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五千年文化的古代中国,对法医学研究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据考古学家考证,中国早在汉朝时的《礼记·月令》一书中,就有“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的记载。这是世界上人们对法医学研究最早的记载。
在唐朝以前,古人已积累了许多法医学的知识,但还没有一本真正的法医学专著。到了五代时期,和凝父子合著了一本叫《疑狱集》的书,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关于法医学研究的著作。到了宋代,《内恕录》、《平冤录》、《检验格目》、《棠阴比事》等有关法医学研究的书籍相继出现。但是,这些书籍的内容还比较粗糙,体系也不够完整。真正被世界上公认的第一本法医学专著,是宋朝时期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这本书比意大利人菲德里的法医学专著早350多年。
据史料记载,宋慈曾任宋朝时期的高级刑法官。他任职时,审案很认真,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案件,他总是反复思考。在检验犯罪的现场时,他还始终监视着尸体检验员,找寻现场实证。由于宋慈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出入案件现场,与罪犯在斗智上进行了反复较量,他又善于学习和钻研,所以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知识和经验。宋慈在前人总结的经验基础上,于公元1245年开始编写《洗冤集录》一书。他把各种关于法医学研究的书籍加以综合提炼,并加进了自己的一些正确看法,汇编成了《洗冤集录》。两年之后,《洗冤集录》被奉旨颁行,成为当时乃至此后历代审判官员的案头必备的参考资料。
宋慈的这本《洗冤集录》内容丰富,范围广泛,涉及到解剖、生理、病例、诊断、治疗、急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等方面的知识,许多内容在今天看来仍有非常高的科学价值。书中不足的是,宋慈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科学技术还不发达,因此书中有的地方对病情的观察不够严密,缺乏科学根据,有的还带有一些迷信色彩。这在那个时代也是难免的,但瑕不掩瑜,整本书的主题思想仍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洗冤集录》在中国从13世纪到19世纪沿用了600多年。这本书不但在中国有很大的影响,而且还享誉世界。公元1862年,荷兰人曾把它译成荷兰文本。1908年,法国人又把这本书译成法文本。以后,《洗冤集录》又陆续被翻译成德、朝、日、英、美、俄等各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