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清晨已经有丝丝的寒意了,出了宿舍楼,一股冷气扑面而来,陆维深吸了一口,精神了不少。众人有说有笑地来到操场上,看到已经开始列队了,便忙寻找自己的班级,匆匆站好队,就围着校园跑了起来。
306的几个家伙一边跑一边小声聊着,反正这跑操的速度和散步差不多,也不用担心累得出不上气来。这帮委琐的家伙,正小声地议论着:“哇,你看那边那个,好大哦,一颤一颤的,一看弹性就好的不得了,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啊,啧啧。”
“看那个看那个,极品啊,兄弟决定了,就她了,都不许和我抢啊。”
“那边那个学姐腿好长哦,手感一定很好。”
陆维听了心里暗暗感叹,果然是牲口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自己这帮舍友还是这副德行,口花花地没点遮拦,可无一例外都是色大胆小,和女生单独多说一会儿话就脸红,直到二年级才有所好转。想到这班闷骚的家伙还因为这个被老班夸奖,陆维就一阵好笑。
正当陆维瞎想的时候,老五凑了上来:“四哥,你早上唱那歌好啊,果然是性情中人,兄弟佩服啊。不过那旋律到是挺好听的,我怎么没听过这首歌啊。”
“什么?我唱什么歌了?”,陆维把梦里唱歌的事全忘了,当时他只顾得高兴了,随便顺口唱了一句,这时哪还记得。
“就是那个什么‘跟我走一起画个龙。右边儿一起画彩虹。心里的花,想要带你回家。’那个啊。”
“这个啊。”,陆维狂汗,这是前世的《野狼》,没想到一高兴给唱了出来,这下糗大了。
刚想说那首歌叫《野狼》,猛地想起来这会儿刚是零九年,哪来的宝石什么啊。陆维笑了笑说:“那个啊,是我瞎编的,嘿嘿。”。
“那你也挺厉害的啊,虽然歌词那个了一点,可旋律听上去相当不错。”
陆维心想那当然,想当初2019年这首歌刚出的时候,可是唱遍了大街小巷,红了两三个月仍然余势不衰,可见其魅力之大。
对啊!陆维猛地大叫一声,把跑步的兄弟们吓了一跳,老大正后面跑呢,差点吓爬下,叫道:“老四你犯啥病了,吓我一跳,好好跑,学生会的边上看着呢。”
“嘿嘿,没事,没事。”,陆维不好意思地笑道,心里却是激动无比,自己可是又发现了一条不用异能就快速赚钱的办法。
异能虽好,短期却见不到效益,歌唱得再好,一夕成名也是不可能的,那需要机遇,也需要圈子里的影响力。
可这后世的流行歌曲,上百首经典作品的旋律和歌词可都是自己肚子里装着啊。别的不说,前世陆维记得有一首网络歌曲《写给我第一个喜欢女孩子的歌。》,那简单的旋律和歌词传遍了高中小学。
而以自己现的音乐水平,把这些歌抄下来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这岂不成了牛的作词作曲家?陆维一想到那些经典的流行歌曲就要成为自己的专属作品,兴奋地浑身都颤抖起来。
“老四你冷吗?哆嗦什么?”边上的老三好奇地问。
“什么哆嗦,这叫颤抖,颤抖,懂吗?”,陆维兴奋之余,恶搞了一下。
“靠,神经病!”
晨跑结束后,又到操场上做了会儿简单的体操。大家就回到了教室开始上早自习
坐座位上,陆维用笔白纸上无意识地划着,心里想着:“先写首什么歌呢?恩,那首《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的歌》不错,旋律简单,朗朗上口,就它了。”
陆维拿出一张纸,上面工整地写上“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的歌”,再下面写道:“词、曲:陆维。
接下来是定调了,陆维记不得原曲是什么调了,既然是流行歌曲,调不能太高,得让大家都唱得上去才行,就定f调吧。陆维又乐谱的第一行写上了“1=f4\4”,先写简谱,又填上了歌词:
《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歌》
你温柔的长发在风中划过嘴角
我幼稚的笑话为何只有你没笑
你靠着窗发呆我看你发呆而发呆
女孩你太可爱我不知怎么办
感谢你那样沁人心脾的美丽
感谢你让我回忆也变得甜蜜
原谅我有点笨拙的少女心
感谢你出现在那里
你温柔的长发在风中划过嘴角
我幼稚的笑话为何只有你没笑
你靠着窗发呆我看你发呆而发呆
女孩你太可爱我不知怎么办
你问我的答案是简单还是很难
我看着你的脸就忘记该怎么算
老师说着未来我想着未来和未来
女孩你太可爱我不想离开
感谢你那样沁人心脾的美丽
感谢你让我回忆也变得甜蜜
原谅我有点笨拙的少女心
感谢你出现在那里
有一个被你早已猜到的秘密
请允许我把你写进我的歌里
纸飞机
在这岁月飞散在风里
不知你
还能否想起
原谅我有点笨拙的少女心
连词带曲,不到二十分钟搞定,陆维看着自己“创作”的这首《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歌》,开心地笑了。
陆维的笑声把正练毛笔字的同桌齐振明的目光吸引了过来。齐振明是个大高个儿,喜欢练字,尤其喜欢临王羲之的《兰亭序》,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贵工整。此刻这厮正看着陆维刚写好的乐谱,奇怪地问:“哥们儿,你写的这什么?《写给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歌》?还是首歌?可以呀,兄弟才来一天就有看上的妹子啦。词、曲:陆维,这歌是你写的啊,怎么唱啊?”
陆维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是本天才写的喽,别着急,晚上回宿舍给你们唱。”
“行啊,哥们儿你太有才了,没想到我同桌不但歌唱得好,还是个作曲家。”。
俩人正聊着,一阵铃声响起,7:00了,陆维条件反射般向教室外冲去。没办法,回到学校后,陆维一些学校里的本能反应慢慢都回来了。陆维知道,那些老生胆大的一般都会偷偷提前几分钟走出教室,为的就是到食堂打饭不排队。陆维可不想到时候排到队尾吃别人的残羹剩饭。
陆维的座位后一排靠南,离教室门是远的,这段长长的距离居然没挤着一个人。陆维正奇怪呢,到门口望望同学们一个个正收拾桌上东西呢,还用一种不解的目光看着陆维,心想这哥们儿跑这么快干嘛?难道憋着一泡屎呢?那他怎么又停下来看着偶们?
陆维心里叹息了一声,到底是生啊,没经验,还没体会到打饭的残酷性。没来得急说别的,陆维丢下一句:“快去打饭,晚了好菜都打没了。”,便朝食堂冲去。
这话就像班里丢下一颗炸弹,“轰”的一下,反应过来的都争先恐后地向门口跑去。
陆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食堂冲去,那速度叫许多老生都感到汗颜,暗道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比一代浪啊。
“很好很好,幸好来得快,还没多少人。”,陆维掏出饭卡插进读卡机,说道:“师傅,来份红烧肉,一大份米饭,一瓶矿泉水。”,打完刚要离开,转身看到队伍后面几个306的同志,招呼道:“唉,你们几个,把饭卡拿来,我帮你们打。”。
几个人忙把卡递了过来,不过看到后面排队的都怒目而视,都不好意思了。陆维却是直接无视。
又不是插队,陆维打得理直气壮。就陆维帮几个人打完,拿起自己的饭要转身的时候,队伍后面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
“喂,那个新生,才刚来就插队,胆子不小啊。”
陆维刚想回一句:“你凭什么……”,却浑身一震,因为他觉得这个声音好熟悉,好熟悉。
陆维慢慢地、慢慢地转过身去,映入自己眼帘的,赫然是那副精致可爱的面孔,那副梦里出现过千百回,让陆维泪湿枕畔的面孔,带着一丝调皮、一丝戏谑的眼神正看着自己。
陆维的心,似乎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狠狠地揪了一下,痛得连呼吸都停止了。尘封多年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校运会操场,5000米跑道上一个男生拖着沉重的脚步正努力地坚持着,他的目光朝看台上望去,像是找寻什么。
“徒弟,加油,快跑快跑!”,一个娇憨的身影站起来努力挥动着手臂又叫又跳。
郁郁葱葱的校园小道上,一道倩影骑一辆二六的自行车,老气横秋地拍着后座,朝着身后那个傻傻的男孩子招招手:
“徒弟坐上来,师傅驮着你玩儿去。”
练操的场地上:
“李维军,我徒弟交给你带一会儿,你给我好好教,不许欺负他啊听到没。”
她很照顾这个看上去有点傻傻的徒弟,虽然有时候生气了也免不了说一句:“你笨啊你。”
他每天有事没事就粘着她,陪她做功课,给她唱歌听,给她弹钢琴。她弹不好,却很喜欢听自己徒弟弹,还老和自己同学吹:“看到没,这我徒弟!你行吗?看人家那《致爱丽丝》弹的!”
“大姐,那是《梦中的婚礼》好不好。”
“闭嘴,我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一年的时间真的是太短太短了,短到他还没勇气说出那三个字,她已经毕业了。
感到这个小徒弟对自己的依恋,离开学校之前的那天夜里,她留给他一首诗:
不要轻易去爱,
不要轻易去恨,
让友情成为草原上的牧歌,
让爱恨成为过眼烟云,
来去匆匆,
不过是,
缘来缘散,
缘如水!
那之后,陆维变了,不再开朗而阳光,而变得癫狂、不羁,冷漠,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用了练琴上,练到一天不吃饭,练到形销骨立,多少女孩子追求他,都再唤不起他半点热情,他的心,已经死了。
陆维重生前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看到这张面孔,可现,她就俏生生地站了自己的面前。
“啪!”,陆维手一颤,刚打的饭掉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