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塞雷·弗拉塔打了一架。
起因是这样的:
昨晚他拉我出去喝酒,说是要介绍几个艳丽的女术士给我认识认识。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是塞雷说如果我不去,他就要四处宣扬我已经单身了两千年。
其实这倒没什么,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难堪;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而且“禁欲者”这个名头听起来还蛮酷的。
但是塞雷还说,前一阵子他喝醉酒不小心散布了个谣言:“男性魔法师如果长时间单身,大脑就会分泌出一种独特的物质到血液中去。
这种血液制成炼金药物可以帮助女术士提升魔法水平!并且保持单身时间越长提升效果就越是显著!”
联合王城里那些本来不受人待见的男性老魔法师乍受欢迎喜不自禁,身边围了一票妹子,也不思考自己醉心魔法邋里邋遢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只管来者不拒。
不过一个星期以后,这些人再聚会时各个满脸苦涩,顶着黑眼圈走路脚步虚浮,说话都要琢磨个半天,拼死命也要装出个情场高手的模样。
嗯,于是我就去和塞雷喝酒了。当然,还有三个女术士。听赛雷说本来是叫了四个,但还有一个今晚去狩猎老魔法师了,说是没空。我急忙让他打住,并要求他今后不要再提此类话题。
酒不好喝,女术士倒是挺好看的,两个是半精灵人,一个是纯血的人类。
我们五人在酒馆入座后,塞雷向她们介绍起我:“这位是林刻·布莱克,魔法实力极为强悍,你们以后精研魔法时遇到什么问题尽管问他。”
我起身和她们一一握手,就算是打了招呼了。
三位女术士估计是以为塞雷在说客套话,朝我笑了笑后就只顾着互相炫耀自己的魔法首饰。而我这位老友塞雷两千年前就是位花花公子,熟练地周旋于三人中间,不时掏出个不值钱的小东西赠与她们,四个人倒是处得其乐融融。
我实在插不上话,借口小便跑去厕所抽烟。我在玻璃镜上看见塞雷推门走了进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林刻,刚才你怎么不说话呀?”
我耸了耸肩膀,说:“不喜欢。”
“这才处几分钟你就不喜欢了,糊弄谁呢!别的不说,她们绝对是好姑娘,虽说世俗了一点,但也算贴近生活,你别要求那么高好吗!”塞雷朝我大声说,他的嘴里一股劣质酒的味道,冲得我鼻头一皱。
于是我打开门,指了指我们落座的地方——刚才还笑得花枝乱颤的三人此刻已经打起了哈欠。
“你还不明白吗?她们是冲着你来的。你看,没了你她们连一句话都不会说。”我朝塞雷吐了个烟圈,作为刚才酒气熏我的回报。
“不不不,我一开始说要帮她们介绍个朋友,她们还很高兴,就是你自己不顶用!两千年前你就是这样,八棍子打不出个屁来!你就是始终不肯放下你那一文不值的骄傲!”
我估摸着塞雷酒有些喝多了,于是决定顺着他的意愿。
“我们回去喝酒,别让人家等久了。”我搂过他的肩膀,拉着他朝外走。
谁知他一下将我的手甩开,有些轻蔑地说:“你不会还在等薇莪拉吧。”
我身形一滞,转身回去好言好语地说:“没有没有,别在这儿说这些。”
塞雷丝毫不给我情面,愤怒地咆哮:“你他妈还没醒吗林刻!薇莪拉已经回不来了,扶柩团早就解散了,就连‘博学王之帽’都化作了废墟!”
我揉了揉跳起的太阳穴,直到此刻我才知道塞雷是真的喝醉了。饭能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我决定帮他醒醒酒。
“以博学王的荣耀,启封知识之书的全新篇章!”周围的元素呼啸,巨大的能量迅速汇集,继而形成一个指甲盖大小的雷电之球。小球在塞雷身上炸开,将他直接打出厕所外。
“林刻!”塞雷摊倒在地,伸着脖子愤怒地朝我大吼。
周围的客人已然乱做一团,三位女术士开始尖叫,目光中充满了难以置信。想必她们也看出了塞雷受到的这一击到底有多重,直到此刻她们才相信塞雷的介绍语所言非虚。
我看了看这位出言不逊的老友,他的头发被电得根根卷曲,皮肤黢黑得像是刚从矿坑里爬出来,刚才的英俊潇洒已经不见踪影。
但饶是如此狼狈,塞雷依然有力气从地上爬起。他双目赤红,身周凭空有洁白的羽毛飘落,再待周围人定睛一看,他的头上已经戴上了一顶洁白的骑士头盔。又有俊马嘶声从远处响起,但只听马嘶不闻蹄声,周围人正在疑惑时,一匹纯白飞马直接踏破酒馆屋顶,将自己的双翼收拢贴合在腰身处,稳稳地降落在塞雷的身边。
“什么!居然是‘神话种族’天马!”酒客们难以置信,“我只在志怪小说插画上见到过!”
看来塞雷是要动真格的了,我扫视着周围这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群众,有个观众甚至还想近距离摸一摸天马!我不禁有些无语,只好出言提醒:“还不快跑,我俩打起来你们以为自己能活下来吗?”
这时这群人才离开,眼神中还充满着恋恋不舍,就差一步三回头了——不过都是看向塞雷的,谁叫人家架势看上去就比我大呢?
他娘的,那三个女术士临走前还给塞雷上了个叠加“激励术”,好像在说:“等你打赢这场架我就和你回老家结婚”……
不过,自然是我比较厉害啦。
塞雷被我揍得鼻青脸肿,天马翅膀毛都被我拔光了,光秃秃得就跟鸡翅一样。这匹名叫“柔达”的天马一脸幽怨地看着我,不过丝毫不耽误我回家后用这些羽毛做个扇子,没事扇扇倒颇有些文人范儿。
其实在两千年前,塞雷的实力和我是不相上下的,甚至可以说是小压我一头——他的那顶“飘羽的骑士盔”对于魔法有着很强的抵御能力,加上天马行动迅速普通法术难以命中,在“谜团战争”中他简直是敌方法师的恐怖梦魇。所以说,他和我打架先天就有着绝大的优势。
但是,两千年来他耽于酒色,虽说实力比当初已经有了绝大长进,但在我眼中这是完全不够的……毕竟当初“扶柩团”的六人,哪个不是绝才艳艳之人,这点长进真的可以说是荒废了两千年的时光。
唉,所以说单身有单身的好处,孤家寡人一个,天天除了搞搞修行也无事可做。
怎么说着说着有点难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