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孤九和黑猫停下休息,三位山大王怒不可遏。
特么的我们刚不追你就停下来?!丝毫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是吧?!你特么跑远一点再休息啊,面子是相互给的嘛!就这么吃定了我们不敢继续追?!
好吧...确实不敢追,可正因为不敢追才更气啊!
气死兽了!
灵兽群在山林边缘骚动着,很有不顾一切的冲出来的趋势,孤九见机不妙,瞬间抱起煤球跑了起来,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他还要防止被前来探查兽群的人看到。
很快,孤九就抱着煤球溜进山脚下的小区里,跑进电梯里有一颗没熟灵果的那栋楼,并来到了电梯前。
一人一猫瘫在电梯前喘大气,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庆幸感,互相望了一眼,都察觉到了对方眼里的兴奋。
果然!
风险越大收获越大!怪不得有那么多人没事儿就抱着本《刑法》研究。
此时孤九的兜里装满了灵果,鼓鼓囊囊的,屁股兜里还有一支懵逼的小人参,但现在还不是清点收获的时候,回去再说。
休息了整整半个小时,一人一猫才缓过劲来,孤九起身,手一挥,随手给电梯补上了一道欺天秘术。
欺天秘术只能同时存在一个复制品,之前复制小人参的时候,电梯门复制品就已经消散了,如今得补上。
补好门后,一人一猫走到窗户前观察了一番,发现灵兽群正在慢慢散去,向山林深处进发。
只是,相比起追他时候的雄心万丈,此时的灵兽们悄无声息,有点儿焉了吧唧的。
此时已近黎明,微微发白的夜色下还有几道人类身影在飞速穿梭,身影来自四面八方,却神速异常,和最快的狮子王不相上下!
果然,蜀都卧虎藏龙!
又等了一会儿,估计外面比较平静后,孤九和煤球才走出小区,像个早上出来遛猫的普通人一样慢悠悠的往家里走。
不过这估计谁都骗不到,他身上满身的泥点子早已深深的出卖了他。
一路很顺利,这会儿绝大多数人都没起床,街上除了环卫工人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很快,一人一猫回到了家里。
哟嚯!
随手将门一关,孤九兴奋的跳了起来,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清点收获时刻了!
本来这事儿在他们之前藏在小区里时就可以干,但孤九始终觉得那里不安全,不放心。
人就是这样,出了事情下意识的就想往家里跑,无论多严重的事,觉得只要到家了就安全了。事实上并不,就比如说,如果今晚灵兽大潮继续追他,冲进城市,他这个破屋子,还不够一只野猪造的。
但家不就是这样嘛,就算挡不住所有事情,那也是人们心中最安全的港湾。孤九没有家人,但这里依旧是他的港湾。
灵果先不用管,孤九先小心翼翼的将小人参掏了出来,煤球也将脑袋凑过来看。
小人参躺在孤九掌心一动不动,根须和叶子都被压平了,十分凌乱,看起来模样凄惨。
小家伙被孤九揣在屁股兜里,贴着屁股颠簸了一晚上,要不是没嘴,简直就要吐了,这会儿还是晕乎乎的,好在成精的就是成精的,质量过硬,没少叶子没少根,连头顶那串小红果都没掉一颗。
孤九伸手在杯子里蘸了点儿水弹在小人参身上,原理和把犯人审晕后用凉水浇醒一样。
果然,小人参颤颤巍巍的动了一下,随即挣扎着在孤九掌心站了起来。
一人一猫好奇的看着小人参,小人参先是抖了抖身子,将叶子抖开,而后转动着小身子,像是在打量新环境。
孤九询问的看了煤球一眼,煤球的小脑袋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其实他是在问煤球,咱是现在吃还是养大了再吃,煤球既点头又摇头,意思就是随便,看你,我无所谓。
孤九之所以用眼神交流,是在顾及小人参的感受,毕竟小家伙也算开了灵智,能听懂人话,当着它的面交流吃不吃它的问题太残忍了。
算了算了,还是养着吧,咱也玩儿一把养成游戏,孤九暗自决定。
既然决定养着,那就得找个东西将小人参种下,孤九平时没时间养花弄草,家里面自然没有花盆之类的,想了半天,起身去厕所提了个破水桶出来。
这水桶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原本鲜艳的塑料都已经褪色,破了个缝儿,却被好几层胶带给补上了。孤九从小到大过的都是苦日子,东西不管多旧多破,只要还能用就舍不得买新的。
将水桶提到小人参面前,孤九一脸认真的望着它说:
“呐,这个宝贝跟了我好几年,我对它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刚才我寻思着拿什么给你安家,想来想去,也只有它能配得上你尊贵的身份了,你以后就住在这里面好不好?”
小人参一愣,随即受宠若惊,这么看得起自己嘛?居然拿出这么珍贵的东西给自己安家,让人家怎么好意思啊?看来以后在这里的日子,应该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悲惨吧?
小人参开心的想着,它从小就待在山林里,何曾见过塑料桶这么高端的东西?
望着小人参开心的样子,煤球若有所思,不知道为什么,它突然想起了孤九给它起名字的场景。
搞定了小人参,孤九提着桶去外面铲了半桶土,提回来后在上面挖个小坑,将小人参放进坑里,刚想埋起来,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小人参道:
“你就站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给你找几颗灵果。”
按照他在孤峰顶上看到的情况,小人参是需要吃灵果的,自己既然打算养着它,自然也要给它提供灵果。
只是不知道小家伙吃饭的频率是多少,一天一颗?三五天一颗?还是三五年一颗?
如果是三五年一颗那还好说,如果是一天一颗,自己也养不起啊。算了算了,随缘吧,自己有多余的就给它吃。
小人参满心期待的等着孤九给它拿灵果,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即将过上饥一顿饱一顿的辛酸日子。
回到沙发上,孤九一股脑的将兜里的灵果掏出来。
一颗...两颗...三颗...
兔兔的...山鸡的...老虎的...
茶几上放着六颗灵果,最大的拳头大,是野牛群的黑铁色灵果,最小的指甲盖大,是山鸡那颗刚凝结出来的灵果,里面蕴含的灵力估计比蜗牛的灵果多不了多少。
六颗灵果中有三颗没熟,山鸡的没熟,羊村的没熟,老虎的没熟,剩下的就是兔兔的、蛇群的、野牛群的。
望着桌子上大大小小的灵果,五颜六色的,全都散发着蒙蒙的微光,十分迷人。
一波肥啊!
杀人放火金腰带,古人诚不欺我!
将最小的那颗灵果塞到小人参手上,孤九兴奋的搓了搓手,一人一猫开始就地分赃。
小人参托着山鸡那颗指甲盖大小的灵果,欲哭无泪,等了半天就等来这个?这灵果何止没熟,简直就和自己一样幼齿啊!小朋友就必须吃小果果嘛?!
唉...不知道这颗灵果酸不酸,反正自己这会儿的心倒是有点酸。
小人参托着灵果又等了半天,见实在没有再等来一颗的希望时,只好低下脑袋,将灵果扔进坑里,随后自己也蹲在坑底,坐在小灵果上委屈的抱紧自己,一副参无可恋的样子。
一人一猫哪里顾得上小人参的心情,现在它可是穷人家的孩子,开始有一点不习惯是很正常的,此时他们正忙着分灵果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