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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前几天她掏了两百帮忙付了程彪家的欠款,又一口气拿了五百块买下二十亩荒地。

也不知道她身边究竟有多少钱,怎么能这样子毫无节制乱花?

程天源自小家贫,做什么都精打细算,看到小妻子这边大手大脚,忍不住要暗自提醒几句。

“你刚开始工作,现在是月初,至少得等一个月才能领工资。接下来租房子又是一笔大费用,还是要仔细估量。”

薛凌听罢咯咯笑了,道:“放心,我心里有数。我后天就去邮局领我朋友发来的翻译资料,赶紧努力赚钱。”

她上辈子张罗一家大公司,虽算不得国际大企业,至少是上市公司,规模一点儿也不小。

这一阵子该怎么花,工作怎么安排,她都已经估算过了。

“源哥哥,你放心吧!我以前也是穷过来的,知道钱不能乱花。我的花钱观是该花就花,不该花就坚决不浪费。”

程天源嘴角上扬,淡淡“嗯”了一声。

想不到她跟自己的花钱观倒是挺接近的!

仔细想想,她虽然一出手就是五百块,可在其他地方她也都是能省则省。这几天她除了三餐吃食之外,几乎什么东西都不买。

他的那些女同事,只要一有空就讨论买新衣服买零嘴吃。就连他家里那个十几岁的妹子,只要兜里还有几毛钱,零嘴就不可能停。

可她却没有,除了三餐外,屋里一点儿瓜子绿豆糕之类的甜食都没有。

看来,他之前多半是误解她了。

不过,有一点儿她却说错了。她以前哪里穷过?是指小时候在大胡同口吗?

其实,薛伯父虽然千里迢迢带着妻女来县城做技术工,可当初的化肥厂并没有亏待他。当时他比她大,对钱的概念也比较清晰。

当年薛伯父的工资足足是他父亲的三倍,薛家的饮食住行都算在富人行列。

听说后来搬回帝都,薛伯父很快下海经商,赚了不少钱。

她自小生在帝都那样的大城市,跟县城的

环境这么一比,自然会觉得那段时间不好过。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薛凌她上辈子曾因为跟歹人合作开公司,歹人趁她不注意,卷走了公司的所有资金和一大部门货款,留下一个负债累累的公司给她。

那段日子,她穷得三餐只能吃馒头加白开水,一人做五六个人的工作,偶尔甚至一天睡不到两个小时。

经过好些年的努力,她才总算还清债务,将公司转亏为盈,度过了难关。

薛凌指的是那段时间,解释她是熬过苦日子的人,哪里敢胡乱花钱。

她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早已不是之前傲娇大小姐的心态。

其实,薛凌也觉得恍如隔世,缘分竟如此奇妙,让她回到了过去,也让她有机会重头来过。

一时伤感,忍不住想起临终前的种种,她搂住程天源精壮的腰板,俏丽小脸蛋趴在他的背上,禁不住泪盈满眶。

幸好当时她身边还有他……

腰上的手扣得紧紧的,背上满是柔软触感,程天源微窘,努力假装一切如常,脚踏车踩得一如既往的沉稳。

只是他却没发现,自行车似乎轻快许多,心情也不知不觉好起来……

到了小旅馆后,程天源不敢回头看她,留下一句:“早些休息!”然后一溜烟骑前去了。

薛凌眼睛红红的,看着他轻快离去的健硕颀长背影,抿嘴低低笑了。

那天晚上,她睡了一个好觉,还做了一个甜甜的梦。

梦里,程天源骑着自行车,载着她走在乡间小路上,两人有说有笑……

隔天醒来,她已经有些迟,连忙洗漱出门。

等公车的时候,她在车站附近买了一个大地瓜,一边等一边吃,总算把早餐填补上。

匆匆赶到报社的时候,好几个同事已经到了,王青也刚到。

“早上好!”

“早!”

大家笑呵呵互相道好,随后各自忙了起来。

刘主任也准时到了,问薛凌和王青的交接工作做得怎么样,下周能否准时出英语栏目的资料。

薛凌拍了拍隔壁王青的肩膀,笑答:“王青姐都将资料转交给我,还教我好几个窍门。我看了一下近期的栏目,做了一个总结。下周栏目的初步安排也弄好了,请主任您过目。”

刘主任惊喜扬眉,道:“年轻人很有活力,才工作一天,就已经做了这么多!好!很好!王青是我们报社最杰出的青年之一,跟她学习准没错。”

一旁的王青羞涩笑了,悄悄瞥了薛凌一眼,心里难掩感激。

其实,她只懂那么几个单词,之前几个栏目完全是赶鸭子上架,弄

得很差强人意。

本以为薛凌这个专业英语人才过来,她肯定会被狠狠比下去,想不到薛凌这么谦虚,还特意在主任面前夸自己一把。

她本性怯弱,也没什么信心,平常在报社只能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工作。主任也极少夸过自己,她还以为主任一直没看重自己。

始料不及主任说她是好青年,还让薛凌跟自己学习——实在是受之有愧!

不过,她内心更多的是开心。

薛凌这么一说,不仅让领导十分满意,也趁机收了身边同事王青的心。

接下来好些时候,多亏了王青的帮助和提醒,她才能平安化险为夷——这是后话。

中午的时候,午餐提前送来了,主任让大家早些吃饭。

薛凌想着昨晚程天源的话,心里踌躇不知道他来这边帮忙找房子没有,看着两个热乎乎的铝餐盒,一时没了胃口。

“王青姐,你们自个吃。我出去找个人,回见啊!”

她将两个餐盒塞进军布斜包,踩着塑胶凉鞋,匆匆奔出了报社。

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

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才勉强同意。

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干活认真,从不懈怠,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铁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

报社在县城的西面,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

同事说,这边交通方便,又靠近新开发区,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

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这边要找房子住,肯定会很费劲。

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烦,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

可惜,他绕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

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一点儿收获也没有。

尽管已经入秋,不过秋老虎的太阳可一点儿也不逊,晒得他脸皮微微痛。

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他将自行车推过去,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拿出铁水壶拧开,灌了好几口,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个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

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啃了几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着。

忽然,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1

他本能抬起头——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发丝微乱,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微微红了。

他惊讶挑眉,将口中的馒头咽下。

“你怎么来了?”

薛凌喘着气,笑呵呵解释:“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离得太远,喊了你没听到。我是一路跑过来的。”

语罢,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

程天源见她跑得累,连忙将馒头搁下,拧开水壶给她。

“喝两口,歇一歇。”

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他猛然往回缩,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一边解释:“刚才我喝过。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

八十年代初,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擦汗擦嘴用。

“不用了。”薛凌丝毫不在意,手抢过他手中的水壶,大口喝了好几口。

程天源看着她吞咽的动作,暗自有些尴尬。

大城市

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她一个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个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实在不行!

他不自在轻咳,开口打破别扭的尴尬。

“报社在前面那条街,刚才我绕过那边两趟。天气热,你怎么还出来?吃了吗?”

薛凌将水壶塞给他,一脸不好意思。

“天气这么热,你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还要大老远跑来帮我找房子,我怎么能躲里头凉快!我还没吃。”

程天源剑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挂在中天的太阳。

“都快十二点了吧。我先带你去找点儿吃的,还是咋地?”

“不用。”薛凌笑嘻嘻打开军色斜包,掏出仍热乎的铝餐盒,道:“我们一块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她递了一个餐盒给他,自己打开一个,里头装着白米饭,还加了十几颗花生米在角落。

程天源打开另一个,发现是一个大鸡腿和两样青菜,还有五六颗炸小肉丸。

“挺丰盛的,普通饭堂肯定供应不了这么多”

薛凌笑答:“是啊!我听同事说,报社只负责供应一餐,主任体恤大家辛苦,叮嘱厨房的老阿姨每餐都弄丰盛些,一定要有两样肉加两样菜,份量不能少。我食量小,肯定吃不完。你帮我吃点儿,免得浪费了。”

程天源道:“你先吃,我带了馒头。”

“不行!”薛凌瞪大杏眼,道:“一块吃,一会儿冷了就不好吃了。咱们三餐都尽量吃热乎的,不然容易拉下肠胃病!”

语罢,她瞪向程天源手中的冷馒头。

程天源微愣,握馒头的手不自觉缩了缩。

“……没事,我也只是偶尔吃。我已经吃一个了,不怎么饿。”

薛凌霸气伸手,一把夺了他的冷馒头,塞回原来的布包里。

“跟我一块吃,不然我也不吃!”

程天源略有些无奈,拿她没办法,只好拿起筷子吃菜。

薛凌用汤勺将大鸡腿推给他,语气不容商量。

“昨天的炸小肉丸你吃过了,今天该我吃了,你吃鸡腿。”

程天源看着那鲜嫩的大鸡腿,正要摇头——

“这么大的鸡腿,我一个人肯定吃不完。”薛凌嘟嘴道:“中午天气热,到晚上肯定会馊。你不吃,那就留着等馊!”

程天源自小在农村长大,家里经济向来紧巴巴,逢年过节才有可能闻到一点儿肉味儿。

像这样的大鸡腿,他哪里舍得浪费!

他忐忑啃了一口,刚蒸出来的嫩鸡腿,带着一丝余温,又香又滑,口感好得让他停不下来,很快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他见薛凌只吃菜,想着她

丝毫不嫌弃,刚才两人还共享了同一个水壶,高大身板主动往她坐近些,徐徐将大鸡腿推到她的嘴边。

“……你也吃一口。”

薛凌挑了挑眉,暗自有些惊讶,不过内心更多的是开心,俯下用力啃了一块,笑盈盈吃下。

“嗯……很好吃!”

这些天的相处中,他总是不咸不淡,不热忱,不冰冷,可总有一种淡淡的疏离感。

这是第一次他主动坐得这么亲近!

薛凌内心高兴疯了!

这可是她和他的一个大进步!

她偷偷笑了,埋下头大口吃饭,手肘捅了他胳膊一下。

“你也吃!你吃多点儿!”

程天源点点头,剔了一大块鸡腿肉给她,才继续吃。

餐盒很大,饭足菜肉多,两人都吃得很饱。

下午还要上班,两人吃饱就风风火火找房子去了。

可惜报社附近是新区,大多数都是刚建成的房子,多数是自己住或做买卖,几乎没什么出租的。

唯一几处挂出租牌子的,却都老旧得很,卫生条件差不说,屋子都破破烂烂的。

程天源一看就皱眉,如果是他一个大男人,住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可薛凌娇滴滴的,接下来便是冬季,实在不能让她住这样漏风又脏乱的地方。

薛凌找了一通后,禁不住有些失望。

他温声安慰:“别灰心,下班后再接着找。先去上班吧。”

那天下班后,两人又去找了,可惜没什么收获。

直到第四天,薛凌决定将松明路第一次看的那套房子租下来。

“离我上班的地方不算远,走路十几分钟,踩自行车只要五六分钟。主要是那边附近餐馆多,住户也多,还有自家院子,进出也安全。”

程天源想着没再好的选择,只是仍有些顾虑。

“如果能便宜点儿,那就更好。一个月四十块,都快占了你工资的四分之一了。”

薛凌也有些肉痛,不过她不担心自己付不起。

昨天已经去邮局拿了朋友肖佳雪给她寄来的一本外籍书,让她赶紧翻译,半个月结账一次。

她昨晚回旅馆洗完澡,翻了一千字后才睡下。虽然熬到十二点多才睡下,不过她赚了二十块,想想就觉得兴奋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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