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琪琪拍着我肩,近跟前道。
“我爷爷在河边有船,我带你去?”
“啊?”我怕她不同意,想不了。
“走吧!还有俩只狗呢!这么大!”她用手比划着,伸长了双臂也不及似的。
“真的?”我喜欢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单纯的喜欢。她知道的。
“对!走吧走吧!快点!走吧!”
木桩子样定在那儿,她又蹿出来“哎!”伸着双臂阻拦“别走啊!你给她说一声就好了!”
我不知道,像抽去了灵魂贮在那儿。
“哎!我叫我爷爷给她说行不!她会同意的!走吧去嘛!”
硬生生地像个机械,沉重又轻盈。
我也的确见到了她打渔的爷爷。渔船也是小小的一艘,纯铁皮的,没窗,就俩个进出的“洞口”用着草绳拴在旁边印有什么字样儿的“游轮”上(那时,对我来说,红红绿绿的彩灯,足足有三层的窗户,又大又亮,还扬起一面红赤的旗,标有黄色的“什么锦唐什么”的字。)俩只狗却足有她所告诉我的那么大,一条纯黑,一条纯白。白的见人就扑,校服也就遭它的毒爪了;但我喜欢黑子(黑狗的名字),是只小母狗,怕生,说是被打的,捡来养的。它慢慢熟悉着我,至于难舍难分吧,可能在我身上,它嗅到了宿命的味道,难忘的情绪吧。
最终,它和琪琪一样,都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渐行渐远,我却只能观望她们的背影,目送她们远去,直至消失,我才回头,捡起那根丢弃的狗尾巴草,使劲嗅了嗅,嗅到怀念的味道,才彻底地忘却追逐,才彻底地与她们道别。
“嘿!你还在呀!”
“对!我还在!”清晨醒来,枕边有些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