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电话是林立打过来的,林立在追捕到凶手之后的第一时间就给三年打了电话,其实他很清楚这是一件与三年毫不相关的案子,并且就是通知三年也不会对案件有任何的帮助,可他当他见到凶手的时候还是通知了三年。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凶杀案发生后,虽然案发地点的监控有所缺失,但是警察还是把那附近的所有监控设备调出来查找,综合了时间地点以及三年提供的一些线索,监控画面内确定了几个可疑的身份,并且继续追踪下去。
随后派出了警力进行调查,一天之内全部追踪到了这些人,但是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有各自的证人,证明他们与这起凶杀案无关。
案件陷入了僵局,失去了线索。转机是在林立给三年打电话的四个小时之前出现的,警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内容是郊区的一处废弃房屋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警方马上锁定了位置信息,显示从警局驱车前往需要四个小时。警方刚开始对这个报警电话的真实性是存在怀疑的,因为案件嫌疑人并没有被进行大范围的通缉,普通市民是不知道这样一个案件的,但是报警的人也没有多说透露什么信息,就匆匆挂掉了电话。
从业多年的林立办案一直是讲证据的,可是在这件事上他变得很相信直觉,他认定这个报警电话是存在可靠性的,应该去验证一番,他申请了出警命令,随即带着几个人直接前往了那个电话中举报的地点。
四个小时的路程并不算近,并且通向郊区的路很不好走,车子一路颠簸,他们调换人员驾驶汽车,除了林立大家都显的没什么精神。
在接近目的地还有几公里的地方,他们就看到了那座废弃的建筑,那是一处废弃的两层楼,准确来说是建造了一层半的废弃楼房,第二层只建造了四面墙中的一面就被它的所有人放弃了,建筑好的墙面上也有几处开着的方形口子,应该是准备安装窗子的,只是现在看上去像是被挖去了眼球的眼眶,空洞又漆黑。这栋废楼的周围也没有其他建筑,就只有自己孤零零的立在这里,四周没有围墙,甚至连那种临时拉起来的防护铁网都没有,驾驶员使劲踩了一下油门,发动机功率升高的声音让车内的人精神了不少,现在他们都看到了那栋废楼。
在接近废楼时,他们的精神已经完全集中,手搭在手枪的皮套上,来之前他们被批准了带枪出警,林立下了命令,在距离废楼五十米的地方全员警备下车。
林立走在最前面,每次出任务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其他人跟在他身后,在从车子到楼下的五十米行进中,林立除了风声并没有听到任何的声音,废楼里也没有传出预计的任何警匪对峙的喊话,十分安静。
队伍还是按照计划和熟练的动作向废楼内推进,这是经过多年来警察突袭房屋建筑总结的经验,林立保持高度的警惕指挥搜索。
搜查顺利,林立最终还是找到了凶手,凶手的身份是后来凶手自己承认的,刚开始林立在废楼内发现的尸体应该是被称为嫌疑人的尸体,承认自己是凶手也不是嫌疑人亲口承认的,那时他已经丧失了说话的权利或者可以说是说话的能力。
林立命令保护现场,法医鉴定死者死于自杀,这个看起来身材魁梧的男人把自己孤独的吊在了这座废楼的横梁上,脚下是他踢翻的砖块,废楼内穿过的风把他的尸体吹的直晃,像是风铃,这些都是林立向三年转述的,事实上三年见到凶手的时候,他已经在法医的帮助下盖上了一层白布。
三年不知道林立向他描述这个画面的时候为什么用了这么多形容和比喻,警察说话不都应该是言简意赅的么。
下面说说死者凶手是如何承认自己是凶手的吧。根据现场的一段视频录像,视频是在现场唯一的证据——一个关着的手机中发现的,经过号码验证和电话录音对比,确定了报案者就是自杀的死者,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现在我们大家都可以把他称为凶手了。
视频录像中的人承认了自己杀害安评母亲的犯罪行为,至于安评,他说没有杀她的理由,但是他给出杀死安评母亲的理由是有“主“授意他这么做,当然他的自杀也同样是“主”授意的,他杀了人就该偿命,三年当时很想问问他是受了谁的指使,可是他无法做到让一个死人回答问题,谁也没有办法。并且三年看这段录像更像是遗言而不是罪证的原因是在凶手说出了犯罪行为之后,开始像临终感言一样表达了自己可以没有遗憾的死去,像虔诚的教徒一般感谢他被多赐予的时间。
这样让快要结束的案子带有了莫名神秘的疑惑性,这件案子的人证到此为止,物证也仅仅找到了这一部手机,视频录像是手机内仅有的内容,那个手机卡也无从下手,在到处都是非实名制注册的手机卡大行其道的时候,它自然无法提供更多的线索。
关于本案的信息到此为止,凶手伏法,虽说是他自己的“法”,案件幕后也许另有隐情,但基于嫌疑人死亡,只能撤销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