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落后的银两制度亟待改革
清末实施的银两制度已严重地妨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银两货币在形制、成色、重量方面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都有自己的通用标准。如上海实施九八规元和本地银炉铸的二七宝;南京则公认足纹银是国家公估局批定的二七宝;镇江只承认二七宝由公估局批定;苏州的苏元宝则由关税机构所铸造。用于计量的平各地都不一样,上海通用关平、库平、公砝平、漕平等;镇江通用二七镇平、二四镇平、关平、库平等,不同的平其计算银价的标准不同。银本位制已严重影响了我国货币的自主独立。
19世纪以后,各国纷纷放弃银本位,实行金本位制。因而黄金需求量增加,导致产量有所下降,白银需求量减少,产量却逐年上升,在供求规律的支配下,世界金银比价发生了激烈变化。币值上升刺激外国商品进口,但因中国外汇市场连年入超,没有足够的外汇保持平衡,促使国内洋货价格下降,带动了其他商品价格的下降,市场出现不景气现象。中国受世界银价的影响,白银外流,造成流通领域通货紧缩,导致工商业停滞,农产品枯萎,出口商品减少,人民购买力下降。币值下降,进口商品价格随之上扬,由于中国工业落后,其机械设备、工业原料、五金器材、医药、化工原料等都要依赖外国进口,就连日常用品如大米、面粉、布匹、蜡烛、火柴及小到针线纽扣,无一不是舶来货。
金贵银贱使我国的巨额赔款和外债深受其影响。原用银两来支付的赔款,外国列强胁迫中国政府用金支付。如中日甲午战争赔款计银23130万两;1901年八国联军庚子赔款计银98223.713万两海关白银,1903年胁迫清政府签订补充规定“本息用金付给,或按还款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赔款及外债用金支付,使本息无形增值,使中国政府财政负担更加沉重。
1934年,美国实行白银国有政策,用抬高银价的方法,在国内外大量收购白银,促使世界银价波动,使白银价格上涨。在华的外国银行纷纷收购中国白银,运输到纽约或伦敦出售,从中牟取暴利。我国的白银大量外流,促使流通中的银币大为减少,使纸币发行也随之减少,通货骤然紧缩,银根萎缩,市场随即一片萧条,使得中国金融和产业界受到沉重打击。国内银行业、民族工业纷纷倒闭,中国经济处于崩溃边缘。这说明了一个问题,以银为本位的中国货币,其币值稳定与否,不仅取决于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还操纵在外国列强的手中。要使中国经济复苏,必须实行币制改革,这是摆在国人面前关乎一个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
第二节 废两改元政策的实施
清朝末年,清政府已认识到银两制的弊端,认识到了流通银元的优点,有改元之意。宣统二年(1910)度支部奏准《币制则例》,到宣统三年(1911)铸行“大清银币”,表明了政府实施废两改元的决心。其一,规定按本则例铸造的银币及其辅币称为“国币”,使它与洋钱相抗衡,为将来彻底扫除洋钱作准备;其二,国币单位定为元,“大清银币”虽规定了重量与成色,但不标明重量,以枚计数,以元计值,实际上已否定了银两制;其三,逐步停用了旧铸的大小银元、铜元、制钱,使国币一统天下;其四,凡以银两、旧铸银元、铜元、制钱等计数,一律折合成国币,以国币作为计算单位。《币制则例》随着清朝的灭亡而废止。
北洋政府的《国币条例》完全继承了《币制则例》的衣钵。
1914年12月天津造币总厂开铸的袁世凯像新币,为统一银元打下基础,废两改元条件已逐步成熟。此时在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袁世凯新币,鹰洋迅速减少,龙洋只保留在江南、广东、湖北一带,而北京的外汇市场也已按银元价值计算。北京、上海、天津等主要金融城市的商会和金融界人士要求废两改元的呼声越来越高。
北伐胜利后,全国基本上实现了统一,在新形势下,废两改元就显得更加迫切。在民国时期曾在中国银行任职会计主管的姚崧龄先生在所着的《中国银行二十四年发展史》中这样写道:民国二十年,上海银行公会认为废两改元不宜再缓,惟钱业公会与外商银行对于政府未具信心,顾虑成色难期划一不变,且怀疑银元供给未必能适合市面需要。因此中国银行与同业建议财政部,在上海设立造币总厂,由中国银行领导组织银团,贷款二百五十万元充建厂费用。借款合同内规定由政府组织一委员会,中外两银行公会代表,及海关总税务司参加,研讨废除银两问题。只以政局动荡不定,厂长不得其人,厂房未能及时完成,更谈不到废除银两。最近农村衰落,内地现金纷纷流出,结果内地银锭绝踪。向来习用充作计算本位之虚构两,例如上海现银两为二七宝银,虚构两为九八规元,天津现银两为白宝银,虚构两为行化。惟近以各地现银两几于绝迹,虚构两之收购差额,无现银抵补,对于上海汇兑,日益跌价,商民均不愿使用此种虚构两,致内地银两本位无形消灭。同时上海现银元存量日增,民国二十年中国银钱业存银元一亿四千万元,二十一年八月增至二亿四千万余元,而现银两则只存七千余万两。此不特表示银两使用之减少,及现银元存量之过多,且说明上海银元价值狂落之由来。
民国十七年至二十年间,平均银元价格为每百银元值上海规元银两七十三两,民国二十一年,降为六十九两九钱五分。银元之购买力低落,即物价上涨,市民称苦,各界盼望从速废两改元。按照现银成分,适为每元合规元零点六九九两,铸费在外,故政府若废两改元,规元银元价格,只有升值而无贬值。凡此种种因素,均利于废两改元之实行。故当时外商银行及一部分钱业,仍持怀疑之论,谓银两废止,难免不生银元滥铸,成色参差,甚至银元流通,增加国家银行纸币之滥发。再则上海造币厂尚未成立,难免不生银元供不应求之现象。中国银行一面向外商银行释明中国银行发行纸币,实行准备公开检查,中央、交通两行亦同样办理,决无滥发纸币之虑,并告以中国银行库存丰富,随时可供应市面,不使匮乏;一面催促政府不再踌躇,毅然实行。终于二十二年三月,宣布实施。中国金融业一致遵办,外商银行亦不再反对。中国银本位币值始告统一,既有助于纸币之流通,无形中复增加市面之筹码。
1932年7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召集银行业,讨论废两改元问题。1933年2月,财政部训令上海市商会:本部为准备废两改元起见,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一元或旧有一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合银币一元为一定之换算率,自本年三月十日起施行,由部明令公布,并分令上海市银钱业两公会遵照在案。所有上海市各商店,无论何种营业,凡关于货物市价以及一切交易,均应自该日起,一律用银币计算,不得再用银两,以重法令而归一致,仰即转行各同业公会,一体遵照。此令。同年4月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为布告事,兹定四月六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其在是日以前原订以银两为收付者,在上海应以规元银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如在上海以外各地方,应按四月五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其在是日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公私款项之收付,及一切交易,而仍用银两者,在法律上为无效。至持有银两者,得依照《银本位币铸造条例》之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现银币行使,以资便利,除分行外,合亟布告周知。此布。
4月6日国民政府发布训令:为令尊事:准中央政治会议函开:本日本会议第三百五十一次会议准委员兼财政部部长宋子文提议称:查银两与银币换算率前经拟订提请通过后,即遵照公布,于三月十日起,先从上海施行在案。兹拟自四月六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其是日以前,原定以银两为收付者,应以规元银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如有发生争执,各司法机关应将主张以银两收付者之请求驳斥。其在是日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一切交易及公私款项之收付,而仍用银两收付者,在法律上为无效。各机关计算书,在是日以后,仍用银两收付者,审计部应不予核销。拟请交行政院、司法部、监察院转行所属一体遵照办理,以照划一,而利进行,是否有当,敬请公决。等由。当经决议通过。相应录案函达,即希查照,分别转饬遵照办理。等由。准此。自应照办,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该院转饬遵照办理。此令。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四月五日。根据财政部公告,各行所存现银,按照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纷纷请求中央造币厂铸造银币或向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
上海中央银行在1934年3月至12月间,兑进宝银340余万两,兑出新银币760余万元;天津在1933年4月至1934年12月间,兑进宝银130余万两,兑出新银币2030余万元;此时汉口与天津相同,兑进宝银870余万两,兑出新银币1260余万元。上海有中外银行,钱业公会32家,纷纷实行新币制。1933年底,财政部训令上海银钱两业,“限于一个月内,将所有库存宝银,缴纳中央银行,依照规定换算率,兑取银元,期满以后,不得再用宝银作准备金之用。中央造币厂以另行鼓铸一种千元银条,每银元一千,兑换一条,可作各行庄准备金之用”。至此,废两改元的币制改革已基本完成。
第三节 实施法币政策的前奏
废两改元后,银两已不在金融市场流通,但白银仍是新银币的本位,银币是法定货币,世界白银价格仍严重影响着我国金融领域的稳定。1934年席卷美国的白银政策,使世界银价大大超过国内银价,造成国内白银大量外流,上海外汇市场损失惨重,而金汇市场狂热升温。日本人利用银汇和银价的巨大差额,大量在我国华北地区走私白银。白银流失带来的通货紧缩,给民族资产阶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仅从1933年1月至10月间,上海的中小工商业及银钱业就有1063家倒闭。而此时国民党政府正加紧发动反共的“剿共战争”,对日本人的所作所为无暇顾及,使得白银走私更加猖獗。
废两改元只是币制改革的第一步。中国的银行带有浓郁的封建性,银行资本多半来自军阀、官僚、大地主阶级,而银行主要业务是购买公债,从事金融、地产的投机,发行纸币化的银行券,工业贷款微乎其微。而外商银行凭借不平等条约,大量低利吸收军阀、官僚、豪绅、地主的存款,并通过银钱业,控制中国进出口贸易。中国银行的封建性还表现在地域集团上,这些银行的首脑,都是各地域封建力量的核心人物。如北四行的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盐业银行,直鲁系的边业银行,与北方军阀官僚有密切关系;南五行的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宁波系的四明银行、通商银行、垦业银行,与江浙财阀和军阀有血肉关系;四川系的聚兴诚银行和美丰银行;安徽系的中孚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云南系的富滇新银行;东北系的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号、黑龙江省官银号等,无一不是带有浓烈封建色彩的金融机构。代表这些封建势力的国民党政府,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投靠外国资本主义,加入英镑集团。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英国自顾不暇,国民党政府又转而投靠美国,把汇价与美元联系起来,投入了美元集团。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政策”便在这种情形下酝酿出台。
1934年国民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向美国声明:
一、一九三四年白银净出口量,不包括走私,为二万五千七百万元,其中六分之五是从收购白银法案通过后至十月十五日止不到四个月的时间运出的。当时中国被迫实施限制,来从非常的外流中保护通货的准备。一九三四年的白银出口量为以往最高纪录一九〇七年的五倍。
二、上海白银存量由一九三四年六月底的五万四千四百万元降到现在的三万一千二百万元。其他主要集中点的存银也比列下降。
三、在去年七月以前,银根颇松,供应充足,但是随着白银外流,银根仍极度紧张。自一九三四年上半年以来,利率由一般钱庄向顾客所索取相当于年息六厘,上升到一月一日的二分六厘。为了供应新年清算,国家示范开了较低的利率行情,但这并不代表真实和好转,因为不管用什么抵押品,按任何利率,借款几乎是不可能的。银根奇紧的结果,便导致出售外汇以期得到现金。远期的还须贴水。这样,便造成了昨天的一月期借款的年利达到了二分七厘四毫。
四、尽管世界一般的趋势是走向复兴,中国的局势在过去六个月中更惊人地恶化。现在的情况是萧条开始后的最低点。一九三四年下半期的对外贸易总额,比上半期下降了百分之十六。虽然贸易逆差已经减弱,但过去三年来黄金和白银的外流,使得这里的局势非常不安,除非对造成非支付逆差的条件能加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