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7162200000133

第133章 可耻之人

玄翎抽泣的看着夜非晚,他在这个地方不知被困了多久了,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把自己住的地方弄的好看一点,辉煌一点,可是夜非晚一来,他的这些东西都没有了,他没有找夜非晚赔就不错了,他哭哭怎么了。

“你一个一个问题的问啊,你问那么多我怎么解答的过来。”玄翎一抽一抽的嘟着嘴委屈的看着夜非晚,那模样,就像是夜非晚对他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般。

呃……轻拍在玄翎背上的手一顿,这蠢萌蠢萌的家伙真的是玄仙绫吗?她怎么觉得他们好像找错人了。

“你为什么出不去?”尽管如此,夜非晚还是打算一个一个问题的问,她不问清楚,没准他们也会出不去。

“我的修为被封印了一大半,在这里待了不知道多久才恢复过来三四成,而且这个石门只能从外面打开,里面是无法打开的。我怎么可能能出的去。”听到这话夜非晚就傻眼了,也就是说他们真的出不去了?

玄翎是玄仙绫的器灵,他不吃不喝可以在这里生活几百年甚至几万年,阡陌宸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品种,但是当初他混沌戒中也是不吃不喝了怎么也有个好几百年才等到她,所以阡陌宸被困在这里完全是没有影响的,可是她不行啊,她可是一个凡人,困在这里不出七天就会被饿死的。

“那也就是说我们现在都被困在这里不能出去了是不是?”夜非晚还抱着一线希望,她可不想死在这里,她还要出去找陌桑榆呢,而且在外面还有着她的亲朋好友,她可不想死在这里连尸首都没人给她收。

玄翎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

这让夜非晚更加的懵逼,他这意思这到底是能出去还是不能出去啊?

“本尊要是能等到一个人便能出去,如果等不到那便不能出去。”被夜非晚这么一问,玄翎也忘记抽泣了,反而是有问必答,他也忘记了先前夜非晚砸他东西的事情了。

“那你在等什么人?你怎么知道那个人会不会来?而且,你就不害怕自己会认错人吗?”被玄翎这么一提醒,夜非晚这才想起她刚刚想问的问题,如果那个人永远不出现,那他是不是就要在这里待上永久。

突然夜非晚有些心疼玄翎了,明明是个爱玩的性子,却要被迫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待上一年又一年,等一个永远不知道会不会来的人,这样的他,在这里是有多么的寂寞,而且有多么的无聊。

夜非晚试问,如果是她自己被困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见不的天日,待上一年她可能就会崩溃,这样的日子简直又不是人过的。

想当初,她还没有异世重生之前,她身为特工,封闭训练是免不了的,她一个在一个封闭的地方待了一个月,她当时就觉得那样的滋味她不想咋就体验第二次,现在看到玄翎,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所受的那些比起眼前这个人,真是小巫见大巫。

“本尊等到了,那个人就是你,你可以带本尊出去,只要你带本尊出去,本尊就跟你签订契约。”玄翎眨了眨他那双湿漉漉的眼睛,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道。

一开始他就觉得夜非晚的身上有着一种熟悉的味道,当时他就在疑惑等到夜非晚再次靠近的时候,他终于确认了,夜非晚身上熟悉的味道是哪里来的,那是他的同伴们发出来的。

玄仙绫虽然是六件神器中最厉害的一个,但却也是做小的一个,他受制于其他的神器,之所以会这样,不仅因为他的胆子小,还因为他爱哭,所以其他的神器也只能把他当做弟弟一样宠着。

“我?”夜非晚指了指自己,很是疑惑,她可没忘记这家伙见到她第一眼时那凶巴巴的样子,现在他突然说他要等到人就是她,她着实有点受宠若惊。

这让她想到了当初在混沌戒中见到阡陌宸的场景,当时阡陌宸也曾说她是他要等的人,现在玄翎也这样说,这让夜非晚觉得自己的周围好像有些阴谋在等着她,说不上来的诡异,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玄翎点点头,“你身上有天水姐姐混沌哥哥他们的气味,本尊不会记错的。 ”

夜非晚总算是知道了,原来这家伙这么肯定是因为她身上有其他几件神器。

玄翎都这样说了,她不收下他都说不过去,而且只有收下了玄翎她才能出去,她来这里的目的可就是为了他而来的。

“好,我答应你,带你出去,但是你总得告诉我出口在哪吧?”夜非晚将玄翎从地上给拉了起来,现在她根本就不想找玄翎的麻烦了,这家伙哭起来没完没了,她也不想哄了。

玄翎嘟着嘴,指了指在大殿正中央的那个唯一的座椅,黄金打造,上面盘旋着两条飞龙,在两条飞龙的正中央有一个拳头大的主子,乳白色,上面还有这一些裂纹,说是裂纹,倒不如说是花纹。

不过这样一颗纯色的珠子上出现了一些花纹,就显得没有那么珍贵了。

“机关就在那颗珠子上,只要把你的指尖血滴三滴在那颗珠子上,便会有一条通道,能够走到你们下来时的地方。”玄翎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现在他总算是可以出去了,他怎么可能会不积极一点。

得到这个信息,夜非晚嘴角一抽,看来那个封印玄翎的人也不是傻子,反而是相当的谨慎,这样的设计夜非晚不得不佩服。

就算有人能够过了前面的那几关,可是如果不是玄翎等的那个人,想必也会死在这个金碧辉煌的地方,不是饿死就是被玄翎给玩死,除了这两种可能也没有其他的可能。

玄翎都全盘托出了 夜非晚不跟他签订契约好像也说不过去。

主动咬破自己的指尖,滴下一滴血在玄翎的眉间,红光四散,将玄翎和夜非晚包裹在其中。

夜非晚感觉自己的丹田出一股股的暖流流入,看来签订玄仙绫也是能够提升自己的修为的,这一次也算是捡到了。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夜非晚睁开双眼,在她的手上就多了一根紫色的发带,而玄翎已经消失不见。

看着手中的发带,如丝一般顺滑,却有带着韧性,最让她惊奇的是,这跟发带竟然能够根据自己的心情来变换颜色。

夜非晚笑了笑,难怪,玄翎会穿的那般花枝招展,原来是他本身就是如此。

将发带直接系在后面束起的头发上,夜非晚起身,和阡陌宸一同走向大殿中央的那个黄金座的跟前。

没有犹豫,直接用匕首在手指上划了一刀,三滴鲜红的血珠落在那个宝珠之上。

血珠慢慢渗入道宝珠之中,原本乳白色的宝珠在血珠的渗透下渐渐变成红色,直到将整颗珠子变成吃赤红色,上面原本清晰可见的花纹在此时也全部消失不见。

“咔嚓”一声,在夜非晚和阡陌宸的正前方,一扇双面石门打开,里面有着蓝色的火光,夜非晚和阡陌宸对视一眼,疾步向着出口而去。

在临走之前,夜非晚还不忘将那颗已经变成赤红色的宝珠给挖走了,在进入石门之前,夜非晚回头望了望大殿,哪里还有什么金碧辉煌的大殿,现在已经变成一个黑漆漆的是洞。

顺着光亮,夜非晚和阡陌宸一路畅通无阻的走了出去,果不其然,玄翎还是没有欺骗她的,他们回到的地方正是开始进入的地方。

见到夜非晚和阡陌宸回来,青羽一行人都迎了上去,不仅他们迎了上去,还有不少其他门派的人也迎了上去,当然,他们是不敢靠近,只是将夜非晚他们这些人团团围住了。

“非晚,你们没事吧?”青羽上下打量着夜非晚和阡陌宸,除了衣服上沾了一些脏物以外,两人身上皆没有其他的伤。

“皇嫂,我皇兄去哪了?”他们进去是三个人出来却是两个人,陌星辰忍不住开口问道。

一听到陌星辰问这话,夜非晚整个人都变了,原来陌桑榆他还没有回来吗?因为夜非晚心情变化,她头上的玄仙绫也从紫色变成了蓝色。

“阿榆他出了一些以外,玩找不到他了。”没错,她找不到了,她就算是把黑水湖翻了一个遍,她都找不到陌桑榆的身影。

“皇嫂,你别担心了,皇兄他不会有事的。”陌星辰在听到陌桑榆不见之后,心中不担心是不可能的,但是他知道陌桑榆的实力,他不可能有事的。

而且,依着他皇兄对夜非晚的喜欢,他绝对不会让自己有事的,要不然他也就不是陌桑榆了。

见陌星辰反过来安慰她,夜非晚淡淡一笑,对啊,就连陌星辰都坚信陌桑榆不会有事,她这个做妻子的怎么可以放弃,他一定不会有事的。

“可需要我派人进去找找?”帝流云在这一行人中的存在感一直都很低,其实不是他的存在感低,而是他故意将自己的存在感给降低了,不管在何处,帝流云总是如此,他并不想让别人注意到他。

“不用了,他一定会回来的,那里面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有何必牺牲一些无辜的性命,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夜非晚笑了笑对着帝流云道。

这段时间多得了帝流云的照顾,不管他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还是把自己当做朋友,她都愿意结交帝流云这个人,帝流云虽然不善言辞,但是他为人处世也是一流的。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会学院吧 这一次出来经理的也挺多的。”青羽和陌桑榆这个人不熟,不过他的身手他还是相信的,而且夜非晚他们都相信他不会有事,他们出来的也够久的了,也还回去了。

夜非晚也点了点头,没想到他们在里竟然待了两天,这时间过得可真快,要知道他们在里面总感觉时间才过了那么几个时辰而已,可是在外面没想到就过了两天之久。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看着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的那些人,夜非晚皱眉问道,心中却是冷笑,这些人自诩为名门正士,竟然也会做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们什么意思?进去了这么多人,却只有你们两个人出来了,想来你们应该是得到了那不得了的宝贝,只要你们能将宝贝交出来,我们就放你们离开。”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一身青色锦袍,墨发一丝不苟的用玉冠扎起来,至于长相,只能说是能看,不是很俊美,却也不丑,对于夜非晚这样的颜控来说,这样额人的确是入不了她的眼的。

而且他眼中的阴鸷让夜非晚觉得很是不舒服,就像手机被一条蛇盯上一般,让人觉得冷嗖嗖的。

“他是什么人?”夜非晚看着那男子,询问旁边的青羽道。

“不知道,我们很少出学院,所以也不认识。”青羽略略想了想,可是脑海中没有这个人的线索。

夜非晚看向其他人,其他人也均是摇头,青羽都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自然是不会知道了。

“呵呵,这位公子,你不觉得你这话说的很可笑吗?就算我得到了宝贝,那也是屏我自己的本事得到的,为什么要给你们?”既然大家都不认识,那夜非晚也就没有必要再客气了,她又不是什么软柿子,什么都可以来拿捏。

她为了得到玄仙绫可是现在连陌桑榆的身影都找不到,要不是因为玄仙绫也是无辜的,她早就拿玄仙绫撒气了。

现在竟然还敢在她的身上抢东西,这件事就是点火,而且是火上浇油,活的不耐烦了,到了她夜非晚手中的东西,还没有人能够抢走的。

“可笑?本公子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的,下去了那么多人只有你们两个出来了,谁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你们杀的,而且你觉得你今天不交出那个宝贝,你们能走出这里吗?”那青衣男子冷笑了一声,眼眸如毒一般看着夜非晚淡淡道。

“就是,无连公子说的对,那些人谁知道是不是你们杀的。”

“对,只要你们交出你得到的宝贝,我们就绕你们一条活路,如若不然,就休怪我们不客气。”

“交出来,交出宝贝!”

“……”

“噗!”听到他们的话夜非晚很不厚道的笑了,当然不只是他们说话好笑,还有那位青衣男子的名字,无连,无脸,哈哈哈哈,当真是要笑死她了。

“喂,你们没有搞清楚状况吗?可别忘了,那边那个怪物可是说过,只要谁得到它的主子,它就会尊谁为主,现在本姑娘得到了,它当然是要听本姑娘的,你们觉得你们有能力打过它吗?”对于这些无耻到一定地步的人,夜非晚从来没有想过要讲道理,因为跟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只能靠武力解决。

听到夜非晚的话,那些人果然脸色一变,他们怎么还忘记有这么一个怪物了,真是大意了。

当他们回过头去查探时哪里还有什么怪物,连根毛都不剩。

“哈哈哈……天助我也,小姑娘,那个怪物见到我们这么人已经逃走了,你觉得你们现在还有什么胜算?”其中一个人突然大笑起来,像是幸灾乐祸。

然而他的笑声还没有完,他整个人就已经躺在地上了,在他的脖子处有着一个清晰的伤口,鲜血汩汩的往外冒,双目瞪得老大,到死他都没有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当然,不止他没有明白,就连剩下的其他人都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都是面面相觑的看着他们其中的人。

无连对于这一突发状况也是很心惊,他转头怒视着夜非晚的方向,却发现在夜非晚的身边多了一个小孩子。

七八岁的年纪,一身红衣,眉骨到额间有着一个红色的印记,至于是什么印记,就连他也说不出来。

白皙的脸蛋,一双赤红色的眸子笑意盈盈的看着无连,在他的唇角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红衣之下有着一双赤足,脚踝上挂着一串泠泠作响的铃铛,腰间一条黑色腰带,绣着金色的腾龙,其上挂着一块空雕的玉佩,这个样子的他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富家小少爷,完全无害。

但是无连知道,这个小孩子不容小觑,他都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就说明这个孩子的修为在他之上,突然他又想到了那个消失的怪物,这一联想,他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这个孩子就是那个恶心的怪物。

“是你杀了他!?”无连放在背后的双手都在颤抖,说出的话像是肯定又像是反问。

果然,听到无连的话语,众人皆转头看着夜非晚队伍中多出来的这个孩子,刚刚他们这么多人就没有注意到这个孩子的存在,真是太让人心惊了。

“嘻嘻嘻……你们看起来很害怕啊,本尊不过是杀了一个对本尊不敬的人,有什么错吗?”那个小孩子轻轻的笑着,可是笑声入耳却是那样的刺耳。

不过是杀了一个人罢了!这个孩子说话是不是太猖狂了一些,当然他也有猖狂的资本,他能在他们这多人都眼前悄无声息的杀了这个人,这是变相的在告诉他们他可以轻易的杀了他们所有人。

同类推荐
  • 时少宠妻甜蜜蜜

    时少宠妻甜蜜蜜

    林眠眠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要以冲喜的名义嫁给一个植物人,可是,这个植物人怎么跟传闻中大家说的不一致,还会动手动脚?结婚礼上,众人嘲笑:神经病配植物人,绝配!结婚当晚,小叔爬进婚房,不怀好意:“就这个植物人能给你什么?守着这个废物还不如跟了我!”结婚第二天,林眠眠声讨某人:我要离婚!我要离婚!
  • 叶落已倾心

    叶落已倾心

    风澜叶和顾芸倾的故事要如何说起呢?从校园初识?还是从久别重逢之后?那年,他说:“芸倾,有生之年,认识你何其幸运!”她亦回复:“澜叶,认识你也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幸事!”那年她们真的以为可以一直这样相守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谁不羡慕?然而多年以后,久别重逢,她却说:“如果可以选择,我真希望自己永远没遇见过你”他亦说:“既然如此,那么如你所愿,再见便是陌路人。”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错过了什么?很多时候爱情这东西,又有谁能说的清呢?在幻变的生命里,那些得到的、失去的,还会铭记于心吗?
  • 云心不改

    云心不改

    “爸爸做生意被人坑了,咱们家所有的资金都被刘祥那混蛋卷走了。”“爸,别灰心,生意还可以重来!”人生匆匆几十载,三起三落方到头。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现在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芸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的”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 国民校花

    国民校花

    哈啊!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丽校花!这不应该是真的!——可是,却偏偏就真的发生在了我身上!我爱的女神,究竟如何看我?爱我的人,却都是男人,这可怎么办?!传说中的诅咒也如实应验,前世今生无法摆脱的羁绊缠绕其间......还好,我的邻家小妹还伴我左右,可惜,这个美女压根就不是人!民国初年,世间动乱,帮派横行,间谍泛滥,看昔日帅哥,男人帮中如何玩转——我确实很美,但是我并不温柔......——取自夏好彩的《自白书》
  • 夜少请别太宠我

    夜少请别太宠我

    一向冷清的两个神秘世家:安家,傅家,为何突然热闹了起来。“大小姐,这个花瓶是老爷的心肝宝贝啊,不能砸啊”‘啪’“有我宝贝吗?”“.....”某位老爷:“砸,没事啊宝贝,别伤着自己就行。”大小姐这文件你不能画啊,这是先生最重要的合同啊!”“有我值钱吗?”“.......”某位先生:“没事,宝贝,画吧,要是不够我这还有很多呢”“大小姐,这是大少爷最..........”“有我限量吗?”“.....”某位大少爷:“没事,丫头你喜欢这车么,哥哥送给你了。”“少夫人,使不得啊,这是少爷专门为你创办的公司,不能送啊”“真的不能送吗?”“.......”某妻奴:“送,我这还有。”
热门推荐
  • 自风雨中来

    自风雨中来

    长街,短停,那年六月飞雪,千年奇冤。旧街,旧巷,那年八月飘雪,塞北天光。西湖,长堤,那年大雪三日,西湖风光。一个历史中并不存在的王朝,一种历史中没有记载的职业,一个被从历史中抹去的王朝。他的旅途从哪里开始,就该在哪里结束,这是那种职业不可违背的规定。他们被称为,游人。游历四方,居无定所。可通灵,可与另一个世界相联系。可是,偏偏有这么一种人,他们来自不同的种族,被称为“命定之人”。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异界之我的老婆是公爵

    异界之我的老婆是公爵

    六百年前,一代大帝多拉格带领他的十三圆桌骑士在硝烟战火中建立了卡斯兰帝国。六百年后帝国北方卡琳小镇上一个貌似卑微懦弱的废材男人踏上了传奇的征程……
  • 厉总在手儿子我有

    厉总在手儿子我有

    厉肆爵非常讨厌傅宠儿,讨厌到她做什么都不爽。傅宠儿被欺负,他不爽。傅宠儿出去做人家出租女友,他不爽。傅宠儿说,要不咱俩离婚吧,他更不爽。傅宠儿被逼急了,“那要不咱俩睡一觉吧!”夫妻之间,有什么不是睡一觉就能解决的呢?厉肆爵:“……”有点暗爽是怎么回事?--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遗失的神器

    遗失的神器

    安稳的修行者星域,却因一颗流星的到来,变得不再平静。
  • 萌妻来袭,丫头太嚣张

    萌妻来袭,丫头太嚣张

    顾念离一介豪门贵公子,秒杀无数少女心,没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走错房间。更糟糕的是……真是阴沟里翻船啊!顾老爷子一纸令下,那丫头竟然成了他的未婚妻!顾念离头顶上的蓝天……从此全都黑了。*那丫头性情不温顺,身材不惹火,还处处跟他作对,甚至放出豪言:“本姑娘最大的乐趣,就是一朵一朵掐断你的桃花。”他身边的桃花越来越少,可她身边的烂桃花却一朵接一朵。他火冒三丈:“莫云溪,别忘了,你是我老婆!你要是敢给我戴绿帽子,我饶不了你!”她做个鬼脸:“非也,只是未婚妻而已。我还没有嫁给你呢!”*不就是领个证结个婚嘛,有什么难的?顾念离一咬牙,拽着莫云溪去登记。没想到,新婚之夜,那丫头却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协议拍在桌子上:“喏,我们约法三章。第一,婚后互不干涉对方生活。第二,结婚的事情要保密。第三,我们两个分房睡。”顾念离震惊了,嗷呜一声将她扑倒,恶声恶气道:“你是我老婆,我想压就压!”
  • 冷酷无情的吃饭机器

    冷酷无情的吃饭机器

    “你怎么不吃了?”一位少女摸了摸腿上的阿橘。“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好做人嘛~”【我觉得我这个人挺宝藏的,要不要试试读读看?】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一等彪奴

    一等彪奴

    21世纪特种兵项珑月壮烈牺牲穿越古代,厉害了,一个人掌管着一整个府邸!嘘!府上只有她一个下人。暴戾冷面侯爵世子,满门抄斩一心复仇被利用,卒。重生三年前,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咦?这个愣头愣脑非要嫁给自己的丫头,您哪来儿的?“您看我貌美如花,文武双全,要不要考虑考虑,娶了我?”“痴心妄想,你配不上我。”“……”多年后,蓝夜淮抚面而叹,“怼妻一时爽,追妻遥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