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火自从被人类发现的那一刻起,便点燃了人类文明的火捻。???——既非猫亦非熊
人类并不是自然界天生的强者,大约在700多万年前有一群猿类从树上下了地开始朝着人进化,毕竟在这时候霸主恐龙早就完蛋了,这也给了人类这个新的物种一点生存空间,人类像其他动物一样在自然界中苟延残喘着。
不过嘛,大约在500多万年之后的某一天,人类的命运开始不一样了。那天,有一群原始人正在森林里躲避着暴雨和正在追赶他们的食肉野兽。突然,这时有一只会发着光的“动物”从天而降,落于树上,并且迅速繁殖,吞噬着那只野兽,野兽不断发出嘶鸣,最终倒下。
原始人看到了这幕神奇的景象,认识到这种“动物”拥有有着巨大的力量,能够杀死比他们强大的动物。原始人害怕这种“动物”也会吃了他们,打算逃跑。但是,只要靠近这只“生物”的人,都会被这个“动物”撕咬,他们感觉到了恐惧,畏惧这个令他们感到疼痛“动物”。
当所有人都在退后时,一个年轻的原始人走了出来,捡起了一根树枝,他握着树枝勇敢去打那只“动物”竟然让它跑到了树枝上。这个年轻的原始人非常恐惧地看着这只“动物”随着树枝慢慢地爬向自己的手。当年轻的原始人觉得自己就要被咬死的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这种“动物”竟然无鼻无嘴不同于其他野兽。
这一刻,他觉得的自己的脑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迸裂了,他惊讶着望着在树枝上的这只“动物”,再望了望都在目不转睛看着他的族人。年轻的原始人突然高兴的大吼,因为他发现了这并不是一只“动物”而是像石头啊,树枝啊,水啊的东西。
当然,他不只是高兴这一点,他还高兴着地是他发现了这件事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就连那些年老的原始人,自己的母亲,部落的首领都不知道,他好像掌握了一种别人都知道的东西。
躲在一旁的原始人一开始以为他会被“动物”吃掉,但现在却看见他在大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他们惊讶地发现那只凶悍无比的“动物”竟然在年轻人的手中无比驯服。
年轻的原始人对族人的眼神感到满意,那是一种敬畏的眼神,这是族人看向首领才会出现的眼神。他知道自己与其他族人已经不一样了,他只要利用好这个会发光的东西,自己就会在其他族人之上,只要自己保守这个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自己就可以享受着他人享受不到的地位。。。。
这个发光的东西便是“火”,最初的火是自然火,是一道自天而来的闪电劈到树上形成的。不要小看这道闪电,他沟通了天、地和人,为人类带来了“天命”。
“天命”不仅改变了人类的命运,也改变了一群像这个年轻的原始人的命运。这群人从出生受到了“天命”的宠爱,他们中有的人天赋异禀,有的天生富贵,有的天赐貌美,有的人天佑长寿。
你可能不相信有现实世界有这样的一群人存在,你说他们可能是靠后天的努力达到的,但我只能说确实他们有的也在努力,只不过他们是在“天命”的基础上而进行努力的。我们必须承认,有一群人已在出生之时就与我们普通人不在同一个地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