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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永失我爱

对于祝锦坤来说,人生的辉煌仿佛来得太早,太眩目,他一早把它用光用尽了。在整个中学阶段,他获奖无数,谁也不怀疑他会是江浦市的毕加索,从江浦走向全国,世界,一路铺好了红地毯,星光灿烂。

可是,最终他成了江浦师院的美术老师,成了芸芸众生中面目模糊的一个,他不知道是哪一步踏错了,乱了基调,随即转了旋律,再也不是他的节拍。那也无妨,锦坤天性纯厚,安分,他的理想只是有自己的职业,房子,画笔,有一个与他相知的女人,生育一个可爱的孩子,平平淡淡,一生足矣。很快,锦坤遇到了明秀,她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女子,小巧玲珑的身材,温柔娴雅,却教一门让女生望而生畏的物理,无可非议,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他们像一块早年失散的玉符那样,欣喜地找到了对方,两手一合,天衣无缝。

很快有了小可,小可的美貌,在她两岁以前就风靡了整个师院,那么粉雕玉喙的小女孩子,谁见了都想抱一下。相比明秀的冷静理智,锦坤爱小可发狂,他把这世上所有的美好都堆砌在小可的面前,一时找不到的,就用画笔画出来。明秀说,因为小可,锦坤把自己荒废了。锦坤却说,给小可什么都不过分,她才是他这一生最杰出的作品。星期天,锦坤带了小可去写生,小可一点也不乖,不仅把自己,还把锦坤雪白的画布泼满了油彩,锦坤却不恼,兴冲冲地带回家给明秀看,这是女儿最早的作品,明秀,她不是很有天份么?

明秀不应,她淡淡笑了笑说,你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是啊,我天天在悔,悔我不能给她太多,你不觉得小可担起一切宠爱么?她如此美好,如早晨初开的那枝百合。

都说爱孩子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明秀看着锦坤,深觉安慰。她反身回到房间,心情恻然,外面灯光点点,屋内,小的客厅里,父女俩追逐嘻笑成一团。如何告诉他,这个孩子似的男人能够承受么?他比她高大,有力,但绝没有她的坚强与忍耐,结婚八年了,明秀比任何人都了解锦坤,他就是美好如初的那种人,如果可以,她多么愿意一生一世照顾他,让他永远那么纯净快乐,不忧不惧,他的世界里只有画笔和他的女儿,那,多么好!

她如何向他开口,对他说,她得了尿毒症,她的生命也许只有几年,几个月,谁知道呢!。想及此处,她泪流满面,锦坤会如何何面对,而她又如何面对他的伤心与慌乱。不如来一场车祸吧,让她毫无防备地离开,那样的话,锦坤就不会怪罪她的。而让他与她一起面对病痛和绝望,明秀一想到就心如刀绞,她心疼他,她不想让他受那份罪,因此她想过一个人静静地离开,可是,那样的话,如何对年幼的女儿交待,她还想在最后的日子里给她留一点东西呢!

终于不能再拖了。

锦坤噌地站起来,吼道:“明秀,不要开那样的玩笑,举头三尺有神灵呢!”

明秀看着他,眼眶里满是热泪,她自己,何尝不想那是个玩笑,可她,已经在他与女儿欢喜耍乐的时间里跑过三家医院了,得到的诊断是相同的,并且无一例外地劝她入院,抓紧治疗。

“明秀,你不用怕,一定有办法的。”锦坤没有像想象中的那么慌乱无措。他紧紧抓住明秀的手,似要把力量与信念传递给她。

“你为什么不早说啊,你一个人去医院,一个人去确症,你怎么那么傻啊!”锦坤想到这些,犹如万箭穿心。因为小可,他太不顾及明秀了,她是大人,她坚强独立,她把自己和女儿照顾得那么好,他以为她强悍着呢,他做梦也没有想过,妻子会患上这样的恶疾,明秀这样的女子,果然独自承担了一切,自己算个什么丈夫呢,在她最疼痛无助的时候,他却一无所知。

明秀很快住进了医院,与此同时,小可也被送到了桃湾的外婆家,小可小的时候,曾长时间由外婆带养,所以锦坤可以放心。当然不放心也没办法了,现在她心里只有妻子,他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妻子留住,医生说她只几个月的生命了,他要把这几个月拉长,直至永远。要与自己白头到老。

一方面,要尽量延长妻子的生命,另一方面要尽快寻找合适的肾源,两者齐头并进,有一丝闪失,妻子就会离开她,永不回来。寂静而凄凉的长夜里,锦坤总是无法控制地设想妻子离开的情景,如果她走了,自己和女儿怎么活得下去呢?不不不,老天爷啊,让她留下吧,我愿意给她我生命的一半,让我们再陪伴一程吧,看着小可的成长,长成大姑娘,就到那时。

也许是锦坤的祈祷有了用处,医院通知锦坤,合适的肾源已经找到,只要交上费用,他们就准备给明秀做移植手术了。

锦坤还没有好好松一口气,治疗费用像山一样压了过来。因为长时间的血透,补充身体营养,再血透,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用尽了,两家老人也早已竭尽全力,锦坤借遍了同学好友,还是杯水车薪。

明秀说,算了吧,锦坤,借了那么多债,你和女儿将来怎么生活,一想到这,我就十分不安,你尽力了,就让我去吧,我不会怪你的。

不,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我答应你,我们要一生一世的,你才三十岁啊。

可是,有很多人,换了肾也未必能活着,与其如此,不如让我走得安心。明秀抚摸着锦坤的面孔,平静地说。

锦坤说别瞎想,我再去想办法。

那是梅朵看到锦坤与老校长大吵一架的日子,梅朵多么想帮帮祝老师,帮那个安琪儿小可留住她的妈妈。

明秀走得那天,天气爆热,毫无症状,她突然深度昏迷。锦坤嚎哭不止,扯着医生的手臂求了又求。医生说,现在不是手术费用的问题,而是明秀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完全不能进行手术,锦坤破口大骂他们见死不救,而明秀,再也没有醒来。

锦坤没有马上去接小可回家,他还没有勇气和她说妈妈再也不会回来这样的话,他怕自己的心会在女儿面前迸碎。

正是暑假,校园里寂静冷落,他搬了一箱方便面,关了手机,锁起了门窗,他想独自呆一段时间。他抽烟,哭泣,晨昏颠倒地过了两周。

走出家门遇到的第一个人是梅朵,她远远站定了,叫他祝老师。他对她印象模糊,不知道她是谁,也没有心思和任何人搭讪。

“祝老师,我是00届的梅朵。师母的事很伤心,同学们临走时叫我一定来看看您和小可,因为我们今年毕业了,大家都走了,我考取了研究生,所以还在学校里。”锦坤觉得梅朵说得太快,有点跟不上,他只听了个大概。

“放假了,你为什么没有回家?”他问她。

“我下半年开始读研了,想在学校里看看书。”梅朵说。

“啊,是这样。我要到车站去,再见啊,看书吧。”锦坤原来就瘦削,这会更加仙风道骨似的,飘然而去,梅朵站了一会,转身走了。锦坤的家,她不是第一次来,这两周里,她每天都抽空来走一趟,开始她以为锦坤去桃湾接女儿了,可是今天却偏偏遇上了。看他身子还好,精神却恍惚得很。

这曾是师院最完美的三口之家,可它像一个来不及做完的美梦,早早碎了。年轻的梅朵感到恍惚而苍凉。她在空旷的校园里毫无目的地游荡着,相似的情绪让她想起澜宁,他们分手大半年了,虽说分手后还是朋友,但两个人都努力避着对方。在毕业前夕,他发来一条短信,说他在她妈妈的学校里找到教席,听起来也是临时的,有更远大的抱负,仅此而已。毕业时分,大家忙着找工作,梅朵无所事事,显得寂寞,今天见了锦坤,加剧了这种感觉,这可不像她的个性,她想到街上去挤挤,沾点人气,快乐一些。

锦坤没有坐上上午的车赶去桃湾,他忘记带钱了,幸好没有忘记带钥匙,这一来一去的奔波,再赶到车站已经快两点了,正是日头最毒辣的时候,他的白色衬衣整个湿透了。上了车后,空调一吹,沾在了身上,身体一阵阵发凉。车窗外是明晃晃的日头,一闪而过的田野,正是禾苗青青,满目苍翠之时,锦坤眯着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从城里到桃湾,只是两小时车程,每年暑期,他们都要去桃湾住一阵,艺术家格外喜爱山明水秀,也因为只有桃湾这么美丽的地方才有明秀这样的女儿,可现在,他把明秀丢了。锦坤觉得他对桃湾犯了罪,他没有照顾好明秀,还有小可,还有明秀的父母。

小可和外婆在村口的石桥上等着他。锦坤这才想起,自己该带一些东西给小可,可他,连自己的换洗衣服都没带。

“爸爸,你来接我回家?”小可低声说。她漆黑的发辫上,一朵野生的,叫不出名字的小白花,有些蔫了。

“嗯,我们住一阵再走。”锦坤把目光移到远处,他以为他的眼泪流干了,可是看到女儿,有更新鲜的,热辣辣地涌上来,堵住了他的嗓子眼。

“走吧,锦坤,我们回家。”岳母的右手在锦坤的背上轻拍了几下。岳母也一下子老了,花白的头发紧紧抿在耳后,比先前黑了,也瘦了。锦坤知道,在岳父母心中,明秀,是比儿子更加重要的,是他们的骄傲,也是他们所有的希望所在。

“妈妈???”锦坤总是想道歉。

“锦坤,什么也不要说了,妈妈知道你的心。明秀走了,我们都伤心,我们还有小可,我们好好活着,把小可带大,就是对明秀的好。”岳母不识字,她说出的话却一句是一句,锦坤点点头。桃湾的人都听说了明秀的离去,他们善意地朝这一路走来的祖孙三人微笑着,仿佛不知道如何表达对他们的悲悯,显得羞涩。锦坤只顾一路低头,走着,小可也是,这一路比往日漫长。

岳父母的家,一幢灰秃秃的两层小楼,炽烈的阳光下,显得破败。当年,岳母把二楼最东面那一层做了锦坤和明秀的新房,后来,因为住的时候多半是暑假,他们还特意装了空调,现在是小可的房间。妈妈走后,小可在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以前因着锦坤的娇宠,她仿佛比同龄的小姑娘幼稚得多,可是现在,你看她把房间收拾得多么整洁利落。换洗的衣服整齐地叠在小椅子上,她的,还有锦坤的。

“爸爸,你洗澡吧。外婆说你肯定忘记带换洗衣服,这是你以前的,将就着穿吧。”小可小大人似地转头对锦坤说。

“小可,过来。”

小可乖巧地把脑袋伏在爸爸的怀里,细瘦的身子很快轻轻颤抖起来。锦坤心里的悲怆排山倒海般压过来,在胸腔内咆哮轰鸣。父女俩就这样相拥而泣着,直到天色暗了下来。

岳母在楼下叫他们下去吃饭。锦坤松开女儿。

“我想念妈妈。妈妈在,什么都不会忘带。”小可擦着眼睛说,她很瘦,随了锦坤细高的个子,眉睫清秀,特别是一双眼睛,一笑就成了一弯月亮,目光如同一束皎洁的月光,长长的睫毛,对着你,眨动着,如同蝴蝶的翅膀。明净的额头宽宽的,是明秀的遗传,象征着无穷的智慧。

锦坤洗去了一身汗水,又因为流了太多的眼泪,感到身体松快了些。

他们在桃湾住到了暑假快结束才回到城里,那段时间,周围的人都体贴地回避明秀的离去,但在锦坤看来,明秀无处不在,他去河埠头时,曾多次分明地看到明秀的微笑,明秀曾带着他和小可去大塘游泳。大塘里住着小可的小朋友根娣一家,那个目光天真的女孩子,小可说她也没有妈妈,大塘吃掉了她的妈妈。小可从此不太敢去大塘,事实上,没有明秀,他们都不敢去。明秀一回到乡下,就显露出男生一样的秉性,她花一个小时就能从大塘摸上一斤虾来,她飞快地爬上水边的桃树,帮小可摘下最红最甜的那一枚。

岳母本来是要跟他们一起回城的,但小可的舅舅新添了孩子,她走不开。锦坤说:“妈妈,我们总要学着自己生活的。小可也大了,我们会好好过的。”岳母流着泪朝他摆摆手。锦坤因为明秀而魂不附体时,岳母没有在他面前掉一滴泪,而锦坤的伤口结痂时,岳母却哭得那么伤心。锦坤知道,从此他们互为支撑,就像明秀还在的时候。

城里的家,乱蓬蓬的,像遭了贼。锦坤不担心,比起离开时,他的身体和精神都好多了。他们胡乱睡了一夜,第二天,请了一个专搞卫生的钟点工。到傍晚时,家才收拾得有些眉目了。不过,人也快累垮了。以前,以前明秀一个人做这些事,永远把家收拾得舒舒服服,妥妥贴贴。锦坤没想到维持那样一个家,是要相当大的体力的。而明秀,既工作又忙家务,最难得的是,永远有一脸好笑容等着他们爷俩。

“爸爸,我饿了。”

“出去吃吧,披萨还是KFC?”

“不吃,妈妈说那不健康,你倒忘记了。”小可以大人的口吻对他说。锦坤暗然,也许,以后的生活,是小可照顾他,而不是自己照顾她呢。

“家里有面条么?外婆教会我下面条,她说卧一个鸡蛋,作晚餐,营养够了。”小可快步走进厨房。那是明秀的另一个战场,她变戏法似地给他们变出那些美味佳肴,自从她生病后,他们就很少在家做饭了,没有时间,没有心情,最多给明秀熬点汤,他自己,都忘了是吃什么活过来的。厨房的东西大半都过了期。两个人东找西找了一翻,决定去超市采购,生活正常对一个人十分重要,不想彻底垮掉,就要从好好吃饭开始。

小可买了各式各样的面,鸡蛋面,荞麦面,龙须面,十来种。又买了鸡蛋,各种调味品。“我会一一做给你吃,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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