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任俞有了一个出去玩的理由。
秋天的夜,来的一天比一天早了,此时已是日落西山,华灯初上。
我和任俞散步于街头。
路上行人纷纷,行色匆匆,大多有说有笑,而我俩在这群人之中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我们两个并肩走着,他不言,我不语,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我……”
我刚要开口找话题,试图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结果,我的脚踝好像被什么人给抓住了。
“大哥……救我!”
只见一男子受伤匍匐在地。
后来我才知道,他和我还有任俞,都是一个学校的,还是隔壁班,叫雒(luo)日。
虽叫雒日,但性格却入朝阳。从这一句大哥,往后至我死,他也一直叫我大哥。
明明,我才是大哥啊,可后来确是他一直在保护我,我答应过他,要好好活着,要坚强,可是最后,也是我违反了这个约定。
这件事情算一个小小的插曲,虽然没能改变我最后的结局,但也为我的故事增添了不少趣味。
嗯……在这之后,我也成功的留在了酒吧里,开启了我的学工两不误的生活。
在酒吧工作的那段时间里,最令人期待的,就是任俞弹唱的时候了。
还好我在酒吧的工作就是站柜台,卖酒(不卖身不卖色哦)。
讲真,柜台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因为每当任俞开始弹唱的时候,酒吧里的人们都会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别管那喝酒的,玩游戏的,勾搭妹子,准保都停下来,去聆听任俞那海妖般的歌声,沉醉其中,仿佛时间停止。
所以这个时候一般不会有人来买酒或者要其他东西了,而我也刚好可以偷个闲,去听任俞唱歌。
高三的学业异常艰巨,每日沉浸在做题考试讲题的循环过程中。
像我这种,脑子迟钝,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两差,而且还是突然转来的孩子,在做作业这件事情上,着实有点难办。
我坐在柜台前,看着我的作业,沉思许久,我俩属实就是大眼瞪小眼,它认识我,我却不认识它,能撕掉吗?好像不能!啊!!好烦呀,我一烦把本子一丢,书被丢在一旁,发出声响。
一旁擦桌子的任俞听到了这边的动静,朝我这边看过来,“咋了。”
他突然看见我柜台上的书,就明白了什么意思,“行了,拿过来吧。”
他的这句话,让我仿佛看到了救星。
任俞放下手里的东西朝我这边走过来,接过我神圣的作业,那一刻,仿佛世界都变得美好了。
任俞那双骨骼分明的手拿着我的作业,好像拿着什么艺术品。那简单的酒吧工作服在他身上竟穿出了cosplay的感觉,男人身上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萦绕在我的鼻尖,绕我心神。
“余烁,你是憨批吗?”
任俞的一句话把我从幻想中拉回。
“我?!憨批!?”
我指着自己问他。
“你说呢。”
任俞好看的眉眼一翻,一个白眼送给了我。
果然,对这个男人不能存在美好的幻想。