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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五彩与灰白(第一事儿 英麟初显江湖地)

当路知遥再次苏醒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饮双悦的房间中,在旁边的是之前与他形影不离的于知乐,他转头看了看窗外,发现天已经快黑了。

“知了,我刚才好像做了一个噩梦,梦见铭柳成了郡主,而且要成亲了。”路知遥心有余悸的说道。

于知乐满脸尴尬:“啊...不好意思,知遥你好像并没有做梦,我担心从锦衣卫知道了这个消息,回来怎么告诉你呢。没想到你已经知道了。”

“唰”的一下子,路知遥从床上坐了起来:“怎么办呢?怎么办?她什么时候举行婚礼,他的成亲对象是谁啊?怎么办?”

“知遥,你先别慌,我怎么感觉咱们俩的信息有些不一样?”于知乐虽然猜到路知遥会很紧张,但是怎么会到慌张的程度。

“陆铭柳成为郡主,这你知道了?”于知乐首先问道,路知遥听后点点头。

“皇帝要帮他招婿成亲,你也知道了?”随后于知乐又问道,路知遥依然是点点后。

“人选是英麟会的第一名,你也知道了?”于知乐发现了问题所在,当他说出这一句的时候,路知遥的脸上明显是迷茫之色。

“英麟会?第一名?”路知遥逐渐从茫然中反应过来,紧接着下一句就是“我也要参加!”

“哎呀,就知道肯定拦不住你,明天师父就抵达京城了,你能说服师父,那咱们就一起参加呗,说实话,我一个人参加心里还有些打鼓呐,哈哈哈。”于知乐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但是路知遥心中的紧张程度依然没有减轻多少。

英麟会是四年一届,简单来说就是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的少年侠客们的一次比武大会,虽然路知遥和于知乐天赋超群,又得到尹江年的悉心指导,但毕竟刚刚满十六岁,在他们这个年龄,每一年的武学境界是会相差很大的。

于知乐十六岁为中天境巅峰,是同年龄的佼佼者,但是十八岁的中天境巅峰就已经不是凤毛麟角了。路知遥虽然通过铁思旗的帮助,达到从天境初级,属于远超十六岁同龄的存在,但是英麟会的最高年龄限制二十岁中,一定会有更天境的存在,往届少年侠客会夺取第一的基本都是十九岁或二十岁的年轻人,如果说进入前十是十拿九稳的话,那么夺取第一就是火中取栗了。

不过事已至此,路知遥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要不就眼睁睁看着陆铭柳嫁作他人,要不就是自己把她娶回家,那还用选择么,只能拼死一搏了。

“诶?三师兄呢?”路知遥下定决心后,精神好了许多,看见叶知秋不在屋内,就开口询问。

“知遥,你可不知道,今天我和三哥一起抓到一个海外走私的商人,收缴了许多有趣的物品,大部分都上交朝廷了,不过还有一些直接赏赐给咱们锦衣卫了,三哥见你没什么大碍,就把东西拿出来准备分给大家,这不都在下边看呢,你没什么事了吧,咱们也一起下去。”于知乐显然是由于担心路知遥才强忍住下楼的冲动,此时路知遥已然无碍,那就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拦他的好奇心了。

当二人走下楼的时候,发现世间苦酒馆的一个雅间内,聚集着尹霜月、叶知秋、云裳、洛雅、顾龙顾虎两兄弟,甚至连茶伯都在,大家围着桌子不知在看什么。

当于知乐欢蹦乱跳的也凑过去后,发现平日里那副冰块脸的叶知秋正在那里介绍着什么。

“...据那个商人说这个叫金刚鹦鹉,是他从遥远的山姆联合王国抓到的,听闻这种鸟百毒不侵,而且能学人言...”自从上次深深伤害了洛雅后,叶知秋一直想找个机会补偿一下她,此次从走私商手里扣缴的物品中,这只金刚鹦鹉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只金刚鹦鹉周身羽毛五彩斑斓,十分漂亮,并且体型十分大,体长足有80多厘米,叶知秋相信,这种漂亮的动物一定可以得到女孩子的喜欢,果然当他看向洛雅的时候,发现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极为喜欢的目光,自己这个选择果然没错。

不过很可惜,这只五彩金刚鹦鹉不仅仅吸引了洛雅的目光,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它吸引了,还没有等叶知秋对洛雅说话,云裳率先开口了:“叶哥哥,这金刚鹦鹉好漂亮啊,给我...给我....好不好,好不好嘛。”

闻听云裳的发言,叶知秋有些愣住了,虽然他想补偿洛雅,但是这云裳毕竟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师妹,关系又很不错,她很少直接开口向自己讨要什么,好不容易开一次口难道自己就这么拒绝么?

不过叶知秋一番思考,还是决定将这只金刚鹦鹉送给洛雅,以后再想办法补偿云裳好了,不过就在他下定决心的时候,洛雅好像看出了他的为难,在他还没有开口的时候,捧起了另外一个笼子,指了指里边的小鸟,询问的看了看叶知秋,意思再明显不过。

叶知秋看了看洛雅捧起的鸟笼,里边的小鸟是走私商唯一一个认不出的商品,是他从山姆联合王国前往天明皇朝的途中,在一处海峡捡到的一只幼鸟。

只见这只幼鸟,浑身除了还未褪去的土黄色胎毛,只有灰白色的茸毛,喙和脚呈现黑色,本来就十分的不起眼,与五彩金刚鹦鹉一比,更加显得难看至极。

并且这只幼鸟失去了父母,经过长途跋涉,浑身瑟瑟发抖,是否能活下去都是一个未知数,但是洛雅的眼中很坚决,对于美丽的五彩金刚鹦鹉,她自然很喜欢,但是当第一眼看到这只灰扑扑且瑟瑟发抖的小鸟时,她好像就看到了自己小时候一样,再加上对面明显是云裳在讨要金刚鹦鹉,洛雅知道这只美丽的鸟最后也一定会配给最美丽的人,于是就情不自禁的捧起了这只灰鸟。

叶知秋见状也只能点点头,然后将手中的金刚鹦鹉递给云裳,紧接着就被云裳给拽出屋子,去给金刚鹦鹉买水果了。

见叶知秋已经不在了,众人也七手八脚的开始瓜分桌上的物品,不过仅有的两只活物已经被选走了,剩下的也只是相对少见的物品了。

于知乐手快,抢到了好几个拿到路知遥面前“知遥,看看想要什么,话说这些人也不知道谦让一下病人。”

路知遥看了看于知乐手里的东西,低声说道:“你个死知了,想多私藏一些,还拿我做借口,不要脸,赶紧收好吧,哪样不是你自己想要的。”于知乐被路知遥叫破了心思也丝毫不见惭愧,把东西往怀里一放,飞也似的跑了出去。

路知遥扫了一眼桌子上剩下的物品,一眼就看中一个小玩意,因为是一个完全没什么用途的玩具,所以众人都没有去抢,路知遥伸手准备拿过来,不过就在他要触碰到这个东西的时候,没想到尹霜月的手也同时伸向这个玩具,两人对视一眼后,尹霜月微微一笑,让给了路知遥。

这是一个欧罗巴帝国流传的小玩具,叫做欧罗巴套娃,曾经陆铭柳在街上看到一个富家小孩正在玩这个玩具,非常想要,结果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卖这个玩具的,十分失落。

尹霜月和路知遥都想拿这个欧罗巴套娃,目的自然不言而喻,他们都是为陆铭柳拿的,尹霜月一直都和铁思旗一样,非常喜欢这个懂事的小师弟,此时见他无时不刻的都在为陆铭柳考虑,自然不会再和他争。

铁思旗年轻时游历天下,去过很多地方,尹霜月见多识广,桌上的东西她基本都拥有,既然已经有人为自己的宝贝徒弟着想,那她当然也没什么想要的了,于是转身回屋了。

当尹霜月回到房间时,看到洛雅手捧着那只小鸟,正在用沾满泥土的手,慢慢的喂食它刚从后院抓来的小虫子。而这只小鸟不知是因为虚弱还是极具灵性,不叫也不闹,就这么静静的吃着洛雅手中的虫子。

洛雅的童年极为不幸,这也养成了她外柔内刚的性格,尹霜月走过去,执笔写了两个字,接着坐到洛雅的身边。

洛雅因为口不能言,所以自然没法给这只小鸟起名字,不过这不妨碍尹霜月为她起名。

“不争”这两个字跃然纸上,映入洛雅的眼中,这个名字再合适不过了“不争,乃大争.不争,则天下人与之不争。”。

对于尝遍世间疾苦的她来说,不争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她也是这样对待所有事物的。

另一边在集市上,云裳和叶知秋正穿梭在各个摊位之中买水果,这只被命名为“大漂亮”的五彩金刚鹦鹉,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你说你起的这叫什么破名字,大漂亮....俗不俗啊。”叶知秋对云裳的命名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

云裳马上反驳:“你懂什么,大俗即大雅,看...看...它吃水果的样子好搞笑。”金刚鹦鹉用它坚硬的喙轻松的就将一个外皮坚硬的果实给啄开了,灵活的将果肉吃进肚中。

就在他们给大漂亮寻找各种水果的时候,一个熟人出现在了叶知秋的眼前,锦衣卫千户周四平,就是之前在一笑楼帮助路知遥他们打掩护的那位锦衣卫成员,去饮双悦救洛雅那晚也是他领队的。

他在市场搜索了一会儿后,看见叶知秋就立马跑了过来,行礼道:“叶队,水队说明早辰时在锦衣卫集合,于师兄和路师兄以及云裳小姐都要准时到达。”水知寒与叶知秋身为锦衣卫亲军的正副队长,因此普通的锦衣卫弟子平时都叫他们水队和叶队。

“嗯,知道了,你去吧。”

周四平转身离开后,云裳不知又从哪个摊位钻了出来:“怎么了?刚刚是不是周大哥来了。”

“嗯,明天辰时咱们一起到锦衣卫集合,师父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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