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和上一篇一样,都是以前的手稿,以此纪念,我的中学毕业。
我给他,取了一个自认为凄美的名字
“离花落”,这是他的名字。
终于,还是不可避免的写到了离别。
我回首,昔日高大的教学楼沐浴在金黄的夕阳里,玻璃上闪着半金半红的光,夕阳的剪影透过玻璃投射在走廊的墙壁上。
透过夕阳微薄的光芒,我看到了空气中的微尘;透过夕阳微薄的光芒,我看到了三年前的那个迷茫且无知的自己。
三年前,我还只是个幼稚又无知的孩子,三年之后,我成长为了一个心思缜密,多愁善感的半大的少年。
即便在好多事情中被伤的遍体鳞伤,身上沾满了鲜血,可我依旧还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依旧碰个鲜血淋漓也不中途退出。
别人说我这叫做傻。
父母亲说这叫做坚强。
我说,这叫青春中的倔强。
在这三年里,我结识了许多人,经历了很多事,有过同学间的矛盾,有过和朋友的分别。
在三年之前我们步入学校的大门时就早已经种下了离别之花。他是鲜红色的,是那种刺眼的鲜红色;他是娇嫩的,需要我们精心的呵护,以便在必要之时开出惊世骇俗的花。
而我的倔强也被同时撒下了种子,只是他却比我的离别之花生长的要快的多,并且花开的也频繁、美丽。
离花终于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开放了,她看上去是那么的高贵,鲜红色的花瓣上透着点点金光,仿佛镶了一周的金边;高高的昂着头,翠绿的叶子轻轻的托着美丽的花朵,让他安静的,不受打扰地华丽的绽放。
他真的很安静,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迎接他时,他轻轻地来了。但又如同袅袅云烟,轻轻的枯萎,不带走世间任何的东西,包括空气。
离花,落了
我们,今日就要分道扬镳,有可能再也不会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