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暮城是一个被群山环绕的小城市,规模不是很大,就好像现今的四川蜀地一样,但是要小很多。
周围的一圈大山,就好像一堵堵围墙一样,把大暮城圈养在内,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缺口。
这个缺口被称为朝暮关,据说很久之前就有这个美称了。
城里有学校,和其他一些卖日常所用的店铺,正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么一句话。
姜林夕就是打小在大暮城里长大的人,大暮城中有学校,但是也只有小学和初中,姜家一家人都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这在大深山里是十分难得的思想觉悟,姜林夕则更对他坚信不疑。
姜林夕是一个十分要强的男生,是姜家的长子,当年第一胎就是他。第一胎是出了山到山外的大城市的医院给姜妈接生的,可见姜妈姜爸十分看重这一胎。下午在医院里,等婴儿哇哇大哭的声音传了出来,姜爸像悬着的石头一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果真,这一胎准没看错,是个男娃。这一下子可让姜爸笑开了花,抱着儿子像是抱了块稀世珍宝一样,脸上笑的像是个孩子似的,笑的合不拢嘴。夫妇二人是山里来的,钱不多,所以在医院呆了一宿,第二天便匆匆赶回了家。姜妈每天在炕上坐月子抱孩子,姜爸每天累死累活,早出种地晚归看孩子,到家里躺在炕上恨不得睡死过去,但是他就是高兴!一想到他的儿子姜林夕,都要在梦里笑出声来哩。
在姜林夕会五岁那年,姜家又多了一位成员。这一回是个女娃,姜妈抱着她,别看姜爸脸上总是笑盈盈的,其实他的心里还是很失落的。
所幸,姜爸真的很爱姜妈,不像别家把女人当做生育机器,姜爸担心她身体受不了吃不消,便不再要孩子了。这要是搁在别家里,才不会管撑不撑得住,受不受得了,到最后甚至还有难产而死,一尸两命的。
姜爸姜妈都是有些知识的人,他俩就一点不像别家里啥也不懂的糙汉子,对孩子不会管教,动不动打骂一顿。姜爸姜妈本着以德服人,以理治人,把姜林夕治的心服口服。每次姜林夕淘气犯了错,姜爸姜妈都会耐心的教他改错,在林夕记忆中,只记得有一次,做的事情真的很出格,姜爸真的是气急败坏了,狠下心来给他一巴掌,母亲那次也十分生气,都没有替林夕说话。那一巴掌,那“啪”一声,疼在林夕的小脸上,却痛在姜爸姜妈的心里。
在父母关心呵护之下,林夕慢慢的茁壮成长,在一个十分快乐的童年里成长。
这么一看,林夕的个头也不算矮了,大概也有一米七五左右,虽然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瘦一点,倒不如说是精壮一点,脂肪很难看见,毕竟是乡下的娃,或多或少也干过些农活,这使姜林夕的身材保持的十分好,肌肉有些精壮,身体线条明显。他的四肢与身体组合在一起给人一种舒服的比例,穿着四十二号的鞋,脚也就正常男子大小,但是他的手十分漂亮,看不出干过农活的样子,因为初中过后抓学习便很少干农活了,所以手上没有死皮或者老茧什么的,手指有一些修长,手掌手背温白如玉,让人乍一眼看上去,以为是哪家玲珑小姐的玉手。不看脸,光看身材便是鲜肉一块了。
姜林夕最骄傲的,也是他父母骄傲的,便是他绝美的脸:整个头大小看起来正正好好,仿佛大一点或者小一点都会破坏这美感;下巴有一点点锐,修饰出一个几乎完美的脸型;头发蓬松干净,在他的额上作下一个十分阳光的刘海;他的脸蛋好像上佳的和田玉一样,温润白嫩,一点看不出风吹日晒的样子;眼睛大而有神,上面好像还雕了两道浓黑的眉,看上去阳光干净又爽朗;鼻子有些高挺,但也高挺的恰到好处,使整个五官看上去凹凸有致而不像一张画一样;少年的嘴唇带着一点樱花颜色的粉,笑起来还会不经意地露出两个洁白的小虎牙,笑里满是一个乡下娃的天真、淘气和阳光,更别提有多么可爱了!
这样绝美的少年,初中时让同学们惊叹一绝,老师也刻意的把他的座位安排到男生堆里。姜林夕他为人正直大方,长得帅气还性格阳光,并且十分的讲义气,男生们都愿意和他混在一起。不少女生试着去表白他,结果都被他笑着婉拒了,他周围的男生时不时开玩笑的调侃道:“你是不是喜欢男生,所以才拒绝女生的啊?”他总是会哈哈的豪放一笑,他自己心知肚明,他要一心专注学习。
而现在,他也快长大了,个头已经追上父亲,比母亲高出很多来,母亲笑眯眯地夸赞他像个大人了,但是在姜妈心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小孩子。
中考结束挺久了,通知书也发了下来。姜林夕的成绩十分不错,考上了在梨河市的高中。这不在于他对学习有多么感兴趣或者有多大的天赋,而是来自一种类似回报的动力。他很爱姜爸姜妈,很感激他们。姜林夕不忍看姜爸姜妈每日种地,一年快二百七十天的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收成多少还得看老天的心情。妹妹已经上四年级了,上学也是要很多钱的,那些钱对姜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家中就算再穷,近几年的收成再不好,家中困济不轻,姜爸姜妈也依旧坚持林夕走出大山,去大山之外的地方去上高中,因为大暮城里没有高中。姜林夕也想走出大山,想读高中就得走出去,读书不为了别的,只想让自己变得有钱,要很多的钱,更多的钱!这样,能让妹妹在学校午餐吃上更贵一点肉;可以让父母不在听天由命,每天灰头土脸腰酸背痛的。想到了这里,他就暗暗给自己打起劲儿来,他一腔热血,坚信着只要努力读书,就可以有出路,就可以赚到很多很多的钱,到时候就把爸妈和妹妹都接出来,让妹妹来外面上更好的学校,让爸妈住更好的房子。每次想到这里,姜林夕就感觉到自己是非赚到大钱不可的。
那一天,正值酷热的暑假,距离高中开学还有大概一周左右,姜林夕被父母安排先去适应生活,已经先找好了房子。这就意味着姜林夕得离开那个他生活了十七年的小城市。父母帮着拿一些行李,十二岁的妹妹也帮着拿了些小物什,跟在姜妈后面。
远处的车在土道上灰尘四起的驶来了。
“儿啊,你出了山,可就不在我们身边了。你得自己照顾好自己了,没事多给家里打打电话,要是手里钱不够,尽管跟妈说奥,我们一定能照顾好自己的,你别担心了,好好的,别上火啥的……”
姜妈不断地叮咛着,但是这个声音相比平日里的唠叨却温和地让姜林夕全部听了进去,姜妈声音说着说着越发哽咽了。姜爸把手放在她肩上,安慰似的说:“孩他妈,行了,差不多得了……”
姜妈忍受不住,转过身去,松树皮似的手捂着脸便哭了起来。姜爸见车越来越近,脸上浮出一抹笑意,厚实的大手放在林夕的肩膀上:“臭小子,你是时候得出去看看了,你妈太舍不得你。你呢,搁那边好好的,到了给我们打个电话就行。”
姜林夕心中像是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但是他的心中还有对外界的好奇和兴奋,让他躁动不安。而爸爸粗糙厚实的大手,就好像一个千斤坠一样,把他稳固了下来,林夕感觉到他的肩膀上,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沉甸甸的压着他。
车来了,姜林夕拿着行里上了车,开着窗户对家人说道:“行了,爸,妈,我到了给你打电话!”
把头探出车窗,看见三个人挥着手向他告别,车子越行越远,母亲悠扬又担忧的叮咛追赶上来:
“到了别忘打电话,想家就回来看看——”
车子远了,姜林夕坐在最后一排最高的座位上,向着他要去的山外城——梨河市前进着。
姜林夕身着干净的白色短袖,黑色白带的短裤,一双不到脚踝的白袜和低帮的黑白运动鞋。
蓬松的发因窗外的风而轻轻舞动着,少年转头看向窗外,深邃的眼睛迷离在景色之中。窗户外的灌进来的风也十分调皮,从衣领钻进他的衣服里,贪婪地抚摸着他的肌肤,最后淘气的掀起衣角,让众人也得以窥见他腹部的肌肉。
车上的人都装作不经意的多喵他几眼,这样帅气的小伙子看一看连心情都舒畅了。侧着头望着窗外的美男子,只叫人想贪心的多看几眼。
姜林夕不经心的笑了笑,这些早就见怪不怪的了,他不想去注意这些,他只在想进了城会怎么样,开了学会怎么样。
他想啊,等我进了城,去找到爸妈为我打听的房子来,听说尽管那房子不算太大,但是住起来一定很安心。他想和房东打好关系,想和老师同学打好关系,想和所有认识的人交朋友,就像上初中那时候那样,他们一定会非常喜欢我的。
想着这些,姜林夕侧着的脸上像孩子似的天真的笑了。
慢慢悠悠的,临近傍晚了姜林夕才到了目的地,前脚刚一下了车,便觉得这地方好似仙境。
当前时间是六点多了,夏末的六点多太阳刚要西下的样子,天空中的火烧云一块儿一块儿的,有葡萄灰似的色,有沾了金汤似的色,还有茄子皮似的色,在天空绘成衣服斑斓的艺术画,简直别提有多喜人了;醉红的夕阳斜照着街上的房子,将楼房背光的一面映得黑暗,迎光的一面照的亮堂;楼房的玻璃上反射着璀璨的天色,每一扇窗户都好像是一副崭新的彩画一般;姜林夕低下头,发现路边的绿植好像镀了金边一样闪闪发光,金绿相间,看着甚是可爱;大街的两边挂着五花八门的牌匾,甚是吸引眼球;而有的店铺在这时便早早地开了灯,让人在街上就能顺着玻璃门看到屋内的陈设;林夕打量了一下路灯,路灯做成如同提灯一般的模样,让人有一种古典庄雅的意味。
姜林夕左顾右盼着,他简直开心坏了,笑的几乎合不拢嘴。他沉浸在这纸醉灯迷的城市里,贪婪的看着美丽的街景。在心里,他之前对于这里的幻想,想在这里有些作为的信念更加有信心了!不,就像是烙铁把这些东西烙刻在他的心上一样,他一定要在这里好好读书,还要出人头地。
天空渐渐的黑了下去,街灯一盏一盏陆续又快速的亮了起来,虽然天黑了,但是这里完全和大暮城不一样,街上的行人丝毫不见少呢。
他转了一转,但毕竟初来乍到,找到他想要的具体位置真的很困难。
找个路人问问路吧,这么漂亮的地方,人们一定很善良热情吧,问问路应该不碍事儿,还能早点去住处那里,不然房东该等的恼了。
他笑着招呼一位路人,但是路人似乎没有听到,直接走开了。
路人的举动令他有些尴尬,他换了一个路人去问路,但好像还没听见。
什么没听到,都走到他旁边了还不知道叫的是他吗?难不成这里人都耳朵失聪了?
姜林夕对这里的人有一点点的失望,但是仍然抱着很大的热情。
一连几个人,没有人搭理他,没有人管他,他就像是一个隐形人,一团空气一样。不知是怎么的了,在夏末的晚上,姜林夕却由内到外感受到一股冷意。
肚子也饿了,转身进了家饺子馆,吃了碗饺子,老板这才告诉他他要找的地方。
姜林夕奔波了一天了,最后终于找到了父母为他租的房子。天色已经很晚了,大概得有九点多了,而门口坐着一位较胖的中年女人,大胖脸,眼睛到也不小,不知道是眼妆画的还是本就如此,鼻子有点小,嘴唇涂的血红血红,乍一看还有点滑稽的感觉,一头卷发扎在后脑勺上。
见好像是等待很久的人来了,房东大娘从椅子上站起来,椅子也随之一颤,大娘脸上有些恼了,一定是等了很久才这样,口气有点恶劣的说:“怎么这么晚了才来,这都九点多了。”
“对不起,实在不好意思。我来的时候迷了路了,问路真的十分麻烦,转了好久才找到这里。”姜林夕只好连忙陪笑道,这个房东大娘可管着他的住宿,要是和她吹了,自己在外上高中学习基本上吹一半了。
房东大妈打开门,点开屋里的灯,看清楚林夕的样貌后,她的脸色变得温和了些。
姜林夕脱下鞋子,想进入房子好好看看,值不值爸妈交的那个价。
一进屋,姜林夕发现这房子按爸妈交的房租住可真是不知道赚多大便宜了。
开了门进去是蛮敞亮的客厅,有着一个看起来就很舒服的沙发,还有一个挂在墙上的电视,这点东西都是姜林夕在乡里罕见至极的,只有最阔气的人家才有的;里屋是卧室,一张不小的床,上面还有一床白如雪的软绵绵的被子枕头,贴墙是一个挺大的衣柜,里面空荡荡的,但让他最喜欢的还是床对面的一个写字桌,上面一台电脑静静地待在那,这样的环境学习起来得多么得劲儿啊!另外还有两个外屋,一个挺大的卫生间,一个小厨房,让他喜出望外的是卫生间不仅有洗手台马桶洗衣机,还有一个浴缸,在乡下夏天想洗澡只能约上同学好友什么的去河里洗澡,冬天最麻烦,只能烧水擦身,去浴池不便宜,去的人都是阔气的人。厨房除了一个菜板,洗菜池和灶台,在就一个方的餐桌,便没什么亮眼的了。
“小伙子,你觉得如何?”
“不错,我觉得挺好。”看着姜林夕回答的平平淡淡,实际内心早就想在房东大娘面前夸耀这房子一般。但姜林夕也是聪明的家伙,倘若让房东看出他很喜欢这个,不定该多要房租了。城里的人一定都是油滑一些的,所以自己也要处处小心些才好。
“小伙子,你生得这样帅气,怎么屈居这里啊。”房东大娘唠起闲嗑来。
“我只是得在梨花河高中学习,不用多豪华的房子。”姜林夕笑着回答着,这一笑,让房东大娘的像白皂一样的脸有点泛红。
“大娘,我可以问问为什么这房子这么便宜吗?”
“怎么?你想贵一点?”房东大娘眼睛眯着笑了笑,“家里房子太多,又不想让它太空,倒不如招几个像你们这样的学生娃,便宜租着,方便了你们,我们也舒坦。”
“大娘,你人真好,先谢谢您了。”姜林夕笑眯眯地道谢。
“真朴实一孩子啊。大娘很喜欢你,有啥事找大娘啊。大娘走了啊。”
房东大娘穿上鞋,拿着她那看起来不便宜的小包便走了。
姜林夕讲真是有点喜欢这房东大娘的,虽然生的胖了些,也爱画的花枝招展的艳丽,但是她的心却不一般的善良,这大娘人真心不错啊,林夕有些开心的想着。
拿出手机,给爸妈打个电话报个信,接下来就是林夕自己的时间了。
屋子看着很干净,一定是房东大娘自己亲自打扫的,一定很辛苦吧。林夕赤脚走在地板砖上,有点感动的想着。
他打小就和伙伴们在冰凉的河里洗澡,来到这里看见浴缸时他就按捺不住自己了,他也很想试一试泡浴缸的滋味。说着,一浴缸的水温度刚好,衣服一脱,躺进舒服的浴缸里,就好像全身皮肤的每个毛孔都打开了,酸痛疲乏从里面钻了出来,让身上的肌肉变得松软,让他十分舒适十分享受这一切。这也算是独享了一份天伦之乐了呢。
要是爸妈也可以体验这样的舒适,那可真是太好了。林夕闭着眼睛,有些难受的想。
全身舒坦极了,就像是进行了一场舒筋活骨的地道的按摩一样。林夕的衣服杂乱的丢在沙发上,行李放在客厅任它随便,身体用柜子里的浴巾简单擦一擦,便拖着腿到床上,胡乱的抓开雪似的白被,真是处处有惊喜啊,这被子轻柔松软,舒服极了。姜林夕满脸笑意的把头沉进枕头里,用被子裹好身体,十分舒服的睡上一觉。这一刻,他变得一点慵懒,但是这又怎样呢?为何不先放松一下,整理那些事本就是明日的工作,何必非得今日苦苦赶完?所以,还是先享受的美美的睡一觉好了啊。
姜林夕的被窝里,陪伴他一起入睡的都是满满的对这个美丽城市的无限希望。
只可惜,希望大多落空,姜林夕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