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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金银饭

玉米的颗粒大,去掉皮,再加工成四块,仍然是大米的几倍。第一次吃到玉米是我长牙后的那个秋天。母亲怀念原来的农作物,她在菜地的一角种了一些玉米。我吃到的玉米不是一碗饭,而是一个整穗玉米。以我那样幼小的牙是没法对付那么大的一穗玉米的。但是,我的牙稚嫩,那放在我手里的玉米比我的牙还要稚嫩。这样,我就很容易地把我的第一穗玉米给吃掉了。那穗玉米是用火烤熟的。有的地方呈金黄色,有的地方金黄得过了头,有些黑色了。我感到那玉米很香,比大米饭要香。那穗玉米,染黑了我的手,染黑了我的嘴。还有一部分的黑已经被我吃下去了,它也一定染黑了我的胃。

我见到的玉米,是玉米的低谷时期。它那大片的繁荣景象在我出生前就被我父亲摧毁了。父亲翻手引来了大片水稻,玉米后退,退到我家菜园的一角。我的牙齿记忆着它被火烤出来的香气。在我的记忆里玉米是一种好吃的食品,而不是粮食。

多年以后,我去外地读书。学校的食堂提供给我们的食物以玉米为主。这样,玉米就以粮食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的瓷碗里。这时候,我16岁。我离开了父亲的势力范围。这时候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这导致了我与玉米正面相遇。没有了父亲,我就得遇上了玉米。学校的玉米导致了我持续多年的胃痛。我的胃使劲抖动,它激烈反对那些比大米大很多的颗粒。我的胃不欢迎大颗粒的玉米进来。我的胃不知道怎样应对那些颜色鲜艳、颗粒硕大的米粒。但是,玉米仍然每天都频繁入侵我的胃。胃经历了这样的折磨后,坐下了病。它变得敏感起来,一惊一乍的。过度敏感会导致判断错误。明明吃的是大米或白面,胃也紧张地痉挛。它太害怕玉米了。因此老是判断出错误。一直过了许多年,胃才平静下来。总算相信了再也不吃玉米了,我的胃痛不治自愈。

又过了许多年,当我主管一个厨房的时候,我总是煮大米饭,总是包饺子。食物不管形状如何,总是白色的。我的饭锅里总是白色的。春夏秋冬总是白色的。我煮的饭的颜色没法如植物一样随四季变化。这时候,有个营养专家就开始在食品杂志上发表文章。他大声呼吁,号召人民起来多吃玉米,多吃杂粮,从而改变餐桌上主食的颜色永远是白色的这种现状。我是个信仰科学的人,尤其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明白营养对人的重要。知道吃食物不应该以是否好吃为唯一准则。低头看完营养专家的几篇文章,发现好吃的东西几乎都没什么营养,甚至对人有害。专家用很大的篇幅否定了长期以来餐桌上的主角。把长期以来餐桌上的主要角色都打上了叉,判了死刑。然后,为人民指明那餐桌下面的、长期被冷落的食物。那被重新指认的食物就有玉米。专家用很长的篇幅论述玉米。把玉米凌驾于大米白面之上。竭尽全力把粗糙但金黄的玉米推上餐桌的最高处。

营养学家开始说话的时候,超市里米的颜色就开始发生变化。当我在杂志上读完学者关于米的颜色的论述,在超市里我就遇到了那些被论述的颜色。许多年,我是不用买米的。我们吃军粮。军粮就都是大米和面。军粮不可以是五颜六色的,那太不严肃了。太有悖军规了。军粮也跟军装一样,要颜色一致。严肃的军粮不但给军人吃,也给军人的老婆孩子吃。我觉得这很应该。就在大米和白面被营养学家否定了的时候,在粮食的颜色要大繁荣的时候,军队却接到了裁军的命令。我丈夫所属驻C市的整个369师被整块裁掉了。我丈夫就转业了。他从吴连长转成了吴公安。从连长到公安,这是职业上弯度最小的转折。很多连长都抄近路转成了公安。在这些匆忙转弯的人流里,就有吴连长。他身份的改变,直接导致了我们家米饭颜色的改变。我再不能吃军粮了,我得去超市买米。第一次自己买米我特别不适应。在军营住了7年,我没买过米,没买过油。我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钱。时间长了,我认为这些东西就不应该自己买,它应该是自然就有的。因此,我第一次自己去买米感到特别委屈。我甚至要哭了:这日子是怎么过的?怎么越来越不好了?连米都要自己买了?

在超市里,我看见被专家肯定的米都有。它们是先有的还是专家发表完论文才有的?我想应该是专家论文在先,各色米等随后。吃饭已经要在理性的指导下进行了。我不是一个顽固的人,我容易被教化。我对专家的论述深信不疑,并决定按照专家的指导去买米,去煮饭。在超市里我看见那么多选择杂粮的人,看来听劝告的人,可教化的人,接受理性的人很多。我灰暗的心情忽然好了。我买了一点黑米,然后我又看到了一种金黄色的米。捏在手里细看,发现它原来是玉米。玉米可以变成这么小的颗粒吗?我从来不知道。它的颗粒已经比大米还小,却又不是粉末。那么它可以煮成米饭。我只会煮小颗粒的米。大于大米粒的米我就不知该放多少水。杂志上的营养学家在论文中,重点论述的就是玉米。我只是在秋天吃一点嫩玉米,等玉米一旦长成熟,我就不爱吃它了,或不掌握吃它的方法了。现在,我的吃玉米的难题不知道被谁给解决了。不知道已经被解决了多少年了。于是我心情好些了。等我买了这些五色米,我就开始了吃民粮的生活。

回到家,我开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煮饭。我做了一锅黑米饭。我做的黑米饭里面放了白米。而且是白米多于黑米。黑米与白米的比例是1∶10。白米远远多于黑米。但煮好一看,整个一锅饭都是黑色的了。白米不是黑米的对手。白不是黑的对手。白色被黑色打败,全军覆没,被整体涂黑。黑以少胜多,在我的饭锅里,取得了一个胜利。原来白米只能在自己的米袋子里坚持住自己的白。把白米与黑米放在一起,再盖上盖子,在漆黑的锅里,白米就丧失了坚持。吴公安在部队服役十多年,吃白米吃了十多年。突然,我端给了他一碗黑色的米饭。他大惊,说这是什么?我先给他转述那篇营养学家的论文,再讲我在超市买米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最后我说,吃吧。这碗饭的主体仍然是你了解的白米,只是在锅里被少数黑米影响了。影响的仅仅是外皮,我想它们的内心仍然是白的。吴公安小心翼翼地把那碗饭吃了。最后总结说,味道还是原来的,就色吓人。最后他说,这真能使我的头发变得又黑又亮吗?我说能,它能把白米染黑,也应该能把你的头发染黑。你的头发比白米还固执吗?

第二天,我做玉米。因为胃的记忆,我怕它突然想起过去的创伤,会激烈反对。我不敢多放玉米。比例还是是1∶10。玉米1,大米10。我想循序渐进。等煮好了,在揭开饭锅前,我想了一下这锅饭应该是什么颜色?会不会变成金黄色的?打开一看,玉米没能把身边的白米染黄。大米仍然白着,玉米自己黄着。原来,也只有黑色最具侵略性和侵略能力。玉米的颗粒小,数量少,这就形成,它真像金沙一样,这里一颗,那里一颗,然后闪光。这样的饭很好看。我试吃了一口,也好吃。我是爱吃玉米的。它有很浓的香味。玉米从小给我留下了好印象。只是在少年时期伤了我的胃。我煮的这锅金银饭里,玉米的香味很真切。我一下子就看见了这香味的来路,它一路从我的童年而来。

我盛了一碗金银饭给下班回来的吴公安。他仔细看了看,然后把碗蹾在桌子上。他放得有点重,这样碗与桌子的碰撞声就表达了他对这碗金银饭的意见。但他觉得碗的声音没表达清楚,就又追加上了他的语言。他说道我不爱吃这种饭。我不爱吃玉米。我从小吃玉米。我天天吃玉米,年年吃玉米,月月吃玉米。今生不吃来生不想!我说你跟玉米已经有仇了吗?他说是我跟玉米已经有仇了。他说到跟玉米有仇的时候,把手里的筷子也扔桌子上了。扔筷子是很严重的事。跟战士扔枪一样。那意思是我不吃了。我不打了。在这种情况下,转述营养学家的论述已经来不及。于是我说,那我把玉米给你挑出去吧。于是我开始用筷子把细小的玉米从白色中剥离。我一边挑,他还不依不饶的。他的怒火没消,他还需要说话,不然他就受不了。他对着我劳动的脊背说,咱们家缺大米吗?你是从哪弄来的玉米?从哪弄来的破坏我的幸福生活的玉米?我考上大学考上军校,就是要离开玉米,吃上大米白面。现在,当我已经把过去忘掉的时候,你又把它放到我的饭碗里。你这不是成心让我不痛快吗?不是成心让我回到过去,回到万恶的旧社会吗!在他攻击玉米的时候,我一言不发。我把他的那碗饭里的玉米差不多都挑出来了。我把这样的一碗白米饭推给他。他嗅了嗅,又把碗推开。这次他不是把碗推向我,而是推向远处。他伸直了他的长胳膊,一直推到桌子的边上。他说,饭里的玉米味儿你是没法挑出去的。我也不爱闻玉米的味。他的脸色已经很不好,从愤怒转入神情萎靡、沮丧。他把两只胳膊收回来,在面前的桌子上围拢,像是临时修的一个圆弧的战壕。他在战壕的后面,神情萎靡。他的那碗饭,在他的对面端坐着,像是一个白色的军事武器。它们对视着,一个修好了防御工事,一个酝酿再次进攻。他提出要喝点酒,说要借酒浇一浇愁,心情已经被玉米给弄坏了。他用胳膊在面前修的战壕其实一点必要都没有。他已经被那碗米饭打败了,在他没有任何准备的时候,玉米乘坐一架白色飞行器,在一瞬间从他童年的某处起飞,一下子就将他给击中了。

他开始喝酒。我给他炒了一盘辣椒。我坐在他的对面说,吴公安,你可真脆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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