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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老样子(1)

1

分手那晚,也算是天阶月色凉如水吧。

他俩走在月光里,小城初秋的恬静,那洁白而清澈的月光,17岁的肩膀,都有些尖削的单薄。

他们一路在讨论那道数学题的N种解法,然后又讲到明年政治科的命题方向。这是10月,他们刚上高三。

微风吹来木兰花的香,她先闻到了,脱口道:“什么这么香啊?”一句话,把他俩从课业研讨的装模作样里拉出来,已经快到她家了,谁也不肯先说,然而总得说,是吧。

他想拉住她的手,这不是个简单的动作,要先把怀里的书搁在地上,再接过她抱着的书包,放下,腾出一双手来,轻轻地拉住她的手,温温凉凉的触感。

她看他,来了来了,她知道他要开口了,他清清亮亮的眼睛,已经开始慌了。

她看着他,无辜而温柔,月光真亮,照见她侧脸的轮廓,那淡淡的茸毛。

而他仍不开口,她等得有点乏了。只是这样拉着手看着是没有用的,这样要站到什么时候啊,爸爸妈妈在家等着呢,而且今晚还有一张英语卷子要做,还要做一份真题,明天要评讲的,他不是也没做吗?心里想的,不小心就脱口而出了:“帆,你妈妈给我妈打电话了……”

男孩一愣,忙接道:“我知道,你妈妈和我妈妈的意思一样。”

“那就这样吧。”她松了口气。

“好吧。”他松开她的手,把书包提起来递给她,“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爸说在路口等我,今晚月亮这么亮,我行的。”

“那你小心。”

“好,Bye。”

“Bye,云。”

她抱紧书包加快了步子,走得老远了,匆匆地回头看看,他的身影在另一个方向,晃晃悠悠地慢慢走。

这就是分手了,淡淡地,很干净。一共也就40来天的恋爱,安静又小心,还是被家长知道了。也没有什么棒打鸳鸯,只是谈了几次,一贯是懂事又乖纯的孩子,很容易听话。

其实也没有怎么难过,年纪小吧,连自己都不懂,何况是爱?妈妈都说,考上大学,将来还有更好的,她要自己相信这话。

然而在月光里回头望他那刻,心里还是莫名地疼了一下。她觉得他穿着白T恤的背影真是有一点帅的,那呆呆愣愣的神情,总叫人有些心软,还有他清清亮亮的眼睛,她是多么喜欢看。

不能再看了,再看就舍不得了。她毅然跑起来,越来越快,已经看到路口的大槐树了,还有站在那里的爸爸。

2

不过是10年前的事,此刻想起来,却像隔了几辈子。

车塞得像锅粥,云的小POLO夹在两部大公交之间,像是一块三明治,随时要被人吞掉。这种感觉加重了她的焦躁,最近都是这样,神经过敏得变态,开车回公司,见到自己的车位被人占了,整个人跳起来,找了保安又叫又骂的,什么忘恩负义白眼狼,蔡总还没走呢,你们先狗眼看人低,欺负起人了。骂得狠了,伤着自己,眼泪涌了一眶子还不知道。幸而车主来得及时,原来是临时办事的客户,也是个认识的,却不敢搭话,只惶惶地把车开走了。去逛街,看见一条裙子,自己从来不穿的绿色,无聊起来试一试,销售小姐的话其实够礼貌了,不如试一下米色,米色更适合您的气质。这话有什么呢,她却一下子毛了,直着脖子叫我就要绿色,径直去交钱,裙子也不换下来,一口气走了整条街才站住,橱窗里那个气鼓鼓的女子,多么像一只青蛙。

她憋着口气,跟谁较劲儿呢?谁都别想跟她抢,抢什么她都急。

车队畅通了,她左转右拐,甩掉两部大公交,飙在前面。前面是个人行路口,刚刚换了绿灯,她一脚油踩下去,哪料到凭空冲出个人来,亏得刹车快,这事儿险得。她打开车窗,恶毒的话已经到了嘴边。

那人涨红着脸看她,穿着白T恤的男学生,脸上汗津津的,一双清清亮亮的眼睛。

忽地心就软了,她不作声地摇上车窗,慢慢地发动了车子。

这之后她一直慢慢开,路程迂回如往事,她真难忘那对眼睛,清清亮亮的17岁男孩的眼睛。它们好像独有生命与灵性,穿越纷繁岁月,附着在别人身上,只为了这么一个对面,这么直直地逼上前来。

对帆的思念,确切地说,是这两年才开始的。

妈妈说得对,考上大学,还有更好的。大学里有更好的男孩,比他高的,比他帅的,比他有才华的,还有风趣的,能把她逗得开怀大笑的,出手阔绰的,送她一季季的鲜花和礼物。喜欢她的男孩真多,多得让她记不住,多得让她无法专心,他们在她身边来去,直到她的感觉接近麻木。

然后就是毕业,靠着某个男生的关系,留在省城,然而她很快就厌倦了他。这未免有点过河拆桥,但是哪个人不像是植物?要想在城市的石屎森林中享受阳光,就得节节长高、天天向上,不是吗?

跟了老蔡5年,也算是有得有失吧。一开始就知道他有家,太太还颇有背景。也没想着夺他,只是互相帮助罢了。她不喜欢“利用”这个词,最起码“帮助”比“利用”多些温情。她想自己对老蔡还是有些感情的,是他,让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位置,27岁当了大国企的部门经理,你以为只凭才干就OK吗?

这就是她的10年,看似眼花缭乱,却也轻浮如杨花柳烟,没个着落处。

想起那个老掉牙的故事。老熊闯进玉米地,总觉得下一个玉米更大,就把手里的扔了,再去掰新的。后来呢,后来在它手里的那根玉米,呵呵,可比先前的小多了,然而它是找不回去了。

想念帆,会不会因为他,是她心上最初的那根玉米?

3

老蔡这次未免不仁义。

虽然调职上海的事来得突然,但也不至于那么紧,连留条后路给她的时间都没有吧。年初的时候董事会要增加一个副总职位,老蔡私下里许她的,只是等一个常规的程序罢了。眼下都知道老蔡要走,几个部门经理早已蠢蠢欲动,看谁眼疾手快就是,这世态凉得!

他走了,拍拍屁股挺利索,那她呢,她这5年的投资,青春、时间、忍耐、情感,永远不会再生产的成本,找谁埋单去?

要是咽下这口气,她肯定要噎死,几天来,这事缠得她喘息不得。

10周年聚会的帖子就是这时候发过来的。

高中那班,有个不热情就不能活的团委书记芬,聚会就是她发起的。也难为芬,竟然找到她的地址,要知道和高中那班,她是几乎断了音信的。只要想到他们在那个灰头土脸的小城市,也许正为一棵小葱以牙还牙的时候,她就不无自豪地想,能在G城这个大都市站住脚的,他们班也就她一个。

帖子里夹了张狭长的卡片,是他们班的通信录。她的脸突然有些热了,一溜烟急急地寻去,还是当年学号的顺序,她记得43号,是帆。

字很小,连看了几遍,脑筋慌得还是没印象。她定了定神,一个字一个字地,再细细辨识一次。呀,帆什么时候来了G城,城西的某条街道,她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去过,他们曾经,不,是一直,这么近啊。

她记住他的手机号码,把聚会帖子顺手扔进废纸篓里。

她找不到理由回去,有什么好聚的呢,那些人是属于10年前的,她和他们的交集、缘分止于10年前。既然上天注定大家在那里散了,又何必花力气重逢?

而且,她最想见的人,本来就在这里,这不是太好了吗,她无须山长水远地回去再隔着无话可说的人群远远地看他。

她一直没打那个电话,忙是一个理由,但不忙的时候,一列数字排队似的在心上踩过,举着手机,眼睛已经把按键走了一遍,还不动。

不动得发了怔,铃声响的时候,倒把自己惊了一惊。

“云……”他在那端叫,她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是你啊,帆。”她轻轻地吸了吸鼻子。

“我知道你在G城,却不知道你在哪儿。”

“嗯。”

“直到收到通信录……”

“我也收到了,才知道你也在这儿。”

“你还好吗?”

“我……那你呢?”

“老样子,没什么长进。”帆笑了。

“我也是,没什么长进,老样子。”她学他的口气,有点调皮。

他又呵呵呵地笑了,还是那样,傻愣愣的。

“见个面吧,好不好?”他说,带着点不确定的恳求。

“好。”她马上接道。

4

老蔡在躲她。

手机总是关机,办公室的东西都原封不动,他也不上来收拾。

倒是来过她的房子,取走了一双他喜欢的皮鞋。她当时正上班,看来是故意找那个时间来的,因为接下来几天她从早到晚待在房子里,而他再也没来过。

不知道多少次,其实她有那个冲动,拉开阳台门,12层的风凉而迅猛,飘飘地张开她的裙裾,她真想,扬起手臂,把他的衣服领带袜子毛巾牙刷茶杯剃刀文件书籍纪念奖章一件一件地高空丢下,在这样的风里,那一定是件非常痛快的事情。

想想罢了。

而夜幕初降的时候,她已经点了一盏小灯,蒸汽腾腾地给他熨衣服了。

他的东西,她都细心地归整好,每一件都在谦卑而忠诚地等他临幸。在这场琐细重复的忙里,她想了无数个可能,翻脸撒泼,拿出当年藏的工程受贿证据要挟,或者告到他太太那里去,他是怕的,即使太太在加拿大也怕得要命。

真到了那步,就撕破脸皮了,她不想,她要脸,而且,那是冒险又不明智的做法,一切的不明智都要付出代价。

她在想,当年自己最吸引老蔡的是哪条。

那个阴雨绵绵的春天,他们从厂区回到公司开会,那时她是个小职员,跟在最后面,开门,打伞,发资料。

雨脚突然密了,人们躲闪不及,包括老蔡,深色外套已是湿了大片,左脚一闪失,踩中一个烂泥坑,一脚都是湿泥。想是觉得难堪,他不作声,开会的时间又紧,大家都没留意。

就她看在眼里。

她匆匆去买了新的白棉袜子和拖鞋,没忘去借了一只电吹风。

在走进会议室那刻,她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身边,轻轻地唤一声:“蔡总,请您去文印室一下,开会的文件有个小地方要您确定一下。”

他跟她进了文印室,她把门轻轻掩上,捧出干爽的袜子和鞋,细细声地说:“蔡总,您先将就一下换上,等会儿我把您的皮鞋吹干。”

他怔了一下,什么也没说,但是却顺从地换了袜子和鞋,老男人有点生涩的腼腆。

“还有外套,也湿了,很容易感冒。”

他又折回来,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看过来的那眼,柔和而感激。

后来他总是说,一次又一次地说,那双吹干的皮鞋和那件外套,真温暖。

她就调侃,是因为电吹风的热气还在里头,所以才特别暖和吧。

他会伸过手臂去搂她,絮絮叨叨地更正,不是,不是,是你的手、你的人、你的心,真温暖,特别温暖。

再后来他就不怎么说了,但他离不开她,即使她有时计算得太精明,即使她有时心太急,即使她有时要求得太多。

熨好最后一件衣服,她微微笑了,对付老蔡,她知道该怎么做。

5

帆约她,周六时代广场,有一个兰花展。

她自己都不记得何时曾喜欢过兰花了,那么风雅清闲的情趣。帆却记得,她写过的一篇作文,什么兰赋的,语文老师读过。

在帆那里,她还是10年前那个梳马尾、踏帆布鞋的高中女生吧。她站在镜子前半晌,假想用帆的眼睛看自己。

这个样子去见他,他就算不难过,也会感到生分的。

她慢慢地摘下首饰,擦去眼影、腮红,把栗色的卷发往后拢起来。这样行吗?

头发不好,染了色,蓬蓬的大卷,风尘又倦怠的姿态。她换了衣服急忙去发型屋,忙活了几个钟头,顶着一头黑直发回来。黑直发让她看起来纯良乖顺,她纯良乖顺过的。

衣服呢,套装太拘谨,吊带太狎昵,找了半天,选中一条样式简单的小花长裙,土是土的,但亲切素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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