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二班领书!”库房老师大声吼道。
“在在在,在这里。”龙文涛积极的应答道。
“先签字!”
“哦。”
接着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库房老师一摞一摞的往出搬。看着这大摞大摞的书,我直接无语了。以为升高三会换教室,为了给自己占个好一点的座位,我特地来的很早。谁想,根本不换教室,门上重新贴了个牌子而已。座位没占成,却被拉来做苦力,真是悲催。
“你瞪着我干嘛呀,又不是我让你抱的,有种去瞪老王啊。”龙文涛将手里的一摞书转交给我,并在我耳边开玩笑的说道。
我冲他咧咧嘴,以示无奈。老王,唉,开学了,又要面对老王那张老脸了,想想都觉得痛苦啊。
龙文涛是我现在的同桌。分科前我们就是同班同学,分科后我们不仅是同学,还成了同桌。我素来同性朋友居多,他是我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
我和龙文涛,还有班里的几名同学,我们一人抱着一大摞书,从一楼库房走到了五楼教室。教室后面有两个女生,她们拉了张课桌当台子,有说有笑的打着乒乓球。看到我和龙文涛进了教室,她们停止了打球,其中一个女生展开双臂朝我扑过来。
“停!”在她离我还不到一米远的地方,我骤然喊停,然后将手中整摞的书交给了她。
甩掉重物的我,潇洒的走到教室后面,拿起她刚扔下的球拍,和对面的女生打起了乒乓球。
“欧阳你干什么?忽然把书扔给我,我胳膊差点脱臼!”大声冲我吼道。
“至于那么夸张吗?我从库房一路抱到五楼的,一下都没歇。那里面也有你的书,就叫你从门口放到讲桌上而已,居然还有怨言。”
扑向我的女生名叫甄珍,她是我高一认识的新同学,高一我们玩的就不错,分科后我们又在一个班,而且还坐前后桌。甄珍有个绰号叫“单细胞动物”,她这个人做起事来,那心眼缺的不是一星半点。语文课文背不会,数学公式记不住,哪儿有好吃的倒是记得特别劳,她就爱好吃。偶尔还有点神经质,印象最深的是她高一曾经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那男生无意间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就兴奋了好几天,激动的问我们她是不是有机会了。没过多久那个男生有了女朋友,甄珍又痛哭了好几天,告诉我们她不想活了。龙文涛经常调侃甄珍,提醒她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说她这样大喜大悲容易得神经病。
顾着和甄珍说话,对面一个球发过来,我差点没接到,侥幸接到,却也没上案子。
“一个假期没见,你的球技变差了。”
“我注意力不集中而已,再来!”
和我打乒乓球的女生名叫贾文洁,我们平时喊她“小洁”或是“贾贾”。高一的时候我们是同桌,高二分科后我们开始还是同桌,但是老王说我个子有点高,挡住了后排的甄珍,让我和甄珍换了座位,我这才和龙文涛成为了同桌。贾文洁这个人比较慢热,对不熟的人少言寡语,不苟言笑。刚认识她的时候总觉得她和李玖洋有几分相似,渐渐地我发现李玖洋那个叫冷艳,她这个叫冷酷。再处处又觉得他跟陆晶淼也有几分相似,后来发现陆晶淼那是放荡不羁,贾文洁这个叫不可一世。彻底熟了之后,觉得她们都一样,都是女流氓,都是女神经,她们每一个也都是我的最爱。
“书都抱上来了,真好,等着领就行。”一个极贱的声音从教室门口传到了教室后面,最终传入了我的耳朵。接着我就看见三个“瘟神”,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
我和贾文洁停止了打球,我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扔下球拍,然后一起将桌子拉好,安静的坐在了座位上。
贾文洁有过一段黑暗历史,她跟比我们高两届的校霸杜琛好过。为此,她写过检查,背过处分,她也因此认识了一群校园混混。高一的时候,有一个流里流气的男生追甄珍,第二天就有个女生找到甄珍说是要打她。甄珍哪儿见过这阵势,吓得半死,最后还是贾文洁出面给她摆平的。
同时,她也因此结识了一些仇人,比如刚才那三只苍蝇。他们三个中带头的叫温少杰,我们平时叫他们是“瘟神三人组”,其他两位,余凡和李飞,也都不是省油的灯。贾文洁的前男友杜琛,以前和温少杰他们打过架。杜琛比我们高两届,温少杰他们肯定是毫无疑问的打输了。两年前杜琛毕业,两人分手。杜琛走了,温少杰等人可是混出了头,现在升入高三,更是当之无愧的全校大哥。
当年架打输了,温少杰一直怀恨在心,贾文洁这个过气大嫂,也无辜受牵连。就连我们几个,他们也不打算放过。连女生都欺负,温少杰真是个卑鄙小人。我们已经尽量的避开他们,但是他们时常性的挑衅,战争一触即发。
“老王来了!老王来了!”
一听老王来了,教室里瞬间安静了一截子,大家也很快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我们的班主任姓王,叫王少聪,是我们的地理代课老师,同学们平时都喊他“老王”。和老王一同进来的,还有我们班的班长高朗,以及学习委员吴晶晶。这师徒三人组,也是我们的敌人。
高一那会儿,老王是二班的班主任,我和龙文涛一等人我们当时在三班。高一上半学期,我们班男生因为踢足球和二班男生发生口角,打了一架,高一下半学期,我们班女生又因为拔河比赛和二班女生互相谩骂,干了一仗,关系之紧张可想而知。谁能料到,高二分科后,我们竟然一起分到了老王带的班,真是冤家路窄!并不是因为旧恩怨我们对他有成见,而是老王这个人小肚鸡肠,阴险的很。原先班里分到二班的拢共也就我们四个,我们四个中除了贾文洁成绩还行之外,其余三人都是垫底角色。老王一旦骂起来,那话酸爽的,我也是够够的。
除了王少聪那个老男人之外,其余两位是他的高徒。高朗,是前二班班长高朗,我们叫他“屎壳郎”,吴晶晶是前二班女班长,我们叫她“狐狸精”。新的班级里没有女班长,吴晶晶现在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这个狐狸精除了学习好就是爱咋呼,拿着鸡毛当令箭,不知道自己算老几,真可谓是人见人厌,花见花败。不过在班里似乎只有我们讨厌她,其余很多同学都是他们以前二班的老成员,她们偶尔也会吵架,但革命友谊也还是在的。一致对外,尤其是对付我们的时候,那是相当的齐心协力。不过我们有贾文洁,论学习论犯贱我们不如她,论干仗,无论是单挑还是群殴,她都不是我们的对手。
相较我们三个女生而言,龙文涛的处境略为尴尬。分科分班后,高朗的班主任依旧是老王,他也依旧还是班长。当年和我们班男生打架,高朗虽然不是领头羊,但是也算是打头阵的,他的那一干老伙计,有几个也都分在了现在的班里。再看龙文涛,当年带领他们打架的男生已经转学,男生学文科的本来就少,分科之后,原来班里就只有他一个男生分到了现在的这个班,处境真是令人堪忧啊。不过目前他们就是不说话,并没有什么大的冲突。
至于这“师徒三人组”和“瘟神三人组”,一个是整顿班风,一个是打架斗殴。相当于一个混白道,一个混黑道,自古正邪不两立,关系那时相当的不好。与我们的沉默、冷战不同,他们偶尔还是会有冲突,目前来看,温少杰他们占上风。但是和高朗对抗的结局,就是被老王请去办公室“喝茶”,检查自然也是少不了的,所以温少杰他们往往是不败而败。
我并不好战,我喜欢太平盛世。但是显而易见,我的高中生活是不太平的,仿佛每天都上演着三国演义。
从小学算起,我已经读了将近十二年的书了,途中转过两次学,进过无数的班级,遇见过各色的班主任。这个班绝对是我上学以来,进过的最烂的一个班,老王也是我见过最讨厌的一个班主任。但是怨也罢,恨也罢,我两年的青春岁月都注定是要放在这里了,一学年已经成功耗完,新的一学年才刚刚开始,加油熬吧。
开学第一天就是报名和领书,一早上也就结束了。书既然已经领到手了,那下午的时间肯定是包书皮了。我虽然成绩不好,但是我自小对书是十分爱惜的,没有掉页,没有折角,从小到大的课本我都完好保留。我之所以能完好保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书皮包的严实。我的书皮分两层,先是用彩色的书皮纸包一层,然后再同塑料书皮裹一层,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与我这个姐姐不同,我们家小超人的书是上一课撕一页,一学期上完,他的书包基本也就已经空了。也与我主动爱惜书不同,包书皮可是小超人今天回家的作业,明天一大早老师是要检查的。小超人哪会包书皮,最后还不是我和丽丽姐代劳。有求于我们的他今天也特别的可爱,一会儿给我们倒水,一会儿给我们揉肩,简直就是勤劳的小蜜蜂。
“怎么就剩下粉色了,这样看起来像女生的书。”小超人不满的说道。
我预算失误,少给小超人买了一张书皮纸,我的还有剩余,想着匀给他一张算了,没想到人家还挺挑剔。
“蓝色的没有了嘛,音乐课一周才一节,大不了明天买了给你换回来,行吗?”
“不行,明天早上我们班陈老师会检查所有书,同学们看见我用粉红色的书皮,肯定会笑话我的。”
“那怎么办?不包纸了,直接给你包个塑料书皮?”
“不行,陈老师说了,最好是包两层!”
“你们陈老师要求还真多!要不然纸翻过来,给你包成白的?”
“不行,我就喜欢蓝色!”
“好好好,蓝色蓝色,我待会儿小楼给您买去,成吗?”
小超人立马露出笑容,满意的点点头。
“这回高兴了吧,去,给我倒杯水,喝完水,奴婢就下楼去给您买。”
叮铃铃,叮铃铃……
座机响,通常都是找丽丽姐的。她放下剪刀,飞奔到客厅去接。最近她的电话特别多,我和小超人都在猜,她是不是谈恋爱了。
一天忙完,临睡前的这几分钟,是我一天中最享受的时光。写日记是我上小学时就养成的习惯,虽然我有家人,也有朋友,但在这个世上还是觉得自己最懂自己。无论每天多忙,临睡前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写日记,自己和自己聊聊天,自己和自己谈谈心。
所有的节日里我最看重生日,无论平时如何的被忽略,但是生日这一天全世界以你为中心,这种感觉真的是很好。每个朋友的生日我也都记得清清楚楚,在我看来,人生最悲催的事情就是生日这一天被全世界忽略。我们八零后的生日都是按阴历计算,也许是害怕有一天自己也忘了自己的生日,所以我日记的日期习惯用阴历。
今年有润7月,所以这个月还是7月。2006年,阴历7月11日,我提笔记录下我高三生涯第一天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