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多数同族不同,希尔芙厌倦雾时之森一成不变的生活,她拒绝了成为圣树祭司的殊荣,带着自己的长弓离开了养育自己的森林,在伽叶各地旅行。
她曾经造访过避居于雪山深处的霜精灵的领地,也曾在永昼之月里跟随奥德尼塞的船队登上龙岛,见过被称为“白夜的极光”的壮丽景象,为了赚取路费,她还在云穷的街头用箜篌演奏过精灵诗篇。
她从骨子里就热爱冒险、渴求新的知识,在旅行到德维特时,因为听闻沉星有着泛大陆最顶尖的占星院,所以她才会成为这里的学生,这已经是她在沉星就读的第四年。
人类魔法学院高等院的学制是七年,但以精灵在占星学上的造诣,她早已提前修读完成了自己的学业,准备在今年和这一届的毕业生一起毕业,然后继续自己的旅程。
但现在,她觉得自己可以在这里停留得再久一些。
她手里正捧着一沓样稿,尽管它比她平时读的魔咒或者占星典籍要薄上许多,但内容却有趣得多。
这是贝尔纳黛特准备在第一期杂志上刊登的内容,安徒生的童话《拇指姑娘》和她绘制的定名为《灰烬》的漫画的第一话,想要撑起一本杂志只有这些内容当然不够,所以美术社的第一次社团活动她准备先征个稿。
尽管第一次宣传出师不利,但在希尔芙的影响下,报名的人还是多了起来,从出席的人数上看已经颇具规模了。
“我喜欢这个故事。”
希尔芙翠绿的瞳孔中浮现出了名为“回忆”的雾气,在雾时之森的湖水里也生活着像这篇童话里所描述的纤细而小巧的妖精,年幼的她在湖边练习竖琴的时候妖精们会跟着乐音轻声哼唱精灵们世代传承的歌谣。
名叫珊莎的女孩看起来则对漫画更感兴趣,不过从她的话里能听出来她认为这是个传统的公主与王子的童话:“用画作来讲故事的方式非常有趣,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风格,路德维希公爵是我见过最英俊的人!什么时候能看到他和薇卡在一起?”
“很抱歉漫画是采取连载的形式,所以要在下一期杂志上才能看到《灰烬》的后续内容。”
“好吧……”珊莎有些失望,“但这个故事为什么要叫灰烬?我觉得它应该有更浪漫的名字。”
“漫画的名字是作者蜉蝣确定的,我想她认为这个名字更契合她笔下的故事。”
弗拉德听着她一本正经地坑骗掉进坑里的无知少女,举起稿纸挡住了自己的脸,借着遮挡翻了个白眼。
这个故事为什么要叫灰烬?当然是因为里面的人物都被自己的理想烧成灰烬了啊。
“但是这个故事并不合理。”周身带着书卷气的少女举手发言,“公爵这个阶位的血族是不会和人类一起……”在眼角余光瞥过弗拉德时,她把“一起学习”给咽了下去,果断地换了一个说法。
“是不可能爱上一个猎魔人的。”
“可这只是一个童话而已啊,就像拇指姑娘里的田鼠和燕子本来也不会说话不是吗?”很快有人反驳她。
贝尔纳黛特微笑着点了点头。
“杂志的风格大体上就是这样,不会刊登过于严肃或者学术性的东西,如果大家如果有什么有趣的想法或者想要投稿的话都可以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