰最想要的东西:五十张海狸毛皮。休伦人只知道在他们自己的文化里,海狸皮是很值钱的东西,但或许不知道法国人为何对海狸毛皮的需求永不满足。法国人需要海狸毛皮,不是像土著人那样,为了拿它富有光泽的上层毛皮来给衣服衬里或镶边。法国人想要的乃是下层绒毛,这是制作毛毡的原料。海狸毛具独特的倒钩特性,放在含有醋酸亚铜和加汞阿拉伯胶的有毒溶剂里焖煮时,很易于牢牢缠结(制帽匠以易精神错乱而著称,那是因为他们在工作时吸入有毒的气体)。如此焖煮过的毛皮,一旦经过捶打、晒干,就成为制造上等帽子的绝佳毛毡。

15世纪之前,欧洲制帽匠用欧洲的海狸毛皮,作为制造帽子所需的毛毡材料,但因为过度捕捉,海狸数量减少了十之八九,而北欧开垦荒地又摧毁了它们天然栖息地。然后毛皮贸易转移到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但过度捕捉又使斯堪的纳维亚的海狸灭绝,海狸毛皮帽的生产随之断绝。

到了16世纪,制帽匠不得不用绵羊毛制作毛毡。羊毛毡不是理想的制帽材料,因为毛质较粗,且没有海狸毛那种如茅草般蓬松的天然特性。毛毡制造者可加进兔毛,用以促成这种覆顶效果,但成品仍不如海狸帽结实。碰到下雨,羊毛毡往往吸水而不排水,一旦变湿,马上就会变形。羊毛也因为颜色灰扑扑而不讨人喜欢。羊毛可以染色,但毛毡匠所用的天然染料,固着不牢,特别是碰到下雨时。羊毛毡也没有海狸毛皮那种强度和柔韧。荷兰穷人的标准帽子——连帽——就是用羊毛毡制成,因此会下垂。

16世纪末,出现海狸毛皮的两个新来源。第一个是西伯利亚。俄罗斯设陷阱捕兽的猎人进入西伯利亚,寻找更理想的猎捕地点。陆路运送遥远,而荷兰人虽试图掌控波罗的海贸易,确保毛皮稳定输入欧洲,但俄罗斯货源不稳定。另一个新辟的来源是加拿大,开辟的时间约略相同。在圣劳伦斯河注入大西洋处的北美东海岸捕鱼的欧洲人,发现东部林地里海狸众多,且人设陷阱捕兽的土著猎人乐于高价卖出海狸毛皮。

加拿大的海狸毛皮于1580年代开始小量出现在欧洲市场,随后需求暴增。海狸帽重新大为流行。这个时尚首先在商人圈流行,但又过了几十年,就扩延到宫廷、军方的上层人士。不久,凡是讲究派头的人,必然有顶海狸帽。1610年代,海狸帽的价格涨到羊毛毡帽的十倍之高,使帽子市场一分为二:一种是买得起海狸帽的人,另一种是买不起的人。价格分割的结果之一,是出现繁荣的二手市场,供应那些买不起新海狸帽而又不想将就羊毛帽的顾客需求。欧洲诸国政府担心通过虱子传染的疾病散播,严格规范二手帽的市场。

买得起海狸帽的人比派头、比身份,制作海狸帽的商人争夺市场占有率,两者合在一起使制帽匠竞相制作出更为稀奇古怪的帽子,以领先竞争对手。海狸帽开始讲究颜色和表面绒毛的细微差异,这场时尚热潮持久不消。帽顶抬高、压低,变窄、变宽,拱起、下陷。帽檐于1610时开始变宽,随时尚而翻起或垂下,但整体趋势是愈来愈大。帽子加上彩色帽带,以标榜真正的时髦,帽带上则嵌入酷炫的装饰。《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中那位军官,在帽带上嵌入什么装饰,我们看不出来,但他的帽子乃是当时最时髦的男用毛帽——不过这种时尚也正步入尾声,约十年内就会消失。

加拿大供应的海狸毛皮刺激了帽子的需求,进而推高帽子价格和毛毡贩子的利润。对当时正欲在圣劳伦斯河谷建立第一批小殖民地的法国人而言,价格、利润的飙升是一大利好,因为这给了他们意想不到的收入来源,可借以支持勘察、殖民的开销。在巴黎值一里弗(Livre)[7]的商品,运到北美洲换海狸毛皮,再运回巴黎,价值升为两百里弗。这一买卖也使土著人和欧洲人的关系更为紧密。早年,土著人认为他们在占贸易伙伴的便宜。“拿海狸来做什么都很好用,”某位蒙塔涅族设阱捕兽者暗笑着对一位法国传教士说,“它可以用来制茶壶、轻便斧、剑、小刀、面包;简而言之,做什么都可以。”他认为买他毛皮的欧洲人,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的英格兰人很好骗。“英格兰人没脑筋,拿二十把这样的小刀跟我们换一张海狸毛皮。”法国人付的价码稍低于英格兰人。在土著人的经济里,海狸皮的价值远没有欧洲人所付的那么高。双方都认为对方吃了亏,而在某个方面来看,双方的看法也都没错,这桩买卖因此得以如此兴旺。

对尚普兰而言,1609年是毛皮贸易关键的一年。按照规定,他的商业集团所享有的十年垄断期在前一年就要到期,而巴黎的制帽公司极力主张结束垄断,好让价格下降。尚普兰极力反对,担心没有垄断权之后,他的计划将因资金短缺而无以为继。垄断期满之前,他恳请国王亨利延长期限。请求得到获准,但只延长一年。因此,1609年时,海狸毛皮市场全面开放。竞争对手立即抢进,使海狸毛皮价格下滑了六成。尚普兰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个人与土著人的友好关系,在没有竞争对手涉足的更上游处做买卖。为了不让休伦市场落入对手之手,尚普兰拿义子(他晚婚,膝下无子)交换给奥查斯特奎恩,以示双方友好,永无异心。因此,失去国王给的垄断权,反倒促使尚普兰往北美大陆更深处探索。

尚普兰往西推进,除了寻找毛皮,还为了找别的东西:中国。他向亨利解释为何需要继续拥有垄断权时指出,他不只想造福他的生意伙伴。他买下毛皮,乃是为了支付更重要活动所需的开销,而那个更重要的活动就是“找出不受北方冰山干扰或酷热区热气折磨的通往中国的通道。目前,我们的海员前往中国时要经过那酷热区两次,回程又要经过两次,艰苦、危险难以置信”。对尚普兰而言,毛皮在巴黎维持高价,才能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支付寻找前往中国道路的开销。

那并非是这时才有的想法。1603年,他一开始接下亨利交付的任务时,合约中就已言明这点:他应“以沿着海岸和取道大陆的方式,努力找出可轻易穿越这国度,抵达中国、东印度诸国或尽可能遥远之其他地方的路径”。因此,他原来的任务就是寻找“一条有助于和东方人通商的通道”。那个念头一直在鼓舞他往西深入北美大陆。

当时已知欧洲前往中国的路线有两条,分别绕经非洲、南美洲的最南端。这两条路线距离长而又艰苦,时时有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严密巡逻防守,不让外人染指。然后还有西北航道、东北航道,一条绕过美洲,另一条走过俄罗斯上方。这时,荷兰人、英格兰人已证明绕经俄罗斯、加拿大的北极圈路线不可行,但仍有些人希望亨利·哈德逊(Henry Hudson)找到进入哈德逊湾的通道能连接抵达太平洋的路径。法国人想在没有冰山或其他欧洲强权的阻挠之下,抵达传说中的东方,而要一遂此愿,唯一的寄望就是找出横越北美大陆的通道。尚普兰需要土著人的知识来找出这条隐藏的通道,他还需要和土著人做买卖,以取得利润丰厚的商品,足以支持他探勘开销。他无意为征服而征服或是为殖民而殖民,也就是说,他若征服或殖民,也是为了实现他唯一的梦想:找到前往中国的通道。

在尚普兰之前,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已经勘察过圣劳伦斯河口,让·阿方斯·德·圣通日(Jean Alfonse de Saintonge)则已在1540年代航行过拉布拉多半岛沿岸,但都未能找到通往中国的路径。那成为他们和他们之后的其他人探索那些海域的动机。尚普兰第一次来到美洲期间,英格兰人乔治·韦茅斯(George Weymouth)航入北极区,当时他带了一封伊丽莎白一世写给中国皇帝的信,并附上拉丁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的译文,以备中国境内的耶稣会传教士万一不懂英文,也可透过其中一种译文转译成中文。韦茅斯未能抵达目的地,未能将伊丽莎白女王的亲笔信交给中国皇帝,但那是他此行所欲达成的目标。尚普兰同样受到这目标的激励,但他认定通往中国之路不在绕经大陆,而在贯穿大陆。他希望溯圣劳伦斯河而上,最终可抵达中国。1603年尚普兰来到圣劳伦斯河源头附近的索圣路易(Sault St. Louis)急流群而不得不折返时,那梦想仍在脑海里徘徊不去。十五年后,尚普兰提议,一旦打通通往中国之路,就在那里设立河畔海关,课征行经此地的货物税。那地方如今叫拉辛纳(Lachine),意即“中国”[8]。

在近代欧洲努力摆脱孤立、进入更广阔的世界的时期,憧憬抵达中国,乃是贯穿这段时期的一个富有想象的主题。这一主题始于14世纪末,一名游历过中国的威尼斯商人返回家乡之时。那商人讲述东方的新奇国度和惊人财富,让每个愿意听他讲故事的人听得津津有味。他就是马可·波罗,威尼斯人叫他Il Milione,意为“百万趣闻先生”。他引人入胜的《马可·波罗游记》是15世纪的畅销书,由他在狱中时一位写通俗传奇文学的牢友替他执笔写下。马可波罗眼中的蒙古人忽必烈汗治下的中国叫人着迷,纯粹是因为在14世纪的欧洲,没有哪个国家有那么气派的宫廷、那么辽阔的土地、那么庞大的经济、那么壮观的城市。那个被称作中国的地方,乃是无法抵达的欧亚世界另一端财富与权势的象征。

一个世纪后的1492年,哥伦布带着一本《马可·波罗游记》,率领三艘小船往西横越大西洋,那时他已经知道世界是圆的,往西航行会抵达亚洲。他对世界的了解够深,已经知道会先抵达日本、紧接着再抵达中国,但他不知道亚洲与欧洲相隔究竟多远,他也未预料到它们之间隔着一个大陆。回到西班牙后,他向国王费尔南多二世报告,抵达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现在属于多米尼加共和国)时,“我认为那可能是陆地,是中国的一省”。其实并不是,因此哥伦布才必须说服国王,第一次西航几乎已经抵达目的地,第二次西航一定会达成目标。就算那岛不是中国或日本,也必然是日本东岸之外的岛屿,传说中富裕的中国也就不远了。同时,他向费尔南多二世保证,只要他的水手动身寻找,必能在他所发现的那座岛找到黄金。借此,他把一把必输的牌——伊斯帕尼奥拉不是日本或中国——反而打成一手好牌。但他深信,下一座岛会是日本,再过去就是中国。

欧洲人对中国传说中的富裕深信不疑,因此费尔南多二世才会同意资助哥伦布第二次西航。随着欧洲人更了解全球地理,欲抵达中国的热情更为强烈,这心愿更可能成真。在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中,培尼狄克宣称,宁可去“从蒙古大可汗的脸上拔下一根胡须”,也不愿跟她讲话,借此拒斥与贝特丽丝为伍。伦敦观众懂得莎士比亚要表达的意思。若说那句话大概是男人所能许下最难办到的誓言,他们大概会同意,但那并非办不到。16、17世纪之交,这一传说中的国度在欧洲人的脑海中非常鲜活,让希望到中国发财致富的憧憬变得更为强烈。当时一则有关中国的谚语称,中国人有两只眼,欧洲人有一只眼,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是盲人[9]——明褒暗贬那些执著于单一看法的人。

因此,尚普兰才会溯圣劳伦斯河而上:他要找出横越大陆抵达中国的水路。这是当时人已然深信的想法,因为安特卫普的制图大师亚拉伯罕·奥特里斯(Abraham Ortelius),在印制于1570年的一张地图中,以红色标出这样一条水道。甚至在尚普兰之后,这看法仍存在于1634年《环宇水道测量图》(Carte Universelle Hydrographique)中的北美地图上。这张地图是法国的地图绘制员让·盖拉尔(Jean Guérard)所绘,他在五大湖西边的空白处加注指出,“据信从这里可通往日本”[10]。

尚普兰问了土著人可以走哪条路前往中国,但是得不到答案,于是转而问他们哪里有咸水。1603年夏,在圣劳伦斯河上游,有位土著人告诉他,从注入下一座湖(今天的安大略湖)的那座湖(伊利湖)再往上的那座湖(休伦湖),湖水是咸的。这正是尚普兰所企盼的消息,但那个地区的其他阿尔贡昆人的说法与此相反。他仍继续问人。有个阿尔贡昆族青年说,他第一个会碰到的那座湖(今天的安大略湖)最西端的湖水微咸。尚普兰就需要这个叫人振奋的消息。他保证会回来亲自尝尝那湖水,但最后,他深入内陆,已是几年后的事。1613年,埃蒂安·布赫雷(étienne Br?lé)——也就尚普兰用来当人质交换奥查斯特奎思的义子——告诉他,休伦湖不是咸的。又过了两个夏季,尚普兰才亲自造访这座湖。他尝了湖水,发觉douce,意即“甘甜”,证实一个令人气馁的事实:休伦湖并未与太平洋相连。

尚普兰是地图绘制员,第一次航行时,他就靠地图绘制本事,首次得到上司的注意。他一生替当时称作新法兰西(la Nouvelle-France)的那个地方绘了好些张详细地图。他的第三张地图绘于1616年,是史上第一张描绘休伦湖的地图。他把那湖称作Mer Douce,意为“甜水海”,一方面确认那个新发现的事实,同时可能在提醒自己,探寻之路还未结束。在这张地图上,尚普兰有一个含糊不清之处,还有一个夸大之处。含糊之处在甜水海的尽头:他让那湖延伸到地图左侧之外,做法叫人费解,难道是因为没人知道它通往何处?夸大之处在北侧:他把北冰洋的海岸线画成往南延伸,非常逼近休伦湖——那里某处必然有通往海洋的通道。他想要表达什么?无非就是:只需锲而不舍的探查,法国人(他)就会找到那条横越大陆、连接法国与中国的隐藏通道。

十六年后,尚普兰出版他最后一张描绘新法兰西的地图。这张地图更完整描绘了五大湖区,但伊利湖、密歇根湖仍然未出现。这时候,尚普兰已知甜水海并未往西一直延伸到太平洋,而是有尽头的(不久之后,甜水海这名称就会式微,为休伦湖一名所取代)。但在这淡水湖的尽头之后,还有一大片水域,大小、面积都不详的大湖(今天的苏必略湖),靠一连串急流与其相接:有朝一日,这个位于系列湖泊中的另一座湖,说不定就被证明是通往中国的路径。

尚普兰从未踏足苏必略湖,但让·尼克雷(Jean Nicollet)却曾经去过。尚普兰旗下有好几名负责深入林区搜集皮货的皮货商(coureur de bois),让·尼克雷就是其中之一。尚普兰出版1633年地图的一两年前,尼克雷碰到一个欧洲人从没碰过的部族,他或其他人就将那部族称作皮安人(Puants),意为“发恶臭的人”。在最后一张地图上,尚普兰标出那个部族,指出有个“皮安族”,即“臭人族”,住在最终注入甜水海的湖泊边。法语的“臭人”一词乃是对阿尔贡昆语“脏水”一词的讹译,而阿尔贡昆族用“脏水”形容微咸的水,也就是尝起来带咸味的水。这个部族不自称皮安人。他们是威尼皮古人(Ouinipigous),也就是今日所称的温尼贝戈人(Winnebagoes)[11]。但是因为一番曲折复杂的推理,欧洲人始终坚称地平线另一头的下一个水域必定是咸的,必定是“臭的”——必定是太平洋——的推理,于是,这个名称就冠在他们头上[12]。

温尼贝戈族酋长邀让·尼克雷前来做客。尼克雷知道绝不能失礼,因此出席这场为他而办的盛宴,出现在数千名远道而来的宾客面前时,他穿上他行李里最体面的衣服:绣了花鸟的中国袍服。

像尼克雷这种活跃于内陆的代理商,不可能自己弄到这件衣服。他不可能有机会接触这种东西,更别提有钱买。那件袍服想必是尚普兰的。但尚普兰如何弄到那东西?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直到17世纪初才从中国流入欧洲北部。这件衣服今已不复存在,我们无从追查它的来处。它很可能来自中国的某个耶稣会传教士,那传教士把它带回或寄回欧洲,以证明他是为那个有教养的文明国家奉献一生。英格兰旅行家约翰·伊弗林(John Evelyn)在巴黎见到一批中国袍服,大为惊艳。它们是“非常漂亮的长袍,缝制、绣制在金布上,但色彩非常鲜艳,那种光彩、艳丽是我们欧洲人做不出来的”。尚普兰待在加拿大的头几年,在巴黎不可能弄到像尼克雷所穿袍服那样的东西,因此他想必是在1624至1626年这两年赋闲时,以高于行情的价钱买来,因为他深信这东西对他在加拿大的冒险事业很有用。他知道耶稣会士上朝时一身中国官服打扮,而如果他本人没有机会穿那件中国袍,他的使者可能会有。毕竟要上朝,穿着就要得体。结果,得以见到这华服的不是中国人,而是温尼贝戈人。

尼克雷的袍服只是说明尚普兰梦想抵达中国的另一个象征而已。从一开始赴北美洲冒险,那梦想就在他脑海中盘旋。他有个朋友是诗人,曾为他1603年的第一部自传写诗题献,在那首诗中,那位诗人称尚普兰矢志于“走得更远,传教,发现东方,不管是经由北方或南方,以抵达中国”。他的所有探险、结盟、战斗,全都是为了这个目的。在尚普兰湖岸,尚普兰冒生命危险射杀三名莫霍克族队长,就因为他想抵达中国。他要控制供应欧洲毛毡制造商所需毛皮的贸易,但更重要的是,他得找出通往中国的路线。尼克雷的袍服是实现那梦想的工具,维米尔的帽子则是那追寻的副产品。

尚普兰的伟大冒险当然没有成功。法国人从未能以搭独木舟横越加拿大的方式抵达中国。不管是成是败,他们的作为让东部林地的土著人死亡惨重。休伦人受害尤深。1630年代,一波波传染病通过欧洲人传入休伦联盟,1640年最为严重,恶性天花传播,使该联盟原有的两万五千人口骤减了三分之二。有些休伦人亟于保住自己部落免于灭绝,转而求助于1620年代就已开始进入休伦尼亚的法国耶稣会传教士的教义。有些休伦人或许从耶稣会的基督教谦恭教义中得到慰藉,但那慰藉对于抵消另一个更具体的伤害没什么帮助——他们无力抵抗易洛魁人。1641年,法国人决定撤销禁卖火器给休伦人的规定——只同意卖给皈依基督教的休伦人——让这个部族能武装御敌,但为时已晚。

1649年夏、秋,几千名休伦人退到甜水海东南角的嗄霍恩朵岛(Gahoendoe)避难。约有四十八名法国传教士、工匠、军人加入他们。休伦人想在岛上某个内陆湖边缘扎营,法国人则决定在甜水海岸边建造远远就可见到的木栅,准备最后一次抵抗易洛魁人。为了纪念这最后的抵抗,嗄霍恩朵岛改成今日所知的名字——基督徒岛(Christian Island)。

结果,最后抵抗的对象不是易洛魁战士,而是饥饿。这个岛面积太小,猎物不足以喂饱那么多难民,而且他们所种的玉米成熟得太晚。随着冬天渐渐降临,他们所能捕到的鱼和从更北方的部族所买到的六百蒲式耳[13]橡实,已经不足以喂饱所有的人,饥荒随之降临。受害最大的是孩童。有个走访难民村的耶稣会传教士,说到有个乳房松垂的母亲,看着自己小孩“一个接一个死在自己怀里,连把他们丢人墓穴的力气都没有”。他那赚人热泪的描述点出那年冬天苦难的深重,但所言并不尽属实。大约三十年前,有一组考古学家和土著人助理挖掘了那个遗址,在村子旁边的沙质土壤里挖出几具死于营养不良的人的骨骸,而那些遗骸都经过细心埋葬。挖掘完毕之后,他们将遗骨同样细心地放回原处,让幼小的落叶树林收回那一地方,以后将无人知道那些墓的所在位置,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他们。

那年冬天快结束时,数百名休伦人决定冒险越过结冰的湖面,向在大陆地区巡逻的易洛魁人投降,但湖面的冰禁不住他们的重量而塌陷,许多人溺死。其他人等待冰雪融化,然后分路逃命。一组人消失于北方内陆,另一组人护送法国人回到魁北克。他们的后裔温达特人如今仍居住于该地。

如今,高大的山毛榉、桦树林,已盖住基督徒岛上最后一个休伦人村落的遗址。除非你碰巧知道村落的所在,否则是绝对找不到的。如今,基督徒岛已辟为奥吉布韦人(Ojibwe)保留区。我在岛上待了几个夏天,每次走在那曲折绕过孩童埋骨处而树影斑驳的小径上,总会回想起1649、1650年之交那个饥饿的冬天,惊叹于历史的大网将那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与17世纪出现的全球贸易、征服网络绑在一起。那些孩子是那段历史里失落的环节,是拼命寻找通往中国之路、为支持这寻找活动而寻找财源的欧洲人雄心之下遭人遗忘的受害者,是将维米尔的帽子放在那位军官头上那出历史剧里渺小的演员。

注释:

[1] 这幅地图呈现新成立的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沿海一半国土,以西方为地图的上方。最初由代尔夫特一地以绘制地图为业的范·伯肯罗德(van Berckenrode)家族绘制,1620年刚过不久,由阿姆斯特丹最负盛名的商用地图绘制师威廉·布劳出版。维米尔将这幅地图入画,或许是为影射或嘲弄荷兰先前的绘画传统:以地图之类代表世界的图像,来贬抑画中人物——特别是女性——的庸俗的传统。

[2] 在今天的加拿大,蒙塔涅人被称作“伊德鲁第一部族”(Idlu First Nation),这一名字也以罗马字母拼为Innu,意为“人”。

[3] 阿尔贡昆(Algonquin)一词意为“亲戚”或“盟友”,过去指零散分布在今日魁北克、安大略两省境内的阿尔贡昆语族。与尚普兰结盟的是其中名叫Onontchataronons的一支,今日称作“小阿尔贡昆部族”(Petite Nation Algonquins)。

[4] 与尚普兰一同战斗的休伦人是Arendarhonons,意为“岩石边的人”,为休伦联盟四个部族之一。“休伦”(Huron)一词似乎是法国人所创,作为Arendarhonon的简称。法国人认为该族人的发型类似野猪头上的毛(hure de sanglier),因此取名休伦。休伦人自称温达特人(Wendats),意为“岛民”,因为在其宇宙起源神话里,先民生活在悠游于宇宙之海的龟岛之上。如今,他们的后代,在魁北克称作Wendats,在奥克拉荷马称作Wyandots。

[5] 该世纪更晚时,易洛魁联盟扩张为六个部族,这六个部族如今居住在安大略省西南部。易洛魁人自称Rotinnonhsionni,意为“造屋者”(法国人将其改称为Hodénosaunee)。阿尔贡昆人称易洛魁人为Naadawe,意为“蛇”。莫霍克人自称Kanyenkehaka,意为“燧石地之人”。“莫霍克”一词是阿尔贡昆人对他们的蔑称,意为“吃活物者”,影射他们是“食人族”。法国人则称他们Anniehronnon。

[6] 译注:即法国人口中的休伦人。

[7] 译注:法国旧货币,相当于一磅白银。

[8] 取这地名的并不是尚普兰,而是那些嘲笑1669年罗内—罗比特·德·拉·萨勒(René-Robert de la Salle)欲找出通往中国的水路却无功而返的人。当年那些探险家无功而返,回到魁北克时,人称他们是“中国人”,而德·拉萨勒位于索圣路易的采邑,则改名拉辛纳,并沿用至今。

[9] 编注:关于这则谚语的来源及演变,可参考吴莉苇:《中国人的两只眼——从欧洲人将波斯谚语转化为中国传说看文化误读》[J].《世界历史》. 2011(05)。

[10] 让·盖拉尔的1634年世界地图,《环宇水道测量图》(Carte Universelle Hydrographique),在哈德逊湾旁边加了如下批注:“1612年由英格兰人亨利·哈德逊所发现的大洋,据信从这里可通往日本。”

[11] 尚普兰在其地图标出的这座湖乃是尼皮贡湖,只是位置标错。尼皮贡(Nipigon)是Ouinigipous的另一种说法。后来,这名字再度遭修改,用以指称马尼托巴的第一个大聚落:Winnipeg。

[12] 法国人也称他们是Gens de Mer(海上民族)和Peuples Maritimes(沿海民族)。欲将他们与海水搭上关系的念头,强烈得无法动摇。

[13] 译注:按英制,一蒲式耳合36.368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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